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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千伏线路隐患整改书

发布时间: 2020-12-30 09:42:11

『壹』 10千伏及以下电力施工书籍有那些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抄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电力施工规范
88D263变配电所常用设备构件安装(10KV 以下 )
D563 接地装置安装
建筑电气安装图集
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安装03D103
电缆敷设
接地装置安装
10KV自闭线、贯通线杆上设备安装图集肆电-0008、肆电-0008XT
6-10千伏山区架空线路安装
35kv铁横担架空线路安装肆电-0175

『贰』 铁路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怎么写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 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 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 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条 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6条 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

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7条 生产处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第8条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第9条 企管部门安全职责: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对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3、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4、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5、办理用工手续(含农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应在合同内有安全内容,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6、组织对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工等的技术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考核,并办理操作证;

7、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8、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9、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内容;

11、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的入厂教育工作;

12、负责ERP信息化管理,保证ERP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ERP系统信息数据的保密,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

13、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情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第10条 化验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向用火单位提出分析报告;

3、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11条 科技部门安全职责:

1、在进行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保证有关安全、环保、工业卫生等技术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格执行各专业的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3、组织设计审查时,应有主管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环保等管理部门参加;

4、加强防火、防潮、防虫害等工作,做好档案管理,确保各方面资料的完好。

第12条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l、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检查、管理和审批工作;

2、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3、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维护正常生产秩序;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厂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

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6、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车辆、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8、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9、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第13条 仓储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2、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贯彻《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4、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变卖工作,在降低库存、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14条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4、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5、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6、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7、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8、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9、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0、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第15条 供销部门安全职责:

1、按“安措计划”、“劳保计划”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对订购的设备、配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3、负责辖区内铁路专用线和机车的维护保养,确保物资、产品运输渠道畅通无阻;

4、负责调车作业,做到安全、快速、准确。

第16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0、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第17条 车间副主任安全职责:

1、在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2、在讨论技术问题和做技术决定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3、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护知识教育,取缔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第18条 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审查本专业(工艺、设备、计量等)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

3、在审查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同时考虑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

5、参加本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9条 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任务;

3、在编制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20条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7、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协助车间领导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9、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21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22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徽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第23条 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第24条 公司安全机构:

1、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专责高级工程师及生产、保卫、企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车间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

3、易燃、易爆、尘毒危害严重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一百人以上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一百人以下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

『叁』 高压线路设计时,有哪些安全隐患应以注意

高低压电力线路安全距离
依据:《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与树木间:10kV---1.5 m; 35kV---3.5 m; 110kV---4.0 m; 220kV---5.0 m; 这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
相关规范 一、«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 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 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 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而制定的。其中
对小于或等于 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考虑最大风偏后)与道路(路缘石)之间的最小水 平净距要求均为0.5米。
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 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均为7米,
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见表1。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 管线名称 高压铁塔基础边 照明及<10KV ≤35KV >35KV 道路侧石边缘 0.5 给水管 3.0 0.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5 0.5 燃气管 1.0 1.5 1.0 热力管 2.0 3.0 1.0 电力电缆 0.6 电信电缆 0.6 0.5

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要 求城市高压线路架空走廊宽度如表2。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 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如表3。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 (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 表2 线路电压等级 高压线走廊宽度(m) 线路电压等级 高压线走廊宽度 500KV       60~75    
110、66KV     15~25 330KV         35~45
 35KV         12~20 220KV         30~40
城市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 表3 线路经过地区     线路电压(KV)                 <1          1~10         35~110       220           330 居民区           6.0      6.5        7.5           8.5            14 非居民区        5.0       5.0        6.0           6.5            7.5
三、《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1999 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颁发,其中对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 见表4。 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 表4 线路电压(KV)                              110      220       330        500 导线至路面最小垂直距离(m) 7.0     8.0     9.0         14 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平行,开阔地区) 最高杆(塔)高 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路径受限制地区) 5.0    5.0    6.0    8.0
四、《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7年9月国务院颁布,是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 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而制定的。条例中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为 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
各级电压导线的边 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 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同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 地方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在架空 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起重 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 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3月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颁 布。细则中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 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的活动: (一)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 (二)66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 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 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一)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 (二)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 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三)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

『肆』 关于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根据国家相关的规定 电器电源老化需要更换的

『伍』 10kV线路的变电站保护有哪些有哪些原因引起的

尽量用通俗话回答你:
1.10kV线路,到用户应该设配电站(10KV/400V),不会再有变回电站。
2.10kV线路保护一般有“速断”答、“过流”保护。
3.“速断”、“过流”,都属于电流保护,即当线路电流过大时,这个装置动作,开关跳开。而“速断”、“过流”是有区别的,“速断”反映线路电流过大程度较大的情况,“过流”反映线路电流过大程度较小的情况。或者说,“速断”反映线路较大的故障,“过流”反映线路较小的故障。
此时说的“线路较大的故障”一般在被保护线路全长的80%内发生,因此,“速断”保护的保护范围是线路全长的80%(上端)。而“线路较小的故障”一般在被保护线路全长的20%内发生,因此,“过流”保护动作后,应重点在线路下端的20%内排查故障原因。

