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乱收费整改方案
① 国土系统四打击二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向纵深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及《全市“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全市“四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反“四风”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认真解决公务活动中存在的过度消费、奢侈浪费等问题,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促进天门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我市经济“增量提质、跨越赶超”的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四风”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车辆运行费用,强化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监督。整治车辆管理不严,车辆支出过大,不按规定入库,违规驾车,公车私用等问题,整治乡镇国土所(分局)领导“走读”,用公务车上下班的问题。
(二)大力整治公款学习旅游行为。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差旅制度,严格执行量化审批制度和任务与经费联动审批制度,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学习考察活动。严肃查处用公款报销与学习培训无关费用的问题,严肃查处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三)坚决整治公款大吃大喝。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肃查处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和参加娱乐健身活动的问题。必要的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标准,能俭则俭。公务出差一律按规定标准安排食宿,接待单位不得补贴或变相补贴。
(四)大力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人数、时间,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活动场所和标准。
(五)严格清理办公用房。认真执行党政机关新建和购置楼堂馆所的规定,严肃查处巧立名目规避审批新建和购置楼堂馆所、超标准使用办公室、豪华装修办公室、超标准配备高档办公家具等问题。
(六)切实治理滥发津贴补贴的问题。治理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行为,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行为,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行为。
(七)进一步推进财务监管。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办法,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纠正整改要求的,从严处理。
(八)狠抓资源节约。制定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资源节约制度,督促全员节约循环使用资源。
三、“四项整治”活动内容
(一)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二)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整治。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专项整治。
(四)政务服务环境专项整治。
四、方法步骤
“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和“四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2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
各单位成立“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四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人抓好落实。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厉行节约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照“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四项整治”工作内容要求,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纠正本单位在严格控制新建办公楼、严格执行制度、严格财务制度、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和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清理纠正“小金库”、加强票据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检查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
市局将组建专班对全系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给予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20日前)
各单位要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把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长期坚持的治本之策,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市局成立“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四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纪检监察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系统“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情况汇报、信息交流和面上的工作指导。各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市局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要查明原因,限期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与反腐败工作相结合。把完成阶段性任务和长期作战相结合,既要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工作,使“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效果,并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既要注重治标,又要立足治本,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② 2012关于治理乱收费的几个问题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办[20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纠风办、监察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务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源头治理,维护教育公平,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做好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好加大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确保2012年如期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的目标。建立健全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在内的各项教育惠民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的,要严肃查处,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和有效使用。
2012年要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组织力量对开展试点工作的中西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680个县(涉及22个省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组织领导机构和责任体系建立,实施方案制定,资金、食品安全、食堂(伙房)建设、招投标管理和信息公开等方面制度建设,专项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要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要建立问责制度,对实施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出台本地区(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实施方案。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性目标同当前治理择校乱收费的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对中心城市的择校热点地区和学校要个别指导、跟踪监督,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城乡薄弱学校的扶持,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学区,加强学籍管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学区内学生的比例不得低于当年招生人数的90%,规范特长生招生,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严禁举办“占坑班”(通过参加培训获得入学便利),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三)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11]12号),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975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出台实施方案,加强对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发行等环节的监管,重点是加强出版、发行、印刷中小学教辅材料单位的资质管理,加强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政策公开、程序公正、过程透明的原则,组织成立评议委员会,对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公告;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对于进入各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切实落实并完善价格公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 “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严禁进校推销和强制购买,做好无偿代购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辅材料。加强检查监督,严禁各级行政部门组织编写或参与编写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各级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组织编写或参与编写供中小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
