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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乡村治理

发布时间: 2021-01-02 06:45:41

1. 如何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发挥好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

1、深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成果的取得和整个农村面貌的改善,都要靠基层党组织来领导。

2、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提高农民法治意识。提高农民法治意识,是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

4、脱贫攻坚实践中要切实帮助贫困人口转变观念。贫困人口大部分在农村,如何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基层社会治理必须面对的问题。治贫先治懒,扶贫先扶志。要努力让贫困群众思想认识到位、心态积极、主动作为,从贫困走向富裕,不仅仅是物质上,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实现自立、自强。

5、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不断加强,会逐步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外出务工人员回归农村就业创业,有利于从根本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整体面貌的改善。

(1)创新乡村治理扩展阅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在乡村治理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建设“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既要传承发展我国农耕文明中的优秀传统,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又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人民网—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2. 什么是农村贫困人口351,180政策

一、351政策:

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两免两降四提高”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市级医疗机构和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二、180政策:

实行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

据了解,351政策和180政策是贫困人口 “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即提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待遇水平,设定政府兜底保障线,实行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

(2)创新乡村治理扩展阅读

农村贫困人口351,180政策的相关情况

对于农村贫困人口来说,351,180政策其实就是扶贫开发的具体表现,它的存在有着以下重要的意义:

1、搞好扶贫开发对促进社会稳定与协调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扶贫工作历来是党和政府解决贫困问题、促进社会稳定与协调发展的大政策。

2、搞好扶贫开发能有效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进步。反贫困的实践证明,对贫困问题的综合治理的成果,既反映在物质文明水平的提高方面,又表现在精神文明的进步方面。

3、搞好扶贫开发由党的宗旨所决定,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扶贫开发可以扶持和帮助经济上贫困的地区和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改变落后面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3. 如何评价《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在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建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与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相交织,构成了我国农村治理的基本框架,为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支撑。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必须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进一步发挥集体经济优越性,进一步调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积极性。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抓紧修改有关法律,落实中央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重大决策,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在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和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指导意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制定出台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文件,规范草原承包行为和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
三是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特殊保护。完善土地复垦制度,盘活土地存量,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体系,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到位、质量到位。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田现象,杜绝违规占用林地、湿地补充耕地。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票”等试点,推动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
2.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在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基础上,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
3.深化林业和水利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重点,深化配套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完善林木采伐权,管好公益林、放活商品林,调动林农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的积极性。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研究提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的指导意见,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须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核心,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符合国情和发展阶段的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
4.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在农村耕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度,不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使适度规模经营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提升农户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重点发展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适时提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立法建议。
5.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务,创新农业产业链组织形式和利益联接机制,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机制,允许政府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完善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
6.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家庭经营在相当时期内仍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力量,要通过周到便利的社会化服务,把农户经营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充分发挥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作用,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府向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
7.培养职业农民队伍。制定专门规划和切实可行的政策,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8.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严格的资格审查、项目监管和定期督查机制,禁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防止“非粮化”现象蔓延。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探索建立工商资本农地租赁风险保障金制度。
9.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按照为农服务的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使之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三)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对农业实行必要的支持保护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效能,完善农业生产激励机制,加快形成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10.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转换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大力清理、整合、规范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对“小、散、乱”及效果不明显的涉农专项资金要坚决整治;对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的涉农专项资金予以整合;对地方具有管理信息优势的涉农支出,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切块下达,由地方统筹支配,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投入绩效。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支农事权,明确政府间应承担和分担的支出责任,推进各级政府支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11.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根据各类主要农产品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程度,采取“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办法,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进并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价补分离”的思路,继续实施棉花和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完善补贴发放办法。改革、完善玉米收储政策。改进农产品市场调控方式,避免政府过度干预,搞活市场流通,增强市场活力。完善农产品收储政策,坚持按贴近市场和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收储价格,降低储备成本,提高储备效率。加强粮食现代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积极鼓励引导流通、加工等各类企业主体参与粮食仓容建设和农产品收储,规范收储行为,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强化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新型业态,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在联结农户和市场方面的作用。
12.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开展农业补贴改革试点,将现行的“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优化补贴支持方向,突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持与现有政策的衔接,调整部分存量资金和新增补贴资金向各类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合理确定支持力度,不人为“垒大户”。进一步拓宽财政支农资金的渠道,突出财政对农业的支持重点,持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完善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的投入机制,强化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机具购置等的支持力度。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快捷高效的补贴资金发放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对农民收入补贴的办法。
13.建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农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
14.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技兴农、人才强农,推进农业科研院所改革,打破部门条块分割,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完善科研立项和成果转化评价机制,强化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扶持种业发展,做强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骨干种子企业。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探索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
1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推广减量化和清洁化农业生产模式,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减量提效补偿机制。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激励机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和东北黑土地保护。深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限牧限渔。完善森林、草原、湿地、水源、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稳定投入机制。
16.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坚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健全政策支持、公平准入和差异化监管制度,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健全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制度,完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稳定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完善治理结构。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鼓励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拓宽“三农”直接融资渠道。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业务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地方政府切实承担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完善地方农村金融管理体制,推动地方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与授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提高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四)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17.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体制。加快规划体制改革,构建适应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规划编制体系,完善各类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管制度,健全县市域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尽快修订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下,探索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规划约束力和引领作用。
18.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建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探索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机制。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运营。
19.推进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完善县域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机制。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城乡区域标准水平统一衔接可持续,完善综合监测评估制度。鼓励地方开展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
20.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充分考虑各类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细化完善和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加快建立和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承担的相应支出责任,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21.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落实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政策。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突出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把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五)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社会治理面临新挑战,必须坚持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协同,围绕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民主制度,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2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深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选好用好管好带头人,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和贫困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处理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惠农资金、侵占征地补偿款、侵吞集体资产等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败行为,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凝聚力。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多为群众办实事,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带领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奔小康。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制,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加大抓乡促村工作力度。
23.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依托土地等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和乡村传统社会治理资源,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在已经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的地方,开展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载体,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建立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理顺村务监督机构与其他村级组织的关系,切实发挥村务监督机构作用,落实群众监督权。积极探索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重视吸纳利益相关方、社会组织、驻村单位参加协商。研究明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及相互关系。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地区,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24.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水平。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修订乡规民约。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平台和支撑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资源的整合利用,提高设施利用效能。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体育健身等重点文化体育工程有效合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各类文化组织和机构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抓好农村业余文化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农村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保护和传承具有民族特色的农耕文明,加强农村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广泛开展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活动,推动文化与特色农业有机结合,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引导和组织农民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
25.创新农村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让农村贫困人口掉队的要求,分类施策,加快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建立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的机制。完善片区联系工作机制,推动片区规划实施与减少贫困人口的目标相结合,将政策、项目等落到实处。抓紧研究制定扶贫开发的重大举措,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26.深化农村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执法力量,推行对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的综合执法,确保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依法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

