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治理超载
① 河南省超限超载投诉电话号码是什么号
新郑林庄治超不作为,单桥车大满载27吨,加高边,钻杆不用上磅,交警也不管
② 中国治理超载什么时间,有个统一标准啊交通,交警,两套标准,谁的有法律依据,
你说的这个应该没表述清楚,应该是超限和超载,是两个法律范畴,内各有各有规定,而容不是两个标准。
超限:是指汽车装载超过公路对其的限值,是车辆装载与公路的关系。超限,即便车辆没有超载,但是货重与车重加在一起,已会对公路造成破坏,是不允许的,以确保公路的正常使用。主管在交通部门。
超载: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也是不允许的,以避免因超载而导致降低汽车性能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行车安全性。主管在交警部门。
③ 如何治理超载问题,新郑林庄的超限站是虚设吗
单桥车严重超载,比后八轮,拉的还多,钻杆都过,交警不管,路政不管,试问为啥不能公平对待!
④ 河南超限超载标准
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回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答,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① 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② 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③ 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④ 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⑤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⑥ 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一至五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六种情形
⑤ 超限超载处罚超高新规定
超限超载超高处罚新规定:
1、三轴货车,车货总重限值25吨;
2、四轴货车,车货总重限值31吨;
再结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车货总重超过限载标准,但是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重量超限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对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也有针对性的处罚标准: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货车超载,按照规定最高罚款金额是3000元。如果有交警因为超限对你罚款5000,那么他就是违法。
⑥ 路政治理超载超限的执法依据是什么
路 政 执 法 依 据
一、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3.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4.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二、 规章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部1996年7号令)
7.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2号令)
8.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交通部2002年6号令)
9.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2003年2号令)
10.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省政府2004年177号令)
三、 规范化文件
(一)、国务院文件
11.关于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通知(国发[1983]105号)
(二)、交通部文件
1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中“公路”一词含义解释的通知([1991]交函政法字133号)
13.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中“永久性工程设施”含义解释的函([1991]交函工字485号)
14.关于路政管理若干问题的复函([1991]交函工字767号)
15.关于对云南省交通厅云交法[1992]514号文的复函(交函工[1992]782号)
16.关于公路两侧建筑红线控制问题的复函(交函工[1994]72号)
17.关于在公路上设置交叉道口有关问题的复函(交函体法[1994]108号)
18.关于对占用公路者收取相应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交函公路[1998]197号
19.关于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公路发[2000]123号)
20.关于进一步做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1]591号)
21.关于印发路政管理文书(格式)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201号
(三)省人大、省政府文件、市政府文件
22.省人大常委员会[1988]97号批复(浙人大法复[1988]97号)
23.省政府关于划定公路用地和留地范围的通知(浙政[1984]43号)
24.省政府关于加强对公路两侧建筑管理的通知(浙政发[1990]99号)
25.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国道省道沿线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1997]119号)
26.衢州市公路路政管理实施办法(衢州市人民政府2003年第26号)
(四)省交通厅、省公路局文件
27.关于补充启用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浙交[1997]232号)
28.浙江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牌管理办法(浙交[2000]463号)
29.浙江省交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浙交[1996]372号)
30.浙江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浙交[2000]343号)
31.关于启用浙江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和有关超限运输现场管理法律文书的通知(浙交[2000]389号)
32.浙江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有关标准(浙价费[2003]17号)
33.浙江省公路路产赔(补)偿管理办法(浙交[2003]111号)
四、 其他