(四)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各省(区、市)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研究制定本省的实施细则,明确本地区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在保教费外另行收取费用。
(五)深化公办中小学有偿补课乱收费治理。各地要针对当地情况,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化解有偿补课的举措,指导学校和教师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从整体上减少学生对补课的依赖。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凡是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奖、晋升、职称评选等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六)加强对中小学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各地要对已完成清理规范工作的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进行复核,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至今清理规范工作尚未完成的学校,或仍未达到民办学校标准要求的学校,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1〕7号)要求,加大对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推进力度。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明确清理规范的目标、时限和具体办法,确保2012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定性为公办学校的,执行当地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收费政策;明确定性为民办学校的,应履行民办学校审批手续,取得办学许可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不具备继续办学条件和要求的学校应予以撤并、停办。坚决纠正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行为。
(七)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各地在加大投入,合理调整收费标准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八)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深入实施以信息公开为核心的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录取程序,坚决杜绝点招等行为;进一步清理规范高考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强对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公开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程序,严密组织招生考试,严明录取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徇私舞弊案件。严禁将录取行为与收费挂钩,严禁将提前缴纳学费作为录取考生的依据,严禁高校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进一步加强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与招生计划管理政策的有机衔接和协调配套,严禁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乱收费。严禁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生等违规办学行为;严禁高等学校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联合办班;未经教育部批准,严禁高等学校异地举办学历教育;严禁超标准收取学费。
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学校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抵制和纠正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要严格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并对各项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明确责任要求、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进程。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治理工作责任书,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各级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全年治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狠抓工作落实,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乱收费问题的发生。要把国家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幼儿园收费、教辅材料散滥等社会高度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和关于教育收费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服务性和代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问题,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行风评议,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民主评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重要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治理工作的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形式,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要突出重点,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对治理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要实施重点跟踪和严格检查。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坚决严肃查处,经查实的违规收费要坚决清退给学生家长,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注重示范引导,大力宣传推广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解读国家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政策,充分展示治理工作的成效,弘扬正气,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支持社会和舆论监督,对于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直查快办,快速反馈,主动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学生家长主动参与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来,使之成为监督乱收费行为的重要力量。
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将适时通报2011年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继续组织开展春、秋两季教育收费检查和对部分省(区、市)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③ 赣州市国土局四打击二整治实施方案
全市国土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根据部党组关于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厅党组《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就我市国土系统开展土地交易市场专项整治、整纪纠风专项整治和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国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和部、厅党组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土地交易市场整治,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深入开展整纪纠风,促进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服务发展,管好资源,带好队伍,努力把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促进我市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作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到2011年底,在全市国土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土地出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措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交易市场;全面查找国土资源管理中易发的腐败问题,针对廉能风险点完善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廉政促勤政,实现行风评议名次上升,违纪违法案件下降的阶段性目标;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力制约机制,推行阳光行政,出台一批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从今年10月至11月底,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市国土系统干部要依据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纠系统内工作人员在土地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中介机构选定、干部选拔任用、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等权力运行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现金或财物的行为。有以上问题的人员,要主动自查自纠,将违规所得的贵重物品和现金上交到纪检监察部门。凡在规定时限内(11月25日前)如实向组织报告,讲明情况并主动纠正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凡在规定时限内不主动自查自纠的,一经查明,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局纪检组开通举报电话8155006,电子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各县(市)局也要采取相应措施,接受群众举报。自查自纠告一段落后,各县(市)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局党组、纪检组写出专题报告。
