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专项治理
㈠ 国土系统四打击二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向纵深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及《全市“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全市“四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反“四风”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认真解决公务活动中存在的过度消费、奢侈浪费等问题,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促进天门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我市经济“增量提质、跨越赶超”的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四风”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车辆运行费用,强化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监督。整治车辆管理不严,车辆支出过大,不按规定入库,违规驾车,公车私用等问题,整治乡镇国土所(分局)领导“走读”,用公务车上下班的问题。
(二)大力整治公款学习旅游行为。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差旅制度,严格执行量化审批制度和任务与经费联动审批制度,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学习考察活动。严肃查处用公款报销与学习培训无关费用的问题,严肃查处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三)坚决整治公款大吃大喝。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肃查处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和参加娱乐健身活动的问题。必要的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标准,能俭则俭。公务出差一律按规定标准安排食宿,接待单位不得补贴或变相补贴。
(四)大力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人数、时间,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活动场所和标准。
(五)严格清理办公用房。认真执行党政机关新建和购置楼堂馆所的规定,严肃查处巧立名目规避审批新建和购置楼堂馆所、超标准使用办公室、豪华装修办公室、超标准配备高档办公家具等问题。
(六)切实治理滥发津贴补贴的问题。治理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行为,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行为,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行为。
(七)进一步推进财务监管。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办法,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纠正整改要求的,从严处理。
(八)狠抓资源节约。制定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资源节约制度,督促全员节约循环使用资源。
三、“四项整治”活动内容
(一)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二)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整治。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专项整治。
(四)政务服务环境专项整治。
四、方法步骤
“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和“四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2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
各单位成立“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四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人抓好落实。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厉行节约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照“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四项整治”工作内容要求,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纠正本单位在严格控制新建办公楼、严格执行制度、严格财务制度、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和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清理纠正“小金库”、加强票据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检查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
市局将组建专班对全系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给予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20日前)
各单位要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把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长期坚持的治本之策,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市局成立“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四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纪检监察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系统“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情况汇报、信息交流和面上的工作指导。各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市局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要查明原因,限期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与反腐败工作相结合。把完成阶段性任务和长期作战相结合,既要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工作,使“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效果,并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既要注重治标,又要立足治本,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㈡ 电子警察“四整治两规范”专项治理查摆剖析
哈尔滨市2008年严格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
电子执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纠风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市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行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打造“平安奥运”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全力推进我市2008年纠风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警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道路交通执法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为推进电子警察执法工作的健康开展,保证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宜,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稳定的交通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
1、清理和纠正不合理的标志标线;
2、在应设置标志标线的道路上合理增设标志标线;
3、规范公路限速标志的设置,配套设置解除限速标志;
4、对公路通行情况进行调查论证,合理设置限速标志,科学规定限速标值;
5、对限速路段和测速路段向社会公告;
以上工作任务由市法制办、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
6、制定公安交通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规范电子执法行为;
以上工作任务由市公安局负责。
7、制定电子执法设备设置和使用办法,解决个别地方与投资企业合建“电子警察”系统问题;
以上工作任务由市财政局、市公安局负责。
8、加强电子执法设备的认证、检验、标定;
以上工作任务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9、监督检查交通违法罚款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检查电子执法过程中是否有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以上工作任务由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负责。
10、对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行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于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以上工作任务由市法制办、市纠风办负责。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活动从4月初开始至11月末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初——5月初)
1、4月初,制定方案、措施,由牵头部门负责召集各责任部门开一次联席会议,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
2、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主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二)集中整改阶段(5月――7月初)
1、各部门对负责的工作进行调研,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问题,要边查边整边改。
3、6月中旬,总结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各地要将工作情况上报对口主管部门,由各责任部门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7月至8月底,组织督办检查,整改问题。
