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猪污染整治
❶ 每头生猪一年排泄的污染总理是多少
各省不完全一样,大多数差不多,你看一个差不多就清楚有什么项目,大概多少钱了。
下面是关于生猪方面的收费: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1、防疫费每头次1.8元;如同时接种两种以上疫苗,每增加一种疫苗加收0.9元。具体收费额度按实际接种疫苗数量据实结算,由生猪养殖户承担。国家和省统一安排并拨付专款的强制性防疫项目(口蹄疫、猪瘟)不得收取疫苗费。
2、检疫检验费每头10元,其中,活畜产地检疫(生猪出栏前)每头3元,由养殖户或经营者承担;屠宰检疫(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每头7元,由生猪经营者承担。
3、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合并征收,其中县(市、区)城关及以上城区每头猪征收18元,乡镇及乡镇以下交易市场每头猪征收15元,上述费用由生猪经营者承担。
4、污水排污费。存栏规模大于500头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向流入外界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收取排污费。收费标准按出栏销售的生猪据实计算,每头2元。对已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存栏规模小于500头的生猪养殖场,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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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生猪污染治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哪些
效益是某来种活动所要产生的有自益效果及其所达到的程度,是效果和利益的总称。它可分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类,其中经济效益是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取得的收益性成果;社会效益则是在经济效益之外的对社会生活有益的效果。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经济效益是讲求社会效益的
基础,而追求社会效益又是促进经济效益提高的重要条件。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
在,经济效益比社会效益更加直接些,显而易见,可以运用若干经济指标来计算,而社会效益则难以计量,必须借助于其他形式来间接考核。
❸ 为什么那些环保局把养猪的人放松了,还让他们又抓猪来养,污染环境啊!城管也不来看看,在东莞虎门怀德上
你打市长服务热线投诉一下,或者打环保局的。要么你建议那些养猪的用金宝贝干撒式发酵床养殖技术。 干撒式发酵床养殖技术是指综合利用微生物学、生态学、发酵工程学、热力学原理,以特定活动性功能微生物作为物质能量“转换中枢”的一种生态环保养殖模式。技术的核心在于利用活性强大的有益功能微生物复合菌群,长期持续和稳定的将动物粪便尿废弃物转化为有用物质与能量,同时实现粪便完全降解的无污染、零排放目标,是当今国际上一种最新的生态环保型养殖模式。
二、金宝贝干撒式发酵床的养猪优势
1、发酵床养猪实现生猪自然生长属性
经过研究发现,生猪有拱土觅食的遗传特性。生猪在觅食时,先是用鼻子闻、拱、舔、啃,当觉得食料合乎口味时,便开口采食。现在圈养生猪,尤其是水泥地养殖的生猪,因为硬度非常大,已经被迫泯灭掉拱食这一习性。使用金宝贝干撒式发酵床生猪养殖技术,需要铺设锯末与菌种混合成的床面,生猪在发酵床上不仅可以尽情拱啃,还可以把发酵床发酵分解粪便后形成的粗蛋白、粗纤维等粗饲料摄取食用。所以在发酵床上生长的生猪,可谓最大限度的还原了生猪的自然生长属性。
2、发酵床养猪改善生猪生存环境
生猪在发酵床上生活,粪便会成为发酵床菌种的养分,被分解发酵成能够供生猪拱食的有益物质。发酵床内的有益微生物菌群的大量繁殖生长也会抑制有害细菌的滋生。所以使用金宝贝干撒式发酵床生猪养殖技术的生猪圈舍,不会产生任何刺激性异味,也不会有蝇虫等物困扰,最大限度改善了生猪的生存环境。
❹ 生猪环保政策这么严,以后散养户怎么办
1、环保门槛不断提高,散养户不断被淘汰。
2、依据:
根据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3、需要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
(二)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
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4、出路:不断提高养殖规模及环保投入,适应不断提高的环保要求,否则难以适应环保要求。
❺ 我认为在农村每户圈养一二头猪,并不会污染环境,您认为呢
❻ 如何防治生猪养殖污染
生猪养殖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选址不合理。建设地环境承载量过大,且往往是未批先建,形成既定事实,一些生猪养殖场甚至把规模猪场建在饮用水水源上游、集镇河流旁等地方。有些养殖场根本没有考虑污染治理,甚至没有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是建设不规范。一些养殖场的排污沟与雨水沟仍未分离,排污沟仍采用明沟建设,消毒时大量消毒水一起进入沼气池,对沼气池内的有用菌产生灭活效应,导致沼气池不能有效运行。
