灞河治理
㈠ 灞河的开发治理
辋灞渠
无坝引水自流灌溉渠道。从蓝田蓝关镇南寨村引灞河水。1857年11月动工修建,1958年5月竣工。1963~1964年整修、扩大断面,1966年11月~1967年5月建成渠首200米长驼峰坝,灌溉面积2.06万亩,旱涝保收面积1.65万亩,灌溉面积中抽水灌溉3400亩,水田1700亩,渠井双灌1.3万亩。主要工程:干渠1条,18.6公里长,衬砌5公里;斗渠40条,36公里长;建筑物120座,其中渡槽7座,隧洞2处,抽水站6座,灌区打井106眼。工程总投资56.6万元,其中国家补助38.9万元。灌溉蓝关、三里镇、洩湖、华胥、冯家村、孟村等6个乡镇的21个行政村、38个自然村的耕地。上游流域面积1460平方公里,渠首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渠首年引水量3000万立方米以上,年灌溉面积1.7~3.5万亩(次),渠道利用系数0.56,平均灌溉效率1100亩每昼夜,亩均毛用水量480立方米,灌区粮食平均亩产从80年代始过500公斤,1990年达675公斤。1959年开征水费,1984年调整水费,年征收水费1.2~2.4万元。年管理经费支出0.9~1.7万元,经费基本自给。
1959年成立辋灞渠灌溉管理委员会,1964年11月成立灌溉管理站,并建有灌溉管理,计划用水、灌溉试验、财务包干等制度。灌区田间工程较全,冬、春、夏灌溉顺利。曾受到地、市、县水电部门和西安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
跃进渠
位于蓝田县横岭的厚镇乡清峪河右,由槐树沟口无坝引水。1958年8月动工修建,以玉山、厚镇乡农民为主施工,灞源、金山、三官庙、华胥、洩湖、三里镇、普化、城关等8个乡农民支援。日上民工3000~4000人,1961年1月干渠竣工,1961年3月试水,因木质倒虹缝隙漏水过多,压力不足,试水失败。同年7月开通官道支渠,当年灌秋田1800亩,1962年夏灌玉米2500多亩。干渠长12.5公里,建筑物34座,其中官道木质倒虹800米长。南峪干渠、北峪干渠引水量均为1立方米每秒,下游干渠引水量2立方米每秒。
1961年,设跃进渠管理处,内有干部1人,乡村管理工人20人,1962年工人因生活困难回家,至1972年,10年期间渠道工程无人管理,损毁者多。
1972年冬季,第二次修建跃进渠,修复加固渠道建筑物12座,改建官道木质倒虹为钢筋混凝土管,1973年5月1日试水成功,并由2名干部、20名农民工人管理渠道。1984年秋,阴雨连绵,环山渠道滑塌,大部破坏,不能通水灌溉。
蓝桥渠
位于蓝田县南大寨乡。民国24年(1935)县长郝兆先组织修建。1956年重建,无坝引水自流灌溉,从冯林寨村东引蓝桥河水西流,灌冯林寨、蒋寨、洛寨、新寨、张寨、胡家巷、圪塔、、大寨9个行政村,34个自然村,5630亩耕地。重建工程1958年竣工,投工3.3万个工日,动用土石1.86万立方米,修建建筑物13座。1964年,因渠道工程不配套,灌溉面积降至800亩。同年冬季,灌区农民施工160天,修建长33米,高1.35米底栏栅坝1座,暗洞80米,4孔节制闸1座,桨砌渠道300米,投工9075个工日,渠灌面积恢复到5600亩。1987年以后,渠道未设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工程老化、淤积、损坏严重。
普惠渠
位于蓝田县东马楼、普化乡,从窑沟河口灞河北岸引灞河水,由铁瓦沟退入灞河。1957年12月动工修建,1958年6月建成。渠长7.9公里,引水流量1立方米每秒,设计灌溉5500亩。工程投工5.2万个工日,动用土石1.78万立方米,1984年7月18日第二次整修,8月27日竣工。碜成石拱渡槽、清凉寺排洪桥及进水闸各1座,投资4000元,投工4636个工日,补助粮食305公斤。渠灌秋树庙、石头滩、景靳村、石韦和清凉寺5个行政村耕地,乡管工程,管理站设于石头滩村,兼管人员5人。
灞惠渠
灞惠渠原名“西长临”合作渠。渠首位于灞河右岸灞桥镇西渠村,无坝引水,设进水闸1座,设计引水流量4万立方米/秒。灌区包括县(区)7乡,耕地面积4.97万亩。其中:灞桥区1乡0.99万亩;长安县3乡2.91万亩(1958年10月划归灞桥区);临潼县3乡1.07万亩。渠系工程有:干渠1条长2.57公里,渠底宽2米,渠深1.80米,边坡比1:1,比降1/2500。支渠2条长16.7公里,渠底宽1米,渠深1.56米,边坡比1:1,比降1/2000,输水流量各2立方米/秒,各类配套建筑物57座。工程设计考虑到灞河流量不足,确定运用方案以冬、春灌为主,争取引洪灌溉秋田,设施面积4.47万亩。
1957年9月16日,陕西省水利局召开座谈会,决定成立“西长临合作渠工程委员会”。主任由灞桥区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长安县、临潼县副县长担任,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施工。建设资金采取民办国助方式解决,凡灌区乡村按受益面积每亩负担2.29元。总投资14.90万元,其中国家9.70万元,乡村自筹5.20万元。
灌区由3县(区)抽调专人组成管理机构,负责灌溉管理和工程维护。1959年,实灌面积3.30万亩,引水量约300万立方米。1965年后,由于灞河采沙和城市水源地影响,河床下切,地下水位下降,渠首不能正常引水,灌溉面积逐年下降,临潼县3乡停灌,渠道失修报废。1973年3月,郊区革委会决定,由灞桥人民公社组成“灞惠渠管理站”。1980年,仅存干支渠5公里,灌溉灞桥镇耕地0.05万亩。1984年,因河床下切1.5米,无法引水而废弃。
团结渠
