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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环境大整治

发布时间: 2021-01-04 18:02:04

1. 上海市闭行区浦锦街道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电话号码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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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沈阳铁西2018年为什么整治街道

为了环境好的啊啊啊啊啊

3. 街道办事处展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什么看法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容貌秩序和发展环境,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促进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
(一)良好的城乡环境,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是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在治理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事业有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去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试点以来,试点地区城乡环境明显改观,人居环境较大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但我省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地区发展很不平衡,各地在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方面还存在不 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脏乱差冶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5·12冶汶川特大地震又对我省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随着灾后恢复重建加快进行,城乡环境亟待治理的问题日趋突出。 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的环境工程,是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的管理工程,是坚持执政为民、检验干部队伍的作风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关系我省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也是当前我省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站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把加快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作为促进发展的一件大事、执政为民的一件实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冶重要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为契机,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冶标准(以下简称“四化冶标准),灾区先行,试点示范,制定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完善机制,健全队伍,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创造舒适优美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加 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到
2011年底,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80%的乡镇、60%的村庄达到“四化冶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主要环境指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和西部地区领先水平,全省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相适应的环境、市政等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形成城乡容貌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城镇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局面,为推进“两个加快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2009年下半年工作目标:在地震灾区和试点城市先期启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市场环境治理、城乡交通秩序治理、城镇绿化及容貌治理等专项行动“攻坚月冶活动,集中治理城乡环境“脏乱差冶,在城镇切实解决“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冶问题,在村庄切实做到“垃圾不乱扔、污水不乱排、杂物不乱堆冶。同时启动城镇、村庄容貌改造,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进景区、进家庭冶活动(以下简称“七进冶活动)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2011年工作目标:巩固集中治理成果,以环境、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集中开展城市环境改造、乡镇容貌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推进“七进冶活动,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加强管理队伍和专业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
2011年工作目标:结合治理工作实践,重点抓好完善设施、提高治理水平、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全面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主要目标。地震灾区、试点城市的工作目标按《灾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确定。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构根据上述要求, 在工作方案中确定具体工作步骤和年度工作具体目标。
(四)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共享和谐。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培养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接受群众检验,切实让群众满意,确保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统筹安排,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城市、乡村和灾区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把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恢复重建与发展提升、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改善环境与提升素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从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划分平原地区、丘陵地区、盆周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区域,区别城市、乡镇、村庄等层面,确定不同标准,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具特色地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三、加强管理,切实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
(五)规范城乡垃圾收运处理,重点治理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城中村冶及辖区公路、河道、堰塘、桥梁、铁路周边、公共厕所等卫生死角。指导乡镇、村采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冶和卫生填埋等形式,建立日常保洁、清运机制,配置完善相应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各类生产、生活垃圾。 抓好卫生防疫和生活垃圾及灾后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再利用工作。大力推进城乡道路保洁作业机械化,逐步提高环卫道路清扫机械化水平,力争在2011年底全省设市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
(六)规范城乡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重点治理广告乱贴乱画“牛皮癣冶顽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完善户外广告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对城市建筑立面装饰、户外广告、商店招牌及内部陈设进行规范引导。 在居民区、办公楼等处建设一批广告栏、广告橱窗,引导广告规范发布。
(七)规范城乡车辆停放,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危及安全等问题。实施“畅通工程冶,建设“平安畅通县冶,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加强对城乡主要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严格管理车辆停放秩序。 禁止在盲道和无障碍设施上停放车辆,为残疾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
(八)规范城乡摊位摆设,重点治理乱设乱摆、跨门槛经营、占道经商等问题。坚持疏堵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 立足于既方便群众又促进就业,合理布局、科学规范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发展乡村粮油超市与连锁店,合理设置临时市场,提供规范、低门槛的经营条件,加强综合管理,引摊进场,保持环境整洁。
(九)规范建筑工地管理,重点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活动,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长效管理。 采取限时施工和应用散装水泥等措施,解决施工现场噪音扰民和扬尘污染问题。 运输建材与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采取加盖密闭等措施,严厉查处随意撒漏和倾倒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的行为。加强城乡规划督查,治理违法违规建设。