三是治理不达标。据调查,绝大多数养殖场没有治理设施,有些虽然建了沼气池等治理设施,但其设计与养殖规模不配套,或者附属设施不完全配套,污水处理链不完整。还有一些沼气池存在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污染物处理不完全,达不到预期的治理效果。
❼ 生猪污染物产生量
生猪污染物产生量:每头猪每天排粪量为2至5.5千克(饲养7个月计算),每天的排尿版量为4-8千克,其中的生权化需氧量为60-150克,悬浮固体量为50-140克。如果用水冲,则每天的冲水量约为20-40千克,每天的污水排放量也为20-40千克左右。
生猪,即生活着的猪,对未宰杀的除种猪以外的家猪的统称。
猪,杂食类动物。猪一般多指家畜。猪是十二生肖之末,也称之为亥。哺乳动物,身体肥壮,四肢短小,鼻子口吻较长。肉可食用,皮可制革,体肥肢短,性温驯,适应力强,易饲养,繁殖快,有黑、白、酱红或黑白花等色。猪出生后5-12个月可以配种,妊娠期约为4个月。猪的平均寿命为20年。
❽ 养猪禁区指的是那里,农民都不让养了吗
长期以来,生猪养殖业一直是集美的重要污染源,养殖场排放的污水及粪便不仅致使水环境质量恶化,还对周边生产生活环境以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 严重影响。随着今年初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号角的正式吹响,集美建设开放式、生态型、现代化新城格局的确立,生猪养殖的污染整治问题就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4月9日,集美区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动员及培训,这标志着集美区整治生猪养殖污染“攻坚战”全面打响。根据规定,在2010年10月31日之 前,禁养区内将全部实施退养,限养区也将全部达到污染物“零排放”的要求。
改善城市环境,整治势在必行
“这几年,学校、居民针对养猪场造成污染的投诉声不绝于耳。”集美区副区长张剑鸣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说,目前集美区辖内有1200多个生猪养殖 户,生猪的存栏量约在34万头左右。由于大多数养殖场设施简陋,沼气池、消纳地配置不合理,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区内石兜-坂头水库、杏林湾、深青 溪等水系、水库的水质已经发生严重恶化。
有数据表明,一头猪一天的排泄量比5个人还多。生猪粪便散发的恶臭中含有硫化氢、氨等气体,会刺激呼吸道、眼黏膜,危害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同 时,猪粪中病原体和寄生虫的扩散,将加快相关疾病的传播。目前已查明的人与猪共患病就有40多种,包括猪口蹄疫、绦虫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等。
此外,因生猪养殖业无序发展,违章搭盖现象屡禁不止,这对城市景观和集美建设生态型新城的宏伟蓝图格格不入。“将来,集美要负担承接岛内人口转 移的责任,现在的农村就是以后的城市。因此,改善集美的生态环境,无论对打造集美宜居形象还是改善投资环境,生猪养殖的整治都势在必行。”
鼓励退养,定禁养、限养区域
此次集美区生猪养殖污染整治采用“疏堵结合”的办法,根据规定,2010年4月6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集美行政辖区内新建、扩建养猪场。 另外,全区范围内将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
其中,禁养区为“石兜-坂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建设规划区、学校及其周边500米内区域。禁养区内实行全面禁止生猪养殖,并要求在规定 时间内清退所有养猪场。具体的整治期限是,“石兜-坂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要于2010年7月31日前实施退养;城市建设规划区、学校及其周边500米 内区域,须在2010年10月31日前实施退养。
辖区范围除禁养区以外为限养区。限养区按照“全面整治,鼓励退养”的原则,对限养区内所有养猪场进行全面污染整治。对于限养区内养猪场选择污染 治理的,必须在2010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污染物“零排放”的要求,否则,一律依法予以关停。
此外,对禁养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退养、限养区养猪场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并自行完成退养的,区财政将给予补助或奖励。比如,对于持有并在企业用 地红线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养并拆除养殖设施的,按现行征地拆迁政策标准执行补助、奖励。
❾ 年存栏量2000头生猪排泄废物污染量是多少
2010年就考试实施了 不知道您是哪个地区的 一下是黑龙江2012年的补助标准
三、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各地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按照生猪存栏量、出栏量和规模养殖情况,参照以往年度申报数量综合确定,并严格按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和项目补助标准向省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补助标准。
各类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
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
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20万元。
