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渭治理
Ⅰ 黄河治理与再造构想的第四纪地质演化的依据
“黄河治理与再造战略构想”有着多学科支持的依据。下面仅从黄河流域第四纪地质环境演变及其黄河发育演化的角度来客观审视该战略构想是否科学与合理。
正如第11章所述,新生代时期,由于构造运动的作用,当今黄河流域散布着多个相互独立的构造盆地。其中较大的有银川裂谷盆地、呼和浩特(河套)裂谷盆地、汾渭断陷盆地等。在地质历史时期的演化过程中,这些盆地逐渐发展成为内陆湖泊,与华北湖一起组成黄河发育史前的湖泊群落。直到第四纪周口店期初期,银川、河套、汾渭等内陆湖盆仍然存在,并各自成为独立的集水系统,控制着当地侵蚀基准面及其水系的发育。随着河流溯源侵蚀过程的发展,侵蚀袭夺与贯通作用逐渐加强,原以诸内陆湖盆为中心的、彼此独立的集水系统,开始相互发生连通,湖泊随之逐渐消亡,最后形成统一的外流型水系——黄河。
由于各段所处地貌位置和构造升、降性质的不同,加之两湖盆之间相对距离大小的不等,以及地质岩性抗蚀能力的差异,必然导致诸湖盆(包括华北湖)之间水流溯源侵蚀作用的强度不同与相互之间连通时间的先后不一。对此,不少学者都进行了详细深入的研究。结果表明,位于汾渭断陷盆地的三门湖消亡于第四纪周口店期早期或泥河湾期末期;银川、呼和浩特(河套)湖泊则于周口店期中晚期开始萎缩,并于萨拉乌苏期早期逐渐消亡;华北湖因受黄河来沙及海水进退影响,其西部干涸于萨拉乌苏期末,东部干涸于晚全新世。因此,由上述湖泊干涸消亡时间的早晚不同不难得出,诸古湖盆之间相互被连通的时间也不一致。青铜峡以上和龙门至桃花峪段为第四纪周口店期早期或泥河湾期末期即已形成。而这时期,位于中游地段的青铜峡至龙门段,也可以说是河口镇(河套湖东缘)至龙门(三门湖北缘)段黄河还未连通形成。河套地区在第四纪周口店期时期仍为一大型湖泊,湖区面积仍有450km2(闵隆瑞,等,1998),发育着稀树草原植被,气候干冷,有时略显湿凉。湖中沉积物下部以黑色、灰色粉砂质黏土为主,上部以浅湖相芒硝矿层为主。这说明它仍为一封闭沉积环境,湖水还未外泄。
因此,这时期下游河南平原只是接受来自汾渭断陷盆地(龙门)以下至华北盆地(桃花峪)段,即形成于周口店期早期或泥河湾期末期黄河东段的河流冲积相沉积,覆盖在此前来自周围山地的坡洪积相、冰水相、湖积相沉积物之上,黄河冲积扇开始发育。但是,从河南平原钻孔资料统计结果来看,周口店期黄河冲积扇发育规模较小(详见第5章),沉积速率不大,全区平均只有约92.6mm/ka。这就是说,中更新世时期,由龙门至桃花峪河段所输送到下游华北湖的泥沙,不论是输沙总量,还是输沙强度均不大,对当时华北湖的淤填消亡作用微弱。
当到了萨拉乌苏期早期或周口店期末期,黄河最后一段——河口镇(河套湖)至龙门(原三门湖)段才得以最终贯通。这时河套湖泊大幅萎缩,在上述浅湖相沉积的芒硝矿层上,逐渐被河流相沉积的萨拉乌苏阶粉细砂和中细砂层所覆盖,湖水开始向下游溢出,河套古湖开始消亡。直到这时,银、呼盆地(河套湖泊)以上黄河西段才与汾渭断陷盆地(三门湖)以下的黄河东段,通过黄河中段——河套湖至三门湖段即晋陕峡谷段的最终贯通而连接起来。至此,一个统一的黄河方告形成。
然而,随着黄河中游晋陕峡谷河口镇至龙门段的最后连通,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则悄然来临。上游大量清水急速下泄;下游大股水流溯源上侵,致使河—龙区间大量泥沙被侵蚀下泄,进入下游黄河的泥沙“骤然增加”,一个真正的“黄(浊)河”从此诞生,并开始大显“沙威”。
河南平原第四系钻孔资料充分显示,萨拉乌苏期及其以后形成的黄河冲积扇规模十分庞大(表4.1,图11.3),冲积扇发育达到兴盛时期,平均扇体沉积速率约达312.6mm/ka。其中宁嘴冲积扇西起华北湖西缘的今孟津宁嘴,北至太行山南麓,南抵伏牛山北麓,东达汲县、新乡、尉氏和扶沟一线而隐伏于全新世桃花峪、兰考等冲积扇之下,平面形态东宽西窄,现残留面积达6990km2。
特别是萨拉乌苏期晚期及全新世以来,由于晋陕峡谷——河口镇(河套湖)至龙门(原三门湖)段“高能搬运通道”的强力侵蚀输移作用,致使两岸地区侵蚀沟壑快速发展,侵蚀面快速扩大,遂进入下游河南平原即华北湖盆的泥沙剧增,所形成的桃花峪冲积扇、兰考冲积扇等规模更加庞大,冲积扇发育达到鼎盛时期,冲积扇平均沉积速率则高达1691.6mm/ka。
因此,以上事实深刻表明晋陕峡谷段在黄河水流系统中,具有非常独特的“能量”地位和极其重大的侵蚀输沙作用。即只有当晋陕峡谷河—龙高能段发生了连通之后,黄土高原才开始加速侵蚀,黄河输送到下游华北湖的泥沙才开始大幅度增加。换句话说,只有在“强烈侵蚀输沙的河—龙连通段”的存在下,沿该段两岸黄土地区才有了“加速侵蚀”的不良局面。数以万计的侵蚀沟壑开始发育,并由近岸地带向远岸地区大力发展,侵蚀作用面快速扩大,侵蚀下泄泥沙通过千沟万壑涌入晋陕峡谷河—龙段。而该段又在上游大量清水的推动下,加之该段落差很大,蕴藏着极大的输沙能量,致使两岸沟壑汇入的泥沙又被及时地搬运走,从而为泥沙的进一步侵蚀创造了条件。随着河—龙段的侵蚀下切并导致两岸侵蚀沟壑的不断发展,泄入下游华北湖的泥沙量也以迅猛之势呈几何级数增加。河—龙段连通之后的黄河,无论是单位输沙强度,还是绝对输沙总量都是旷古未有的。
从上述第四纪古地理环境演变及黄河发育演化的地质史研究来看,“黄河治理与再造战略构想”正是力图“恢复”周口店期即中更新世时期黄河的基本水流格局,“恢复”周口店期即中更新世时期黄河的侵蚀、搬运、堆积的能量分布环境。它将“重新铲除”河—龙段黄河“高能侵蚀输沙通道”的巨大影响,重塑黄土高原地区周口店期即中更新世及其以前时期“少量的、较为正常的”侵蚀产沙环境,再造周口店期即中更新世时期龙门—桃花峪河段的河道泥沙输移速率,这无疑对抑制黄土高原的加速侵蚀,并为迅速创建下游河道动态冲淤平衡局面具有极其重大的支持作用。可以说,周口店期即中更新世时期的“黄河”水流格局和泥沙侵蚀搬运的载体能量分布环境是“战略构想”确保成立的、最好的“原型试验”。
况且“战略构想”在“克隆”周口店期即中更新世时期“健康”黄河水流格局即水能量分布环境的同时,还特别强调给出了“下游引水增能,冲沙减淤”的相机配合“治疗”作用。这样在“上游分水减能,中游限(断)能拦沙和下游增能冲淤”的协同作用下,创建下游河道动态冲淤平衡(健康)局面是不难实现的。
因此,从黄河流域第四纪地质环境演变及其黄河发育演化来看,“黄河治理与再造战略构想”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并得到了最有力的说明和佐证。
Ⅱ 城市间空气质量治理如何形成“比赶超”的氛围