4. 如何将创新社会治理与服务形政府相结合

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服务“三农”方向进一步明确、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得到好转。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关系、法人治理、经营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因此,正视这些问题,认真分析成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权关系仍需进一步明晰

多年以来,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关键就是要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实现“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这一目标。这就要求股东在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出资额来清偿债务,股东享有所出资产的收益权,企业由出资人或其雇用的经理人员来经营。按照市场经济理论,产生这种效应的前提是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流动、组合,而非政府行政主导。农村信用社由于历史原因,使其自建社以来的所有改革均是政府行政主导的结果,社员投入资本的增多并不意味真正获得更多的表决权和管理权,使社员没有增加股本金份额的动力。目前,股本金补充仍处于被动引导而非主动增资的局面,导致农村信用社股本金经过多次的清产核资和改革规范都难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意义,这种非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农村信用社在由合作社转向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过程中,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没有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激励和约束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匹配。具体表现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各自的职责分工尚未明确,现有的许多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分离,股东会和理事会很难对信用社法人代表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一长独大”的现象仍然严重。

(三)经营机制僵化和内控乏力

由于长期受“官办”思想和国有商业银行管理模式的影响,农村信用社在管理上形成了“铁工资”、“铁饭碗”、“铁交椅”的痼疾,难以实行有效的正向激励制度,相当一部分农村信用社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员工素质普遍偏低,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在内控管理上存在着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力差、风险控制力弱等问题。

(四)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质量差,经营困难,潜在金融风险仍然很大
为了明晰产权关系,真正转换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机制,国家对试点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不仅发行了专项央行票据,置换了部分不良资产,弥补或部分弥补了历年亏损挂账,减免了税收,希望达到“花钱买机制”的目的。应该说,这些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化解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信用社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风险状况也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今后改革发展的问题仍然不少。这主要表现在:农村信用社票据兑付条件“门槛”较高,“出门”困难,即使票据兑付后历史包袱仍然较重,不良贷款总量仍然很大,而且还有许多潜在不良资产没有反映出来;人均利润、资产利润率等指标较小而亏损面、亏损额仍然较大;拨备严重不足,抗风险能力尚未得到明显增强;农村信用社股金虽然增加很多,但是不少股金在本质上仍然是存款化股金,基础很不稳固;农村信用社在提足各项风险拨备后实际资本充足率仍然很低;内控制度很不健全,案件时常发生,潜在风险不容乐观。

(五)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职权和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

经过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的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全面承担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形成了“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体制。但是这一新的监督管理框架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省级政府依法管理的职责范围没有具体划分,造成职责定位模糊、职责边界不清,政企难以分开;省级联社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基层联社双重授权管理(即省级政府授权省级联社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行业管理,社员单位授权省级联社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自律管理)缺乏法律依据,且多重授权管理对基层联社违规违制行为缺乏约束力,多级法人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分散决策、低层次决策。同时,金融监管与行业管理、行业管理与自主经营、依法管理与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涵还不清晰,各自的职权和责任还有待明确,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二、成因分析

解决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关系、法人治理、经营机制、历史包袱、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问题是农村信用社今后改革和发展仍需努力的方向。总的来说,这些问题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是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

(一)股权分散和经营亏损是农村信用社产权关系难以真正清晰的重要原因
按照2003年和2004年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构建新的产权关系,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因地制宜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进一步完善合作制的产权改革,构建法人机构新的产权形式和组织模式。一是提高入股起点金额。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的实际状况,因地制宜确定入股金额。二是拓宽入股范围。以农村信用社原有社员为基础,广泛吸收辖区内农民、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新的股权结构。但在实际运作中,尚存在着以下问题:首先,重新认定股东和吸收新的股东后,信用社的股东人数有所下降,人均股本有所提高;企业股东数量少,但所持股份很多。但总的来说,股权结构仍较为分散,股东对信用社的监督成本过于昂贵,分散的小股东往往缺乏关心和监督农村信用社的激励。其次,政策制定者在引进大股东后,希望大股东能够对农村信用社切实起到监督制约的作用。但在信用社经营机制未转换,又存在大量亏损的情况下,农户和个体工商户是不愿意投资入股的。如果入了股,其目的也只可能有两个:获得贷款服务和获得比存款更高的利率回报。在大量亏损情况下,股东又要获得更高的利润回报,这只能说他们关注的是信用社短期利益,而不是信用社的长远利益,更不会对管理层有什么监督了。第三,由于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不愿意加入亏损的信用社,而亏损信用社为达到专项央行票据发行及兑付条件,采取分配任务、存款股金化等办法募集股金,造成亏损信用社存款化股金较多。因此,其股权结构的变化未必会引起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质变化。