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4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6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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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场的环保税如何收缴,一头猪交多少税
别佑财: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博士,广东省农业厅面源污染治理专家,广东省养猪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广东省江门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专家。主要研究养殖场固液废弃物、臭气、病死猪、污染修复等问题的环保处理和转化,建立了猪场全天候、全方位、全系统的达标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在河涌生态治理、土壤重金属修复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环境保护税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审议通过,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环境保护税收方面的法律,面对国内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该法律可以在税收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这部税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
近年来,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已成为社会和行业关注的焦点话题。那么,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格局带来哪些变化,对畜禽养殖行业又有哪些深刻的影响?就上述问题本刊专访了华南农业大学别佑财博士。
《中国猪业》杂志:环保税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环保“费改税”的必要性在哪里?
别佑财:实际上,环保税由现行的排污费转化而来。当前国内面对严峻的环境污染状况,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多种手段发挥合力,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环境税收法作为重要的环境防控方式,对于调整企业对环境的污染行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长效作用机制。
环保“费改税”后更有利于政府参与环境保护,可以让纳税人更加清楚交费标准和原则,避免掉一些地方的乱收费和乱讲价现象。环保“费改税”杜绝了“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可以更好实现事先预防,有利于防治环境污染,更有利于国家对排污标准的统一制定。
《中国猪业》杂志:环保税法与之前颁布的其他与畜牧行业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新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十条”和“土十条”有何区别和联系?
别佑财:这一系列法规条例的提出,可以看出政府对我国环境问题的重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条例》、“水十条”、“土十条”都是针对某个方面提出的环境保护法规,这些是对环保法的完善和强调,与环保法原则和实施措施不同。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施措施有表彰、奖励与处罚。新环保法的原则是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而且是首次列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法律,处罚的手段和措施有罚款、拘留、入刑。
环保税法则是在环保法的基础上制定出的一种预防一些乱排现象而必须提前按照标准采取的收费制度。同时,环保税法中也规定凡是能够影响到大气、水、土壤、环境等污染的企业或个体都应该缴纳一定的环保税,具体的税额与排放的标准根据地方具体情况而定。
《中国猪业》杂志:环保税法的实行,对畜牧行业尤其养猪行业有哪些深刻的影响?是否会加重养殖企业的治污负担?
别佑财:2018年1月1日,环保税法施行,对养殖业是一个严峻考验。环保税法规定,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物可以免税,规模化养殖场除外。存栏规模达到或超过50 头牛、500 头猪或者5 000 羽鸡(鸭)等禽畜养殖场都需要缴纳环保税。养猪场存栏500 头及以上的养猪场主要排放的污染物是水污染物和固体污染物。此外,环保税法出台前,规模养殖企业排放污染废弃物除了要达标排放外,也是需要缴纳一定排污费的,养殖场排出的污染物的收费标准与规定的排放标准有关系,与环保税法的实施并没有太大关联,只是环保税法出台以后,界定的标准更加明确,对企业的监管会更加到位。
《中国猪业》杂志:对养猪行业来说,环保税的征收对象和排污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比如万头猪场的环保税如何收缴、一头猪交多少税?是否存在哪类规模的养殖场户可以少交或免交环保税?