(十)规范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管理,重点治理“城中村冶、城乡结合部居民的生活环境。继续推广和规范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物业管理。 积极探索“城中村冶、城乡结合部的治理和改造模式,县级及以上城市逐年安排综合治理任务,推进“城中村冶、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和社区化管理。
四、强化建设,大力改善全省城乡环境面貌
(十一)加快规划制定和风貌改造步伐,着力解决城乡建设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抓好城市风貌的规划和建设。明确城市风貌定位,突出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建设宜居、生态、现代城市;注重个性特色,提升单体建筑设计水平,编制城市重要节点、重要地段的局部规划,做到既个性突出又整体协调;注重色彩协调,提升建筑立面装饰美感,形成鲜明的城市色彩基调;注重历史传承,精心保护承载城市文化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充分展示各地民族特色、地域风情 和文化传统的魅力。 按照“路通、灯明、特色、排水畅、环境整洁冶的要求,积极改造小街小巷、公厕、重点街道两侧建筑外观,通过风貌改造形成特色建筑风格。合理配置环卫、健身、宣传等各类公益设施,改善邻里和谐共处的物质条件。 抓好村镇建设规划。 提高村庄布局水平,做到离开公路一定距离布局新建村庄,严禁在公路两侧夹道建房,实现道路通畅、村容整洁;提高村落规划水平,依山就势,错落有致,体现山水田园风光和自然和谐之美;提高民居设计水平,融合地域和民族文化,外观突出特色,内部优化功能,让农民群众享受现代生活。
(十二)加快城乡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着 力解决设施不足、运行不畅的问题。 常住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县城,原则上都应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常住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应因地制宜加强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 加强对已建成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确保达标排放;加快在建设施的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建成投入使用;尚未建设的市、县,按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规划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启动实施。 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做好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 对乡镇和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区域统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技术可靠、经济适用的原则有序推进。实施环境保护民生工程,推进治污减排,治理面源污染。 加快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确保各繁华地段建筑和住宅区的原有停车场按设计功能使用,积极推进立体停车空间的开发与利用。
(十三)加快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低的问题。 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推进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做好世界遗产和国家遗产、省级遗产的保护、监测和申报工作。开展“中国人居环境奖冶、“环保模范城市冶、“园林城市冶、“森林城市冶等创建活动和生态村、生态家园、各类型生态小区及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等“生态细胞冶工程建设,抓好城市“拆墙透绿冶、“屋顶添绿冶和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建成区和村庄的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绿化质量。
(十四)加快推进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较差的问题。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既需城乡居民积极参与和支持,也是提高城乡居民素质的有效途径。 要突出人民群众在环境建设和城乡容貌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推行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引导城乡居民破除陋习,移风易俗,养成讲文明、爱卫生、懂礼貌的良好习惯。 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为载体,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城乡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
(十五)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行业改革,着力解决机制不活、行动乏力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扶持环保、市政等行业发展的经济政策,依法依规减免行业发展的有关税费,鼓励行业加快发展。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金、国(境)外资金采用多种方式参与环境、市政行业的建设和运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建立健全城镇生活污水与环卫处理及园林、绿化基础设施运行与维护工作的市场运作机制。 开放作业市场,实现清扫保洁、垃圾收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的企业化运作。
五、全力保障,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 建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深入扎实推进。 省上成立相关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 建设、环保、卫生、交通、工商等有关部门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积极作为、主动作为。
(十七)科学制定规划。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3年规划要求,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本部门的治理规划,编制(修订)并严格执行市容、环卫、污水和垃圾处理、市场环境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及交通管理等专业规划。地震灾区的治理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要围绕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结合城乡住房和城乡环境、市政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
(十八)开展试点示范。 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指导试点城市继续抓好试点工作。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不同类型的城镇和村庄抓好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指导和带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十九)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取得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大力宣传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二十)健全长效机制。 坚持一手抓专项治理、一手抓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着力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必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建立行政监督机制,紧密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规划和目标督查。 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完善服务热线,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先进,曝光问题,鞭策后进。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法制轨道。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法规;健全法规、规章和规范体系,尽快启动《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联系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固化加强城乡环境建设和管理的政策规定, 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
(二十一)强化队伍建设。 坚持“专群结合、广泛动员、形成合力冶的原则,着力建设好职能化的管理队伍、专业化的技术队伍、市场化的日常保洁维护队伍。 配齐配好懂管理、会管理的管理人员,努力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实行依法管理和职能化管理。 积极推进执业资格制度, 逐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从业人员准入与执业的管理,大力实施专业技术岗位的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质量和水平。 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分离管理监督与日常保洁维护职能,聘用专业保洁公司,建立竞争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二十二)加强督促检查。 加强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 对工作落实、完成任务好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按照相关法规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责任。 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单位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导机制,采取设立举报电话、明察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等方式,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实行规范化考评,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 街道集中整治活动中需要整治哪些方面