(二)股东会的先天缺陷是法人治理结构仍然不完善的根本原因

由于股权分散等原因,造成了股东会的先天缺陷。表现在小额股东“搭便车”倾向严重,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缺乏责任,从而造成出资人在信用社治理结构中处于虚置状态,不能发挥作用。由于股东会的先天缺陷,农村信用社出现了“外部人”控制问题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以及“外部人”内部化问题。这三个问题的存在和发展,使得农村信用社难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的机制,造成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难以完善。这里的“外部人”控制是指“外部人”(如基层政府)利用直接或间接的权利影响农村信用社领导人作出不一定符合经营原则的决策。“内部人”控制是指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员在信用社的资产使用、处理和收益的分配等方面作出违背股东利益行为的现象。“外部人”内部化就是与农村信用社相关但不在农村信用社经营者行列的“外部人”通过实施一定权利而能直接或间接地从企业中获得收益,从而与经营者串谋的现象。这三种现象都会使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无法完善。

(三)治理结构不完善是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难以转换的主要原因

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使得农村信用社不能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原则来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用工、干部任用、绩效考核和薪酬确定等制度僵化,不能与现代企业的经营机制相适应,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进一步发展。

(四)传统体制惯性是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不健全的直接原因
首先,表现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衡、有效分离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真正建立,有其“形”而无其“神”。其次,表现在制度建设步伐落后。自1996年行社脱钩以后,信用社内控制度没有象商业银行一样自成体系,在人事政工、劳动工资、审计监察等方面的内控建设上还存有盲点,有些甚至仍在沿用原农业银行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导致一些制度与信用社的管理实际脱节;一些新业务的管理制度跟不上,无法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第三,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对已出台的制度真正落实的少。这些问题的成因主要是传统的、不适应发展形势的习惯方式在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的思想上、行动上还未根除,新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还未真正建立和完善。

(五)担负政策性金融任务是造成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等问题的关键原因
农村信用社作为企业,只有走市场化、商业化道路才能使自己生存和发展,但同时农村信用社又要执行国家的金融支农政策,这种政策性金融任务使农村信用社违背市场操作规律去发放贷款,造成信用社资产质量低下、亏损严重、历史包袱沉重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由于行政干预、指令性贷款造成贷款损失。如八十年代支持乡镇企业贷款等。二是体制转换过程中产生的新呆账。主要是:行社脱钩时农业银行向农村信用社划转的呆帐、合作基金会撤销带进来的呆账和保值储蓄贴息支出三个包袱。三是由于担负的政策性金融任务而使借款人认为农村信用社贷款是“不用白不用”的财政资金,造成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增加。在本次改革中,国家对亏损信用社因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办保值储蓄而多支付的保值贴息给予补贴,解除了这一历史包袱;对于农村信用社的历年挂帐亏损和实际资产损失方面,人民银行按照2002年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以安排专项再贷款和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来给予农村信用社资金支持,减轻农村信用社的历史负担;还通过税收减免、允许信用社贷款利率灵活浮动的政策,增加农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减轻农村信用社的历史负担。但是,中央对农村信用社实际资不抵债额的计算基数是按照信用社2002年的财务报表数确定的,由于较多的信用社受短期利益冲动等方面的因素,造成报表反映失真,因而尚有很大一部分资不抵债额未能获得专项再贷款或专项央行票据,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尚未真正化解。

(六)省级信用联社职能定位不清是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不顺的重要原因

按照有关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全面承担对当地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在省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责中,省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当地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目标规划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并通过省级联社实现对当地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省级联社对指导、督促辖内农村信用社完善内控制度和经营机制负主要责任。同时,省级联社既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委托对其实施行业自律管理的联合体,又是可以经营部分资金业务、清算业务的独立的金融企业法人。因此,省级联社是集政府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管理和金融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三种职能于一身的机构组织,其体制设计使省级联社难以“政企分开”、“职责明确”。