(三)整章建制阶段(9月至10月)
制定和完善有关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建立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工作长效机制(责任追究、从政从业行为规范、公开办事、深化行政审批、案件专办督办和监督考核等制度)。
(四)考核验收阶段(10月――11月)
对全市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活动检查考核情况。
四、组织领导
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行为工作采取联席会议方法推进,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为市公安局,责任部门为市纠风办、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法制办。联席会议成立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行为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王维绪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忠毅 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王传光 市监察局副局长
朱守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信惠 市纠风办副主任
郭赐柱 市法制办副主任
王亚卓 市物价局副局长
赖正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
李明艳 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曲振玉 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春明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办公室主任:孙秋实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副 主 任:周晶莹 市公安局纪检委副书记
成 员:薛继名 市纠风办一处处长
刘意江 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曹志刚 市纠风办一处副处长
王士奇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苏长河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监察室主任
潘明明 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
林淑范 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处处长
孙卫时 市交通局监察室主任
宋墨香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室主任
梁贵年 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处长
姜 荣 市财政局城建处处长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责任分工,细化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措施和构建和谐交通的高度来认识规范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相互协调配合,通力合作,重点推进,务求达到预期目标。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行风建设责任制,认真查摆本部门在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提出可行性整改措施,并制定长效机制,规范本部门的工作。
3、各职能部门要以联席工作机制为载体,加强日常性的工作联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调研,增强纠风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有效预防和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
4、认真总结整改成果,通过对外宣传报道,展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取得社会各界的认同,为进一步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基础。专项治理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市公安局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
㈢ 街道社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改情况总结
一、加强领导,取得实效
7月日,我局召开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动员会议,学习传达县委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小组,并迅速在全局上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干部职工“七类”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在加强行业自律、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上下功夫,坚持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查找情况
全局职工结合扶贫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即查即改,边查边纠,重点查找和整治七类突出问题。通过自己查找,别人帮找,征求意见汇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方面。主要表现:扶贫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执行力差,有”甩手掌柜、大懒支小懒”现象。
2.廉而不勤、勤而无效方面。主要表现:不思进取、工作效率不高。
3.“中梗阻”、“踢皮球”方面。主要表现:学习业务少,研究扶贫政策少,生搬硬套;原则性和灵活性把握不好。
4.漠视群众、冷硬横推方面。主要表现:深入基层少,脱离群众,凭经验,相当然办事。
5.律己不严、作风散漫方面。主要表现:有时工作不在状态,纪律有所松驰,有迟到现象,有星期五现象,制度执行说在嘴上、停在纸上。
(二)整改情况
1.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加强调研工作。完善调研制度并抓好落实,做到每年有调研计划、保证调研时间、拓展调研方式、丰富调研内容、,确保调研成效。切实纠正调研流于形式、走过场、无成果问题。
二是落实“三项制度”。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抓好落实,做到基层干部群众到机关办事有人处理、有人跟踪服务;工作限时办结、保证质量;工作过错严格追究、限期整改。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遇事推诿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是强化《工作分级负责制度》。完善《工作分级负责制度》强化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管人、管事、管纪律责任。做到“一把手”负总责,谁分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是强化机关管理。完善并落实局机关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财务制度。
2.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一是认真实施“精准扶贫”。大力宣传扶贫政策、移民政策,准确解读“精准扶贫”实质内涵,切实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按计划有序推进扶贫解困工程,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确保2019年基本解决我县10.21万贫困人口贫困问题。
二是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完善我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使扶贫项目建一个、成为一个、见效一个,资金使用安全,贫困群众满意。
三是做好联系服务基层工作。深入开展“双联”和定点扶贫工作,积极开展党员义工日等活动,主动到社区、挂钩村开展志愿服务,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班子成员联系1-2户贫困群众,其他党员干部联系1户贫困群众,要切实关注贫困地区、关心贫困群众,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是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按照上级信访工作要求,切实落实信访工作制度。认真排查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实行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登记办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畅通诉求渠道,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及时解答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扶贫、移民热点难点问题。
五是重视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要高度关心重视,积极争取政策、努力帮助解决。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限时办结;对虽有政策,但受计划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到规划、逐步解决;对没有现行政策支持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向上汇报反映,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集中整治。按照“三对照三查看”,查干部职工工作状态、查工作作风、查工作效果。
2.完善制度。一是制定机关单位办事规范;二是制定机关干部行为规范;三是加强机关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制度规范。
3.强化管理。严格贯彻八项规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单位考勤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篇2:
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针对领导干部“廉而不勤”、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查摆,并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现就我局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开渠道,认真查摆“三为”突出问题