第一阶段巩固情况

为彻底整治我乡场镇和村社环境,改善整体面貌,全面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创建干净、整洁、卫生、文明的生活环境,建设美好凤凰。根据绵游委办【2009】9号《关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绵游美好家园办【2009】7号《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检查的通知》及绵游环境综治办[2009]3号《关于集中突击阶段有关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乡于3月5日至今,开展了近半年的环境卫生综合集中整治工作。在近半年多的整治工作中,乡党政领导,机关、村社干部上下一心,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乡容村貌大为改观;“整治环境,爱我家园”的意识逐步深入人心;全乡群众的生活环境在整治下,不断得以优化,生活质量得以提高。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职责

为确保我乡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乡实行了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魏威、乡人民政府乡长金国强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陈琼、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龙波、文超,区委组织员蒋瑶为副组长,各村书记、主任、乡民政办主任、村建办主任、计生办主任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文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民政办主任程红梅、计生办主任刘富斌、村建办主任易邦宣、乡小学校长贺刚、卫生院院长王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要负责资料编写、收集、宣传、乡农房提升,公路沿线整治,乱搭乱建的拆除、场镇清理、乱贴乱画、以街为市、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安全、学校教育、卫生宣传等具体工作。

2、责任明确,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各村、社区及场镇单位负责人分别与乡政府签订了城乡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谁管辖谁负责。对于场镇社区居委会在环境整治的不得力表现,根据责任书和文件要求进行了诫勉谈话,并给予了经济处罚。同时将场镇、社区的整治由各机关干部包片督促落实。

二、深入开展组织发动工作

1、召开群众会,并要求各村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乡上汇报。采取随机抽查群众的方式,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2、乡上党委、政府多次组织召开城乡环境整治流动现场会及“三路七进”工作会和流动现场会与广播会。召开了“全乡村、社干部环境整治流动现场会”及“三路七进”工作会议。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分别到全乡九个村及场镇,现场观看环境整治效果,就各村存在的问题分别一一指出,并限制整改时限。流动现场会后,又在乡机关会议室召开了广揪会,通过点评、互评等形式,由干部互相评议,并将评议情况向全乡公布。

3、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定于每周星期四,召开有机关干部、村两职干部、场镇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例会,会议时间至少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通报环境整治的情况,处理环境整治中的疑难问题。

4、乡小学开设文明礼仪课,开展“文明新风伴我行”活动,采取小手牵大手的形式广泛宣传;乡小学还与全体师生签订了文明责任书400份;卫生院与乡中心小学联合举办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二期。

三、大力开展宣传宣讲工作

1、设置宣传专栏。一是在乡人民政府机关院内和乡卫生院门口增设两个橱窗宣传栏,专门张贴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各种资料;二是在机关大门两侧办有关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黑板报两版;三是在主要路段,场镇街道悬挂宣传标语14 幅。

2、制作了城乡环境整治光碟,利用广播分别在早、中、晚定时向群众宣读城乡环境整治的目的、意义,乡人民政府城乡环境整治的知识问答,环境整治的公告以及凤凰社区关于加强场镇管理的规定等资料。