三、对策措施

(一)进一步明晰产权结构
由于股份制在促进产权明晰、强化约束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本聚集能力等方面具有其他产权形式所不具备的优越性,因此,银监会在2006年2月底召开的“全国农村信用社工作会”上把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定位为: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取向,争取用5-10年时间分期分批逐步过渡到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机构。按照这一改革定位,农村信用社应围绕股份制社区银行来进一步明晰产权结构,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当前,一是要培养市场机制。由于目前我国经济金融处于转轨时期,还不具备完善的农村经济金融市场体系,因此,要使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成功,就要求各级政府大力培育和发展与市场有关的机制,如制定经济金融法规、促进生产要素的市场化组合等。对农村信用社而言,就是要不断深化市场机制的利用,减少政府干预,在生产要素市场化组合的基础上,建立明晰的产权关系。二是建立农村信用社补充资本金机制。制定符合农村信用社实际的资本充足率管理规章制度和资本金管理机制,完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和报告程序,定期或不定期评估资本金结构的合理性和资本充足率水平。三是创新资本金补充渠道。鉴于目前农村信用社盈利水平有限,不能吸收外资和上市筹资,国家又不能对农村信用社直接注资的客观实际,国家应允许农村信用社发行次级债券。这样,既能减轻农村信用社股金分红的财务压力,又能优化资本金结构,扩大投资农村信用社的范围。四是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在经济较发达、信用社实力较强的地区,可将当地的优质民营企业、合格的国内投资机构、合格的境外金融机构引进为农村信用社的战略投资者,这样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增资扩股的难题、规范增资扩股行为,而且可以改善农村信用社资本结构,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加速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在实施中,应适当提高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上限。建议监管部门比照《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国内战略投资者向信用社入股的比例定为“不得超过农村信用社总股本的20%”。五是增大经营者持股份额。经营者所持股份的增加,有利于对经营者的激励,使经营者的收入与资本所得挂钩,从而使经营者与股东利益趋于一致。六是根据入股金额实施差别优惠政策。按照不同的入股金额,在贷款方式、贷款金额、贷款利率、办理程序和时限等方面对股东体现差别优惠服务。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三会”制度。严格实行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分离,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真正发挥作用的新型法人治理结构。二是规范操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理事会经营决策机制,充分发挥高级管理层和内设专业委员会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要把经营班子深化为经营执行机构;要把监事会深化为经营监督机构,积极探索在联社高级管理层下设置专职合规部门,对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章、行业管理准则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三是引入独立理事参与农村信用社管理。独立理事既不是农村信用社的股东理事,也不是农村信用社的经理理事,是从农村信用社外部产生,不是农村信用社的直接利益相关者。独立理事依照法定程序由农村信用社股东大会聘任,独立依法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独立理事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参与理事会决策,有助于农村信用社决策的科学有效,有效制衡经理理事或执行理事的决策立场,保证决策的专家性。

(三)转换内部经营机制

一是按照“授权经营、分级考核”的原则,合理设定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权责。二是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推行全员考核、竞争上岗、岗位轮换等用工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态的用人机制;要精简机构、压缩人员,有效治理农村信用社职工总量过大、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问题。三是改革分配制度,全面推行绩效挂钩的工资分配制度。加大考核力度,根据岗位责任的大小、工作质量的高低、经营业绩的好坏和所作贡献的多少拉开收入差距,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四是要改进管理人员的选拔办法和选拔方式,推行竞聘上岗、择优选用的方式,加大交流力度,防范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五是遵循“精简、高效”原则,分类实施“定岗、定员、定编”制度。通过明确职责和任务,解决有人无事干和有事无人干的问题,解决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中长期存在的无人承担失职、渎职责任,无人弥补经营损失等问题。
(四)全面加强内控建设

一是树立正确的内控观念。要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使全体员工在思想上、行动上摒弃传统体制惯性,树立理性、稳健、审慎的管理理念;要坚持“制度先行”的原则,在全体员工中推行诚信与正直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二是健全内控制度。要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的机构控制、岗位控制、程序控制和业务操作程序与授权授信的规章制度,制定风险防范责任制和防范措施。三是创新内控方法。通过管理体制和岗位职责的调整,实现内控的组织控制要求,使不相容职务彻底分离。四是明确业务流程,实现内控中的同步控制要求,如双重控制、账款分开、换人复核、双线核对、日清月结、贷款“三查”等。五是明确职责和权限,实现内控的授权控制要求。理清授权事项,明确授权的责任和审批程序,建立检查制度等。六是严格规范操作,实现内控的实物保护控制要求。如对现金及其他有价证券严格执行双人守库、双人押运、双人管库、交接登记、相互监督约束、定期盘点等。七是建立员工管理的制约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实现内控中对人的控制要求。严格执行辞退制度、竞聘制度、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干部交流、轮岗、回避、休假稽核制度等。严格稽核监督和合规管理,实现内控的监控职能,并引入客观评价体系。

(五)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一是创新经营理念。克服传统思维、定势思维和顺向思维的障碍,树立效益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创新金融技术。建立起以省为单位的大集中网络电子平台,在此基础上实现全国范围的大联网。三是创新金融产品。按照“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加强对中小企业和个人金融业务的创新,大力推进中间产品创新。四是创新服务方式。建立“个人贷款服务中心”和“个人投资理财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信用共同体建设,构建以利益共同体为支撑的联保服务体系;按照“社区银行”、“零售银行”品牌战略,合理布局网点,完善业务功能,健全个人业务优质服务体系,打造标准化和精品化网点,提升形象。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比照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财政注资和不良贷款剥离的方式,降低专项央行票据兑付“门槛”。同时,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额应以权威中介机构在清产核资后的确认数为准,而不以农村信用社报表数为准,以体现政策公允性原则。二是对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业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专项补贴。三是对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税收减免扶持政策再延长10-15年。四是取消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限制政策,帮助拓展优良客户市场。五是妥善解决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向农村信用社承贷、担保及私贷公用形成的不良贷款等问题,化解历史包袱。六是切实解决接受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遗留问题和对已关闭城市信用社的债权问题,保全农村信用社资产。七是地方政府要切实改善信用环境,出台保护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降低农村信用社维权成本的相关办法,以增强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七)完善省级管理体制

