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辅整治
❶ 脱贫攻坚五个专项治理是那几个
脱贫攻坚五抄个专项治理是扶贫袭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协作有差距、攻坚打法不精准。
深刻认识开展“五个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专项治理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不断提升专项治理成效,为按时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开展“五个专项治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的是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政治忠诚。
(1)教辅整治扩展阅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五个专项治理”把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人和事作为重点,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重点治理什么、纠正什么。
从查处的扶贫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看,虽然多数涉案金额不大、层级不高,但危害很大、影响很坏,如果任其滋生蔓延,就会严重影响脱贫成效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❷ #暴露年龄#教育部将整改违规教材,你上学时都买过什么练习册吗
作为一个学霸:做过的练习册多到数不过来惹!
我们先来说几个人名:
薛金星,王后雄,曲一线
1、薛金星
❸ 官方通报家长到指定书店买书,这其中涉及多少学校
涉及4所学校违规目前,具体细节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如涉嫌违法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县教体局责令四所学校以班级为单位,逐人登记学生购买教辅读物情况,收回违规读物并妥善处置。同时,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以此为鉴,迅速在全县开展教辅读物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教育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❹ 十个专项整治 纠正不正之风
十个专项整治
拖欠群众款项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管不力,导致民工工资被拖欠。对宅基地复垦费等其他应付群众款项打白条、不兑现等突出问题。
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未按“三到位一依法”要求,认真办理征地拆迁、城乡建设、涉法涉诉、劳动社保、城乡低保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特别是涉及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和生活待遇的诉求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事项麻木不仁、敷衍塞责、久拖不决,不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导致群众合法利益受损,长期反复上访的突出问题。
违法建设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违章违规的用地建房行为,特别是党员干部在违法建设中存在的监管不力、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非法获利等突出问题。
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执法不严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搭车收费,指定中介机构垄断经营等突出问题。
窗口单位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服务不主动、工作效率不高,推三阻四、百般拖延,不一次性告知办事要件、让群众来回折腾,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等突出问题。
教育系统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公办中小学校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违规招生等突出问题。
医疗行业损害医患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中搞提成、吃回扣,在医疗服务中收红包、开大处方、搞过度检查等突出问题,同时整治破坏正常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等“医闹”行为。
机关干部纪律涣散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机关干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玩游戏、斗地主、逛淘宝,擅自离岗、脱岗、缺岗,以及乡镇干部走读等突出问题。
党员干部赌博敛财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以赌拉关系、借赌敛财。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升学、亲属生日等名义,违规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助长一些地方过度人情消费等突出问题。
基层干部办事不公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乡镇街道干部在办理低保时,不切实际向村(社区)下指标、分名额,人为制造不公,好事办不好;村(社区)干部虚报冒领、截留侵吞支农惠农资金,在征地拆迁、救灾物资发放、扶贫慰问等方面优亲厚友,为群众办事收好处费、喝感谢酒、得包包烟等突出问题。
❺ 国考申论热点:整治教育乱收费如何挖根治本
很多学生家长抱怨,现在上高中的花费竟和上大学一样高!”教育乱收费,已是多年痼疾,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急盼相关部门能够彻底铲除教育乱收费的土壤。
国家发改委近日宣布,将从9月中旬至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带着广大读者的希冀,半月谈记者就本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采访了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以下简称价监局)负责人。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本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决策背景?