为做好查摆问题工作,根据工作特点、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我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征集意见活动,一是通过座谈和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听取环卫工人、城管队员、服务对象、退休职工对我局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街道城管办、管理服务对象,对我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在局机关和各城管中队设置意见箱,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梳理,并分层次原汁原味地转达反馈。
二、深入剖析,客观查摆“三为”突出问题
(一)存在廉而不勤的问题
1、我局作为同基层群众直接沟通的部门,少数干部职工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工作敷衍应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凭个人喜恶办事,热衷于形式主义。多年来存在的老旧化粪池的安全隐患问题,老旧市政设施破损严重问题,城区的烧烤规划问题,无物管小区的管理问题就避而不谈。导致这些问题拖了又拖,至今也没有拿出相关的解决办法,同时在工作中缺乏长效管理意识和工作机制,只讲完成任务,不求精益求精,导致工作长期出现反弹,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时好时坏。
2、少数领导对工作不深入,不具体。习惯于办公室办公,习惯于电话听汇报,习惯于远程指挥。出现困难问题时有的班子成员不愿意主动走出机关,深入城管队伍、服务对象中对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闭门造车,脱离实际的分析,在新情况新形势如何开展城市管理学习的不够深入。
3、满足现状,缺乏锐意进取精神,对困难缺乏斗志,思想上不求进步,精神上没有动力,满足于既有“地位”,缺乏创新,放松思想,不再追求进步。
(二)“中梗阻”“踢皮球”的问题
1、少数领导对相关分工看太清楚,没有站在全局的高度看待问题,注重部门利益,各打各的“小九九”,遇事“踢皮球”,导致很多工作难以开展。比如扬尘治理工作,即涉及环境卫生工作也涉及市容执法工作,两个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存在问题,各部门各自为政,缺少团队合作精神,导致工作效果开展不佳。
2、个别干部职工对工作挑三拣四,好办、易办,在办公室就能办的的工作就做,难办、要跑路、要斗硬、要下功夫思考的工作就推诿。对市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不认真思考,马虎应对,与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存在“大懒支小懒”的情况,不亲力亲为,不过细,造成工作脱节。
(三)吃拿卡要的问题
由于城管队伍人员较为复杂,在招聘时未严把思想关卡,导致部分城管执法队员执法水平低下,简单粗放,乱执法、粗暴执法、不依程序执法,甚至出现“吃拿卡要”行为。
(四)漠视群众的问题
城管工作存在特殊性,一方面是面临生存问题的摊贩群体,另一方面是占道扰民的不规范现象,开展城管执法工作难,管理者与被管理对象之间的矛盾大,部分执法人员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管理思维死板,服务思维淡薄的现象,在工作没有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造成部分群众不理解城管执法工作,加剧了矛盾的产生。
三、问题的根源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局进行了深入剖析,抓住问题实质,深挖思想根源,找准问题存在症结,一是工作中缺乏竞争氛围,少数同志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平平,不犯错误,总认为过得去就行,单位也没有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纠正这些人的思想和行为,造成这些人缺乏立足本职钻研业务的精神,业务水平不高,办事效率低下,影响了整个机关的工作效能;二是官本位思想时有存在,部分干部职工总认为行政管理部门是执法管理的主体,仅仅把自己当成管理者、执法者,没有真正树立服务的理念,强化管理而淡化服务,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的切入点等方面都还达不到高标准,难以充分满足群众需求,此外主动服务、创新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强;三是思想还没有彻底解放,很多方面还不能突破体制和机制的限制,缺乏忧患意识和进取精神,思想上固步自封,难字当头,缺乏改革创新的胆略;与时俱进做得不够,面对瞬息万变的形势,不能适应信息时代要求,解决日常工作难题感觉束手无策;四是制度落实缺乏有效监督,导致违规违章现象偶有发生,惩防机制和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干职工思想懈怠,对工作缺乏热情,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好人主义倾向,一些干部怕得罪人,不敢管,不愿管,工作起来和稀泥,制度自然难以落实到位。
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整改“三为”突出问题
(一)提高认识,集中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三严三实”、“十个不准”的要求,全面落实干部职工队伍管理的各项措施,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宗旨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中心意识。同时,牢牢坚持“晚抓不如早抓,被动抓不如主动抓”的工作思路,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针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危害、打招呼、提要求,真正让全体干部职工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受到警醒。
(二)结合实际,确保整治效果
一是继续落实“十不准”的执法纪律,在各中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禁重管理、轻服务,以罚代法、以言代法;执法监管方式不当吃拿卡要、粗暴执法、酒后执法等违纪现象;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进行素质培训和法制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加强对城管舆论的正确引导,发挥舆论引导的主动性,以正确的舆论导向促进城管工作,获得人民理解支持,塑造城管形象。
(三)加强督查,强化整改落实
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及一岗双责、岗位目标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严查严管“十不准”违规违纪的问题,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过抓不落实的事,来追究不作为的人。对为官不为、廉而不勤、消极怠工的干部,要严肃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直至免职处理;对存在“中梗阻”、“踢皮球”问题的干部职工,以及在重要岗位长期任职、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职工,进行轮岗交流,包括跨部门交流;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重的,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㈣ 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怎么写
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省****管理局:
为了加强我处票据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行为,加强票据管理,根据省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2012]**号),我处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认真
对于此次自查工作,处党委高度重视,责成计划财务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详细了解此次对财政票据检查的内容和依据,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计划财务科结合文件精神和处领导的指示,于2012年*月*日至*日积极组织本科室财务人员对我单位所有未核销的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认真填写行了相关检查表。
二、检查、学习提高、规范管理同步进行
财基科将票据自查工作与财务管理制度学习、业务技能的提高、制度的规范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边检查、边学习、边整改规范;将自查工作与提高人员法规意识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自查、学习和法治教育不断增强自身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检查全面、重点突出
财务人员在自查工作中,在全面检查我处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了使用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专人管理财政票据、是否建立了票据登记管理制度,填写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和完整,是否符合非税收入的项目等。通过检查,我们认为:
(一)我单位未在财政部票据监制中心办理过《财政票据领购证》和领购中央财政票据。
(二)我单位在地方县级财政部门领购和使用的财政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合法有效,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乱收费和乱罚款的问题。
(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票据管理制度。
所领购的地方财政票据指定了专人管理,建立了票据登记制度;票据内容填写规范准确和完整,票据开具金额与实际收取金额一致;2009年至2011年仅领取10本地方财政收据,不存在票据相互串用或混用行为,无擅自印制或买卖、转让、转借、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的行为;2011年所领用的地方财政票据至今未用完,票据存根保管完整,有作废票据时,三联齐备。
(四)不存在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收入的行为。
(五)2009至2011年我单位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因与与地方财政不相隶属,所收金额全部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进行管理。
(六)不存在违反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的规定其他情形。
在这次自查中,发现票据管理中也存在个别不足,日常票据管理够不严,对非税收入和应税收入不能依法熟练区分,需要继续加强开票人业务技能的学习。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进一步学习了国家有关票据和财务管理的法规制度,梳理了自身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票据管理,营造风气风清气正的财务管理环境,继续推进财务工作上台阶。
附件:***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领导组工作职责