为解决现行省级联社职责定位不准、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增强农村信用社抗风险能力,提高决策层次和决策水平,实施有效管理,应在现行体制下,先将县级联社建成统一法人、合作银行和商业银行,再用3-5年的时间建成全省统一合作银行或商业银行。这样,既有利于加强行业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又有利于完善业务功能,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增强信用社市场竞争能力,使农村信用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5. 乡村振兴实施中如何实现产业兴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回居、乡风文答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有利于化解经济危机
我们在既往的研究中提出:相对于风险集中于城市“资本池”而言,生态化的乡村社会客观上发挥了“劳动力蓄水池”作用,遂使国家得以借助“三农”为载体多次实现经济危机“软着陆”,也使得乡土中国支撑的国家现代化进程几乎不间断地延续了6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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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52%,然而仍有数亿人生活在乡村,农户扩大再生产的生活成本包括养老等,主要由具有均田制性质的家庭承包地给予保障,同时乡村有着患难互助的礼俗文化,因而能够应对城市失业或经济萧条期带来的风险。这也是中国能够在劳动力资源都很丰富的发展中国家中靠沿海劳动密集产业崛起的内因。

6. 精准扶贫中乡村治理创新的重心包括哪些

说实来话,现在扶贫被有的老百姓搞源成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局面了,把扶贫看成一种应当应该国家做的这很危险啊。中国从古就有救急而不能救穷的说法,为什么呢?不消除贫穷的思想和技术水平根源提升老百姓的致富意识靠勤劳和科技的话估计扶贫国家也是白给了。所以要多实行产业扶贫附带解决没有居住提供居住的扶贫及没有生活来源的救急生活费用扶贫啊。

7. 应当鼓励和推动什么样的政府创新

政府创新是公共权力机关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和增进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创造性改革。政府创新的过程,是一个持续不断地对政府公共部门进行改革和完善的过程。政府创新一般不涉及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框架的改革,而是一种国家治理机制的改革。在任何一种政治体制下,政府都希望自己的执政能够具有很高的行政效率和稳定的社会秩序,从而使公民能够更加满意,得到公众的更多支持。因此,政府创新是一种全球性现象和世界性趋势。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一个整体性的社会进步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仅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就,在政治和文化方面也取得了重大进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强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但中国的政治改革并不是基本政治制度框架的改革,而主要是国家治理体制的改革,集中体现为政府体制的改革创新。

从2000年开始,中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共中央党校世界政党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联合发起了“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评选活动,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五届,共有1500多个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创新项目申报该奖项,经过课题组初选和全国专家委员会复选,共有114个项目获得入围奖。这些入围的政府创新项目,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部门、课题组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典型地反映了过去十年来中国各级地方政府改革创新的重点,也体现了专家学者和社会舆论对政治改革的价值导向。在本文中,笔者通过对入围奖项进行简单的分类,并按照各类项目入围数量的多少来分析和论述,我们应当鼓励和推动什么样的政府创新。

一、改善政府的公共服务体制,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建设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类入围项目数量最多,共计12项,占总数的10. 5%多) 。

政府自从诞生之日起,就兼有政治统治和公共管理的职能,前者主要体现为强调性管制,后者则为公共服务。从某种意义上,政治现代化和民主化的过程,也是一个从管制政府不断走向服务政府的过程。服务政府的基本意义在于,增进和维护公民的公共利益成为政府管理的主要职能,政府主要通过对公民的服务而不是管制来维护自己的执政地位。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政府的管制性职能将逐渐减少,服务职能将日益增加。进入21世纪后,中共中央及时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政府改革目标,这既反映了执政党执政为民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体现了政府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在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各级政府在过去十年中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例如,公共服务的制度供给相当缺乏,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程度偏低,官僚主义作风在一些部门依然比较严重(公共服务类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中共石泉县委、县人民政府“关爱留守儿童长效机制建设”; 2.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代理制”; 3.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改进基层政府公共服务”; 4. 上海市南汇区惠南镇人大“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 5. 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服务承诺制”; 6. 广西南宁市“社会应急联动系统”; 7. 河南省焦作市构建“三级服务型政府”; 8. 北京市“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9. 上海市徐汇区康健街道工委、办事处“康乐工程”; 10. 浙江省衢州市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农技110”; 11. 中共南京市下关区委、区人民政府“政务超市”; 12.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财政支农方式创新”) 。

二、简化审批,减少管制,提高效益,方便群众(行政审批类入围项目11项,占总数的9. 6% ) 。

管制政府强化行政审批,增大政府寻租的机会,而市场经济和服务型政府则必然要求减少行政审批的环节与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公民。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政府,应当是一个高效的政府。一方面,政府应当有很高的行政效率,包括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程序科学,管理活动讲求时效等,效益政府与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是格格不入的;另一方面,政府应当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政府不是企业,不应当有获利的动机,但政府应当像企业那样有低成本、高效益的行为准则。政府为社会提供的公共品和为公民提供的服务,必须本着节约的原则,以最少的成本来取得最大的效益。在过去的十年中,从中央到地方,有将近一半的行政审批程序得以减少,由此明显地提高了行政效益。在这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政府的行政成本畸高,相当一些领域中行政管制过多,但在某些领域则出现了行政管理的真空地带,在行政管制中,政出多门的现象尤其严重
(行政审批类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中共海口市委“实行行政审批的‘三制’”; 2. 深圳市人民政府“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3. 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公开评税”; 4.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流程再造”; 5. 天津市南开区“超时默许”新机制; 6.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效能革命”; 7. 广东省深圳市监察局“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8. 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9.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一窗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0.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 11. 新疆兵团农七师“天北新区管理体制改革”) 。