(二)深入开展土地交易市场整治,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所有土地出让必须全部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积极协助推进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重点解决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国土系统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审批;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和土地出让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等突出问题。严格土地供后监管,重点对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后、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
开展对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交叉任职情况的清理检查。加强对土地整理、土地估价机构的管理,严禁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在经营性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交叉任职,切实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和诚信档案,加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力度。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设及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国土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专项检查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和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
(三)深入开展整纪纠风,促进廉能高效从政。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系统岗位廉能风险管理工作。重点围绕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九大节点”,针对现行制度、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环节,全面排查管理漏洞和岗位廉能风险点,建立健全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严肃处理和纠正五种不廉洁行为,即在土地审批(审核)中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的;违规操作、插手土地评估和出让的;利用工作之便,在项目安排、资金拨付等方面打招呼、协调运作,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的;在土地执法中,以案谋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法“放水”的;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凡国土系统工作人员有以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先行停职或免职,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处理。
重点查处“十类”案件。即土地审批(审核)中违法违规、索贿受贿的案件;违反招标拍卖挂牌规定出让土地、徇私舞弊的案件;滥设前置条件出让土地使用权,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的案件;擅自修改调整规划、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容积率,违反管理制度,扰乱市场秩序的案件;土地调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案件;土地整理(整治)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土地估价和工程项目的评估中与中介机构、委托方互相串通,弄虚作假的案件;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中,擅自批准减免或缓缴谋取私利的案件;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滥用自由裁量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失控,套取资金、设“账外账”、“小金库”、滥支乱花、贪污挪用的案件。各类案件一有举报,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组织调查。一经查实,应当按规定严肃处理,需要移交的及时移交,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局请示汇报。同时,认真组织县(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廉政教育集中整训,切实加强廉洁从政教育。
(四)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国土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为重点,紧密结合省、市纪委部署的“岗位廉能风险管理”和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的“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积极构建廉能风险防控预警、权力运行监督、民主公开、制度落实和问责追究等五大机制,健全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内部制约机制,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2011年起,全市国土部门要制定并公开职能转变的年度具体工作目标,市局要对县(市)局职能转变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每年年底前将相关情况报省厅备案。
一要切实转变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快从重微观向重宏观、从重审批向重监管、从重项目安排向重制度设计的转变,真正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抓起来。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压缩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实现互通互联和信息共享,加大对土地监管的有效性。
二要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行政审批、资金管理、项目安排、干部人事制度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使权力运行无盲点、无断层、无缝隙,在规定动作下运行。强化自律机制,构建制度制约机制,创新科技监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推进土地审批(审核)制度改革,严格实行接办分离、网上报批、联网审查、集体会审、限时办结、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强化干部人事管理的监督,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干部任免实行党组(党委)票决制,加大竞争上岗力度。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工作,按照“三年可以交流、五年必须交流”的原则,特别是要加大“管人、管财、管物、管项目、管执法”等关键岗位的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要主动加入财务电子监管系统,对大额资金、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等接受在线全程监管,并加强内部经济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
三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土资源政务公开目录》规定,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和覆盖面,全面实行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条件、办事结果五公开。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土地市场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发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认真落实廉政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对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责任人实施问责。对在本市、县(市)行风测评中形象长期较差、排名一直靠后的,市局党组要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约谈单位党组要及时向市局党组作出说明。对问题较多又不能及时改正纠正的,按规定要实行效能问责甚至廉政问责,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干部作出调整或其它组织处理。
四、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
(一)自查自纠的主要任务:
1、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对照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将违反规定收受的钱物交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自查自纠告一段落后,向市局党组、纪检组提交专题报告。(责任单位:监察室;时间要求:2010年11月20日前)
(二)深入开展土地交易市场整治,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方面的主要任务:
2、根据部《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土地利用科;时间要求:2011年3月15日前)
3、根据部统一部署,组织对全市国土系统行政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在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交叉任职情况的清理检查。(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时间要求:2011年3月20日前)
4、加强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配合和参与监察机关牵头开展的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专项治理集中检查。(责任单位:土地利用科;时间要求:2010年11月20日前完成)
5、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专项检查。(责任单位:计财科;时间要求:按省厅另定)
6、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土地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和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土地利用科;时间要求:按省厅另定)
(三)深入开展整纪纠风,促进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方面的主要任务:
7、深入开展廉能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查找岗位廉能风险,建立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市局活动办;时间要求:2010年12月中旬前完成)