团结渠位于灞河右岸灞桥区洪庆镇。1957年8月,由原豁口乡组织2800名民工修建,投资0.16万元,同年12月建成并引水冬灌。渠首位于灞河右岸的惠东村,设计引水量1.5立方米/秒。有干渠1条长3公里,支渠8条长5公里,灌溉惠东、惠西、田王3村的河岸耕地0.50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0.33万亩,渠井双灌0.17万亩。经过长期运行,渠道淤积失修,1978年,实灌面积下降到0.16万亩。1989年,河床取沙下切,将渠首移至上游燎原村,无坝引水,设进水闸1座,并对灌区重新进行规划,干支渠长11.2公里,设施面积1.80万亩。1991年,对渠首1公里干渠进行浆砌石防渗。1993年,有效灌溉面积0.30万亩,年引水量约100万立方米。
立新渠
立新渠位于灞河左岸灞桥区霸陵乡。1972年12月开工,1973年5月竣工。渠首位于马渡王村,设计水流量1.5立方米/秒。灌区包括霸陵乡13村36个村民小组。渠系工程有干渠1条长11.5公里,已衬砌8.5公里,支渠5条长13.5公里,分渠51条长25.5公里。设施面积0.67万亩,有效灌溉面积0.56万亩。旱涝保收面积0.30万亩。
污水过灞工程
污水过灞工程位于灞河右岸灞桥区新筑乡。国有工程。引用西安市城市污水(沣惠渠),设计灌溉面积11万亩,其中自流6万亩,提灌5万亩。1975年3月,由郊区革委会组织施工,1978年5月,基本完成自流灌区渠系工程。渠首位于灞河左岸未央区潭家乡下水腰村,沣惠渠胜利一支渠末端,通过渡槽引入右岸。设计流量3立方米/秒。灌区包括灞桥、新筑、水流、新合4乡(镇)、24村、254个村民小组,有6.34万人,耕地11.39万亩。建成干渠3条长26.41公里,衬砌12.5公里;支渠8条长32.4公里,各类建筑物106座。主要有灞河渡槽1座,长500米,宽3.5米,为箱形双悬臂钢筋混凝土薄壳结构,槽上设便桥,荷载3吨;双曲拱斜拱渡桥2座,净跨度6米,桥面荷载3吨,渡槽侧墙采用无筋肋板结构,支承部分采用空腹双曲拱结构;新合输水隧洞,长360米,高2米,宽1.2米,采用装配式施工方法,侧墙用水泥块砌筑。国家投资137万元。污水过灞自流灌区,主要利用城市污水资源,进行冬春施肥灌溉,设施面积6.64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67万亩。1977~1982年,最大灌溉面积1.68万亩,最大引水量352万立方米(1980年)。1983年后,因供水不足和引起地下水污染等原因而停灌。1985年,灞桥区人民政府决定废弃,管理机构撤并,渠道工程报废。 灞河治理
灞河流经蓝田县13个乡(镇),66个行政村,273个村民小组。河床比降大,洪水期水流湍急,河床左右摆动,河道弯曲甚多。60年代,上游断面150~200米,下游250~400米,少数河段达700米。
1961年11月,县水利站规划设计,华胥公社惠家斜大队修建70米混凝土砌石河堰,堤河滩地700多亩。接着张家斜、惠家斜、张河湾、拾旗寨4个大队联合修建7公里防洪堤,堤内拾河滩地1100多亩。1963年,洩湖公社漫道、薛家河、十里铺,三里镇公社青羊庄、白羊寨,普化公社马湾,李后公社罗李村,马楼公社马楼、安沟,玉山公社玉山、尚寺、阎河等大队修建河堤。1965年,上下游修建重点防洪堤17处,群众自蜣石灰2000多吨,挖基础8.8万立方米,砌石5.7万立方米,堆砂堤31万立方米,投资31.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6.4万元,群众自筹5.2万元),投工70多万个工日,修建沉捆坝、铅丝笼坝、干砌石坝14.5公里,拾河滩地2730亩,保护耕地6700多亩。“文革”期间,治河无人问津,群众自发进行补修。1977年10月下旬,县委、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治理灞河总指挥部,下设东川、城关、西川三个战区,组织沿河玉山、九间房、马楼、普化、李后、大寨、城关、三里镇、洩湖、安村、孟村、华胥等12个公社社员开展治理“百里灞河”大会战。先后有51个大队,244个生产队的3万多名男女社员,在41.6公里长的灞河两岸开展治河工程。到1978年春季,治河5个多月,投工382.82万个工日,投资100多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4万元),移动土石593.12万立方米,修建河堤67公里,修丁坝345个,加厚土层改造低产田6536亩,新拾河滩地1856亩,修建田间道路35公里,植树41.55万株。这次治理灞河指导施工中强调“百里灞河一条线”,一些河段违背自然规律,缩窄了河道行洪断面,一些新修工程质量不高。到1983年,新修河堤一半冲毁,损失很大。
辋川河治理
1953年支流辋川河上游东、西采峪遭受洪水灾害后,沿河葛牌街、铁索桥、白家村、草坪、阴坡等村采取随弯就势,垒石砌堰,修拾河滩地。1962年冬季,草坪街投资9400元,用工1.2万个工日,修建浆砌石河堤450米,保护了街镇安全,拾河滩地150亩。1963年冬至1965年春,大寨公社薛家村、营上、大寨、榆林等大队对河口以下河道进行治理。工程分为两期进行,投工10.2万个工日,投资3.11万元(其中国家补助2.7万元),移动土石6.94万立方米,共修防洪堤7.5公里,修拾河滩地3100多亩,保护堤内耕地5800亩。70年代后期,西采峪甘家坪、板厂、龙王庙、狮子沟、红门寺、玉川、两河桥、董家崖和官上、阎家村动工治河修堤,拾河滩地。
㈡ 陕西渭河治理工程开工没
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
五年规划(2008年—2012年)情况介绍
