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整改方案
㈠ 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是什么
具体如下:
《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白银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四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工委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工委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委(党组)及党工委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
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
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
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
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支部(党总支)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
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八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九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党组)及党工委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
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末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十二条相互平等原则。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十三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五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六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七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八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二十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1)违纪整改方案扩展阅读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
这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成功实践,丰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注重探索运用这一形式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逐渐积累和形成了一整套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政治优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打下好的基础。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关键是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所在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
要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落实《准则》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一般要做到“三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
《准则》提出,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这是对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要真心诚意接谈,满腔热忱沟通,决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以各种理由推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党组织不能放松。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就必须把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扎实。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在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许多地方和单位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契机,组织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间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普遍谈心;
有的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有的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这些好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用好谈心谈话这股“巧劲”
谈心谈话机制,是做好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近日,中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强调,要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注重围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为干部释疑解惑、加油鼓劲,让干部“轻装上阵”,激发干部活力。
谈心谈话,是干部工作的一种沟通交流机制,也是一种关心关爱机制。深入了解干部、关爱关心干部,保持和干部之间的思想交流、消除干部思想隔阂、缓解干部思想压力、激发干部队伍活力,都离不开谈心谈话这一重要法宝。加强新时期开展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开展干部关心关爱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与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既能为干部思想“问诊”“把脉”,也能为干部思想进行“体检”“治疗”,及时消除干部思想上的“疙瘩”,使他们“轻装上阵”,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谈心谈话,贵在坦诚相见。如果只注重形式而轻内容,只谈工作情况而对思想问题避而不谈,就容易导致谈心谈话成为走过场,搞应付交差,甚至出现好人主义。如果谈话过程中不深入交流,搞浅尝辄止,便会让真问题难以挖掘和发现,更谈不上“咬耳朵”提醒、“扯袖子”诫勉了。
如果谈心谈话只是上级要求时才谈,平时避而不谈,便不能让交心谈心融入日常、谈在经常。如果谈心谈话放“虚炮”、搞假大空,便容易让交心谈心成为“无的之矢”。这些问题,都容易导致谈心谈话流于形式、成为“空谈”,不仅解不开干部的“思想疙瘩”,还不利于干部身心健康,最终消解干部激情、影响干部成长,影响改革发展事业的前进。
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也是一种“巧活”,需要施好“巧劲”。首先,要精准把握“谈”的动机,把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作为精准识别干部、精准了解干部的方法,经常、及时开展交心交流,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发现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了解和帮助干部。
其次,要精准把握“谈”的对象,要抓住单位“一把手”了解和掌握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抓住关键岗位的干部了解和掌握对工作推进的意见建议、自身工作和生活的实际情况,抓住一般干部了解和掌握思想状况、本人诉求,通过交心谈心,真正达到交流交锋、共识共振,凝聚起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再次,要精准把握“谈”的方法,既要坦诚相见、也要开门见山,既要积极主动、还要直奔主题,既要鼓励引导、也要沉心静气,既要有的放矢、也要分析研判,使谈心谈话成为解开“疙瘩”的钥匙、治病救人的“良方”。
同时,要精准把握“谈”的内容,要从有利于帮助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拧紧思想“总开关”入手,有针对性地和干部谈思想认识、政治觉悟;要从解决问题入手,帮助干部分析问题的原因,找准症结所在,及时对症下药,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增强能力素质;要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力所能及帮助和解决干部存在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谈心谈话,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开展思想工作和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途径。开展谈心谈话,还要推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谈心谈话机制,通过交心谈心,谈出干部心声、谈掉负面情绪、谈出活力激情,真正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交上新时代改革发展的绚烂答卷。
㈡ 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哪些行为属于违反政治纪律
1、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
2、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
3、制作、贩卖、传播上诉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
私自携带、寄递上诉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的。
4、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
5、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
6、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
7、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的。
8、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的。
9、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的。
10、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
11、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
12、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13、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4、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
15、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
16、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7、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
18、组织迷信活动的。
19、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
20、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
21、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
22、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
23、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
24、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纪整改方案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九条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㈢ 如何正确看待党组织对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给予问责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㈣ 公交纪检监控室查出违纪驾驶员和整改办法
公交纪检监控室发现驾驶员违纪,可以按照驾驶员岗位责任制的有关条款来处理。然后下发整改通知书,以教育全体驾驶人员。供你参考。
㈤ 党员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问题集中以案整改个人问题及整改措施
这种情况最价格比在党员总数一个非常严重的严重,警告处分送的会开除党籍。
㈥ 如何通过改进选人用人机制阻止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中国新闻社记者提复问:制
反腐和党建一直是各方关心的话题,我们注意到有不少落马官员曾经长期在多个岗位上有违法乱纪行为,给党和国家形象带来损害。请问我们将如何通过改进选人用人机制来进一步阻止这种现象的发生?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认真落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各项规定,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切实改进干部推荐考察,坚决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坚决挡住“带病”的干部,努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水平。
㈦ 党员违纪限期改正的时间为
政纪处期满解除处说《共产党纪律处条例》则没解除处规定
《公务员》规定:公专务员受除外行政处属经定期限应由原处理机关给予受处公务员办理解除处手续
党员受党纪处否要办理解除党纪处手续《共产党纪律处条例》没作规定所未作解除党纪处规定其原:
认解除党纪处没意义能改变该党员确实违犯党纪律并且受党纪律处历史情况党员违犯党纪律党组织给予恰处客观存事实并取消再存
二解除处给党各级组织增加工作量
《党纪条例》虽没规定解除处并意味着党员受党纪处选拔任用受任何限制《党纪条例》第12条至14条相应规定所规定使违纪党员受教育致于发受党纪处期受影响情况省解除处繁琐手续党各级组织组织、事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该条例规定尤其提名或推荐候选首先看受党纪处党员否已期限没期限应暂缓任用期限并实践证明已改错误党员应根据政治思想素质实际工作能力恰予使用
受党纪处党员选拔任用期限规定:
1、受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党员间
2、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党员间二
3、受留党察看处党员间两起算间恢复党员权利算起
㈧ 因为头发过眉的违纪行为有何改进方法
我觉得作为学生头发过眉确实不好,给人的感觉不精神,建议你将刘海稍剪短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