8、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正面典型宣传。组织基层国土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教育集中整训,制定全市国土资源年度廉政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在全系统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并组织好巡回演讲的报告会。(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时间要求:2010年12月20日前作出计划安排,逐年分批实施)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2011年起,把违法违纪案件数量和行风评议名次作为硬性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责任单位:监察室;时间要求:年终及常态)
10、严格执行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根据部、厅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完善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管理办法。(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时间要求:2011年6月15日前)
1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根据部、厅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责任追究办法。(责任单位:监察室;时间要求:2011年6月15日前)
(四)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方面的主要任务:
12、根据部《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省厅的有关要求,对现有土地审批(审核)事项进行梳理,制订我市实施方案。(责任单位:规划耕保科;要求时间:2011年2月20日前)
13、根据部《关于推动土地市场交易平台建设的意见》和省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责任单位:土地利用科;时间要求:2011年2月20日前)
14、根据部《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和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办法》和省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土地利用科;时间要求:2011年2月20日前)
15、根据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应用、管理等实施方案和省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贯彻落实具体措施。(责任单位:信息中心;时间要求:2011年3月20日前)
16、根据部《国土资源领域违规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和省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监察支队;时间要求:2011年3月20日前)
17、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改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业主、资金监管和竣工验收办法,根据《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订贯彻措施。(责任单位:整理中心;时间要求:2010年11月20日前)
18、根据《江西省补充耕地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订贯彻措施。(责任单位:规划耕保科;时间要求:2010年11月20日前)
19、继续深入开展并全面完成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责任单位:监察室;时间要求:2011年12月20日前)
20、根据部统一部署和省厅的要求,开展对职能转变的监督和检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时间要求:按省厅另定)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要成立领导机构。市局成立“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德明兼办公室主任,工作机构与“廉政勤政创优年”活动办合署办公。各县(市)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及办事机构。二要制定实施方案。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本单位“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要做好动员。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二要加大宣传。充分发挥板报、墙报、网络、简报等各种宣传载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三要树立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廉政勤政创优的先进典型,鼓舞士气,弘扬正气,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国土部门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作为,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共同抓的责任机制。市局机关以及县(市)局领导干部要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查找廉能风险点,带头制定防范措施,带头接受公众监督,带头整改突出问题,带头严格自律。要求基层做的,上级机关首先要做到;要求大家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以机关带基层,以领导带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确保“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四)统筹谋划,协调联动。要把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与工程建设治理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来解决问题,促进业务工作,做到两结合、两促进、两不误。既要深入排查问题,又要注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有力地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各县(市)局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协调联动、积极配合逐步建立常态化的协调联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治理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五)强化督查,确保实效。要按照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分阶段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要责令补课,限期整改;对于敷衍塞责的,要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④ 县人社局上下联动深化整改工作方案
市委组织部:一是认真开展“坚决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组织部长会议进行部署,对严格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全市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综合汇总形成了自查情况报告。进行全面复查,严格审核把关,对部分单位存在的超职数配备干部误统、漏统、原因分析不准确的问题,进行了纠正。督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制定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消化时限,狠抓工作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按月整理到龄干部名单,统筹考虑干部调整配备,提前3个月提出调整建议方案,干部到龄分步实施,确保日常工作不受影响。每次调整干部后,任职谈话时,主管领导都要向交流任职符合转移关系的干部重申有关政策,要求其按政策规定及时转移工资行政关系。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要求于宣布任职决定三个月内,为交流干部办理完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三是扎实推动“到龄不退”、“关系不转”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全市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集中开展的违规选人用人、干部到龄不退、工资行政关系不转等十个专项检查工作,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向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发干部监督工作专项函件,部署专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各单位自查的有关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做到摸清底数。研究制定了《干部退休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市委规划建设交通工委:制定了工作方案及三个任务书,向班子每名同志下达了任务单,定期督办落实,定期检查考评。在推进联动整改中,两委班子主动对接区县,建立了38个联系点,每名成员联系1至2个区县和基层站所,坚持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听取意见、解决民生问题;注重调查研究、促进作风转变;注重协调推动,加强行业指导。突出重点,推进牵头工作高标准落实。着力改善农村困难家庭住房,解决社区配套服务设施,保障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狠抓专项检查,从四月中旬开始,深入区县督促检查,推进新评标办法的贯彻落实。下力量解决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方面重点信访问题。
市委教育工委:一是坚决整治教育乱收费。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自查自纠、审核整改、重点治理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覆盖面达到100%。二是坚决纠正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工作通知,驻教育两委纪检组、监察室对此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对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行为、插手招标采购行为等7类教育事业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逐类确定重点整治内容和措施。三是采取有效举措,入园难、上学难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决。四是着力解决原民办教师信访积案问题,加紧出台区县代课教师问题解决方案。五是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每逢节日前通过各种方式及时提醒、提示相关单位、部门。同时,利用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各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狠刹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不正之风。
⑤ 通过学习电力工作人员,乱收费的整改措施,及自己心得体会如何写
通过学习电力工作人员乱收费的整改措施,我今后一定会严格按照这些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