2007年10月,省政府安排编制《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2008年—2012年)》,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并历经多次讨论和研究。今年8月25日,规划得以省政府批复,并下发给各有关单位,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为了将渭河治理五年规划中涉及我局的事情做好,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作如下汇报,以供探讨和研究。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
为了谋划好我省未来五年的发展,把建设西部强省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2007年6月起,由省长、副省长牵头,对事关我省全局九个方面的重大课题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省政府于9月26日召开重大调研课题研讨会,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在一些事关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共识,同时确定尽快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具体的项目、方案、规划和政策措施付诸实施。渭河治理问题是其中调研的课题之一,并在洪峰副省长牵头调研的“好的发展若干重大举措研究报告”提出了明确的解决措施。要求按照提出用10年时间使渭河水质和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的目标要求,依据《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规划》等相关规划,突出重点,分布实施已有的治理方案,制定渭河五年规划。另外,《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于2005年12月经国务院批复后,由于国家投资力度不够,规划中的项目实施缓慢,在规划期限内难以实现制定的目标。但渭河的治理又刻不容缓,为此省委省政府决定对于规划中涉及我省的主要建设项目,编制计划,筹集资金,尽快实施。
二、规划编制的过程
2007年10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省政府重大调研课题研讨会确定事项的通知,要求省水利厅牵头,制定渭河治理五年规划。按照省水利厅安排,我局负责组织编制渭河五年治理规划。接到任务后,我局组织专门班子,迅速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于2007 11月1日完成规划编制纲要,并通过省水利厅评审。随后,按纲要内容,收集资料,完成《规划》初稿编制工作。11月13日省厅对规划初稿进行了评审,提出了修改意见。11月21日,完成规划修改工作,并将规划报告报送省林业厅、环保局、建设厅、发改委,征求各厅局意见。12月3日,按照各厅局意见,完成修改完成工作,并将规划成果上报省政府。2008年4月8日,省政府召开第八次常务会议,审查并原则通过渭河治理五年规划。并安排由省环保局组织各有关单位对规划报告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省政府批复。5月15日我局按照有关意见完成了规划中水利项目的修改工作,并对规划成果进行了评审;5月20日,省环保局组织召开了规划成果协调会议,5月28日省政府召开会议,对渭河治理5年规划修改成果进行了讨论和研究;6月17日,省政府又组织会议对渭河五年规划成果进行了复审,随后进行修改。7月省环保局将修改后规划正式成果会签各有关单位后,上报省政府。整个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局对规划报告先后进行了两次集中讨论,省厅对规划报告进行了两次评审,省政府召开四次会议对规划报告进行讨论、研究、评审。2008年8月25日,省政府批复了渭河治理五年规划,并将规划报告转发沿渭各市及省级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至此,渭河治理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全部结束,规划的批复为渭河今后五年的治理提供了依据,明确了方向。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1.规划水平年:五年规划的现状年为2007年,规划水平年为2012年。
2.规划范围:规划将范围限定为渭河流域陕西省关中地区,包含了渭河流域在关中地区涉及的全部52个县、市、区和不在渭河流域的宝鸡市凤县及渭南市的韩城市,共54个县、市、区。
渭河支流北洛河流域涉及的榆林市、延安市的9个县,部分污染治理项目已纳入《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其河道综合治理也应纳入两市的相关规划,统一安排
3.治理目标
规划提出了6个方面的治理目标:
(1)渭河水质得到改善
以工程治污和淘汰关停污染企业等措施,削减渭河污染负荷,改善渭河水质。到2012年,在削减新增量的前提下,使渭河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在2007年27.3万吨的基础上削减15%以上,控制在23.2万吨以内。突出重点支流的污染治理,以支流水质改善带动干流水质的改善。到2012年,渭河干流消灭黑臭现象;在引汉济渭工程完成、有生态基流保障的前提下,渭河干流消灭劣Ⅴ类水。城市饮用水水源区水质达到或保持Ⅱ~Ⅲ类水质目标要求。建成水污染监控体系,形成水质监管和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