3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3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8.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
⑦ 河南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有何法律依据
河南省政府正在制订《河南省公路路政条例(草案)》、《河南省超限运输车辆行内驶公路管理办法(草案容)》,尚未生效。
当前河南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之规定,以及《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之规定进行惩治。
⑧ 河南省国道上的超限超载运输证怎么办理
到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路政处办理,在石家庄交通局路政科也可以办理全省通用的超限运输证。
⑨ 河南高速三轴车超限超载标准是什么
河南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通行费计重收费模式将更改
新华网河南频道月1日讯 河南日报报道:2007年3月15日,河南省新的“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模式将破冰而出。实施三年有余的[2003]1216号文件《关于对载货汽车超载运输实施计重收费的通知》停止执行,“收费车型+最大轴超限”计重收费模式完成其历史使命退出河南舞台,取而代之的将是“不分车型”、按照“车货总质量”计重收费的全新模式。那么,这场改革的背景是什么?受益者是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还是广大货车运输企业和车主?这种模式较现行模式是否科学、合理,又有哪些优越性和特点?近日,省交通厅征稽处就广大货车车主、企业关心的问题作了解答。 中路博客,D"Q4j[;x)s
为进一步完善车辆通行费计重收费模式,降低合法运输车辆的成本,维护运输市场和车辆通行费征收秩序,2005年10月,省交通厅根据国家交通部和省政府的要求,本着“公平合理、保护合法、不增加社会负担、引导发展”的原则,在河南省启动了一场针对“货车计重收费”模式的改革调研。如今,这场改革调研成果已初见端倪。新计重收费模式已报省政府批准并将于今年3月15日在全省推行。
据参与新模式研究出台的省交通厅科研院一位博士说,新模式较现行模式更加科学、合理,且更人性化、易操作和换算。
据了解:现行计重收费标准实施于2003年12月16日,由省计委、财政厅、交通厅三部门共同制定,按照“车型”和“最大轴超限”计重收费,通俗地讲是把货车人为地分成不同的车型而后按照“车型”征收;而新的计重收费模式将一改现行的按车型收费的模式,不区分车型,按照“车货总质量”计重收费,即按“重量”征收。
省交通厅征稽处介绍,随着近三年河南省经济形势的增长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河南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全国第一、干线公路四通八达,已初步形成一个连南贯北、承东启西的交通大枢纽,省内运输企业、私营货车以及途经河南省的过境车与日俱增。由于现行收费模式按照“以车辆核定装载质量划分的车型”征收通行费,造成了空车、重车收费相同,体现不出“多用路者多交费”的政策,另外由于按照“最大轴超限”进行加收的模式过于专业化,而且在超限临界点存在跳跃升档,造成了社会上一部分车主的不理解,由此引发的争议日趋增多,导致行车不畅。
而新模式按照“重量”征收,可以使车辆的通行费支出与其对公路的磨损程度成正比关系,“轻车少收、重车多收、超限车加收”,能够真正体现出国家提出的“多用路者多交费、少用路者少交费”的原则;另外由于不再按照车型收费,相应减少了收费人员辨别车型的时间和误差,因此将大大提高收费站的工作和车辆通行效率。与此同时,新模式由于换算方式简单明了更易于广大货车车主理解。
省交通厅征稽处介绍,通过调整、优化河南省货车通行费征收方式,一、能够利用经济杠杆,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推荐车型和多轴大型车辆给予适当优惠,用政策引导货车车辆发展,达到优化货车车辆结构的目的;二、能够保证守法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运输成本明显降低,减轻经济负担,起到鼓励合法运输、保护其合法利益的目的;三、改变了现行的“轻车重车”收费相同的弊端,真正体现出“多用路者多交费、少用路者少交费”的原则,能够较好的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打击超限超载运输。
据了解,新计重收费模式的基本费率标准为0.09元/吨公里(包括:高速公路和封闭式公路),各条高速公路的具体基本费率由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厅根据各路段现行收费标准按照“价格平移”的基本原则确定。
省交通厅征稽处介绍,通过对新模式的试验、分析,发现全省通行费收入方面并不会有明显降幅,然而对于合法装载运输货车车主来说,他们将是最大的受益者,其经济负担不但不会增长反而还会减轻,但是对于超限超载车来说,由于新模式根据其超载的重量大大增加其通行费征收额度,因此,超限超载车的经济利益将大大受到影响。
轻车少收重车多收 很多司机都经历过走时拉货,回来空车的现象。按现行计重收费模式征收,只要货车不超载,即使空车也和同一车型的重车一样征收相同的通行费,而新的计重收费模式对于空车来说,只需交纳“本车自重”的通行费即可。对于正常装载的车,新模式的标准是: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5吨的车辆按照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计收。省交通厅征稽处有关人士给司机算了一笔账:一辆二轴自重7吨的三型货车,去时拉了8吨货,回来空车,每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100公里。按照新模式去时重车需要交纳:(7+8)×0.09×100=135元,回来空车需要交纳:7×0.09×100=65元(四舍五入),来回应该是135+65=200元。而过去来回需要交纳:1.3×100+1.3×100=260元,相比之下来回一趟少缴60元。
对于15吨至49吨的重车,新模式规定:1-15吨按照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计收,15吨以上则按0.04元/吨公里计收。一改过去的超和不超交纳费用都一样的怪圈。例如:一辆自重15吨的四轴货车(前轴为单轴每侧单轮胎,中间轴为单轴每侧双轮胎,后轴为双连轴每侧双轮胎,其限值为7+10+18=35吨),为五型车。去时拉了25吨货,回来空车,每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100公里。按照新办法去时重车需要交纳:(15×0.09+25×0.04)×100=235元,回来空车需要交纳:15×0.09×100=135元,来回应该是235+135=370元。而过去来回需要交纳:2×100+2×100=400元,相比之下来回一趟少缴30元。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到新计重收费模式完全打破了现行计重收费的弊端,空车、轻车的总体收费水平明显下降,车辆运输成本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合法运输的货车车主将进一步节约成本。因此,省交通厅征稽处建议广大运输车主一定要合法运输!
