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治理机制
① 求大神帮写3000字的论文 “我国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路径探讨” 关键词 当前
一、我国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内涵。
1、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公司制的核心。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把现代企业制度概括为是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要求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必要性。
1)改变股权结构不合理状况的要求。
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一股独大、一股独占问题突出。2004年底,在2903家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中,只有1464家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制企业,改制面为50.4℅。在改制企业中,以上市公司为例,第一股东为国家持股的公司,占全部公司总数的65℅。股权结构不合理是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障碍。直接影响现代股份公司产权主体多元化的实现;影响企业经营决策的透明度,影响上市企业独立规范运作和业绩的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机制难以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也就可能遇到体制上的障碍。
2)改变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的要求。
一些国有企业虽然在形式上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运作还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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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董事会职能不清。董事长由政府委派,内部缺少民主,由董事长一人说了算;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高度重合,使经理层的权力失去了有效的制衡监督,易产生“内部人控制”问题;公司分权制衡机制成了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其次,经理层的选拔和激励机制不健全。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免并没有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进行,且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收入和公司业绩之间并未建立规范联系。
再次,监事会的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3)改变外部治理机制不健全的要求。
一是银行等作为债权人对企业的监控作用不大。
二是外部的产权市场对企业的激励作用非常有限。
三是经理人市场对企业的约束作用不大。
3、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途径。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长期、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保证,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必须采取重大措施,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1)形成合理股权结构。要正确认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要完善出资人的管理职责。
2)规范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经理层的运作机制,强化监事会的职能,健全监督约束机制。
3)健全外部治理机制。加强金融机构的约束作用,尤其是强化银行等作为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稳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促进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形成与民展;积极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
二、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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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经营者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对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起着关键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也是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的过程。
1、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的制定要确保其公平、精确、合理,激励机制设计要结合企业的规模形态和经营者的需求水平。应遵循以下三大原则 :
1) 根据企业实际,采取多样化激励形式。
2)要突破传统思维定势,正确认识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价值拉开报酬距离。
3)激励机制设计中要有考核制度。
在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构建的内容方面,要建立与企业绩效挂钩的物质利益激励机制。根据激励期望理论,一个人的行为受到预期结果的影响,可通过年薪制、股权激励、退休金计划来实施物质方面的激励。
在强化物质激励的同时,还应重视和发挥精神激励的作用。所谓精神激励就是通过对成效的认可、记功命名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提级升职等手段,满足人的社交、自尊、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激发人的荣誉感、光荣感、成就感、自豪感,从而在较高的层次上调动人的积极性。可以采取目标激励、权利激励、声誉地位激励等几种形式。
2、国有企业经营者约束机制。
完善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约束机制,根本上有赖于对国有企业进行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改革,通过深化改革,提供完善企业约束机制所需的体制保证。
② 如何发挥党委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党对基层党组织的明确定位。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既是《公司法》明确的治理定位,也是《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更是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确保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中得到体现和加强,需要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在企业党组织、股东会或出资人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建设“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关系,发挥党组织承担从严管党治党责任的核心治理作用,具体包括五大方面。
一、健全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发挥政治核心的治理作用。
公司治理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是协调多元相关利益关系、实现长期价值最大化的制度安排。企业党组织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主体,根据《公司法》和《党章》的有关规定,推进党的组织建设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企业党委是政治领导的核心,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中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构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国企领导体制。通过党委、纪委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成员的兼职融合,通过创新企业领导体制,构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党建新体制,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的治理作用。
二、党的建设与国企改革同步谋划,党组织同步实施政治引领作用。
按照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基层企业落地执行,以精干、高效为原则,合理设置党组织工作机构,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避免党建工作在企业制度变革中被弱化和虚化。党务工作者应为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既精通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又熟悉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工作,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实行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经营管理活动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和同步奖惩,有力强化党组织政治引领的治理功能。
三、以制度化、程序化方式,完善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作用。
以企业制度形式明确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和程序。国企党组织对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党委要按照党内议决规则进行集体研究,通过会议议决提出意见或建议。然后,由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承担职务的党委成员,按照治理机构的规定程序,反映党委议决的意见或建议,使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的意见和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有效体现,有效发挥党组织参与决策的治理功能。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思想政治优势强化选才育人的宣教作用。
依据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党组织要依照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标准,强化政治宣传的教化功能,加强对企业各类人员的政治理论、思想品质、专业技能和联系群众作风等方面的培训宣教工作;通过把好“任前考察”、“监督评价”、“思想教育”、“民主测评”和“专业培训”等重要的程序关,支持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等治理机构依法行使用人权,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用人机制、董事会聘免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的有机地结合;推进党建工作融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和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建设,把党组织的政治宣教优势转化为企业高端人力资源的核心竞争力。
五、加强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
加强党内监督力度,着力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重点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滥用职权和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党内监督要与出资人监督、审计等专业职能部门监督、纪检巡视监督、职工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增强企业监督工作合力;党内监督要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发挥党组织对国企改革发展的监督保障作用。
③ 国有企业如何解决治理结构不健全 三项制度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1、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2、吸收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创新管理体制机构3、坚持党的正确领导4、建立诚信体制机构
④ 如何继续落实国企改革“双百行动”
一、推进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具体路径