别佑财:环保税法规定凡是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或个体必须向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形式较多,可以按照年、月或者季度等方式征收,各地区的税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特点调整税务征收周期。有些企业若无法按照固定的期限时间计算的,可按次申报缴纳税费。
环保税法规定规模猪场存栏生猪达到500 头就需要缴纳环保税,规模猪场主要排放的污染物有固体污染物和液体污染物两种,环保税法规定水污染物排放1 个当量需要缴纳环保税1.4 元,固体污染物(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排放则按照25元/吨的价格收取环保税。此外环保税也有一些减免的措施,如排放的污染物浓度低于排放标准的50%以上,且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企业,一定时期内再缴纳环保税可享受减半优惠。
例如:某自繁自养猪场,存栏母猪2 500 头,存栏商品猪28 000 头,出栏商品猪56 000 头,每天排放废水300 m3,建造污水处理设施投入300 万元,以3 元/m3的直接成本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出水COD=400 ppm,NH3-N=80 ppm,TP=8 ppm,SS=30 ppm,固体废弃物排放20 吨/天,那么这个企业一年的环保支出是多少?要缴纳多少环保税?分摊到每头猪的成本又是多少?
根据环保税法计算如下:
由以上排放指标可知污染当量值:
C O D=1,NH3-N=0.8,TP=0.25,SS=4;
污染当量数=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染当量值,计算当量数:
COD=120,NH3-N=30,SS=2.25,TP=13.6,合计为165.85;
污水排放交税额为:165.86×1.4=232.19 元;
固体废弃物日排放纳税额为:20×25=500 元;
该猪场1 天所需的环保税额为:232.19+500=732.19 元;
一年的缴税额为:732.19×365=267 249.35 元;
按照处理达标需要3 元/m3的成本计算,年支出为328 500 元(3元/m3×365天×300 m3),则每年支出直接环保费用含税合计总费用为595 749 元,分摊每头猪为10.64 元/头猪;
环保设施投入300 万元,固定资产按照10年折旧,每年分摊30 万元,计摊到每头猪是5.36 元。
综合评估,每头猪的环保成本为16 元。
《中国猪业》杂志:面对环保税法的实行,养殖场户应该做哪些工作?生产管理和粪污治理应做哪些相应的调整?
别佑财:针对环保税征收的几点建议:
1、固体废弃物是缴纳环保税的重点,养猪场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处理猪场内的废弃物,将固体废弃物做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三化”处理,合理降低自身养殖场的交费标准,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
2、养猪场的污水应尽量经过一些处理净化使其达到综合利用,污水最好的利用方式是全部还田和循环利用,这样可以更好的节约养殖成本。
3、确实需要申请排污口的企业,应尽量做到排放物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的50%以下,对于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50%以下的污水排放,目前相关环保税的收费标准是在原达标排放的收费基础上再减少一半以后,可以再优惠减半征收,相当于征收达标排放污水标准总额的25%。
4、申请完排污的养殖企业,应该如实申报污水排放量和排放的水质,千万不可超出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环保税法规定:一旦查出超标排放,管理部门会按照2 倍或3倍计罚。
总结:猪场粪污问题的解决,是复杂多方面的工作,需要按照固体废弃物、液体、病死畜禽和猪场臭味等全方位、全系统的处理,而猪场粪污处理的最佳途径是源头减排,只有控制好源头,再把握综合利用的原则,可以事半功倍,甚至产生一笔不小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