三、实施扶贫政策,建立社会救助制度,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弱势群体权益类入围项目11项,占总数的9. 6% )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引入,极大地提高了当代中国社会生产力,改善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但市场经济不仅不会自发地消除困难群体和贫困人口,反而会催生新的弱势群众。实施扶贫和救助政策,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责任。在这方面,各级政府充分利用了现行政治体制的优势和传统的政治资源,在扶贫和救助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方面我们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建立长久的、持续的扶贫机制,实现从以输血型扶贫为主,转向以造血型扶贫为主;在政府救助之外,尽快建立民间的社会救助体制;除了继续注重对困难群体的物质性救助之外,更加注重教育、司法、环境等方面的制度性救助,除了继续注重对贫困人口的帮助外,更加注重对妇女、儿童、民工、残疾人员和少数民族的帮助,从而全面地维护弱势群体和少数民族的权益(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类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四川省总工会、成都市总工会“省际工会联动维护农民工权益”; 2. 广东省揭阳市总工“民间社团建工会”; 3. 浙江省义乌市总工会“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 4. 福建省泉州市总工会“构建外来工维权新模式”; 5. 北京市延庆县“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 6. 河北省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 7. 河北省迁西县“妇女维权”;8. 北京大兴区“巾帼维权岗”; 9.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之家”; 10. 中共鹤峰县委“扶贫项目民营
企业业主负责制”; 11. 中共金平县委“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 。

四、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保障类入围项目10项,占总数的8. 8% ) 。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应当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所在。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势必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进而造成教育、卫生、安全、参与、养老甚至司法的不公平。对于市场经济的不足,只有通过政府的积极干预才能得到有效遏制。在过去的十年中,国家的发展战略逐渐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变为“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并且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社会保障作为建设和谐社会与促进公平正义的一项基本制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相继推出了许多重大举措。但从总的情况看,中国大陆的社会保障程度还相当低,城乡差别和东西部差别在社会保障方面也呈现出继续扩大的态势,覆盖全民的福利国家体制亟待建立(社会保障类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 2. 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政府“农村宅基地换养老”; 3. 重庆市中共黔江区委、区人民政府“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创新”; 4. 中共青县“农村合作养老制度建设”; 5.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7. 浙江省长兴县教育局“教育券制度”; 8.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爱心超市”; 9.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五保村”建设) 。

五、广泛推行村民自治,改善乡村治理机制,促进农村城镇化转型(乡村治理类入围项目10项,占总数的8. 8% ) 。

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改革开放之初,农村与城镇的人口比例为8 ∶2,在急速城镇化的三十年后,变为4. 5 ∶5. 5。因此,中国最大的问题依然是所谓的“三农”问题。不解决农民问题,中国的社会现代化转型就无法实现。无论是大规模的经济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制,还是大规模的政治改革,如竞争性的选举,首先都是从农村开始的,这反映了党和国家对中国国情的深刻认识和战略眼光。全国各级地方政府遵循中央的改革思路,在村民自治和农村治理机制方面做了大量的突破性改革。但是,现行的农村治理机制已经难以适应整个社会现代化转型的需要,曾经对众多农民产生过深远影响的家庭承包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正面临着严重困难,对农村治理进行结构性改造,建立新型的农村土地、房屋、行政、自治和公共服务制度,已经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紧迫任务(乡村治理类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湖北省秭归县“撤组建社”; 2. 中共青县县委“青县村治模式; 3. 中共广水市委组织部容“两票制”选拔村党支部书记; 4. 吉林省梨树县“海选”; 5. 中共武义县委、县人民政府“村务监督委员会”; 6.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政府“农村合作协会”; 7.江西省民政厅“村落社区建设”; 8. 宁夏盐池县外援项目办公室“推动农村社区公众参与”; 9. 中共湄潭县纪委“村民集中诉求会议制度”; 10. 南京市中共六合区委、区人民政府“自然村中的‘民议会’”) 。

六、逐步扩大竞争性选举,实质性地推进民主政治的进步(竞争性选举类入围项目9 项,占总数的7. 9% ) 。

民主离不开选举,尤其是竞争性选举。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没有竞争性选举,选举就可能变成推举。但是,中国没有选举的文化传统,公民一般都缺乏必要的选举知识和经验。中国近代以来的几次大规模选举,或者受制于军阀,或者给国家带来了分裂,基本上都流于失败。因此,竞争性选举给我们造成了一个相当大的困境:不推进竞争性选举,民主政治就难有突破性的发展;若推进竞争性选举,则有可能带来极大的政治风险。继广大农村实行竞争性的“海选”后,在乡镇和县两个行政层级,一些改革者大胆而审慎地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竞争性选举试验。但总的说来,这方面的进展很少。我们对竞争性选举还存在着极大的恐惧心理,竞争性选举制度也很不完善,试点性的突破改革也不多见,甚至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县以下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也由于缺乏可操作性机制而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竞争性选举类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四川省雅安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 2. 四川省平昌县“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 3. 四川省雅安市“直选县级党代表”; 4. 浙江省台州市“乡镇(街道)团委书记直选”; 5.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县(市区)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 6. 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步云乡“直选乡长”; 7. 中共深圳市大鹏镇委“‘三轮两票’制选举镇长”; 8. 中共遂宁市市中区委“‘公推公选’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 9. 河北省迁西县妇女联合会“村妇女代表大会直接选举”) 。

