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理论包括哪些
1. 西方语境下的治理理论是什么
西方影响的这个什么东西啊,这个应该是比较一个零食,或者是一个当地人研究出来的东西。
2. 公共治理理论有哪些主要内容简答题,无书
公共治理理论是对作为传抄统公共管理理论的公共行政理论进行反思和批判,并且
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之合理内核进行整合的结果,其核心观点是主张通过合
作、
协商、
伙伴关系,
确定共同的目标等途径,
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其内容包括:
第一,
公共治理是由多元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
第二,
公共管理的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第四,治理语境下的
公共管理,是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基于伙伴关系进行合作的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第
五,治理语境下的政府在社会公共网络管理中扮演着“元治理”角色。
3. 多个主体共同治理的理论有什么
政社合作有许多不同的模式,我们简要介绍四种重要模式:
一是法团主义模式(corporatism)。法团主义旨在将公民社会中的组织化利益联合到国家的决策结构中,寻求在社会团体和国家之间建立制度化的联系通道和常规性互动体系[2]。简单地说,是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建立有序、稳定、制度化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作与协商代替竞争与排斥,解决社会冲突和失序。随着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统一的直接登记体制在四大类社会组织中放开,国家承认“自下而上”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的合法性,允许社会组织间通过自下而上的竞争性淘汰获得与政府合作的机会,参与合作的社会组织数量众多,社会组织间功能分化弱化,社会组织接受国家承认和管理。需要指出的是,法团主义模式下的政社合作绝不是一种行政上的等级控制关系,社会组织绝不是政府的延伸,而是相对独立和平等的合作关系。
二是合作治理模式。近20年来,一种名为“合作治理”(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的新治理理论得到发展。该理论旨在将包括政府在内的多个利益相关者聚集在一个公共舆论空间(common forums),公共和私人部门的界限变得模糊,通过协商达成共识(consensus-oriented)形成决策。[3]安塞尔(Ansell)、戈士(Gash)等学者认为合作治理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即针对公共政策或公共管理问题,合作由政府等公共机构发起,治理主体包括利益相关的公共和私人部门、利益无关者(nonstate actors),这些主体直接参与决策过程而不仅仅是公共机构的顾问,协商的公共舆论空间组织化运作并要求共同参与,协商目的在于达成共识,采取共同决策。[4]
三是第三方治理模式。第三方治理(third-party governance)[5]强调公共与非营利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共享责任、公共资金和公共权威,通过开放一部分公共领域让非营利组织参与进来,使公共服务提供具有一定程度的多样性和竞争性,从而有助于提高效率、减少成本。其实质是政府与非营利部门基于共同目标而联合行动,与此同时,通过协调/整合补充资源实现各自目标。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对效率、成本、责任和公平的需求,必须与非营利组织独立性相协调统一。
四是契约关系模式。契约关系(contracting relationship)模式[6]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直接产物,被认为是替代传统官僚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最佳选择;它是指政府通过委托或购买等契约方式将公共服务外包给其他政府、私人部门或非营利组织,其目的在于减少政府成本、提高效率。根据政策环境的不同,可以采取竞争(competition)、谈判(negotiation)和合作(corporation)三种不同的契约形式[7],契约关系模式蕴含了合作参与、民主行政、公平效率等价值内涵。
4. 公共治理理论有哪些主要内容简答题,无书
1、治理的主体多元化
公共治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包括有:
a.政府部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其他公共权威)现实中的政府具有复杂的结构,地 方、中央和国际层面的政府及不同部门构成了多层级、多中心的决策体制,众多权威 交叠共存是这一体制的主要特征。
b.非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只要各种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行使的权力得到公众的认可,这些部门就可能成为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即可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
2、主体间责任界限的模糊性
治理主体间的责任界限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这与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有密切联系。
原因:(1)人们对政府全面履行公共管理责任的能力抱有的期望大大降低。
(2)在“社会经济”领域中涌现大量非政府组织,这些非政府组织具有满足多方面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无须让政府干预的优势,所以部分公共责任转移到在公共管理领域表现杰出和勇于承担义务的非政府组织和个人身上。
表现:(1)许多民营组织向传统公共领域进军。
(2)政府对传统意义上的社会领域干预。
(3)公共领域和社会领域的区分不像以前那样明显。
3、 主体间权利的互相依赖性和互动性
a.权力依赖的含义:是指参与公共活动的各个组织,无论其为公营还是私营,都不拥有充足的能力和资源来独自解决一切问题所需的充足知识和充足资源;他们必须相互依赖,进行谈判和交易,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实现各自的目的。
b.依赖性与互动性:正是因为存在权力依赖关系,治理过程便成为一个互动的过程,于是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在这种过程中便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伙伴关系。
c.三种伙伴关系
(1)主导者与职能单位之间的关系,即主导者雇佣职能单位或以发包方式使之承担某一项目。
(2)组织之间的谈判协商关系,即多个平等的组织通过谈判对话,利用各自的资源在某一项目上进行合作以达各自的目的。
(3)系统的协作关系,即各个组织之间相互了解,结合为一,树立共同的目标,通力合作,从而建立一种自我管理的网络。
4、自主自治网络体系的建立