生态环境部近日将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范围从74城扩大到169城。对此,生态环境部表示,本次排名范围的扩大,严格遵循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延续性、问题导向性和客观性的原则,突出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旨在解决以往存在的排名全面性、完整性不足,一些污染较重的区域和城市未纳入排名等问题,实现了重点区域和城市的全覆盖。
作为被列入的169个城市来说,列入城市越多,说明对手越多,竞争越激烈、越公平,关键看自己城市的污染治理情况到底怎么样,到底有没有尽最大的努力把污染治理好。不管有多少个城市参加排名,相对较好的城市不能自满,要不断创新治污手段,在竞争中保持领先,为其他城市做出示范。相对较差的城市也不能气馁,更不能破罐子破摔,一定要振作精神,向比自己好的城市学习,拿出有效的治理空气质量的办法,赶上或超过排在前面的城市,从而体现自己治理污染的决心和能力。只有踏踏实实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城市的空气质量问题,只有排名靠前了,才能让民众服气,让其他城市服气,更显出自己的底气,才能显得排名的公平公正。
来源:北京青年报
Ⅲ 近三年 国家环保部对大气整治有哪些行动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目标是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措施有:错峰限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有超低排放,还有环保督查等
政策上除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采取的超低排放改造外,还有各省市依托整体目标出台的相应政策
Ⅳ “蓝天保卫战”指的是什么
”蓝天保卫战“是国家总理李克强于2017年3月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
提出这个词的前提: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别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下降。 2013年“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各地狠抓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初显:全国74个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了约三成,酸雨面积下降恢复至20多年前的水平,成绩是显著的,但距老百姓期待还有差距。
随着治理大气污染向纵深推进,剩下的都是硬骨头。但是,无论是为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是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场蓝天保卫战,都必须打好,坚决打赢,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合格答卷。
(4)汾渭治理扩展阅读:
治理成果:
2018年7月9日至22日,生态环境部抽调人员组成200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377个县(市、区)开展第三轮次强化督查。督查组共检查点位(企业)31628个,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330个。
2019年1月7日,2018年蓝天保卫战“成绩单”出炉。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三大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的PM2.5浓度分别为60微克/立方米、44微克/立方米、5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1.8%、10.2%、10.8%。
Ⅳ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意义和要求是什么
一、重要意义
工业炉窑是指在工业生产中利用燃料燃烧或电能等转换产生的热版量,将物料或工权件进行熔炼、熔化、焙(煅)烧、加热、干馏、气化等的热工设备,工业炉窑广泛应用于钢铁、焦化、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对工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同时,也是工业领域大气污染的主要排放源。
从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技术水平来看,我国既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设备,也存在大量落后生产工艺,环保治理设施简易,甚至没有环保设施,行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劣币驱逐良币问题突出。
二、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到2020年,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促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Ⅵ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实施原则与主要任务
9.5.1 实施原则
对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与环境重大损失,治理费用远小于预期损失值的灾害体,应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治理工程。
1)开展对县级以上城镇和较大乡镇构成严重危害和威胁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优先考虑对国家公益性机构和组织(如机关、学校、医院等)构成严重危害的重大地质灾害点的勘查与治理;
