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意识不够的整改措施
㈠ 党建工作中落实党建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有哪些
(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
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二是少数同志把主要精力集中抓经济工作及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
三是村小一级党组织形同虚设,很少开展党组织的活动。
(二)组织教育活动不到位。
部分基层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全面,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地区。特别是大多农村支部的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甚至一年到头都没有开展组织生活,导致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宗旨意识淡化,没有归宿感和荣誉感。
(三)党员先锋意识发挥不突出。
一些基层党组织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的党员党性淡簿,私心较重,只顾自身发展,帮扶作用没有有效发挥;有的党员纪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流动党员常年不缴纳党费或不愿意按规定(四)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松弛。
一些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缺乏力度,造成党员纪律散漫;村小组支部书记没有领取工资待遇,不肯积极主动参与党支部管理工作。
(五)办公活动经费缺乏。一是办公经费解不了燃眉之急。很多农村支部由于经费缺乏,大多没有活动室。二是党组织对薄弱的基础设施建设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最后也只能停在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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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学习培训不到位,造成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甚至腐化堕落,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村小组支部书记没有待遇,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其工作积极性。
(二)综合素质不到位。
有的村干部素质不高,对农村政策掌握不多,把握不准,断章取义,有时带来负面影响;个别村干部自律意识差,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差;有的村干部宗旨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泊,利己思想严重,甚至违法违纪,影响了村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三)机制管理不到位。
一方面制度不健全,工作无章可循,随意性很大。有的虽有制度,但抓得不严,形同虚设。另一方面管理机制不配套,党组织对不履行职责和存在问题的成员大多是进行批评教育,缺乏有效的措施
㈡ 党员意识淡薄问题及整改措施
意识淡薄问题,整改措施就要加强思想教育及平时的日常监督工作
㈢ 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实,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的整改措施
一、市直部门党委(组)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重视
一是传统顽疾仍在。一些市直部门的观念尚未适时转变,仍然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抓发展才是党委(党组)的事,在履行这项重要职能和任务上当起了甩手掌柜;或者没有把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放在应有的地位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业务发展割裂开来,存在“两张皮”现象。
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部门单位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仅限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既不主动,也不被动,始终保持不痛不痒的中庸态度;还有少数部门单位工作完全处于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的疲软状态,工作始终推不上去。
三是实用主义较盛行。有的单位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惩处,轻预防;重形式,轻内容;重监督,轻引导,没有想方设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修正干部思想、规范行业行为、打造部门文化的重要抓手。
(二)考核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现有的考核体系本身存在不完备性。现有的考核指标大而统之,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软性条款多、硬性条款少,共性指标多、个性指标少,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亟需调整和完善。
二是参与考核的主体较为单一。社会公众、新闻媒体、非政府组织等体制外实体参与考核的途径不多,社会评价机制不够健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考核结果运用不够。考核结果出来后,就被束之高阁,没有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单位业务好坏及领导干部实绩高低的重要参考因素,考核结果运用范围不广、运用程度不高。
(三)责任追究难度较大
一是配套追责条款尚未出台。现有的责任追究条款散见于众多单一性或专门性的制度规定中,需要追责时到处找依据或无处找依据。
一方面,是否需要追责缺乏实体性的规定;另一方面由谁追、由谁查处、追究哪个层级领导的责任等,缺乏程序性的规定。现有的追责制度,一定程度上尚缺乏可操作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二是责任追究方式较为单一、力度不够。在追究主体责任时,因考虑到追责过重影响部门单位的整体工作,因此追责大多局限于函询、约谈等,在使用较重的处分档次时,顾虑较多。