价监局负责人: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价格主管部门重点抓的一项任务。2003年以来,我委每年都在秋季开学部署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经过多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一些乱收费问题也基本得到了解决。
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群众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反映依然很强烈,主要是与入园、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在部分大中城市甚至愈演愈烈;同时,部分地方治理工作还不巩固,教育收费问题中的深层次矛盾不断暴露出来,乱收费反弹的压力不容忽视。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按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2013年工作安排,今年秋季开学,我委继续部署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目的是为了严格落实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推进教育公平,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记者:此项工作的重点整治对象是什么,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价监局负责人:今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2012年秋季开学以来,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收费行为,重点对以下五个问题进行整治:
一是与入园、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国家政策多次强调和重申,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但在大中城市,部分优质学校、幼儿园以“自愿捐资助学”等形式,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费用的行为屡禁不止。
二是违反中小学“一科一辅”政策的行为。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一个学科每个版本只能选择1套教辅材料,即“一科一辅”。
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这一政策在部分地方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一科两辅”“一科多辅”情况较多,超出评议公告目录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也比较突出。此次专项检查,将对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政策落实,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三是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乱收费的行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群体,多次发文要求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权利。部分地方、部分学校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农民工子女收取明令取消的借读费、明令禁止的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款等。
四是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规范。当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自立项目收费、应当免收的项目继续收费、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等问题时有发生。如有的学校自立项目收取“军训训练费”等,有的学校继续收取应免费的新生首次办卡工本费、图书馆上机服务费等。
五是高校变相提高学费标准问题。部分高校不顾国家要求稳定高校学费标准的规定,通过混淆专业类别等方式擅自提高学费标准,增加了学生的经济负担。如去年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高校混淆艺术类专业的分类档次,将二类专业和三类专业按一类专业的较高标准收取学费。
记者: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如何开展?
价监局负责人: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由我委统一部署,地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我委要求,各地要梳理近年来专项检查案件和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系统分析本地教育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检查方案,主要采取下查一级、交叉检查等有效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四季度,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地方的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记者:下一步如何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价监局负责人:结合工作职责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下一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宣传,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曝光典型乱收费案件,规范教育收费秩序。
近阶段,为健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的长效机制,按照委领导指示,我委正在建设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的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价格和收费举报案件线索接收、整理、分类、处理的信息化,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全程督办,迅速依法处理教育乱收费的举报案件,方便学生及家长查询。