(2)节水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
大中型灌区农业亩均灌溉用水量较现在减少20立方米—4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在2006年84立方米基础上降低30%,城镇生活用水标准降低10%。初步实现行业节水的较高目标,使节水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
(3)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推进水土流失防治、河道生态环境建设、森林生态系统的修复与保护工程建设,使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建立起以南北两山为屏障、以渭河绿色走廊与主干道路为骨架,以河滨公园、沿河湿地和城市森林为主体的渭河流域整体生态系统框架,实现人水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将渭河建设成为生态型河流,使渭河中下游成为关中经济区的绿色长廊。流域内国家级重要湿地得到有效恢复,90%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晋升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2.6%。
(4)河道防洪能力得到提高
完善渭河防洪减淤工程体系,建设和加固渭河干流堤防,使宝鸡市区和咸阳市区左岸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咸阳市区右岸陇海铁路桥以下堤防达到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西安市区段堤防达到百年一遇防洪标准;渭河下游重点堤防渭南市临渭区、华县、大荔段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批准的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三门峡库区返迁移民防洪保安工程达到批准的设防标准;加大南山支流治理力度,完成尤河、赤水河、罗纹河、石堤河、罗夫河、柳叶河等支流的治理工程,使经过治理的支流河段达到国家批准的防洪标准。
(5)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全面推进
力争四年内建成“引红济石”工程,为关中地区跨流域调水0.94亿立方米,缓解生产生活用水紧缺矛盾;“引汉济渭”工程力争2009年正式开工,2012年建成三河口水库以下工程,为关中地区从汉江支流子午河自流调水5亿立方米,初步解决渭河中下游地区用水紧张局面,并尽快建成三河口水库以上工程。整体工程建成后,可从汉江流域给渭河流域调水15亿立方米。同时,加快黑河亭口水库、李家河水库前期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6)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压缩高污染行业的规模,大力发展科技型、环保型、节水型、低耗能产业;创新发展模式,利用关中地区的科技优势进行废物综合利用和中水回用技术开发,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渭河流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逐步摸索出一条科技含量高、既节能又环保的经济发展之路。规划期内,渭河流域不再新上造纸、果汁、化工、印染、电镀、淀粉等高污染项目,现有造纸企业总规模再压缩10%以上。
4. 治理任务及主要工程
今后五年渭河流域要完成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如下:
(1)治理渭河污染,改善渭河水质
一是建设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2010年前,渭河流域54个县区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要全部建成投运。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新建的污水处理厂要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并逐步配套建设除磷、脱氮设施;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的中水利用率要达到20%以上;西安市的中水利用率要达到30%以上。
二是开展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对渭河流域现存的81家造纸企业,视其排污治理情况再淘汰10家以上,削减生产能力约30万吨。规划期内要完成129个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三是进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规划期内完成46个农业治理和生态保护工程项目。
四是进行重点支流治理工程。规划期内要抓好小韦河、皂河(含太平河)、新河、涝河、灞河、漆水河、泾河、沣河、尤河、北洛河等10条支流的污染治理和水质控制,以支流水质的改善带动干流水质的改善。