七、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自身的改革,确立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目标,提高政府机关的绩效(政府自身建设与绩效评估类入围项目9 项, 占总数的7. 9%) 。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引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党和国家一直强调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执政能力。政府自身建设的重点,是合理地设置政府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能,提高政府行为的绩效;强调依法行政,将政府行为纳入法制的轨道;更多地听取公众对政府机关的意见,在政府绩效评估中日益增大民意的比重,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政府的公信力正在严重流失,依法行政的程度还不高,离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遥远的距离,科学的政府绩效和国家治理评估体系急需建立(政府自身建设与绩效评估类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中共江阴市委、市人民政府“‘幸福江阴’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 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干部考核机制创新”; 3. 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多样化民考官机制”; 4.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5.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公共部门绩效评估”; 6. 北京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体系”; 7. 沈阳市沈河区“诚信体系建设实践创新”; 8. 重庆市“创建法治政府四项制度安排”; 9.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技能型乡镇政府建设”) 。

八、发挥现行政治体制的优势,探索协商民主的新形式,扩大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民主决策或协商民主类入围项目7项,占总数的6. 1% ) 。

在党和国家着力推动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种民主形式中,民主选举和民主决策具有最重要的意义。民主选举可以解决权力产生的问题,民主决策则可以解决权力的运用问题。对于民主政治而言,这是两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在民主选举方面,中国现行法律的制度授权相对不足,但在民主决策方面,现行的制度空间则相当广阔。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动决策民主和协商民主方面作出了一些突破性的改革。但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样不可忽视:决策民主的制度化程度不高,一些好的做法迟迟不能在更大的范围推广,形式主义现象在各种协商民主和决策民主尝试中比较普遍存在(协商民主或民主决策类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贵州省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开放市民旁听”; 2. 浙江省温岭市“民主恳谈”; 3.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开放式决策”; 4. 中共河南省社旗县委“实行领导干部‘下访’制度”; 5. 成都市新都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 中共开县麻柳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八步工作法”; 7. 中共乳山市委组织部“全面推进党内民主”) 。

九、化解矛盾,加强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稳定类入围项目7项,占总数的6. 1% ) 。

社会稳定是经济快速发展和公民安居乐业的基本前提。稳定压倒一切,是改革开放以来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基本策略。改革开放的过程,其实也是中国社会根本性转型的过程。旧的利益格局瓦解了,传统的管理体制打破了,正统的道德价值观沦落了,这一切都引发了众多新的利益冲突和价值观冲突,从而使得社会稳定遇到了严峻的挑战。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各级政府进行了艰苦的探索,从整体上维护了转型时期的稳定局面,这种努力和成绩必须充分肯定。但以下问题仍需要我们高度警醒:犯罪率居高不下,公众的社会安全感明显不足,恐怖活动成为新的威胁,民族地区的不稳定因素有增无减,以疏为主的动态稳定机制尚未建立,而以堵为主的静态稳定机制正在积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社会稳定类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四川省遂宁市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2. 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草原110”; 3. 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预防和减少犯罪机制创新”; 4. 中共沈阳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新机制”; 5.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区人民政府“‘大综管’信访维稳机制”; 6. 中共尼木县委、县人民政府“寺庙管理服务机制创新”;7.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社区矛盾调解”) 。

十、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透明政府(政务公开类入围项目6项,占总数的5. 3% ) 。

政务公开的意义是多方面的:首先,它事关公民的正当知情权和信息权,在信息化时代,这已经成为公认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其次,它关系到公民对政府政策和官员行为的有效监督,没有足够的公开信息,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就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再次,它关系到决策的民主化,决策过程和决策信息的公开是决策民主化的前提;最后,它还关系到政府的廉洁,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真正遏制官员的严重腐败。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政府在政务公开方面推出了许多重大的改革举措,例如,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重大政策公示和官员任前公示等。但下面这些问题仍然不可忽视:政务公开的相关法律和制度机制很不完善,作为核心权力机关的各级党委的政务公开明显落后于政府机关,不少地方政府没有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策公开性远远不能满足公民的需求,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迟迟没有建立起来(政务公开类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江苏省公安厅“执法告知服务制度”; 2. 乌鲁木齐市七道湾乡人民政府“少数民族地区村务公开”; 3. 中共沭阳县委“干部任前公示制”; 4.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政务公开”; 5. 江苏省淮安市信访局“阳光信访”; 6. 山东省青岛市“‘阳光救助’工程”) 。

十一、拓宽监督公共权力的渠道,加强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权力监督类入围项目5 项,占总数的4. 4%) 。

公民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素之一。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导致官员的腐败, 这是政治学的公理。从1990年代开始,中国的腐败进入高峰期,至今仍没有实质性下降。为了遏制严重的腐败,党和国家推出了众多的反腐倡廉法规。在过去的十年中,一些地方政府试图另辟蹊径,以加大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力度,例如,开始进行预算监督的试验,这些新的监督形式意义极为重大。但在权力监督方面的突破性举措不多,预算监督等重要的监督新方式得不到推广,权力监督主要局限于体制内的自身监督,体制外的公民监督严重缺乏(权力监督类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参与式预算改革”; 2.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机制改革”; 3.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线监督’预算执行”; 4.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公众全程监督政务”; 5. 浙江省金华市审计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 。

十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增大国有资产收益(国有资产管理类入围项目5项,占总数的4. 4%) 。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除了实现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之外,所有制形式也发生了实质性改变。从原先的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的单一公有制,转变为国家、集体、私人和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如何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并保持其增值,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成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在这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尝试。但仍有许多重大问题没有解决,需要做进一步的深入探索,例如,土地制度的改革、林地制度的改革、矿产开采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如何有效防止花样翻新的国有资产流失,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等等(国有资产管理类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民政府“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2. 广东省深圳市“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 3. 安徽省舒城县干汊河镇“小城镇公益事业民营化”;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推行政府采购制度”) 。