整治教育乱收费得从根上入手
多年来,教育乱收费始终是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乱收费问题连年严查却有禁不止,九年义务教育已经免除了学生的学费和杂费,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并未因此减轻。屡禁不止的教育乱收费,其深层原因,也就是根子问题耐人寻味。
教育乱收费的根本问题在于教育管理和资源配置的权力运行既不公开透明,也不客观公正,于是衍
生出两大类不规范的收费行为:
一类是被动收费行为。例如,一些农村边远地区学校、主要接收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的私立学校,虽然履行着义务教育的职能,却很少得到政府在财政和相关政策上的支持。这些学校为了维系自身的正常运行,不得不违规收费。
另一类则属于主动收费行为,这是由于政府权力运行的不规范,造就了学校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进而产生择校问题,也就引发了与升学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与教育相关的行政权力运行和资源分配过程公正性缺失,而多年来的治理并未触及这一问题,其效果也就可想而知。
因此,治理教育乱收费关键在于监督相关权力的运行,使之处于公开透明状态,逐渐实现客观公正。当下一些地方开展的教育财政投入事前评估,就是宏观层面的一种积极努力。
而微观上,则应该彻底废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选择学生的权力。理论上讲,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是履行法定职责,没有对学生挑三拣四的权力;从现实状况看,正是由于部分强势学校存在“幼升小”或“小升初”的选择特权,才衍生了各种占坑班、共建生、条子生、奥数、补习、择校等一系列利益链,让乱收费如影随形。
更为关键的是,在废除学校“择生”权力的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必须依据就近入学原则,建立完善的学生入学派位方案,让学生和家长拥有在一定范围内选择学校的权力。
综上,只有让公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彻底改变多年来教育乱收费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尴尬状况。
❻ 教辅市场惊现"山寨版",云南方面又演"躲猫猫"
教辅市场惊现“山寨版”,云南方面又演“躲猫猫”
从“推荐书单”看云南教辅怪象
从2009年年初以来,人民教育出版社等出版单位为维护著作权人的正当权益,坚持高举保护知识产权的旗帜,相继向全国部分省区中小学教材教辅审定部门、主流销售渠道----各省(区)新华书店发出了“关于发行人教版配套教辅授权许可使用的维权函”,并于2009年7月15日在《中国教育报》第九版刊登了“人民教育出版社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声明”。与此同时,中国出版集团教材中心也发出了“关于人民版和鲁教版配套教辅的维权函”,均得到了全国相关出版发行单位和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
但是,目前尚有个别地区有关教育管理部门无视法律尊严,为了维护自己和本地某些销售单位的非法利益,居然将严重侵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侵权产品堂而皇之地强行送进课堂,严重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2009年6月16日,云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签发云审[3]号文件。其中公布了云南省高中一年级2009年秋季推荐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原配教辅《同步解析与测评》,知识出版社出版的《高中同步测控全优设计》,云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课时详解》,延边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金榜测评》四套教辅;以及山东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实验探究报告册》、北京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实验探究报告》两种实验册。
然而,其公布推荐使用的上述教辅中,除《同步解析与测评》(人民教育出版社原配教辅)和《课时详解》(经教材出版单位人教社、人民社、鲁教社授权许可出版)外,其他所有高一年级的配套教辅均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未取得教材出版单位授权许可出版的品种,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
2009年7月和8月,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国出版集团教材中心分别给云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出版物市场稽查总队、云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云南省新闻出版局、云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侵权的知识出版社和延边大学出版社发出维权函件,要求维权。
2009年7月17日,云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签发云审[4]号“关于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2009年秋季辅助学习资源选用的更正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州、市教育局应选用与其3号文件所列“教材出版单位学科相匹配的教辅用书”。但没有对目录上的侵权产品做出任何限制。
这样,导致了目前云南省课堂上充斥着大量严重侵权的教辅图书,不仅扰乱了学校教学秩序,也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将严重影响云南省高中新课标教育教学质量,也给广大老师、学生带来了极大的困惑。
2009年8月27日在新闻出版报上刊登了《侵权盗版教辅成重点整治目标----我国启动今年“扫黄打非”第三阶段集中行动》。这让我们对云南省教育部门审查推荐使用的涉嫌侵权的教辅产品再次提出质疑。云南省教育部门和新华书店系统明知所推荐和发行销售的教辅产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但是仍然畅通无阻地推向了课堂。那么是什么力量保护了侵权盗版产品的肆意销售?是什么神通广大的黑保护伞使侵权盗版产品的销售畅通无阻?