3、制作城乡环境整治、文明新风招贴画18幅,张贴于凤忠公路沿线;制作了城乡环境整治宣传资料200份,张贴于各主要路口和场镇所有街道。

四、集中开展治脏治乱专项行动

1、落实专项经费,组织队伍,搞好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为搞好环境整治工作,凤凰乡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划拨出专项经费54000元,用于环境整治工作。其中在社区成立场镇环卫队,聘请5人按合同每年拨付12000元,负责场镇清洁、车辆管理、乱贴乱画清理及各垃圾池清运等工作。针对凤贯、凤忠、凤大路的沿线杂草、白色垃圾,划拨专项经费12000元,成立公路环卫队,挂靠社区聘请8人专门负责。同时为使群众生活垃圾有处可倒,政府出资30000元,在凤忠路建垃圾池7个,凤大路10个,居民点3个,凤太、凤贯10个,其中已建成凤忠路7个。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

2、对永清村一社塘堰污染严重,影响较大的情况,乡人民政府安排了专项经费,进行了规范整治。

3、7.15-7.17洪灾后,对河道漂浮物严重现象,安排了经费和专人进行清理,并落实了监管、监护责任。

4、针对区督查组提出的凤凰乡至五里村桥头垃圾未入池的问题,乡政府责成专人对该点进行了彻底整治,目前,已拉运泥土对该处垃圾进行了填埋处理,并平整了该场地,落实了专人负责监管。

五、督促检查与考核奖惩

1、形成清洁卫生月检制度。每个村、社区、场镇单位每月月底将本村清洁卫生检查评比一次,将每月最后一天定为检查日,并把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汇报给环境整治办公室,实行乡公布到村,村公布到社,社公布到户。3月份已经执行了严格的评比制度,并进行了公布。

2、乡党委、政府采取随时抽查的方式,不定时到各村入户抽查。将存在的问题公布在乡环境整治公示栏内,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销号制度,已整治完的定期销号,未整治的继续挂牌。对第一次通报的实行白色记录,第二次实行蓝色记录,第三次通报的为红色记录。

3、对机关干部、村、社干部按次检查分数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机关干部每月按300元进行考核、奖惩,年底按年度总分兑现绩效工资;村、社区干部按考核分数,70分为及格,如两次考核均未达到70分的,年终村干部按考核分的净得分倒扣,同时不得评为优秀,该村、社区不得评为先进;对场镇单位工作不力,本单位整治不彻底,不配合党委、政府工作的,挂牌为不清洁单位,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建议调换其主要领导。对场镇和公路环卫队伍按每月检查和日常检查进行考核,除16000元为基本经费外,其余8000元作为考核经费拨付。

六、认真开展示范点建设工作

1、根据整治工作要求,我乡确立了凤凰社区、木龙村、凤忠公路沿线为环境治理示范点,并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该村、社区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落实了凤忠路沿线的木龙村、永清村、凤凰村一把手为凤忠公路整治责任人。

2、落实了钱库村居民点为综合性示范点,以该村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以农房提升、改善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环卫公益事业为具体措施。新建垃圾池2个。

3、落实永清村、凤凰村、五里村为一般性示范点,各村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主要开展“四清”和“五改三建”工作,整治脏乱差现象。

七、扎实抓好“三路七进”专项治理行动

区上在6月16日召开会议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贯彻落实,6月17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路七进”工作。会上分管领导副乡长龙波传达了区上会议精神,党委书记魏威,乡长金国强重点就我乡的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做了安排,各党委委员集思广益,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就此项工作的责任分工,宣传动员、考核奖惩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进行分析研讨。通过会议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建立完善了检查评比公示制度,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奖惩制度。为今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就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路七进”工作的重点、要求、责任分工、工作机制、考核奖惩等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安排,有力指导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路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在6月23日召开乡机关、场镇各单位负责人、村、社干部共计120人的动员大会,会上由分管领导龙波传达了区上的会议精神,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路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会后要求各村、社、社区、场镇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贯彻情况于6月3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目前,全乡按照“三路七进”和环境整治综合治理的具体要求,整治薄弱环节,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近一个多月“三路七进”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检查来看,取得了明显效果,河道清洁,无白色垃圾,公路沿线无白色垃圾,机关、社区、村社干部家庭卫生得到大的清理。

第一阶段存在的问题的继续治理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建筑材料占道严重,由于1640户农户需重建,1400户加固,场镇重建44户,加固38户。加之凤凰场镇街道本身狭窄,仅8米宽,场镇建房户确无地方堆放建材,虽然规范了部分建材堆放,但建材占道堆放现象仍十分严重。

