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行业治理
『壹』 请你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献言献策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献言献策,我认为应该是加强党的领导团结。
『贰』 如何探索推进有利于行业企业发挥更大作用的职业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改革
准确定位,积极坚守“六管”之责管“方向”。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判断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变化,提高鉴别判断能力,为企业科学决策把握好方向,不断完善企业发展战略,坚持以科学战略引领企业发展。企业各级党组织都要把党建工作放在企业改革发展的全局中谋划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体制机制,努力解决企业在改革、管理和自主创新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推动企业管理上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活力全面提高,实现最大经济效益,确保党的利益和意志在本企业落到实处,确保企业政治安全。管“干部”。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管政策、管标准、管程序,在企业选人用人,包括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培养后备人才上发挥主导作用,把党的干部政策、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落到实处,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用人环境。二是管好干部的培育和考察、考评,特别是通过对干部、包括董事会人选和经理层人选的考察、考评,积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与依法治企结合起来,把党组织工作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运行规则结合起来,使党建工作成为企业改革发展的引领力和推动力,确保企业组织安全。管“自身”。要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基层党组织和先进性建设三个重点。要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企业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决策民主化;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党建工作标准化体系,把党建工作纳入企业制度、管理流程和绩效考评,达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目标;要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建立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保证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管“思想”。企业党组织要贴近实际、贴近职工、贴近生活,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和职工降本增效的积极性。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为职工创造更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切实解决职工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特别关心困难职工的生活,让全体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要高度重视稳定工作,认真落实维稳工作职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企业政治思想、职工队伍和生产秩序的稳定。管“文化”。文化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和谐力。要大力推进企业文化行为、形象、理念三大系统建设,持续增强干部职工的认知度、认同度和忠诚度,真正使企业文化成为全体职工齐心协力推动公司建设发展的精神动力。要进一步加强企业行为文化和理念文化建设,完善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不断增强企业软实力。要不断增强企业文化的包容度和吸引力,发挥企业文化在兼并、重组中的特有作用,以文化的融合推动企业的整合,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不断提升社会形象,努力拓展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
『叁』 什么是未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两个重要的发力方向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推进未来社会治理现代化,最重要的就是要科学管理,只有科学有效的管理才能够对将来的发展方向制定目标,沿着目标运用科学管理的方法才能够有发展的方向。
(3)推动行业治理扩展阅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经过艰辛探索最终选择的现代化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开辟出来的道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再一次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唯一正确的道路。
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社会和谐,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一条主线。只有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放到这一艰辛历程中,以更宽广的视野来认识和理解,才能坚定对这条发展道路的自觉自信,始终做到坚定不移。
『肆』 如何推进中国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更新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
管理与治理虽非截然对立,但至少有如下显著区别:一是主体不同。管理的主体只是政府,而治理的主体还包括社会组织乃至个人。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实际上已经体现了多元共治的理念。这一变化意味着,政府不再只是治理的主体,而且也是被治理的对象;社会不再只是被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主体。二是权源不同。政府的管理权来自于权力机关的授权。尽管权力机关授权从根本上说是人民授权,但人民授权毕竟是间接的。而治理权当中的相当一部分由人民直接行使,这便是所谓的自治、共治。三是运作不同。管理的运作模式是单向的、强制的、刚性的,因而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常受质疑,其有效性常难保证。治理的运作模式是复合的、合作的、包容的,治理行为的合理性受到更多重视,其有效性大大增加。
从一元单向治理向多元交互共治的结构性变化,意味着我们不仅于思想观念上不再走人治的老路,而且于政治生态上铲除了人治隐形存在的可能,最终使那种仅停留在口头上的法治无所依凭。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必然是法治,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有赖于各个领域的法治化。要以法治的可预期性、可操作性、可救济性等优势来凝聚转型时期的社会共识,使不同利益主体求同存异,依法追求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要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要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2、丰富国家治理的价值目标