五是建设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工程。一是各地要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二是要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合理进行工业布局,有效控制工业污染源对饮用水源水质的影响。三是建立健全水源地监测体系,编制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四是加大饮用水源保护资金投入,用于饮用水源地的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
六是加强水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及管理能力建设。规划期内,建成省、市、县网络监控平台与渭河干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排污单位污水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相互联网的渭河流域污染监控体系,实现对渭河干支流水质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实时监控。同时,加强流域各市、县监测站能力达标建设和水质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提高处置突发水质污染事件的能力。
(2)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建设节水型社会
一是开展农业节水工程。到2012年,农业亩均灌溉用水量比现状减少20立方米—40立方米。年节约灌溉用水约1.20亿立方米。渭河流域大中小纯井灌区共新增节水面积161万亩。
二是开展工业节水工程。今后五年规划在火电、纺织、造纸等七大行业实施重点节水工程。每年节水2.27亿立方米。
三是开展城市节水工程。规划安排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推广使用再生水、节水器具标准化等节水措施,力争三年内完成老城区中运行超过50年以上的严重老化和漏损供水管网的改造工程,逐步推广城区雨水利用示范工程。每年可节水0.68亿立方米,
四是加强水量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在现有水文监测站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渭河流域水资源监测体系,安排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监测体系和水资源监测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3)加快实施渭河流域生态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绿色生态渭河
今后五年,要重点加快渭河流域水保生态工程、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工程、渭河河道绿色生态工程的建设进程。将渭河建设成为生态型河流,其排洪灌溉、气候调节、景观休闲等功能得到初步恢复和完善,使渭河中下游河段成为关中经济区一道靓丽的绿色生态走廊。
一是建设以沟道坝系建设为主的水保生态工程。规划布设20个沟道坝系工程;布设陕西省渭河流域预防保护区3处,分别为国家级子午岭森林保护区,国家级六盘山森林保护区和省级秦岭、关山森林保护区。建立1个国家级渭南市监督管理示范区;建设2个省级预防保护示范区;在关中平原城市区布设2个省级城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示范区;布设水土保持监督区2处,分别为国家级晋陕豫接壤地区和省级渭北黑腰带区;安排建设国家级重点监督区监测分站1个(潼关县),5个市级监测分站(咸阳市、铜川市、宝鸡市、西安市和渭南市)。结合沟道坝系配置结果,建设以小流域监测为主的监测点37个,初步形成覆盖我省渭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体系。
二是开展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程。主要是建设秦岭北麓水源涵养林带;建设“北山”南坡经济及水土保持林带;建设渭河沿岸护堤及景观林带;建设主干道路沿线绿色长廊。
三是进行渭河河道绿色生态建设。规划期内,渭河中下游干流及主要支流河道范围安排城市段河流生态治理和河道绿色生态长廊及水文化建设。
(4)提高渭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的防洪能力。
规划期内防洪项目的任务是按照《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内容对应确定的,按照国务院批复意见,近期要把渭河下游防洪减淤作为治理重点。在河道防洪工程项目中,渭河中下游项目主要按照水利部已审查通过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渭河下游防洪近期可研》、《渭河移民防保近期可研》和《渭河中游防洪工程可研》三个项目成果提出具体安排意见。工程实施后,基本完成《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中的主要河道防洪项目,使渭河中下游重点堤防达到国家批准的防洪标准。
(5)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渭河流域水资源短缺,用水十分紧张,必须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保证经济发展对水的合理需求,归还河道生态流量。规划期内重点安排推进“引汉济渭”调水工程的前期工作,力争2009年开工建设,2012年建成通水;续建引红济石调水工程,力争2011年建成通水;加快亭口水库、李家河水库前期工作步伐,力争2010年前开工建设。