a.治理理论与传统公共管理理论:传统公共管理理论采用单一等级制下的协调方式,依靠“看不见的手”来进行操纵的市场机制。公共治理理论拥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相互间的权力依赖和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其中的协商谈判和交易机制。最终必然会推动公共管理朝着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化的方向发展。
b.在该体系中各方主体为获得支持而放弃部分权力。组织和个人放弃部分经济权,政府放弃部分强制权。
c.各主体实现管理目的的途径:
(1)依靠自己的优势和资源,通过对话以增进理解,树立共同目标并相互信任。
(2)建立短期中期长期的合作以减少机会主义,相互鼓励并共同承担风险。
d.网络化公共管理的特征:
(1)不再是监督,而是自主合作。
(2)不再是集权,而是权力在纵向上和横向上的同时分散。
(3)不再是追求一致性和普遍性,而是追求多元化合多样性基础上的共同利益。
5、政府在社会公共网络管理中扮演“元治理”的角色
a.元治理的含义:就是作为“治理的治理”,旨在对市场、国家、公民社会等治理形式、力量或机制进行一种宏观安排,重新组合治理机制。它其实是强调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中的重要功能。
b.在社会公共管理网络中,政府虽不具有最高的绝对权威,但它却承担者建立指导社会组织行为大方向的行为准则的重任。
c.在“元治理”理论中政府应发挥的制度作用:
(1)社会治理规则的主导者和制定者。
(2)与其他社会力量合作,通过对话、协作,共同实现社会的良好治理。
(3)要促进社会信息透明,使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充分的信息交换中了解彼此的利益、立场,从而达成共同的治理目标。
(4)做社会利益博弈的“平衡器”,避免社会各阶层因利益冲突而损害治理协作。
5. 治理理论的主要特征
治理有四大特征:1、治理不是一套规则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版而是一个过程;2、治理权的建立不以支配为基础,而以调和为基础;3、治理同时涉及公、私部门;4、治理并不意味着一种正式制度,而确实有赖于持续的相互作用 。
当然,对此也有不同的概括。比如,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主体间责任界限的模糊性,主体间权力的互相依赖性和互动性,自主自治的网络体系的建立,政府作用范围及方式的重新界定。总之,治理是一个内容丰富、包容性很强的概念。
6. 简述治理理论的三种研究途径
治理理论体系有着不同的研究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
1.“政府管理”的途径。这一途径将治理等同于政府管理,侧重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来理解市场化条件下的公共管理改革,主要包括“最小国家的治理”、“新公共管理”和“善治”等 用法。
2.“公民社会”的途径。这一途径认为治理是公民社会的“自组织网络”,是公民社会部门(或称第三部门)在自主追求共同利益的过程中创造的秩序,在公共资源管理、社区服务与发展、同业协会和跨国性的问题网络中普通存在。
3.合作网络的途径。这一途径试图在“网络管理”的框架内整合上述两种研究途径,认为治理是政府与社会力量通过面对面的合作方式组成的网状管理系统。
我们现在主流的研究方向就是第三种,即网络治理,为了实现与增进公共利益,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或公民个人)等众多公共行动主体彼此合作,在相互依存的环境中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
7. 什么是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是指社会治理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7)治理理论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从运行意义上,“社会治理”实际是指“治理社会”。或者换言之,所谓“社会治理”,就是特定的治理主体对于社会实施的管理。由“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概念上的变化,而且蕴含着理念、方法、手段和制度等多个层面的深刻变革。
社会治理是一种导致公共理想的社会和经济效果的治理模式。社会治理理论是西方治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是一系列的价值、政策和制度,通过这些,一个社会可以来管理它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进程。
社会治理是一个国家开发经济和社会资源过程中实施管理的方式,它同时也是制定和实施决策的过程。社会治理还被界定为限制和激励个人和组织的规则、制度和实践的框架。所以,治理不仅仅局限于政府,也包括多元角色的互动。由于西方国家治理理论奉行社会中心主义和公民个人本位,因此,理性经济人的社会自我治理,在理论逻辑上构成了西方国家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
8. 简述治理理论的基本涵义和主要内容
作为英语国家的日常用语,治理(governance)概念源自古典拉丁文或古希腊语“引领导航”(steering)一词,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指的是在特定范围内行使权威。它隐含着一个政治进程,即在众多不同利益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建立一致或取得认同,以便实施某项计划[2] 。
随着全球对公共治理的关注变得更为广泛和日益重要,对于这一概念的界定出现了多种说法,直到现在治理仍是一个相对模糊和复杂的概念。“治理”被定义为多种,如“在管理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权力的行使方式”,如“确定如何行使权力,如何给予公民话语权,以及如何在公共利益上作出决策的惯例、制度和程序“,这些定义有助于我们更加明确治理这一概念的内涵。然而,鉴于关系概念的性质,“治理”永远不可能被定义成一个具有普遍有效性的通用方式。
在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表述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于1995年对治理作出如下界定: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机构和规章制度,以及种种非正式安排。而凡此种种均由人民和机构或者同意、或者认为符合他们的利益而授予其权力[3] 。
9. 简述治理理论的三种研究途径
治理理论体系有着不同的研究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
1.“政府管理”的途径。这一途径将治理等同于政府管理,侧重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来理解市场化条件下的公共管理改革,主要包括“最小国家的治理”、“新公共管理”和“善治”等
用法。
2.“公民社会”的途径。这一途径认为治理是公民社会的“自组织网络”,是公民社会部门(或称第三部门)在自主追求共同利益的过程中创造的秩序,在公共资源管理、社区服务与发展、同业协会和跨国性的问题网络中普通存在。
3.合作网络的途径。这一途径试图在“网络管理”的框架内整合上述两种研究途径,认为治理是政府与社会力量通过面对面的合作方式组成的网状管理系统。
我们现在主流的研究方向就是第三种,即网络治理,为了实现与增进公共利益,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或公民个人)等众多公共行动主体彼此合作,在相互依存的环境中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