秩序稳定作为治理的价值目标,是毋庸置疑的,但它只是初级价值,更非唯一价值。第一,治理应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在当前利益多元化、文化多样化的条件下,国家治理既要确保公共利益和主流道德价值不受侵害,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考虑个别,特别是要保障宪法确认的个人自由,承认合法合理的个性化追求,让公民和社会组织充满生机活力,使社会保持动态平衡稳定状态。第二,治理应有助于扩大人民民主。全会突出强调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国家治理要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展基层民主。要广泛发动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政府的治理工作或者进行自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学联、青联、科协、文联、记协、残联、贸促会等人民团体应在引导相应群体的行为、维护其权益、化解矛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居委会、村委会应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承担更多责任;应培育壮大社会中介机构,强化其在维护社会信用体系、降低交易成本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三,治理应有助于实现社会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国家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促进形成正义的社会制度。
3、把握国家治理的战略要点
我国转型时期国家治理的主要内容,一是维护社会和市场秩序;二是防范、处理天灾人祸等社会风险;三是调和、处置社会纠纷和冲突;四是服务和管理流动务工人员、农村留守老妇幼等特殊人群;五是引导和监管基于互联网的“虚拟社区”以及类似场域。这些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如果就事论事、头痛医头,只会是事倍功半,所以必须分析实现有效治理的战略路径,找到国家治理的制高点、切入点、突破点、着力点。第一,治理的制高点是伦理塑造。治理工作直接作用于人的行为,但行为是思想影响的,所以,引导思想观念、构建先进文化、塑造社会伦理,是更为根本的治理战略。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力倡导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治理的制高点。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第二,治理的切入点是源头治理。当前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历史遗留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多样多发,除各方面客观原因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干部在处理政府与群众利益关系上,没有树立把改革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实践证明,只有让广大群众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中获得实惠,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全会提出,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现阶段不可能消灭贫富差距,但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因违法违规而产生的贫富差距,这就要求反对特权,推动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实现。而对于因身体缺陷、智识水平等合理差别因素造成的低收入困难群体,则应切实解决好其社会保障问题。第三,治理的突破点是群防群治。国家治理,重点在基层,关键靠群众。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善于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群众自治,让群众自己组织起来解决自己的问题。要健全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努力把城乡社区建成政府社会管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要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努力让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的优势,吸引、凝聚各方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第四,治理的着力点是法治方式。法治是治理的基本方式。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和谐活力的长效机制。各级领导和公职人员须牢固确立宪法至上、法律权威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找法、用法靠法的能力,切实把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稳定这个第一责任和依法办事这个第一要求有机统一起来,绝不能因“维稳”而突破法律的底线,绝不能因害怕上访而迁就个人的非法要求,绝不能因个别正义而牺牲规则之治的普遍正义。
4、解决国家治理的协调匹配
目前对于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已经有了共识,但还存在以下三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第一,国家权力在治理主体体系中处于何种地位。有人认为政府应该是在社会组织和个人治理不能或无效时才跟进,即政府治理应居于补缺地位;也有人认为政府治理应居于主导地位。笔者认为,不宜简单地讲补缺地位或主导地位。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意味着在经济建设领域,政府必须让路。但社会治理与经济建设有区别,不宜像定位政府调节经济那样,把政府治理社会定位于补缺。在维护秩序、化解风险、处理危机等方面,政府必须努力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权,而不是等社会力量和个人无法处理时才出面。检验治理水平的高低,不仅要看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更要看常态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果。实践证明,要有效避免小事演化成大事,关键在于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处置机制。要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与此同时,也要注意发挥基层干部和群防群治力量的优势。十八大以来,中央在阐述社会管理体制时,提的不是“政府主导”而是“政府负责”,这一表述启发我们,不必纠缠“主导”的问题,而应研究功能和责任问题。第二,多元主体共治如何实现匹配、廉价合作。全会强调,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合作治理并不是新东西,我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所谓综合治理,实质就是合作治理。如今,综合治理已从“社会治安”扩展到“社会管理”。但在实践中,合作治理还存在着协调性、匹配性以及运作成本等问题。因为不同的合作治理事项,会有不同的主体牵头。如果是政府牵头,可能比较容易协调,但某些社会组织的匹配性可能存在问题;如果是社会组织牵头,政府如何配合、在多大程度上配合,是需要深入探讨的。同时,合作治理也要考虑成本,既要动员多方力量,又要尽可能做到廉价,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和财务监督机制都需进一步健全。第三,社会组织如何提高治理能力。治理能力指向的是治理有没有效果,会不会“失灵”。失灵的问题,政府存在,社会组织必然也存在。因此,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治理能力建设。首先,社会组织自身要提高水平、严格自律;其次,政府要支持、帮助社会组织提高治理能力;再次,政府和个人还要监督社会组织的治理行为。
5、创新国家治理的方式方法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创新。可以积极尝试的治理新方法有:第一,非对抗性和“软法”。具体要求是:变整治为疏导,变刚性为柔性。以治理城市占道经营为例,目前已有一些地方采用规范设立“便民经营服务点”的方法,兼顾了市民生活便利、经营者正当权益与市容整洁,达到了多赢的效果。在软法方面,应更加注重发挥激励性法律规范和乡规民约等社会自治规则的作用。第二,契约化和合作规制。具体要求是:变命令为协商,变指挥为指导。例如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平安山东建设中,探索出政法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建立社区治安防范与人身、财产损害补偿相结合的“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治理新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第三,提供服务或社会福利。具体要求是:变监管为服务,变强制为利导。例如流动人口不愿意办理登记怎么办?江苏省采取的办法是“登记积分制”,经过一定年限,达到规定积分后,流动人员就可以享受保障住房、子女上学等待遇,最后还能成为当地市民。第四,市场化和竞争机制。具体要求是:变官办为民营,变垄断为竞争。以污染治理为例,环境污染行政处罚固然不能丢,但“排污权交易”的治理方法把政府与企业间的行政关系变成市场的经济交易,使得企业自觉提高治污积极性,从而控制一定区域内的排污总量。第五,程序化和科技手段。具体要求是:变实体为程序,变“人控”为“机控”。注重采取程序化的技巧来处理实体上公正难辨的问题。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来拓宽治理边界、提高治理效率、增强治理精度,排除权力、人情、金钱等因素导致的“搞例外”“走后门”现象。