2、群众的文明责任还亟待提升。爱环境、讲卫生、举止文明的习惯养成还需时间。

3、因拉运材料造成几条主要外延公路严重受损。特别是凤忠公路,虽已纳入规划,但迟迟未动工修建,造成路面破损不堪,无法达到道路平整,绿化美好的要求;沿线农户虽搁置了水泥、砂石,准备打自家院坝,因公路建设不得不停止。

4、乡财政困难,难以长期支付整治工作所需经费。

(二)解决措施

对于第一阶段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认清形势,分清主次,找准原因,标本兼治”的原则和方法予以“逐个击破”。首先是全力推进农房重建工作,以解决建筑材料占道等由其衍生的一些影响环境整治的问题。农房重建既是今年全乡独立的一项重要工作,又是和环境整治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姊妹工作。它的开展情况直接影响环境整治工作。如建材占道等现象即是由其引起。两项工作都很重要,我们不能为了路面光鲜就不让群众堆建材。怎么办?对于要完工的,我们帮助其加快进度,使其尽快完工。差资金,政府做保帮他贷;缺材料,政府出面来联系;缺人手,党员干部施援手……想方设法加快修建进度,并督促其彻底清理建筑垃圾;对于暂时不能完工的,则明确划定堆放区域,甚至主动帮其另寻堆放点。通过一系列措施,目前占道堆放建材的现象明显缓解,除少数确因地理位置原因,无法解决的,其他占道现象都得以消除。

其次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解决部分群众意识低、习惯差的问题。首先是营造氛围,在明显的地方张贴标语、宣传图画,印发宣传资料。其次是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我们宣传教育采用两手抓方式:一手抓学生宣传教育。通过学校、教师这些阵地和主体,向学生宣传“爱清洁、讲卫生”的思想,开展“献出力量,共建家园”等活动,培养他们的良好习惯。并通过他们去影响家人,进而影响整个社会。另一手抓成人的宣传教育。对于成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我们主要和生活实际联系起来。一方面讲环境与疾病传播的关系;一方面强调生活废品的经济效益。把群众的实际利益与整治工作密切联系起来,给他们讲明、讲细。多管齐下,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环卫意识。

5. 如何开展 街道 河涌整治 思考

河涌(chōng):urban river surge

即今广东台山市东南之大同河。《清一统志·广州府一》: 泥涌河 “在新宁县东南。源出百峰山,西南至广海卫烽火角入海”。

1、方言。河汊。陈残云《香飘四季》第三十章:“天黑了,风越来越紧,徐炳华把船驶进就近的小河涌(chōng)里。”2、方言。泛指沟渠、小河道。3、多用于广东地名中,如中山市有以河涌(chōng)命名的街道。

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河涌指河汊、湖汊,河流的支汊、溪水或河水的分支、汊流等。总之,它是指比较小的河流或溪流、支汊等,以及无头无尾(没有河口、河源)的或两头设闸的一段河道等。

6. 彭浦新村街道的环境整治

1990年6月,成立彭浦新村管理委员会和街坊管理委员会两级管理机构,对新村绿化、环境卫生内、环境保容护、道路交通、简易建筑和安全防范等进行综合协调、管理。制订“街坊管理规则”、“文明新村公约”、“居民须知”和“新村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依法治村。环卫所负责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环境卫生,做到垃圾袋装化,定时定点收集,日产日清。建立循环保洁专业队,环境保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建立绿化养护保洁队,负责新公房地区4.5万多平方米绿化地的养护保洁和660多棵行道树的养护管理。街道团委和社教委与地区的中小学校挂钩组建12支“共青团护绿队”、“红领巾护绿队”和“环卫宣传队”。组织专人看管,禁止各种机动车随便进入街坊内,在共和新路、临汾路、闻喜路沿线人行道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街坊内经常有“义务护村队”巡逻值班。对闻喜路、曲沃路的集市摊位进行整治,拆除40多户违章建筑,实行统一货架,按行业划类设摊,使集市环境卫生和交通市容得到改观。1989年,街道被评为市卫生整洁单位,1990年,被评为市第一批二级卫生街道。1991~1993年,继续保持市二级卫生街道荣誉称号。