在市运管局安委会和县交通局安委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制定安排全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监管工作的计划、任务,指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县所安全监管领导组(以下称:安监组)办公室设在客运站,是全所安全监管领导组的办事机构。
在安监组的领导下,承担和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转发和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制定全年和阶段性的工作安排和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宣传、培训;编报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具体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召开安全例会;应急救援体系。
客运管理站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范围,结合日常工作,做好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对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监督检查。
(3)对客运企业的安全检查,对春运、黄金周等重要时段的安全工作做具体安排,并监督企业落实。
(4)根据所安监组指令对客运事故、旅游客运事故和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5)按规定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企业召开安全例会。
货运管理站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认真做好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物流中心和货物集散地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向道路货运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物流中心宣传贯彻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并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各项规定,确保车辆和人员符合国家标准。—
(4)负责对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物流中心的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度、修改、完善。
(5)配合所安监组对道路货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6)按规定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企业召开安全例会。
维修管理站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做好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向汽车维修企业传达贯彻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并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汽车维修救援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汽车应急救援网络的建设。
(4)按时完成所安监组或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驾培办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做好驾驶员培训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向驾驶员培训企业传达贯彻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并进行监督检查。
(3)建立和完善营运驾驶员有效的安全考核、奖惩、退出制度机制,对营运驾驶员实行动态监管,提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4)完成所安检组和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办公室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2)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制度。起草安全生产监管文件,搜集上报有关安全生产相关资料;
(3)负责本单位防火、防电、防盗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5)完成安监组和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宁武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动态,提出安全工作要求,排除事故隐患,特制订安全例会制度。
一、参加人员:所长、分管副所长、各科、室、中心、队长、安全员、各企业主要领导、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员,个体旅客运输经营户。
会议主持:分管副所长。
二、会议时间:每月25日。
三、会议地点:运管所会议室。
四、会议内容、议程:
1、各科、室、中心、队、企业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和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下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
3、通报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讨论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4、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要求。
5、所领导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五、会议记录
1、会议实行签到制,与会人员须亲笔签到。
2、会议由所安全员进行记录,内容应详实、客观。
3、与会人员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制度
一、参加人员:所长、分管副所长、各科、室、中心、队长、安全员、各企业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员、其他人员另行通知确定。其中所长视情参加。
会议主持:分管副所长。
二、会议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地点:运管所会议室。
四、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
2、通报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讨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开展方式。
3、所领导布置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任务。
五、会议记录
1、会议实行签到制,与会人员须亲笔签到。
2、会议由所安全员进行记录,内容应详实、客观。
3、与会人员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增加并提高运管全体工作人员、干部职工和运输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针对本所实际,每年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教育培训对象:实行分级培训。我所干部职工、各企业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教育培训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运管所及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各企业普通干部职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各企业自行组织。
2、教育培训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类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帐管理;安全生产专项业务知识、技能。
3、教育培训学时:教育培训2天及以上为长训班,由组织单位组织参训人员进行结训考试;教育培训1天以下为短训班。
二、坚持从业人员“先教育再上岗、有上岗证要求的必须持证上岗”的原则,各运输企业应对所有从业人员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三、教育培训实行签到制,参训人员必须按时亲笔签到。
四、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培训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五、运管所不定期对各单位的教育培训、执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督察和考核。
安全督查(检查)制度
为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妥善加以整改,保证经营生产和管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运管所成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领导小组,所长任组长,各副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对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和不定期检查。所长带队督查(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分管副所长每月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现场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情况;
4、现场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有无违章现象;
5、驾驶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重大隐患和危险源整改、监控情况;
7、事故处理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8、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情况;
9、督查(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应该督查(检查)的有关事宜。
四、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指出,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开具安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立即或限期整改。督查(检查)人员、被督查(检查)单位负责人必须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或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上亲笔签字。其中督查通知书一式两份,督查(检查)小组、被督查(检查)单位各一份。
