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整改
Ⅰ 铁路人党员遵守纪律方面的整改措施
通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服务意识不强。表现在:在对商场的管理中,没有很好的去帮助员工更多的去了解有关业务知识,只是在员工询问时才会进行解答。
2、效率意识不强。表现在:有时会出现对工作拖拉的情绪,有的工作没有很好的去坚持,只是在初期搞得如火如荼过一段时间后就没有再去做。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对业务知识钻研不够,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认为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4、纪律松散。表现在:有时因为家里的原因会临时电话请假,在公司组织的活动锻炼有时会迟到不能够按照领导要求的时间到达。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上网浏览、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强化个人纪律观念,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做到对企业负责。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工作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随时随地的将公司的“三个善待”表现在行动上。明确自己的身份,告诉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一个管理人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彻底改正自己毛毛糙糙的毛病,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对待每一个人。
4、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扎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
以上是我对自身纪律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的总结,如有不妥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Ⅱ 大学党员在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及其整改措施
大学生党员在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思想觉悟比较落后,应该加强思想觉悟的教育,让思想上升一个高度。
Ⅲ 如何增强对党纪党规的敬畏感,在深入推进整风整改上更加坚定自觉
完善党纪党规的制定
加强对党规党纪执行的监督
加强道德建设
Ⅳ 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4个方面,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
明明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却天天搞唯心主义的活动,在逗世界呢?真心看不懂!
Ⅳ 受过党纪处分的党员怎样写整改措施
因为什么受的处分要有清醒认识,围绕这个来写。
Ⅵ 哪些情况会被纪委约谈
1、新任党员领导干部任职前。传达上级党风廉政精神、通报警示案例、告诫走上岗位的领导干部要勤政廉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分内之事。
2、各级党员干部。对党员干部思想上的困惑和不良倾向、工作生活中的违纪违法苗头、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轻微问题进行谈话。
3、被举报反映问题的党员干部。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当面向组织谈清楚,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当教育。
4、对存在一定问题但不够降免职条件的领导干部。通过谈话进行告诫、劝勉,向其郑重指出存在的问题,促使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错误。
5、有违纪嫌疑的党员干部。经过初核、立案,认为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坊间常说的“双规谈话”。
6、群众反映干部问题比较集中、解决信访问题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洁广州建设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述责述廉述德活动中测评结果较差,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
(6)党纪整改扩展阅读
约谈的方式有:
1、任前廉政谈话。
形式:个别谈话(一对一)、集体谈话(一对多)
2、教育提醒谈话。
形式:个别谈话
谈话对象:各级党员干部
3、信访谈话
形式:个别谈话
4、诫勉谈话
形式:个别谈话、集体谈话
5、谈话函询
形式:1、发函请作说明;2、分管领导或室领导与其谈话;3、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其谈话;4、委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
6、组织调查谈话
形式: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与其个别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