三是推动责任追究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一些市直部门单位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社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中责任落实不力的宽容度较高,致使纪检组织开展责任追究面临的压力和阻力较大,存在“不敢追究”、“不愿追究”的现象。
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担当意识,筑牢思想防腐防线
强化政治意识,树牢责任观念。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强化务实意识,推进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强化示范意识,当好责任表率。在制度落实方面,切实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表率作用。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考核
1、考核内容要科学有效
各地区各部门应再结合实际工作特点,确定考核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方面。如那些掌握各种权力和资源的人或部门,更要作为考核的重点。
2、要扩大考核参与面。在考核过程中,则应既全面审视,又突出重点指标,定期考核与临时抽查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不断完善考核方法。当然,还可利用个别访谈、工作调研、实地考察等机会,做到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的日常督导。除了上级考核外,还要加大群众评议的力度,加大群众满意度测评、网络调查、第三方评价结果在考核中的权重,增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价的广泛性。
3、考核形式要多措并举
党风廉政建设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因而考核方式要灵活多样,方法要宽严适度。检查和考核可采取组织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等多种形式,也可以结合群众举报、新闻媒体的监督等方式进行。
(三)严格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最后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两个责任”的落实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
1、建立“一案双查”的责任追究制度,有案必追。
一是要在反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上,发挥“一案双查”的惩戒威力,净化官场政治生态。二是要在查处“窝案”“串案”上,发挥“一案双查”的惩戒威力。深挖一些腐败官员的“后台”和“靠山”,坚决打掉其“保护伞”,让腐败分子无立足之地。三是要在整治“四风”等不正之风上,发挥“一案双查”的惩戒威力。要坚决铲除不正之风的生存土壤,使领导干部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不敢再默认和放纵,使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敢再有恃无恐地发生。
2、合理运用追责结果,严格奖惩。
充分合理地运用追责结果,对于维护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建立严厉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奖惩制度,把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委(党组)班子总体评价和对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责任追究要坚持原则敢于处理,执纪必严。
严格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在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后,除了严格依照党纪政纪规定处分当事人外,还要结合违纪违法案件情节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关领导疏于管理、失察失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的责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以儆效尤。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发生的情况在全单位通报,各部门安排学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确保真正把“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双促进、双丰收。
㈣ 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表现不强有哪些表现
1、政治坚定性不够强。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信念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对于挑衅中国共产党领导、质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论,态度含混、立场模糊,随声附和、人云亦云;政治态度暖昧、政治立场动摇,在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面前摇摆不定、畏葸不前。
2、政治敏锐性不够强。有时间对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深,产生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不能从政治上观察思考问题、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3、政治鉴别力不够强。主要表现对马克思主义 、 “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 、 的学习教育,不能入脑入心、自觉遵循。对家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模糊观念、错误言行不教育、不说服、不纠正。
4、政治执行力不够强。对卫生系统重大决策部署,把握不全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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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党员干部意识的办法:
1、坚守党的政治属性,始终不能忘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坚定党的政治立场,始终不能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3、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始终不能忘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坚持党的政治地位,始终确保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