六、被督查(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反馈;督查(检查)人员应当对隐患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验收。
七、各督查组应在每次督检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材料,及时进行登记汇总造册。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处理应当严格遵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三、事故调查
1、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轻伤、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死亡1人的运输安全事故,由相应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死亡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2人及以上的运输安全事故,由运管所上报至上级机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2、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理。
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做到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结案等记录和内容详实、齐全。各单位发生的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1人的运输安全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结案后5天内把所有资料整理后报运管所备案。
㈥ 五查和六项专项整治总结
一、整治内容
(一)民政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
(二)民政服务单位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优、效率不高、能力不够等问题。
二、整治范围
(一)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的行政审批窗口单位;
(二)全省各级福利机构、养老机构、优抚机构、军休机构、救助机构。
三、整治目标
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变,服务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四、整治措施
(一)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二)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整治,开展自查、互查。以市为单位组织县(市、区)之间互查,省民政厅重点督查;
(三)推进各审批、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等建设;
(四)开展全省民政窗口单位示范创建活动。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整治方案。1月中旬,制定下发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效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月下旬,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厅直各单位根据省民政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对开展专项整治做出安排部署。
(二)开展整治工作。2月份,各级民政部门行政审批窗口和五类民政服务单位,按照省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的具体整治工作安排,紧紧围绕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序展开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完善相关服务规范、管理制度、奖惩措施、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三)督促检查总结。3月上、中旬,各市民政局组织所辖县、市、区民政部门展开自查、互查,继续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治。在检查的基础上形成全市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效能专项整治的情况报告,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厅直单位也要及时开展自查工作,并认真总结整治情况。3月20日前,各市民政局、厅直各单位要向省厅报送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省民政厅将根据各地、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形成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向厅党组和上级汇报。
㈦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国土资发〔2010〕84号)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检察院和国土资源部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部党组关于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省厅制定了《河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贯彻执行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省厅。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㈧ .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对网商平台“二选一”乱象进行专项整治,你对此怎么看
平台二选一乱象进行专业整治是为了净化网络平台。给大多数网民一个安静,安全的网络空间。
㈨ 纪委主要领导对收受红包人员的谈话笔录范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通知精神要求,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敖春玲任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为成员单位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单位(部门),成立由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组成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本单位(部门)的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及时制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县纪委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整治工作,于11月28日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对象范围、整治时限、整治措施及整治要求。要求全县各单位(部门)及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务实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强化“不敢腐”震慑氛围。
(二)严格落实整治措施,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1.开展学习宣传和集中警示教育。一是学习宣传。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在专项整治期间将利用网络和电视台开设专栏等形式集中宣传教育;全县各单位(部门)对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关规定、文件进行了学习,县委宣传部把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关规定列入了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县委党校把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关规定作为今后培训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察局也将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紧盯今年的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二是增加述职述廉内容。把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受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2015年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三是集中开展警示教育。认真落实通报曝光制度,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典型案件,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确保全县每个干部职工都接受教育、受到警醒,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2.形式多样,认真组织公开承诺。一是组织填写承诺书。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做出公开承诺,同时督促单位其他领导干部做出公开承诺,确保全县所有领导干部承诺全覆盖。全县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共671人(其中县处级52人、乡科级及以下619人)。二公开承诺内容。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全县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承诺内容及时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了人民群众的监督。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全县各单位(部门)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经过认真自查,目前在全县范围内未发现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
一是全县各单位(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深入查找制度漏洞,研究对策措施,制定出相应的制度,从源头治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带头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坚决抵制收受红包礼金歪风,成为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认真组织乡(镇)纪委、县教育局纪检组、县卫生局纪检组、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一经发现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