『陆』 电力线路安全隐患类别如何分类

一、一级电力安全事件
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
影响的事件,统称为电力安全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一级电力安全事件:
1.造成设区市电网减供负荷12%以上20%以下。
2.发生地级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特级或者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外部供电电源因安全故障全部中断。
3.水电厂由于水工设备、水工建筑损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水库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水淹厂房、库水漫坝;或者水电厂在
泄洪过程中发生消能防冲设施破坏、下游近坝堤岸垮塌。
4.燃煤发电厂储灰场大坝发生溃决,或发生严重泄漏并造成环境污染。
5.造成县域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或者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6.发电厂或者220千伏以上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市调度机构规定的
电压曲线值5%以上10%以下并且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者。
7.发电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超过行业标准规定的小修时间一周,并导致电网限负荷。
8.同一故障造成2个以上110千伏变电站全站停电(经过本站主变供电的功率为零)。
9.切机、切负荷、振荡解列、低频低压解列、安稳装置等安自装置非计划停运超过72小时。
二、二级电力安全事件
1.造成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设区的市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12%以下。
2.造成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下设区的市电网减供负荷8%以上12%以下。
3.造成县域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或者4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4.发电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超过行业标准规定的小修时间3天。
5.一次事件造成同一110千伏变电站内两台以上110千伏主变压器跳闸。
6.110千伏系统中,断路器失灵、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致使越级跳闸。
7.110千伏系统中,一次事件造成同一变电站内两条以上母线或同一输电断面两回以上线路同时停运。
8.110千伏以上变电站110千伏母线非计划全停。
9.110千伏电网输电断面超稳定限额连续运行时间超过1小时。
10.地级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失灵超过30分钟、调度通信系统生产实时控制系统通信通道中断超过1小时。11.发电厂设备故障造成3台以上发电机组强迫停运的。
三、三级电力安全事件
1.造成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其他设区的市电网减供负荷3%以上5%以下。
2.造成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下的其他设区的市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8%以下。
3.造成县域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或者2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4.35千伏以上输变电设备异常运行或强迫停止运行,并造成减供负荷者。
5.事故前实时运行方式为非单一线路供电的10千伏开闭所全停。
6.变电站内35千伏母线非计划全停。
7.110千伏变压器等主设备无主保护,或线路无保护运行。
8.发电厂设备故障造成1台发电机组强迫停运的。
9.35-110千伏开关保护拒动、误动,且原因不明。
10.地级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失灵、调度通信系统生产实时控制系统通信通道中断。11.35千伏变电站全站对外停电。
四、四级电力安全事件
1.10千伏开闭所非计划全停。
2.10千伏母线(或母联)开关、保护拒动。
3.10-35千伏输变电主设备强迫停运后,经调度同意转紧急检修后恢复时间超过12小时。4.10千伏供电设备(包括母线、直配线)异常运行或强迫停运,并造成减供负荷者。5.35-110千伏主设备保护非计划停运。
6.35千伏变压器等主设备无主保护,或线路无保护运行。
7.县级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失灵超过30分钟、调度通信系统生产实时控制系统通信通道中断超过1小时。