(6)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节能减排。
加快推进落后产能企业的关停并转和改造,对3.4万吨以下化学和半化学制浆造纸企业、2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不造纸只售浆的爆破制浆企业予以淘汰关闭。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减排,鼓励电力、化工等企业积极使用中水,提高节能节水水平,构建安全、清洁型资源开发产业体系,支持向技术含量高、清洁节约型大型企业发展,促进规模集聚、技术提升、布局优化,实现渭河流域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5.规划投资情况
规划估算总投资为133.87亿元(不含重点水源工程项目投资81.56亿元)。在各类项目投资中,水污染防治及保护项目投资70.297亿元,占总投资的52.52%;节水及水资源管理项目投资30.18亿元,占总投资的22.54%;流域生态建设工程项目投资18.85亿元,占总投资的14.08%;防洪项目投资14.54亿元,占总投资的10.86%。
6.保障措施
规划共提出了8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统一领导,明确目标职责。明确提出沿渭各级政府是渭河治理的责任主体,须设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力推进规划项目的实施。
二是拓宽投资渠道,积极筹措资金。明确提出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
三是明确治理思路,严格项目管理。明确要求按照项目建设程序进行项目建设。
四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治理效益。明确要求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水价体制。加快完成水价“三步走”改革方案,启动实行“两部制水价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宏观调控作用,提高节水效益。推进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推行到农户的终端水价。
按照《水法》规定,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已经征收水资源费的,应做到足额征收。还未征收水资源费的地区,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逐步实施。
五是健全节水制度,落实节水措施(原文)。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关键是体制和制度保障。应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省渭河流域管理局的统筹协调管理职能,以各市、县水资源管理部门为依托,建立统一的渭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系。加强流域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综合管理,严格按照《黄河水量调度条例》要求,认真贯彻实施《陕西省渭河水量调度办法》,加强取用水的管理,逐步增加渭河河道生态流量,确保渭河不断流。健全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完善入河排污口、取用水户退排水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全面实行定额用水,促进计划用水,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实行市(区)用水指标制度,对于耗水已达到或超过用水指标的市(区),不再审批新的取用渭河水资源的工程。
加强以水权为核心的水资源制度建设,严格取水许可管理,推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监管,全面实施水资源有偿转让制度,引导水资源向节约、高效领域配置。
采取强制节水措施。根据审批的年度用水计划,搞好取水口用水的监督管理,控制用水总量。同时,要限制高耗水项目和产业发展。各地在申请新建及改扩建取水工程时,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并经审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水资源论证未经过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获准建设的工程要严格按照主体工程与节水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要求进行建设;已建取水工程必须做到“四到位”,即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