『伍』 注重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推动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矿业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矿业行业发展过程中,回形成了大量的行业协会答。行业协会在自律过程,不断宣传矿业管理的先进理念,为推进矿业转型做出了重要贡献。可持续发展革命以来,不仅世界银行日益主要到矿地和谐对于矿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而且大量蜂起的行业协会将推动矿地和谐,降低行业社会风险作为推动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一定程度了开创了全球矿业参与社会治理的先河,创新了社会治理工具和政策,形成了独特的经济、社会、文化风景。
『陆』 如何推进国企治理现代化
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狠抓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的法律体系。法律是治企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贯彻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国家治”。目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有关国家所有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法律体系还存在内在矛盾、冲突,缺乏国家所有权制度的规范;缺乏法律层面对国有经济目标、性质、功能、作用的界定;不少部门规章还存在政策颁布时间久远、脱离和滞后改革发展实际问题;不少规章制度还存在互相打架、难以实施问题,政策效果甚至与初衷完全相反。法律体系不完善、法规不统一、不规范,直接影响了国有企业治理体系现代化。当前,在这个方面要加强四项工作:一是要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坚持立法先行,提高立法质量,对所有部门有关国有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一次统一的立、改、废,大力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形成国有企业治理法规统一、制度统一。
二是要加强国家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代表机构的法律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人民--人大--政府--国资”委托代理链条,进一步从法律上明确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能,完善国资委履行职能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形成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慵懒、懈怠。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明确国有经济发展目标,明确国有企业董事会治理目标,特别是要明确国家对国有企业的重要经济目标、政治目标和社会目标,区分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即要求国有企业成为追求效益的经济组织,又要求企业提供大量公共服务,还要求企业承担超额社会义务。对百米短跑冠军要求他举重,对举重冠军要求他跳高,对跳高冠军要求他全能。鹅对鸡说,鸡对鸭讲,语言和标准都不一致。必须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标准一致、分类清晰,才能为搞好国有企业提供制度环境。
二、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大力推进政府机构简政放权,维护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讲个故事,2005年,五矿公司向国家某部门申报,20多亿美元收购加拿大有色金属巨头诺兰达公司,但是这个部门的几个科员、处长、司长们端坐深院高楼,认为项目风险大、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可能亏损,决定不批准,导致已经进入独家谈判阶段的收购失败。结果是,第二年诺兰达公司的价值就翻了2倍上升到了50多亿美元,五矿痛失跨越发展的良机。2006年,上海宝钢考虑广东沿海可以低成本利用澳洲铁矿石和焦炭,又接近高端钢材大市场,就向某部门申报了总投资近700亿元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但是直到2012年5月国家某部门才批准。项目审批了6年,市场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市场也被其他企业占领。商场如战场,企业家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上打仗,但冲锋不冲锋,要向千里之外的机关请示,一个请示用了6年时间,别说打战役了,太平洋战争只用了3、4年。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坐在政府办公楼里的人不比企业聪明,最了解市场的是企业家,放权吧,别审批了。
三、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大力推进国资委的变革。国资委作为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成立时间只有12年,国资委自身是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而生,应当说充满了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动力。但是,10多年的发展中,国资委衍生了不少事情,存在管得过多过细、干预企业自主权问题。国资委张毅主任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动员会上鲜明提出,这次国资委的改革不是修修补补,而是要痛下决心,以壮士断腕的精神,有的要伤筋动骨,有的要脱胎换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该管的和可管可不管的坚决不管,该放的要彻底放到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三中全会提出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总要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主要履行《公司法》赋予的股东的的出资权、分红权、资产处置权、选聘股东代表权等权力。国资监管机构的权限要止于董事会,不干预董事会之外的事情,要和国有企业运营保持“一臂之距”。国家所有权代表机构要按照民商法规范和市场手段,进行资本管理。以往的教训之一就是没有依法界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权责界限和管理层级,导致行政干预不时出现,反复出现“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定要避免历史的教训。
当前,还有不少关于“行政化出资人”和“市场化出资人”的议论。我个人认为,这个概念,我国以前没有,西方也没有,这个概念本身存在着逻辑问题,不科学,不严谨。我国现行法律只承认出资人。行政化和市场化并不是分类“出资人”的合适标准。首先,在市场经济中,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国有企业本身,其出资或投资行为都会依照市场经济规则,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其次,不能认为政府直接出资设立的企业就是行政化的,投资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就是市场化的,二者只是出资形式不同,本质上都是国有资本。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目标就是市场化,认为政府出资是行政化,不仅会从逻辑上否定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的出资,更会从根本上否定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本身。行政出资人和市场出资人,这是典型的似是而非、逻辑混乱、无据可依的生造概念。
四,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大力推进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现代化。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还有较大差距。国有企业公司董事会缺乏有效性,一些企业仍然是依照《企业法》登记注册,没有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决策层和经营层高度重合,缺少有效制衡,建立董事会的职权也没有落实,责、权、利还没有真正对等,没有依法享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权和考核奖惩权,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需进一步增强,董事的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切实建立,等等。