4、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党章作为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根本大法和总规矩,把党的各种规章制度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和规则。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是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形成全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大举措,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
增强政治意识,就是要求全体党员一定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这是对党员干部第一位的要求。
㈤ 党员围绕党性意识强不强服务居民好不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在组织系统和组织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一直以来,党员、干部和群众普遍认为组织部是靠得住的部门,是值得信赖的部门,对我们这个“家”和我们的工作还是认可的,从这几年组织工作满意度连续测评结果就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新形势下,组织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尤其是十八大报告中强调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在组织系统各个层次、各个领域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还很尖锐。(一)思想观念不够适应,理想信念受到冲击。改革开放以来,主流意识形态面临多元文化的考验,一些组工干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工作的规律研究不够,习惯于机械的按规定办、按惯例办,使组织工作缺乏应有的活力。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有些市场经济衍生出的观念、原则渗透到组工干部的心理行为之中,对党内生活准则、党性原则,特别是对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核心价值观念产生强烈冲击,带来严重挑战。少数组工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弱化,放弃价值追求和职业操守,有的甚至沦为金钱的俘虏。少数组工干部追求个人利益至上,在干部工作中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标准讲感情,使公道正派的选人核心价值理念丧失殆尽。(二)思维方式不够适应,能力素质受到挑战。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些组工干部习惯于到现成的条条框框中找规定,到过去的工作方法中求答案,去特定的事件中查原因,缺乏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前瞻思维、理性思维和法律思维,科学判断形势、把握工作规律的能力不强。一是视点有待提高。拘泥于组织工作的“小循环”,看不清大局对组织工作的迫切要求,影响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二是视野有待拓宽。学习借鉴西方先进思想文化用来改进组织工作,显得有些不够。三是视角有待创新。原来习惯的那一套肯定不行了,但观念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不够,影响了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提升。 (三)精神状态不够适应,工作作风受到影响。主要表现为感情不真、敬畏不够、扎根不深、作风不实、本领不大、方法不优。一是“党”的观念不强,认为执政考验是党的事,是党委的事,组织部门离的远。二是“忧”的意识不深,形式主义比较重,办事程序复杂、组织部门作用体现弱化,履职不到位,满足于当“太平官”。三是“干”的劲头不足,有的对升迁看不到希望,就破罐子破摔,有的谋待遇多、挑担子少,讲享受多、担责任少。四是“拼”的胆气不够,不敢坚持原则,工作只求过得去,解决问题办法还不多。五是“闯”的魄力不大,不愿讲真话、不敢说实话,思想僵化、创新意识不强、改革意愿不大。六是“扎”入基层不深。有的组工干部不想面对群众、不敢面对群众、不会面对群众,养尊处优、“骄”“娇”之气,与基层群众、党员干部和专家人才走不近、有距离。以上三个方面的表现主要体现在组织系统中,在组织工作方面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在干部工作方面。执政最大的考验是选人用人,选人用人最关键的是得到群众的认可。用对一个人,形成的是正确导向;用错一个人,损害的是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在目前的干部工作中,存在重程序、轻结果、简单执行条规的现象。一是在观念层面上,存在只要程序到位了就没有责任的思想,认为程序到了,选拔的干部不好也没错。二是在操作层面上,按票数划线好操作,可以回避很多矛盾,很大程度上存在简单的以票取人的现象,导致干部选任中公开公正但不公平。三是在机制层面上,干部下的渠道不多,出口不畅,使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难以落实。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些使用起来的“好干部”与群众心目中的“好干部”有差距。 (二)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结构变化、社会结构变化以及人口结构变化,对基层党建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就党建工作本身而言,存在不务实、做表面文章的现象。一是没有贴紧中心服务大局。为了创新而创新,在各种提法上不断翻新,内容上没有与时俱进,发文多、“花样多”、载体多,能落实到基层的、能有效发挥作用的不明显。二是热衷于树立典型,不注重总结推广。没有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抓一项丢一项,抓一阵停一阵。三是为细化而细化、为量化而量化。考核指标越来越多,考评程序越来越复杂,人为增加操作难度,与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的初衷相违背。四是研究问题不够深入。特别是对转型时期执政党自身建设规律研究不够,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党建实践也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工作。 (三)在自身建设方面。