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将节水与用水户的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发挥水价对节约用水的经济杠杆调节作用;研究建立水市场、允许节约水量水权的转让;允许农户自建、自管节水工程,并在税费上给予优惠等。
六是加强科学研究,促进渭河治理。积极实施“科技治渭”战略,坚持“围绕中心,重点示范,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的原则,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积极开展流域相关领域战略研究。以解决突出流域问题为重点,力争在理论和实践都有创新和突破。
加强潼关高程控制与三门峡水库运行方式、渭河下游冲淤演变规律与河道治理、渭河污染物总量控制、旱作农业生产技术模式等关键问题研究。深入开展渭河流域水资源演变形势分析、渭河流域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转换关系、水土保持对减少入渭泥沙作用、渭河健康生命指标体系等重要基础性课题的研究,使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横向协作,联合攻关,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思路和新方法,解决渭河治理工作遇到的技术困难和问题。加强国内、国际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先进适用的治理、管理技术和经验。建立渭河治理的专家决策咨询机制,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研究课题要结合实际,既要着眼当前,又要放眼长远,做到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成果可行,并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试点及示范工程的推广。
七是加强能力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原文)。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具有系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必须将其纳入法制轨道,依法保障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的顺利实施。要着力推进渭河流域五大建设工程。一是推进水质监测标准化建设,按照建体系、保重点、建网络的原则,编制流域水质监测标准化建设规划,筹集资金,分级建设;二是努力推进行政监督管理的标准化建设,省、市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以“数字渭河”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现省、市两级管理信息化、视频化、实时化和电子政务化。三是加强渭河流域政策法制建设,实现依法管理;四是着力推进渭河流域文化建设,坚持面向社会,多层次、大范围、有重点地推进环境宣传工作,促进公众参与,提高全社会保护渭河意识。五是严格流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主体的地位和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落实对于长期违法排放和严重危害渭河水环境的行为和人员的惩处。
八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原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规划要求,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要将渭河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制订具体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沿渭五市一区政府(管委会)和省环保、发展改革、财政、建设、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将落实规划情况于每年年底前专题报告省政府,省政府将对此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四,规划中涉及我局的项目情况
1.涉及我局的项目
规划中涉及我局的项目有:水资源管理与监测能力建设、渭河沿岸护堤及景观林带建设、渭河河道绿色生态建设和渭河流域中下游地区防洪能力建设等四类项目。主要项目情况是:
(1)水资源管理与监测能力建设。主要建设任务地表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地下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和水资源监测信息系统建设等。
(2)渭河沿岸护堤及景观林带建设。主要建设任务是今后五年,重点在西咸段渭河干、支流两侧河堤外营建宽不少于200米的生态景观林带,其他河段营造宽不少于50米的护岸林、防浪林和行道林带。
(3)渭河河道绿色生态建设。主要任务:一是城市段河流生态治理。主要规划项目有宝鸡市、咸阳市、西安市、渭南市等城市段河道生态景观工程;眉县、武功县、周至县等渭河县城段的滨河绿地公园。二是河道绿色生态长廊及水文化建设。规划的主要工程措施包括堤防绿化美化、沿河林带管护及观赏道路完善、河道清障整治河道环境、花园式河道工程建设,水生态及水文化建设等。重点完成渭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的堤防、河道工程绿化美化、沿河林带管护及观赏道路和渭河水文化博览园等景观工程。