要按照三中全会的总要求,推进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我建议,首先要完善董事制度,国家任命的国有股东代表,董事,在担任时要有宣誓仪式,国有股东董事,要手捧我国宪法,庄严举手宣誓,遵守国家法律,忠于国家所有权权益,忠诚勤勉地履行国有股东代表职责。董事会应该依法享有选聘CEO权。党管干部主要应该是管标准、管原则、管程序、管监督,合理有效发挥政治影响,更多通过合法程序、市场原则选聘具有市场能力商业才能的职业经理人。要按照法律规范,依法落实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激励约束等权力,以市场化手段吸引、激励和留住具有专业水平和商业洞察力的一流人才。
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决定》提出:“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第一次使用“企业家”概念,意义重大,实现了从“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领导人员”向“企业家”的跨越。企业家,是具有远见卓识的企业领袖,勇于革新、勇于承担风险,善于捕捉变化、善于抓住机遇,是激烈竞争中创造价值的稀缺资源。未来需要营造环境,在中国出现更多像新兴际华董事长刘明忠这样的有企业家精神、有人格魅力、有卓越影响力的企业家,来引导企业实现科学发展。
『柒』 什么是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推动力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一是完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委领导体制。社会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核心是党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推动社会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统筹各方力量协调行动,促使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推进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的途径和载体,紧紧围绕基层党组织构建公共服务圈、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二是完善联动融合、集约高效的政府负责体制。政府在社会治理中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社会治理效能。要以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政府治理体制机制。横向上,破除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的弊病,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机制,实现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纵向上,破除头重脚轻、贯通不畅的难题,打造上层统筹有力、中层运转高效、基层做强做实的治理体系,提高快速响应、精准落地能力。三是完善开放多元、互利共赢的社会协同体制。社会治理责任在政府,活力在社会,潜力在市场。要创新完善鼓励多方参与社会治理的政策体系,搭建互动平台和载体,建立政府和社会的互动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展,让千千万万社会组织的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四是完善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公众参与体制。人民是社会治理的主体。要着力构建群众参与的平台和载体,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完善群众参与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健全权利与义务统一、风险与责任关联、激励与惩戒并重的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创新方法手段。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离不开方法手段现代化。一是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基层群众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划清政府管理权和群众自治权的边界,把不必要的行政事务剥离出去,把不能缺的自治内容纳入进来,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自治活力。探索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实现途径,搭建便捷议事平台,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二是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善于用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自觉行动。加快制定社会领域急需的法律法规。三是发挥德治引领作用。道德是社会关系的基石,是人际和谐的基础。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优势,通过身边榜样的示范、乡规民约的约束、行业章程的规范、生活礼俗的教化,引导群众明是非、辨善恶、守诚信、知荣辱,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四是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科技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引擎,也是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推动力。要善于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起来,通过现代科技推进社会沟通、改进管理服务,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
三、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点任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点任务作了具体部署。
(一)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关键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造更多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就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办法,实现预防化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关键是要把着眼点放在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通过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着眼于完善信访制度,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制度,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信访工作新路子。二是坚持联调联动、多元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要完善资源整合、科学分流、效力对接的制度机制,实现“三调”联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以多元的方式方法化解不同的矛盾纠纷。三是坚持疏解引导、培育心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是适应社会转型的现实需要。要完善工作体系、工作网络,根据不同人群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加强帮扶求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最大限度消解社会戾气,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的基础工程。一是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关键是树立整体效能理念,突出一体化运作。要立足整体防控、协同防控、精准防控,建立健全平安中国建设协调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工作机制,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二是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创造性实践中,是社会治理的中国特色。要坚定不移走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之路,创新完善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制度机制,织密社会治安的天罗地网。三是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新形势下,打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关键是要坚持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方向。要打造点线面均衡布局、网上网下交汇融合、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新格局,提高立体化水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开展防控工作、以法治方式解决治安问题,提高法治化水平。着力培养专业思维、专业方法、专业技术,以打击防范专业化应对违法犯罪职业化。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作为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引擎,提高智能化水平。