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越位”就是组织部门权力有时过于上收,束缚了下面的手脚,压缩了基层的创新空间,导致了下面疲于应付,照搬照抄,只能是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缺位”就是组织部门不能很好地“弹钢琴”,有时顾此失彼,上面强调什么就抓什么,不能统筹抓,深入抓。如抓了农村可能忽视了机关,抓好了任务完成就可能忽视了问题研究等。“错位”就是组织部门做了不少职责范围外的事情,比如拆迁征地、计划生育等比较难的工作,这样不仅加重了组织部门的工作负担,更是权力透支,导致有时处境比较尴尬。二、应对“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对策措施(一)抓好教育培训,切实防止“精神缺钙”。一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增强抵御风险的意识,提高经受考验的本领,增强做好组织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权力观、政绩观教育,深化以“公道正派”为核心的价值观念,使道德、思想、法制等方面理想信念教育有形化、实在化,防止得“软骨病”。三是要加强组工干部的能力培训。既要理论培训,更要实践锻炼;既要业务知识培训,更要经济和其他知识的培训;既要有灌输式教育,更要有研讨式启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科学性。四是要建立健全组工干部培训机制。让组工干部每年接受培训,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自学,设计有效载体,探索倒逼机制,培养学习型、思考型、研究型的组工干部。(二)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消除“危险源”。要坚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实践创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建立完善改革创新的激励机制。一是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强化“顶层设计”,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净化选人用人风气。进一步科学扩大干部工作民主,规范干部的初始提名程序,不断提高干部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建立推荐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问责,探索建立公开有序的竞争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人才成长途径。注意从艰苦地方、复杂环境、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和使用干部。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创新。针对经济结构的新变化,基层党建要形成属地属业齐抓共管的局面。属地党建重在解决党员组织挂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服务等问题,行业党建重在解决党员的思想、业务交流问题,努力形成党建工作合力。三是推进组织工作自身改革。明确组织部门的定位,组织部门目前牵头的事情太多,结果其他部门的作用没有发挥好,其实反而影响组织部门的形象。 (三)改进作风,形成符合新任务要求的“新部风”。一是组织部门要做落实“八项规定”的表率部门,做到净会风、正文风、树新风、扬正气。要减少形式主义,不追求表面文章,从文字中解放出来,减少各类简报,为组工干部减负。二是切实加强组工干部职业道德建设,使求真务实成为组工干部的价值追求。突出先进组工文化建设,强化优良传统的教育和传承,形成符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新部风”。三是开展务实管用的主题实践活动。在组织系统树立“人民群众是组织工作最高裁判员”的理念,建立健全组工干部特别是组织部门的领导同志直接学校群众的有关制度。四是要想办法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让基层党组织有经费、有资源、有能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四)严格监督管理,筑牢应对风险和考验的“防波堤”。完善组织工作的推进落实机制。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进一步建立严格的干部管理制度,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制度,来约束管理我们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组工干部。一是注重后评估。通过后评估工作,跟踪工作进度,修正决策偏差。二是注重工作督查。坚持一抓到底的好作风,防止执行过程的偏差。三是注重基层经验。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鼓励基层抓好“自选动作”,形成特色工作。四是注重末端约束。完善群众评议的有效机制,强化组织工作的群众满意导向。(五)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的“战斗队”。一要坚持五湖四海,严把进口关,注重从基层,特别是从经济社会建设一线遴选干部,注重选拔复合型组工干部。二要选派组工干部直接到经济部门锻炼,增加实战经验和历练。三要完善组织工作的选拔和考核评价机制。既要以理想信念激励人,又要以科学评价用好人。四要制定出台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意见。规范组工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和选配标准,开展组工干部职业生涯设计,加强业务培训、实践锻炼和岗位交流等。要把落实“三从严”与“三个留人”的要求有机结合,建设温暖之家。五要适当增加基层组织部门的人手,为多深入基层调研、多听群众呼声、多解群众忧愁创造条件
㈥ 宗旨意识强不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的问题:
1. 理想信念动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
2. 对群众缺乏感情,不关心群众疾苦,不真诚为群众服务;
3. 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不愿做、不会做、不敢做群众工作;
4. 严重背离了党的宗旨,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等。
整改措施:
1.增强宗旨意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持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
2.增强宗旨意识,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3.增强宗旨意识,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章明确要求,每个党员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6)党员意识不够的整改措施扩展阅读:
增强宗旨意识,是中国共产党团结人民共同奋斗的力量之源。执政首在民心向背,顺民心则政兴,逆民心则政废。
每一个共产党人都必须牢记:我们让人民群众满意,人民群众才会对我们满意。