堤防绿化美化工程范围包括渭河中下游干支流河道两岸的堤防工程,安排堤肩种植行道林,堤坡植草皮等措施;城市河段按生态景观的要求配置生物措施。
花园式河道工程建设指对渭河下游河道中的整治工程进行绿化美化,依托现有工程建设休闲景观小品。
沿河林带管护及观赏道路完善工程主要是结合河道护岸林带建设,新建渭河两岸无堤段的管护及观赏道路,与现有的渭河堤顶道路连成一体,修通断头路,打造便捷的渭河工程管理、休闲观赏交通体系。
水文化及水生态建设项目包括渭河水文化博览园、泾渭分明景区、遇仙河口桥上桥渭河淤积标志点、三河汇流区及泾渭汇流区观测台、渭河口滨水生态工程等。
(4)渭河流域中下游地区防洪能力建设。主要任务:
一是渭河干流下游段以堤防培厚加固、河道整治为重点,提高防洪能力。培厚大堤58.88公里,按标准完成堤顶硬化、堤身绿化、美化、防浪林、生态林建设。加固堤段115.04公里,其中淤背固堤39.68公里。续建河道整治工程12处,坝垛76座,长6.53公里,加高加固河道整治工程10处,坝垛57座,长4.95公里,新建防汛道路3处,长2.0公里,硬化联坝路10.18公里。修建北洛河护岸1km,新建工程防汛道路11公里,新建移民区防汛撤退路4.08公里,新建排水站1座。
二是渭河干流中游以重要城市城区段防洪为重点,进行堤防工程建设。规划安排渭河中游干流宝鸡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城区段防洪工程规模为:新建堤防15.58公里,加高培厚堤防30.6公里,退、改建堤防8.21公里,堤防护坡4.76公里。新建围堤4.6公里,改建穿堤涵闸4座。新建支流河口堤防2.53公里,加高加固支流堤防3.79公里。
三是渭河下游南山支流,以堤距展宽为主进行治理。规划安排石堤河、罗纹河、柳叶河、罗夫河拓宽堤距,增大过流断面,归顺河势;加高培厚尤河、赤水河堤防,共计安排移堤新建堤防40.38公里,加高培厚44.63公里。赤水河、方山河堤顶宽度两侧均采用8米,其余支流堤防一侧为8米,另一侧为6米。
四是完善水文测报、洪水调度、管理、基础研究等措施。新建1个水文站(赤水河靳家村)、11个水位站,改建15个水文站(临潼、桃园、南荣华、马渡王、罗李村、安头、秦渡镇、涝峪、鹦鸽、柳林、凤阁岭、淳化、漫湾、高桥、大峪)、7个水位站和11个雨量站,配备测验仪器,改善测验手段。对原有机动抢险队补充必要的抢险设备,配备相应设备。
加快防洪信息化建设,建设信息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信息采集等系统。安排修建渭河下游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指挥设施、管理信息处理中心,完善管护设施及防汛料物仓库等工程。为各基层单位补充配备工程观测设备、交通工具、通信设备、工程探查维护设施以及基层管理站等。开展潼关高程控制与三门峡水库运用方式等防洪基础研究工作。
五是加快东庄水库前期工作,规划安排前期工作费用1.01亿,另外安排开展渭河中下游几项重点防洪及河道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100万元。
2.投资情况及资金筹措方式
(1)投资情况。规划中涉及我局的项目总投资为20.4亿元。其中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0.43亿元,渭河沿岸护堤及景观林带建设3.47亿元,渭河河道绿色生态建设1.95亿元,渭河流域中下游地区防洪能力建设14.54亿元。
(2)资金筹措方式。
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省级财政筹集。
渭河沿岸护堤及景观林带建设。鉴于渭河沿岸护堤及景观林带建设属于沿渭市政建设的一部分,其投资主要由市、县政府结合植树造林及其他重点项目建设等自筹解决;
渭河河道绿色生态建设。城市段河流生态治理工程投资主要由城市或地方政府自筹,补助资金拟由省级安排;河道绿色生态长廊及水文化建设为社会公益项目,建议投资由市、县政府自筹安排;
渭河流域中下游地区防洪能力建设。《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将河道防洪工程列为优先实施项目,原计划2010年前完成,相关工程可研报告已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但由于项目尚未立项,无专项投资,年投资额仅为4000万元左右。鉴于《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中防洪项目中央投资尚未正式安排,投资来源不确定,为了尽快提高渭河中下游的防洪能力,满足经济快速发展对防洪的迫切要求,根据中央和地方对防洪工程投资的分担比例(中央2/3,地方1/3)将河道防洪项目的投资额和工程项目分列,由省上先安排部分资金加快重点防洪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截至2007年底,中央已安排基建或国债投资1.47亿元用于规划防洪项目。本规划安排的河道防洪项目总投资13.53亿元,由陕西省安排地方资金4.56亿元(其中省级财政3.86亿元,宝鸡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西安市、渭南市财政0.7亿元),申请中央安排投资8.97亿元。重大防洪项目前期工作列经费1.01亿元,按中央、省级1∶1的比例筹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