(三)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当前,公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必须以完善的体制机制托起安全的底线。一是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二是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国家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要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推动应急管理从静态、职能管理向动态、综合管理转变,从灾害应对向风险管理转变,提高防灾救灾减灾能力。三是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社会治理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固本之策。一是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政策导向。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二是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人民群众是最广泛、最活跃的社会治理主体。要善于总结提炼各地成熟经验做法,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激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三是抓好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难点。基层力量、基础工作、基本能力,是当前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难点。要聚焦力量全覆盖,建好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队伍,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推动社会治理力量落到最基层。要聚焦要素全掌控,实现对各类基础要素的精准掌控。要聚焦能力大提高,增强基层干部掌握情况、化解矛盾、服务群众本领。
(五)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国家安全体系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掌握维护国家安全主动权的总抓手。一是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的是大安全理念,强调的是做好安全工作的系统思维和方法。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统筹推进各领域国家安全工作,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二是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工作,必须一手抓当前、一手谋长远。要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增强国家安全能力。三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政治安全是党和国家安全的生命线,是不可动摇的底线。要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抵御国家安全风险能力,高度警惕、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捌』 如何加强企业综合治理工作
一、强化综合治理组织体系,推进平安建设工作
在综合治理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机构人员到位、组织保障有力、基层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成效明显、职工群众满意”的总体要求,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平安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建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武装保卫、信访稳定、技术安全、生产运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建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的平安创建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与检查考核。二是完善治安综合治理网络。严格按照综合治理方案运行大表,扎实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逐步建立起了“季度点评、总结分析、持续改进”的创建活动管理 机制。
二、强化责任查究体系建设,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
抓好平安建设,加强领导是关健,落实责任是根本。为此,我们必须不断健全责任查究体系,以明确、严格的责任查究推动平安建设创建活动不断向纵深开展。一是要加强责任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年度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责任书。凡是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年终一律不能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对创建活动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通报表彰。二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按照考核细则,对各单位平安建设创建工作不定期考核督查的基础上,每年分季度四次进行集中考核,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意见,提出奖惩方案。三是加大社会治安工作责任追究力度。明确了各单位一把手为建设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哪个单位、哪个区域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强化普法宣传体系建设,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宣传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定期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普法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学习教育。针对行业特点,全面组织学习《安生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原油田严重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辖区派出所开展法制宣传,制作宣传展板、在内部网站开设了法制宣传专题栏目,宣传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增强了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法律 意识。
四、强化矛盾排查体系建设,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