7. 管理整治好乡镇街道的卫生从何入手

2006年度乡镇(街道)公共卫生工作

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卫生强市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我市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5〕50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余政发〔2006〕35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余姚市乡镇(街道)公共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试行办法》(余政办发〔2006〕47号),现就2006年度乡镇(街道)公共卫生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2006年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到2006年底,建立基本适应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二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二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本地公共卫生的保障和考核机制。2006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有3大类12项(详见附件):一是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二是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三是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

二、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二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一)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二级公共卫生管理组织和公共卫生联络员队伍。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成立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由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任主任,分管教文卫工作的副乡镇长(办事处副主任)担任副主任,教文卫、财政、工业、农业、民政、社保、综治、妇联、团委等各办线负责人及辖区内卫生院(医院)院长为组成成员。下设办公室,教文卫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并配备一名专职公共卫生管理员。各行政村应成立公共卫生管理小组,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指定一名村干部为兼职公共卫生管理员,并在每个村民小组落实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

(二)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二级公共卫生管理组织和公共卫生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公共卫生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经费保障,定期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协调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村公共卫生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社区)的环境卫生、改水改厕、健康教育、集体聚餐、食品药品等相关产品的巡查、信息报告和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社区)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办好村卫生室,督促村卫生室履行公共卫生的有关职责。根据村(社区)地域和人口基本情况组建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队伍,做好公共卫生联络员的管理工作。

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并熟悉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宣传公共卫生知识。在村公共卫生管理小组的领导及卫生院(医院)的工作指导下,与村卫生室密切配合,具体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1、了解村民的卫生需求,积极做好村公共卫生管理小组的参谋,做好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

2、配合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改水改厕工作,协助开展饮用水质监测和除“四害”工作。

3、切实做好外来流动儿童及外来孕产妇的调查摸底和上报工作,通知并督促其到卫生院(医院)接受常规计划免疫管理及孕产妇系统管理。

4、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区域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的就医和报销情况。

5、其他相关工作或指令性任务。

三、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二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一)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由本辖区卫生院(医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组成,村公共卫生联络员辅助配合。加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按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要求,逐步把村卫生室建设成集预防、保健、医疗服务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联村医生、乡村(社区)医生及村公共卫生联络员三支队伍,建立“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团结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有多名乡村医生的行政村可分片确定一名乡村医生为村片区的责任医生,具体负责该村片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乡村医生较少的村,可由卫生院联村医生分担负责村片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山区乡镇要力争做到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承担全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暂无法建立村卫生室的行政村,乡镇政府可在行政村设立公共卫生服务点,由卫生院派医务人员定期到服务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同时,可聘任无执业资格的原乡村医生或聘任一名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品德良好、热爱该项工作的人员为该村的卫生员,经过一定的卫生专业知识培训,协助履行部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二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的职责。

1、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乡镇(街道)卫生院主要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职能,承担市卫生局和乡镇(街道)政府委托的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职能,开展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考核和对公共联络员的工作指导。主要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的协助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康复保健服务、计生技术指导、卫生信息的收集和管理等7项工作。

2、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工作职责。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承担常见病的初次诊治和转诊、健康教育、责任区域的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建立健康档案、疾病防治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具体职责为:

(1)做好村委会参谋,组织实施村(社区)健康教育。设置健康教育栏,定期更新内容,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及时上门宣教,使健康教育进村入户。

(2)提供基本医疗惠民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治、上门出诊、设立家庭病床等服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搞好健康管理。充分利用健康检查、临床诊疗、无偿献血、婚前检查、重点人群服务等体检资料,结合上门服务,协助做好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活动。

(4)定期开展重点人群服务。为60岁以上老年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进行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

(5)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按规定要求收集和报告传染病疫情、集体中毒、职业危害及农村集体聚餐、饮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来人口等信息。

(6)协助落实疾病防治措施。协助卫生院做好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治疗和其他防治工作,协助开展疾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对区域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进行管理和跟踪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所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卫生指导工作。

3、村公共卫生服务点卫生员职责。村公共卫生服务点卫生员作为解决山区有些行政村没有村卫生室的盲点问题,主要承担责任区域的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健康教育、为村民提供非处方药品等工作:

(1)做好村委会参谋,组织实施村健康教育。设置健康教育栏,定期更新内容,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及时上门宣教,使健康教育进村入户。

(2)为村民提供非处方药品。可以备有非处方药品,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卫生院的医生提供病人的有关病情,询问有关用药情况,并向村民提供非处方药品。

(3)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收集并向卫生院报告有关疾病、集体中毒、职业危害及农村集体聚餐、外来人口等信息。

(三)关于落实直接面向农民的3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工原则。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二级公共卫生管理组织的领导下,主要由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由于服务项目直接面向农民,量大面广,要做好3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分工必须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1、“卫生院为主,村卫生室为辅”原则。在今年工作的分工上,乡镇(街道)卫生院要多承担服务项目的内容,村卫生室(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安排少些,以便乡村医生有培训学习的过程,工作任务可逐年增加。

2、“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原则。对项目的具体内容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分工,并把责任落实到人。

3、“既分工,又合作”原则。乡镇(街道)、村二级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做到卫生院医务人员、乡村医生上下联动,公共卫生联络员积极参与,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到位。

四、推进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要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召开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商量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召开村公共卫生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听取和部署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要建立培训制度,组织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开展业务培训。要建立考核制度,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要制订对卫生院、行政村、村卫生室的考核办法,并定期组织考核,考核业绩要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相挂钩。

(二)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的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由市财政落实,并按余政办发〔2006〕47号的文件精神根据工作考核情况下拨。各乡镇(街道)财政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经费,用于补充本地公共卫生工作经费。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出台的《关于落实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办法》,落实医疗机构补助经费。乡镇(街道)卫生院从事预防保健的人员经费由乡镇(街道)财政按实给予补助,今年补助标准为6万元/人;乡镇(街道)卫生院编制内在职人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等保障费用由乡镇(街道)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三)村卫生室建设保障。各行政村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建设的领导,要为村卫生室建设提供工作用房等硬件支持。

附件

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内容

一、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健康教育
村村设置健康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户户获得健康教育资料,及时上门宣教;开展育龄妇女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咨询与教育。

2
健康管理
充分利用健康体检、临床诊疗、无偿献血、婚前检查、职业体检、重点人群服务等体检资料,结合主动上门服务,为农民逐步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3
基本医疗

服务
方便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治;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结合农忙和疾病防控等情况,及时组织开展社区巡诊,处理常见病患,访视重点对象,落实防控措施,做到小病不出村镇、大病及时救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药收费政策,对困难群众适当减免诊疗费用。

4
合作医疗

便民服务
负责合作医疗相关问题的解答,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及时了解本区域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就医情况。通知并协助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及时报销等。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5
儿童保健
向0-7岁的儿童提供省免疫规划确定的7种一类疫苗的接种服务,确保接种率达到95%以上;0-3岁儿童在首次体格检查时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定期接受8次健康体检,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6
妇女保健
向孕产妇提供5次产前检查、3次产后上门访视和1次产后常规检查;向育龄已婚妇女每3年提供1次常见妇女病检查。

7
老人和困难

群体保健
为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配备社区责任医生,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动态管理。

8
重点疾病

社区管理
(1)结核病:发现病人及时登记报告并督导服药、复查;

(2)血吸虫病:开展查灭螺、病人检查和药物治疗;

(3)艾滋病:开展艾滋病咨询,协助做好艾滋病自愿检测和抗病毒药物治疗;

(4)精神病:对农村精神病人进行监护指导和治疗指导;

(5)主要慢性病: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肝炎等疾病开展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

三、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9
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
按规定要求收集和报告传染病疫情、集体中毒、职业危害及农村集体聚餐、饮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来人员等信息。

10
环境卫生协管
配合做好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改水改厕工作,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和除“四害”工作。

11
卫生监督协查
配合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对农村学校、医疗机构、相关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卫生检查。

12
协助落实疾病防控措施
承担或协助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治疗和其他防控工作,协助开展疾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说明:1、上述项目的劳务性服务开支,从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支出,对农民

实行免费服务。

2、国家规定向农民免费提供的项目,如向适龄儿童提供一类疫苗的免疫

接种、艾滋病自愿检测和抗病毒治疗等,所需经费由各财政另行安排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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