超限车加收];viC/Pzt%Aw0 ,h,]F(nj*[\0中路博客a$R:r4Ff5WY中路博客"X&V'H f}p6_2@4k
省交通厅征稽处介绍,为有效治理超限超载、维护正常运输秩序、遏制不良竞争,转换后的新计重收费模式对于超限车来说无疑加重了收费的分量,这将对河南省的治超治限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中路博客 GF Iw3t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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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模式规定一: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内(含30%)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计重收取。例如:一辆二轴的总质量20吨的货车(国标:二轴最多不超过17吨),17吨内的15吨按照0.09元/吨公里计收,15吨外的2吨按照0.04元/吨公里计收,超过限值的3吨则按照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计收。如果这个车行驶100公里,应交纳的总通行费为:(15×0.09+2×0.04+3×0.09)×100=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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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模式规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100%(含100%)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出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例如:一辆二轴的总质量25吨的货车(国标:二轴最多不超过17吨),该车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47.1%;其中的15吨按照0.09元/吨公里计收,15吨外的2吨按照0.04元/吨公里计收,超过限值17吨30%部分的5.1吨则按照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计收,剩余的2.9吨按照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的3.5倍计收。如果这个车行驶100公里,应交纳的总通行费为:(15×0.09+2×0.04+5.1×0.09+2.9×0.09×3.5)×100=280元 中路博客%~ OSyX)Oq6I aKy
0MSg*a j2S6Qfz0 新模式规定三: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出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例如:一辆二轴的总质量35吨的货车(国标:二轴最多不超过17吨),该车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6%;其中的15吨按照0.09元/吨公里计收,15吨外的2吨按照0.04元/吨公里计收,超过限值17吨30%部分的5.1吨则按照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计收,30%-100%的11.9吨按照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的[3+2/0.7×(1.0-0.3)]=5倍计收;超过100%以上的1吨部分按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的5倍计收。如果这个车行驶100公里,应交纳的总通行费为:(15×0.09+2×0.04+5.1×0.09+11.9×0.09×5+1×0.09×5)×100=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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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建议司机朋友及运输企业,一定要合法装载、不要超限,超限越多、超限加收的程度也就越高,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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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中路博客/pn(?H1L D^ ZzzA0@1l9?Q'Gd4X#v'^0中路博客-X,NV*a-lq9ov#x
此次,新的计重收费模式还根据《公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对货车轴重和车货总质量标准进行了统一,超过此标准均视为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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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的“轴重”认定标准为:单轴(每侧单轮胎)7吨;单轴(每侧双轮胎)10吨;并装双轴(每侧双轮胎)18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并装三轴(每侧双轮胎)24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 中路博客k?JV2?JQ4O7I
W4E h[/X5V$i*yg0 车货总质量认定标准为:三轮货车2吨;低速货车(四轮且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公里)4.5吨;二轴货车17吨;三轴货车25吨(由二轴汽车和一轴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为27吨);四轴货车35吨(空气悬架、轴距大于或等于1800毫米为37吨);五轴货车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49吨。 中路博客~^`I yM$xSaj6r
6v$b~?J8H3L$zpl0 当车辆各轴对应的轴重认定标准之和与该车对应的车货总质量认定标准不一致时,以二者之间的较小值作为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