坚持把职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平安建设创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严格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一是完善了信访稳定工作机制。深入宣传《信访条例》、《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充分认识到信访无小事,敞开信访窗口,深入群众,变“坐诊”为“出诊”,引导职工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切实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变“救火”为“防火”。认真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包一,面面对面地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逐项落实责任,逐件进行解决,确保案结事了,让职工对企业充满信任,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五、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推进HSE管理体系为主线,继续深化“我要安全”主题活动,总结固化活动成果,全面推行“211”安全工作法,深入实施员工素质提升、现场安全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三项”工程,持续建设监管机制、责任机制、应急机制和考核机制,全面提升HSE管理水平。一是认真开展查找身边“十大薄弱环节”活动。从机关到各基层单位,从领导到各岗位员工,全面查找身边的薄弱环节,找出具体表现形式。认真梳理、统计、分析查找出的薄弱环节,逐项制订改进措施,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开展案例讨论,制作宣传展板,组织“全民安全教育日”宣传咨询活动,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总之,企业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构建和谐供热、推动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履行“维护稳定,平安和谐,安全发展”根本职责,在企业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不断加强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确保企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玖』 怎样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来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冲破不合时宜的旧观念的束缚。解放思想,是一个民族保持其理论思维的先进性和激发其精神活力的生生不息的源泉,只有解放思想,才可能冲破传统和教条的束缚,提出新的观点和见解。治理体制的改革属于政治改革的范畴,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更容易使人们畏首畏尾,解放思想尤其重要。“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 三中全会《决定》所说的“永无止境”不仅指时间的维度,也包括空间的维度。从时间上说,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是一个无限的过程;从空间上说,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涉及各个领域,包括政治领域,特别是治理领域。判断一种新的思想、观念、制度和政策,首先应当看它是否有利于国家的富强民主、人民的自由幸福、社会的公平正义,看它是否有利于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国。只要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新观念和新实践,都值得重视和探索。反之,凡是束缚社会政治进步的体制机制都应当破除。
把握国家治理的战略要点
我第一,治理的制高点是伦理塑造。治理工作直接作用于人的行为,但行为是思想影响的,所以,引导思想观念、构建先进文化、塑造社会伦理,是更为根本的治理战略。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力倡导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治理的制高点。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
『拾』 如何统筹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治理实效和水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政法机关特别是赋有社会治安治理职能的部门,必须从思想上主动适应,从措施上积极应对,积极探索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创新的新思路、新办法,切实解决思想认识、运行机制、警力装备、队伍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社会治安治理水平,切实履行好政法机关的社会治安治理职能。
(一)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打造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推进社会治安治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治理体系,既要全面开展工作,又要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重点在于解决好社会矛盾化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的管理、社会组织服务等问题,创新虚拟社会治安治理,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运营、行业加强自律、社会共同监督的互联网综合管理格局。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人防”方面
强化县乡村三级巡逻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置警亭,每个警亭设置固定巡防队员24小时值勤,白天1人,晚上2人,每周五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部门分战区进行县级大巡逻,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巡防主力军作用。同时,乡镇战区联动巡逻与村级日常巡逻相结合,网格联动,警灯闪烁,提升群众巡逻知晓率。广泛宣传发动,落实邻里守望制度,对外来人员以及有嫌疑人员要详细询问,邻里之间团结协作,共同抵御不法分子。规范乡镇专职巡防队,对队员定岗定责,配齐配强其巡防装备设备,强化其日常适应性训练,完善村级专职巡逻队,结合实际各行政村要普遍建立自己的专职巡逻队,确保村级巡防全方位、经常化。
“物防”方面
1、 强化对群众安全防范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开展一次全方位的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以便因症施策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 推进加固门窗、筑墙垒院等物防措施。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动员安装自动报警装置;
3、 对重点单位特别是西部矿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加高加固围墙,修建观察瞭望点。对存放现金、贵重物品的部位,配备保险柜,集中保管。对生产、使用、保管、运输危险品单位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堵塞防范漏洞;
4、 实施亮化工程。乡村一些街道小巷长期无路灯,是治安死角、案件多发区,要实施普及这项工程,推进街道亮化,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
“技防”方面,不断强化和完善技防设施,县乡经费向技防倾斜,乡(镇)、村(居)级现有防监控设备平台保证全天候正常动作,通过平台全天候实施对所辖区域的治安监控;规范村级技防值班室,严格村级技防值班室标准规范化建设,确保其“有值班人员、有分布图、有值班记录、有工作制度”,加强对值班人员技术业务培训。确保技防“乡村全覆盖,三级互联通”的目标。
(二)做好基层群众工作,完善社会治安治理体系
社会治安治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驻村政法干警定期召开培训会,以案说法,现场解答疑难问题,确保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各种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县司法局充分利用“六五”普法,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走上村庄地头,以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工作,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把人民满意作为政法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着力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服务为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通过强化社会服务提高社会治安治理实效。