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不能拒人于千里之外,要用行动体现我们对群众的感情,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对来访群众有热心,对群众反映的困难有同情心,帮群众解决困难有诚心,遇到阻力和困难有攻坚克难的决心,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有长期作战的恒心,这样才能和群众心贴心。
㈦ 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哪些
1、部分同志理想信念缺失,对共产主义信仰发生动摇,对集聚区未来发展表示担忧,感到迷茫。
2、班子学习的整体意识还不够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缺乏深度。各层次干部学习时间、内容不均衡,特别是普通干部学习机会少。
3、群众意识淡薄,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不够。下基层走访调研蜻蜓点水,不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
4、组织纪律松弛,组织生活没有正常开展,对普通党员关心帮助不够,谈心谈话较少。
5、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在一些场合相互表扬的多,相互指出问题的少。
6、一些重大事项未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些议题班子会议未讨论充分即通过,开展民主集中制不够。
㈧ 如何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力度不够问题
1、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机制,为基层党员“补脑”。
一是实现党员教育全覆盖。依托电视、广播、网络、手机、报刊杂志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基层党员教育。
二是突出党校教育主阵地。将农村基层党建课题纳入省、市、县党校干部培训的内容,特别是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岗前培训,要加大农村党建的培训课程,形成各级领导干部重视、熟悉、了解基层党建的教育机制。
三是开展农村党员素质大提升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农村基层党员为主要对象的科学素质教育大提升活动,着力培养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
2、进一步创新组织管理方式,为基层组织“强身”。
一是健全村级党组织工作规则。进一步理顺“两委会”关系,明确规定村党支部的地位、职责任务、监督约束等。
二是健全直接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民意渠道,将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制度化、规范化,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制度层面解决党员干部不乐于、不敢于、不勤于联系群众。
三是推行党建工作绩效管理。完善镇、村党组织管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以绩效评估推进镇、村党组织管理创新。同时,将农村党建工作作为评估镇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四是创新组织设置方式。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畅通党员进出渠道,支持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农村协会和合作社上。
3、进一步强化激励保障措施,为基层干部“提神”。
一是加大农村优秀干部录用公务员力度,解决基层干部“有所盼”的问题。目前,我县每年从村干部中录用公务员的数量不足1%,建议扩大优秀村干部的公务员录用比例,选拔特别优秀的进入镇领导班子。
二是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标准,形成初步增长机制。既要提高在职村干部报酬标准,又要提高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按工作职位、工作年限扩大补助范围。
三是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体系,解决基层干部“有所养”的问题。建立县、享受对象共同承担的村干部养老保险体系,确定统一标准,解决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四是健全党内关怀机制,解决村干部“有所靠”的问题。把经济困难的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的扶贫帮困工作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范畴,建立党内关怀机制,通过财政预算、党费支持等渠道,建立党员爱心基金,重点加大对基层经济贫困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的帮扶力度。
4、进一步改进基层干部领导方式,为基层班子“输血”。
一是增强班子服务意识,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把精力放在服务群众上,善于与群众谈心交心,征求群众意见,夯实班子在群众心中的基础。
二是勇于担当作表率,面对困难,敢于担当,在工作中要雷厉风行,遇到困难,全体干部相互协作,攻坚克难。
三是整合基层党建资源。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投入力度,积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工程,把“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打造成农村基层党建品牌和示范点。
(8)党员意识不够的整改措施扩展阅读
党建介绍:
党建是指党的建设。党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纯洁性建设等,具有鲜明的党性和实践性,指导党在不同时代、不同情况下的工作与活动。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大范畴是我们党在长期党的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十六大进一步强调将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之中。到十七大,又鲜明提出反腐倡廉建设这个范畴,
十八大时增写了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从而将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完善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纯洁性建设的“六位一体”,使党的建设的内容和范畴更加符合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