中小学教辅书侵权法律界定
西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周安平研究员在其研究成果《著作权视野下的中小学教辅书侵权探究》中指出,“从独创性、思想表达两分法以及合理使用判断对于教辅的分析中可以得出:翻译型、注释型以及同步练习型教辅存在对相关教材的侵权。”
周安平指出,首先,作为市场主体的出版社,依据他社教材编写、出版配套教辅,并非是为了“非赢利的教育目的”,反而是为了尽可能地牟利;其次,在使用的数量和质量上,翻译型与注释型教辅不能一言蔽之。通常,翻译型较之注释型更多地在数量上使用教材,因而就这项标准而言“不构成合理使用”的可能性更大,而注释型还需要具体情形具体判断(如文言注释在量上不同于英文注释)。对于同步型教辅,由于其使用的部分是教材的结构,因而,如果单从数量上考察,似乎可以认定这类教辅是合理使用。美国著名的Hand法官在1930年的Nichols一案中提出了一个“摘要层次”测试法,成为该种认定的有力反驳:对于文学财产的保护来说,权利当然不能仅仅局限于逐字逐句的文本上。然而,当文字上的挪用不再是检验标准的时候,则必然涉及笼统的整部作品。这里的挪用有两种:一种是文字上的挪用,即逐字逐句地复制或抄袭一部作品的对话、片段、部分;另一种则是非文字性挪用,即拿走了整部作品的摘要。当使用的部分构成前后作品的实质构成部分或者说核心时,则不是对前一作品的合理使用。这一测试法成为美国法院中占支配地位的判定实质相似性相似的方法,同时也否定了同步型教辅的“结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的说法。最后,从美国版权法中最重要的第四项标准——“市场、价值影响(包括潜在影响)”方面考察,结合我国中小学教辅市场庞大,规范乏力的现实可知,种类繁多、良莠不齐的教辅不仅对教材的教育推广存在现实的障碍,而且还存在未知程度的潜在限制,如教材出版商拟依据教材出版相关教辅时,市场可能已被针对同一教材的其他教辅所占据,使教材建设单位的投资无法得到回报,甚至化为乌有。
地方保护主义的阴影
一些地方和个人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对教材的发行和选用,搞地方保护主义和不正当竞争,用行政干预,甚至用不正当手段强行推销。虽然国家明文规定,各省在教学用书目录上同一年级同一科目教材至少推荐两种以上供选用;虽然国家也明文规定了中小学教材的选用权限,但是事实上,由上级行政部门包办代替而不从当地实际出发的情况所在多有;少数人拉关系、打招呼、暗箱操作的情况也所在多有;单纯从经济利益考虑,而不坚持质量第一的情况更是所在多有。正因为如此,真正的优秀教材,尤其是国家规划、国家组织力量编写、通过国家级审查通过的教材,难以进入当地市场,难以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难以真正做到优胜劣汰。地方保护主义的结果是造成封闭式的恶性循环,严重阻碍了教材编、印、发质量的提高。
一方面,国家的教育经费极为紧缺,中小学教材建设、改革和发展极需财力支持,而另一方面,数额极为巨大的中小学教材印刷、发行所获得的利润,没有真正反馈到或者说没有大部分反馈到教材的研究、编写和审查工作中,因此也就没有达到"以教材养教材"的目的。教育部门,教材研究、编写、审查单位是"端着金碗讨饭吃"。中小学教材作为每年用量都极大的特殊产品、特殊商品,发行营销所得的巨额利润,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在教育部门及教材研究、编写、审查、管理部门与印刷、发行部门之间,如何进行合理的分割,这是关系到中小学教材建设、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藏污纳垢的教辅市场
四川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调查显示,订购教材教辅资料收受回扣一直是腐败的高发区,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基建工程高峰期的过去,教材回扣已成为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第一作案部位。
江苏省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了教材回扣案中的两条“犯罪链”:一是明扣→小金库→个人腰包→犯贪污罪;二是暗扣→个人腰包→犯受贿罪。 除此之外,一些出版商还组织学校相关主管领导、采购人员出国旅游、打高尔夫球、到豪华消费场所消费,甚至聘请相关人员当“顾问”,以“顾问费”的方式给回扣。
南京建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建春仅就江苏省高校英语教材的回扣,算了一笔账。 每个大学生在校期间购买英语教材及相关书籍至少200元,江苏省在校大学生约120万人,这个市场就是2.4亿元,按照行业内通行的8.5的折扣,折扣款就达3600万元。 根据2004年8月被媒体曝光的四川教材回扣案所披露的数据,每年全国中小学生用在教材、教辅等项目上的钱突破了1000亿元,教材的回扣率约为30%左右。如果按此比例,每年全国教材回扣就有数百亿元。
来源:中国日报
❼ 五个专项行动是什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于1月至3月在全国开展新闻出版“五个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专项行动、深化整治少儿出版物市场专项工作、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工作、规范报刊发行秩序专项工作。
打击新闻敲诈专项整治行动,将严厉查处新闻报刊单位、报刊记者站、报刊网站及其所办频道、新闻采编人员等违法违规活动,严肃查办并公开通报一批案件,依法撤销一批报刊、压缩一批记者站、处理一批人员,公开曝光揭露新闻敲诈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7)教辅整治扩展阅读
整治目的:
“五个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旨在抓住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的新闻出版领域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切实整顿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出版物市场健康发展,切实使新闻出版领域侵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非法出版生产经营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促进行业风气整体好转。加大报刊违规发行治理力度,认真受理举报,及时转办和督办,一经查实立即处理,尤其是对强行克扣教师工资征订报刊的行为,必须退订退款,对查实的报刊强行订阅、摊派发行行为及时公开曝光,打好春节前治理报刊违规发行歼灭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