(三)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人民调解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具有独特优势,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方面。深化社会矛盾化解。不断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聘请专家,深入各乡镇召开培训班,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同时,加强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要对全县21个乡镇和608个村调委会及时进行调整和充实。提高基层调解员的调解技巧、法律文化水平及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动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预防和化解行业与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依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好人民调解法规定的人民调解工作各项保障措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成立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委员会,建立由政法、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作运行调解机制。
(四)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搭建服务管理新平台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服务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是加强和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内容。创新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建立政府主导,综治、司法牵头,公安、法院、检察院、劳动保障、民政、监狱等部门共同参与,集教育矫正、日监督管理、帮贫扶困、心理矫治等职能于一体的社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新平台。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大力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有效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帮扶、管理、安置、就业问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强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服务新机制,加强衔接、落实安置,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减少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后脱管漏管现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帮助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镇,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调整农业结构,扶持现代化农业种植户典型,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提高产出效益。鼓励和吸引在外创业人员回乡建设,解决剩余劳动力和出外务工的人数,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和两劳回归人员的管理。
(五)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社会治安治理新格局
创新社会治安治理,需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安治理格局,使社会组织成为缓和矛盾冲突的调节器、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促进社会和谐的润滑剂。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县基层党组织、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退伍军人、红白理事会等其它组织及协会也在不断发育成长,这些社会组织和协会在为民排忧解难、协调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为此,我县要创新为老服务,加强为老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探索以社会化为主渠道的养老服务新路子。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促进社会组织与党委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协会在社会治安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组织的公众知晓率和熟识度,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有志之士关心、关注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六)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政法工作的活力源泉在基层,主要的执法活动在基层,工作的重点难点也在基层。没有强有力的基层基础工作,再好的思路、政策、措施也难以落到实处,惠及城乡群众。近年来,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有了很大加强,但总体薄弱的善还没有根本改变,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任务还很重。要履行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职责,就必须切实做好相应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适当增加惠民方面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大乡镇道路维修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总结政法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使之固定下来、形成制度,同时根据新的实践探索建立新的制度,努力构建科学完善、统一协调的制度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安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多方筹措资金,尽快化解镇村债务,消除不稳定因素。解决乡镇专职巡防队、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保险问题,把精力更多的在放在基层,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的投在基层,真正做到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花,夯实基层组织、整合基层资源、壮大基层力量、强化基础工作,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钱管事、愿意管事,切实提高社会治安治理和服务水平。
(七)加强队伍建设工作,力促社会治安治理取得实效
政法机关是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力量,政法队伍建设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强化为民服务、为民执法理念,正确对待金钱、地位和权力,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理念,做公正廉洁执法的表率,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能征善战”的队伍。
2、加大“从优待警”工作落实力度,关心关注政法干部,加强政法基层科、所、队、庭建设,在政策、制度、机制上确立“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流、干部从基层出”的工作导向。把选人用人的眼光投向基层,以实绩为标准,不拘一格地从政法队伍中选干部,切实解决工作多年政法干警职级和待遇过低问题。使广大干警在政治上有奔头、生活上有挣头、工作上有干头。
3、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在人员编制上给予倾斜,将乡镇综治工作人员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努力解决人员编制少、职级待遇低与工作任务繁重不相适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