十三、改革社区管理体制,促进城市居民自治(社区管理类入围项目4项,占总数的3. 5% ) 。

快速的城镇化、大量农民工进城和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催生了当代中国众多的城市社区管理问题。传统的城市管理制度不仅严重损害外来居民的正当权益,而且也不适应户籍居民的正当需求,并开始影响城市社区的和谐稳定。为此,一些地方政府先后开展了包括户籍制度和社区管理制度在内的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突破性的进展。但是,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现行户籍制度造成了城市户籍居民与非户籍居民之间的严重不平等、城市居民自治和城市社区管理都面临着严重挑战(社区管理类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浙江省湖州市“户籍制度改革”; 2.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区人民政府“社区治理体制改革”; 3.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社区街道管理体制创新”; 4. 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政府“淮海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

十四、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渠道,推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公民参与类入围项目3 项, 占总数的2. 6%) 。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公民参与是人民民主的实质性内容。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其政治参与的需求也随之急剧增大。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的渠道,不仅关系到人民民主的实现程度,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政治稳定。在公民政治参与需求日益增大的条件下,如果参与渠道不畅通,政府所面临的政治压力将不断增大,轻则影响政府与公民的关系,重则爆发严重冲突,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央屡屡强调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的渠道,一些地方政府也为此作出了积极的响应,但总的看来,这方面的探索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公民有序参与的渠道严重短缺,相关的法律制度未能与时俱进,政府对公民参与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的状态(公民参与类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办事处“参与式社区治理与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 2.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区人大“创建人大代表工作室(站) ”;3. 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 。

十五、改革完善民间组织管理体制,发挥公民社会的建设性作用(民间组织管理类入围项目3 项,占总数的2. 6% ) 。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原先高度一体化的社会,逐渐分化为三个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部分,即以政府组织为主体的国家系统,以企业组织为主体的市场系统和以民间组织(或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公民社会系统。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的兴起,是改革开放给当代中国社会带来的最重大的变化之一。原先对民间组织的管理体制已经严重不适应这一重大变化,为此,一些有远见的地方政府开始探索新的民间组织管理体制,其着眼点不再是阻止和防范民间组织,而是积极培育民间组织,建立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在培育公民社会方面,目前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是:现行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目前社会组织发展的需要,并形成了对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束缚;政府对民间组织的制度性和财政性支持不够;民间组织与政府组织之间缺乏足够的信任;从总体上说,现存社会组织的行政化色彩过重(民间组织管理类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民间组织管理体制改革”; 2. 广东省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3. 江苏省南京市民政局“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

十六、推广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电子政务类入围项目2 项, 占总数的1. 8% ) 。

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不可或缺的基本工具。电子政务对于政府管理创新具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可以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增加政府事务的透明度,扩大公民参与的渠道。在过去的十年中,经过中央政府的大力推动,许多地方政府纷纷引入了电子政务系统,有效地提高了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方政府之间在发展电子政务方面差距很大,许多地方政府缺乏电子政务的长远规划,不少已经建立的电子政务系统实际效率不高,电子政务的普及率与网民发展的速度不相适应(电子政务类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为: 1.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政府利用网络实行政府与市民互动”; 2.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一站式’电子政务新模式”) 。

通过对过年十年中一百多个地方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决定性地影响过去十年间政府创新的主要变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公民政治需求的增大、政治发展的逻辑、新型政治文化的形成、全球化的冲击以及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与善政和善治的理想目标相比,中国地方政府在创新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主要是对政府改革缺乏整体性和战略性的长远规划,政府创新的内在动力严重不足,政府决策机制存在公共利益部门化的明显倾向,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在一些地方还严重存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创新举措没有及时地在更高的层面上加以制度化,党委、政府和人大等公共权力之间缺乏明确的边界与合理的分工,分权和监督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未来的十年中,生态平衡、社会公正、公共服务、社会和谐、官员廉洁、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将是政府创新的重点领域。对于有远见的决策者来说,政府改革的目标应当十分清楚,这就是:民主、法治、公平、责任、透明、廉洁、高效、和谐。

8. 如何理解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内涵当前,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突出抓好的工作有哪些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其主要任务包括以下: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措施。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和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因素既有供给问题也有需求问题,既有结构问题也有总量问题,但供给侧和结构性问题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供给结构失衡,不能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供给质量不高,不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金融、人才等资源配置存在“脱实向虚”现象,影响了发展基础的巩固。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一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二是加快形成新动能,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更多新增长点。三是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四是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经过长期努力,我国科技发展成就显著,一些重大科技成果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但是,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与经济实力还不相称,与经济建设主战场和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还不适应。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到2035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的目标。一是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战略科技力量,实现重大突破和颠覆性创新。二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倡导创新文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四是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已连续十几年获得丰收,粮食产量连续4年超过1.2万亿斤,农民收入增速连续7年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农业的主要矛盾已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失衡,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必须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二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三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渠道。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五是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这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内在要求。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很不平衡。必须坚持协调发展理念,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推进新型城镇化,逐步缩小差距。一是协调推动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二是协调推动“一带一路”相关地区开放开发、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保护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是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加快边疆发展,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四是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制度保障。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要害在创新,关键靠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决破除制约发展活力和动力的体制机制障碍。一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三是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性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消费、投资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这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要条件。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贯彻开放发展理念,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一是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二是拓展对外贸易,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优化进出口结构。三是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四是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资、生产、服务网络。
应答时间:2020-12-1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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