2)有计划地对威胁铁路、电站、矿山及重要交通干线等国家基础设施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实施治理;
3)对自然保护遗产、重要旅游景点可能造成破坏,社会影响巨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
4)对威胁人口1000人以上或预测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重大地质灾害点优先实施治理;
5)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与发展趋势,采用远近兼顾、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治理前期以工程措施为主,先控制灾害发展趋势,治理后期以生物措施为主,通过地质灾害治理,达到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土安全的目的。
6)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结果、上一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和未来趋势预测,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工程项目,应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行适时调整,并编入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9.5.2 主要任务
(1)突发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对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治理费用又远小于预期损失值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治理工程。治理的重点地区是人口密集区、大中城市、风景名胜区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原则上完成对国家公益性机构和组织(如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及国家重大基础建设设施构成严重威胁的大型和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
1)完成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规划项目500项,对目前发现的大型地质灾害实施有效治理。
2006~2010年急需治理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500处,每年平均需完成100处(项)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资金投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中央和地方投资比例原则上按照东部发达地区为1∶3,西部地区为1∶2。2006~2010年规划完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总投资为53.3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6.11亿元,地方财政投资37.25亿元(表9.1)。
表9.1 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及投资
2006~2007年完成129处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07~2008年完成128处,2008~2009年完成123处,2009~2010年完成120处(详细进度安排见附录1)。
2)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治理示范工程。①完成黄土高原地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治理与水土保持相结合的治理示范工程3处。②完成西南山地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的治理示范工程3处。③完成闽、粤经济发达地区花岗岩风化壳滑坡灾害治理示范工程3处。④完成辽东丘陵山地泥石流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2处。⑤完成北京北山地区(云蒙山)泥石流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1处。⑥选择地面塌陷严重的城市2~3座,完成地面塌陷灾害治理示范工程3处。⑦泥石流灾害开发型治理示范工程4处:在云南省和甘肃省,选择威胁范围大、危害程度高、造成大量土地无法利用的泥石流沟(流域)各2处,采取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和少量资金补助的方法,鼓励企业、个人出资治理,据此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泥石流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探索市场经济规律下地质灾害治理与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政府指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的新途径。⑧完成长江上游、黄河上游城镇滑坡、崩塌、泥石流防治与生态恢复示范工程4处,提高综合治理工程的效益功能,探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模式。
(2)缓变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完成汾渭盆地地裂缝灾害治理工程。
2)完成天津、沧州地裂缝治理与地面沉降控沉综合治理工程。
3)完成苏锡常地区地面沉降控沉治理工程。
4)完成杭嘉湖地区地面沉降控沉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