『柒』 10千伏线路材料问题

一、 裸电线与裸导体制品 (一)仅有导体而无任何绝缘层的线缆产品称为“裸电线与裸导体制品”。为了保证电流沿导线方向流动与电气安全,在安装时必须设置与线路电压相适应的外部绝缘,如空间间隔、绝缘子支撑等。因此本类产品本身不标明“使用电压”。 (二)按结构与用途的不同,分为四小类1,裸单线 指的是不同材料和尺寸的有色金属单线,可分为圆单线(铜、铝及其合金),扁线(铜、铝及其合金),有金属镀层(锡、银、镍)的单线和双金属线(铝包钢、铜包铝、铜包钢)等。此类产品大部分作为供给下一道制作电线电缆产品作为材料使用。2,裸绞线 这是本大类产品中的主导产品,由于总是架设在电杆上,习惯上称为架空导线。架空导线本身不分电压等级,即从低压、中压、高压乃至超高压原则上都可以用同一系列的导线。但330——500kv级,对导线外径大小及表面的光洁度有特殊要求,以减少导线表面电晕(即电场使周围局部空气电游离,会增大线路损耗)。 架空导线结构虽然简单,但其作用却极为重要。在电力网络中,其线路长度占了总量的90%以上,特别是110kv——500kv高压输、配电线路中更是占了绝大多数。 裸绞线从结构组成上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以单一金属材料的单线绞制而成,如铝绞线、铜绞线、铝合金绞线等;另一种是以钢绞线为芯线以增加承拉强度,外面绞上一层或几层铝线或铝合金线的钢芯铝绞线;第三种是以双金属单线绞制而成的绞线,如铝包钢绞线。 钢芯铝绞线是使用最广泛的品种,由于有了钢芯承受悬挂在电杆上的拉力,可以增大电杆间距以减少投资(特别是高压线路)并延长导线寿命、增强安全性。 敷设线路周围如有腐蚀气体(如海边的盐雾、化工厂地区),则应采用涂有防腐涂料的防腐型钢芯铝绞线。 架空、导线新品发展的趋向是:①在不增加导线自重的前提下增加抗拉能力和耐振动性,如高强度铝合金绞线,自阻尼(防振动)导线等;②提高导线长期工作温度或导电率以增大传输容量,如倍容量导线等;③在寒冷地区防止导线表面结冰的防冰雪导线等。3,软接线与编织线4,型线与型材 产品的横截面形状各异,不是圆形的称为型线;而不是以较大长度使用的产品称为型材。按其用途可分为三种:①作为大电流母线(又称汇流排)用的铜、铝排材。大多是扁平状的,也有制成空心矩形和半弓子形的。用于电厂、变电站传输大容量流用;以及开关柜中。近年来又发展了带有绝缘层的绝缘母线。②接触网用导线 此类导线用于电气化铁道,城市电车、隧道内电机车(如地铁、矿山地下坑道车)等用的架空导线。由于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和电气化铁道的大规模发展,使用接触网导线(俗称电车线,现简称为接触线)的用量成倍增加。对接触线的技术要求除了导电性能好和有足够的抗拉强度和良好的耐气候腐蚀性外,优良的抗耐磨性也很重要,与使用寿命直接相关。③异形排材 主要用于各类电机中换向器元件,以及各种开关、闸刀的刀头电极。截面形状有梯形、单峰形,双峰形,材质为铜或铜合金。二、 电力电缆(一) 能长期、安全可靠地传输大容量电能的绝缘电源称为“电力电缆”。 (二) 电力电缆应具有下列技术特性1, 能长期承受较高乃至极高的工作电压,应具有非常优良的电绝缘性能,因此电力电缆按使用电压级可分为:低压(1千伏及以下)、中压(6——35千伏)、高压(66——330千伏)、超高压(500千伏及以上)。2, 能传输很大的电流(几百安乃至几千安),因此会采用截面积为几百乃至几千平方毫米的导电线芯。同时要求所用绝缘及其他材料具有优良的耐热老化性能,而整体结构能保持热平衡。3, 为使电缆能适应各种敷设方式和使用环境(地下、水中、沟管、隧道、竖井),必须采用多种组合的保护层结构。事实上,电力电缆所依托的高压绝缘技术、大电流传输技术以及结构平衡、护层结构等均代表了电工学科中这几方面的学术水平。 (三) 制造电力电缆的工艺设备主要有绞线机,绝缘包覆设备,成缆机(将3——5根绝缘线芯绞合成缆),内、外护套挤包机以及铠装(钢带、钢丝铠装)设备。其中,不同的绝缘结构采用不同的设备,且工艺技术要求极高。 (四) 电力电缆均使用于电力系统中,因此一般不再分小类,而是按不同绝缘材料或结构分出系列作为分类。电力电缆的产品系列有:1, 聚氯乙稀绝缘电力电缆 2,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3, 粘性油浸渍绝缘电力电缆 4, 充油电缆 5, 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6, 架空绝缘电缆 详情请看: http://www.xianlan315.com/info/detail/14-836.html

『捌』 10千伏高压电力线路的短路故障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配电线路故来障无非就是接地自和短路故障,接地故障可以采用分段开关和开闭站停送的方法寻找故障点,对于电缆故障夜间可以采用分段隔离试送,摇缆的方法配合寻址器进行鉴定查询,架空线路只能采取杆上分段开关的拉合缩小范围,夜间采用带电查线的方法比较直观,断过线可通过三相负荷电流表的电流变化曲线确定大概位置,撞杆混线就很简单了,比较难查的事避雷器击穿和用户变压器的内部故障,用户故障的短路表现为跌开掉两相,避雷器碎裂,这种故障查找比较费时

『玖』 10千伏的高压裸线己对人安全隐患 现在移开 是还要出线吗

10千伏的高压裸线己对人安全隐患 现在移开 是还要出线吗?
如果在已有的线路下,你建房或某些内设施引容起对人有安全隐患,即使移动线路是可行的,应该由你出钱。
在你的建筑或某些设施旁建设10Kv线路,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影响你安全的,线路的产权单位应移动线路保证你的安全,或不动线路,协商你的安全解决方案,并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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