《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提出双百行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行动内容等要求,聚焦目标任务“五突破、一加强”,形成改革方案,下面就落实改革方案的具体路径进行说明。
(一)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有利于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可探索在多个层面实施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如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引入战略投资者(国有或民营),选择与公司产品有关联度、业务紧密、能够促进企业产业升级或带来市场营销能力、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或能够给公司带来先进的现代管理模式、理念和机制的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优先选择与主业相关的上市公司,同时探索部分核心员工持股。
主要路径:拟出让公司部分股权,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同时通过相关联优质上市公司股权置换或投资入股相关上市公司,改变股权结构,实现资本层面的融合,实现对主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市场控制力和竞争力的增强,达到做强做优做大主业的目标。
(二)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改制后新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组建科学有效、互相监督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
主要路径:首先,应规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是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二是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非职工董事、监事按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由国资股东、战略投资者股东等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推荐产生,职工董事、监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三是公司设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抓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等重要工作。四是改制后新公司党委的职数按要求设置,并按照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或任命,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五是公司经理层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岗位,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党管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提名与聘任。其次,发挥好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作用,设置好董事会构成比例,引入市场化选聘外部董事机制。明确和畅通董事会决策与股东审批、备案等权责分配关系,建立起对董事会的授权放权体系,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提高企业市场化程度。
再次,充分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发挥企业家精神,保证契约化管理的目标实现。
最后,发挥监事会独立监督作用,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同时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联动机制。
(三)完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应全面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主要路径:对企业经理层人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改革,同时对部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关键岗位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明确“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推出”的基本原则。同时,建立健全市场化用工制度,启动市场用工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全员竟聘和市场化用工制度,畅通退出渠道,重塑企业与员工、员工与市场的关系,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
(四)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员工中长期激励机制
主要路径:首先,优化工资总额决定机制。采取更加符合市场规律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坚持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实行工资效益有效联动。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相关要求,在公司实行股权多元化或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工资总额将主要由董事会决定,并向股东备案。
其次,明确工资总额增量分配的规则。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确定不同业务的定位,每年年初针对各业务设定差异化的工盗总额基数,明确各业务获得工资总额增量的条件。依据各业务主体经济效率完成情况,进行工盗总额的增减调整。
最后,探索企业创新项目跟投机制。将探索在转型升级项目和科技创新项目初始投资时,进行项目强制跟投与主动跟投机制,将投资效益与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五)加快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动企业轻装上阵
主要路径:加快完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的签订和移交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办医疗和教育机构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快企业办医疗和教育从主体企业剥离;加快推进职工家属区社区管理移交;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公司改革。根据地方政府配套政策出台情况,及时完成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动国有企业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主要路径: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效衔接,企业章程中明确兑建工作总体要求,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确保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有效发挥。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党的组织及人员机构一起建设和配备,确保党的工作顺利开展,党的作用得到充分和有效发挥。准确界定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企业党委的领导作用。
二、“双百行动“全面落地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改革工作落实
国有企业应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领导“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工作,建立自上而下建立高效的协同推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双百行动“综合改革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改革方案的实施,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确保改革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国有企业“双百行动“综合改革涉及面广,需要有诸多的配套制度做保障。在认真研究、掌握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做好法人治理结构、薪酬分配、分红激励等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确保改革工作依法合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强化检查考核
国有企业“双百行动“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列出责任清单,加强考核。日常对每项改革任务的进度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改革推进方向、进度、质量等事项整体可控。
(四)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员工宣传国家有关推动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政策和典型案例,解读公司综合改革方案,让广大员工清楚改革对促进公司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意义,继而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并主动参与改革。充分发挥职代会、工会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共享改革成果,确保公司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⑤ 为什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特”在党组织
一、党组织是我国国有企业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保障
有人认为,无论西方的私有企业还是国有企业中都不存在党组织之类的组织,党组织的存在只是改革中的暂时现象,应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退出。事实上,这种类比并不恰当。从世界范围看,现代企业制度并不存在普遍适用的模式,不同国家各类企业的制度都是以适应企业自身特征为出发点的。
我国国有企业具有鲜明的特点,不仅区别于私营企业,也区别于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承担一定的社会功能,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价值目标赖以实现的重要支点。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需要特殊的组织机制来予以保障。国有企业党组织作为我们党在基层的重要延伸,发挥了政治核心作用,能够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确保国有企业不变质、不变色。有了党组织,我们党在国有企业内部便有了可以依靠的力量,有了得以开展工作的具体方式,使得国有企业真正具有了社会主义的内核。因此,国有企业党组织绝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不可少、不可或缺的。只有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了,国有企业才能真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导性力量。
在我国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国有企业党组织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我国国有企业在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保留了党委会等组织架构,这使得国有企业改革进行的较为顺利,不仅逐渐适应了市场经济环境,对国家经济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反观俄罗斯、东欧等国的市场化改革,共产党执政失败后企业基层党组织溃散,在没有党组织领导和监督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成为官僚和企业高管为自己牟利的工具,一些人通过转买股票、转移企业利润、贱卖国有资产等方式将国有企业迅速私有化,结果导致这些国家经济发展停滞不前,社会贫富差距加大,国家影响力和国际地位大不如前,国家的社会性质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二、党组织有助于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
有一种观点认为,党组织不利于公司治理机制发挥作用,不利于国有企业微观效率提升,是“政企不分”的表现。事实上,传统的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等机构组成的公司治理机制并不完美,存在许多制度漏洞和监管缺陷,可能会严重损害企业的经营发展,西方国家频发的企业高管腐败和财务丑闻便是例证。我国国有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相融合的企业制度模式能够很好地弥补传统公司治理机制的不足,有助于企业微观效率的改善。
在党组织的视野下,企业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具有一致性。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大多数都是党员。政党是一个由拥有共同信仰和目标的个体所组成的利益整体。作为一名党员的国有企业经理人,需要履行自己的政治义务,肩负着党赋予的政治使命,有责任为党的目标而奋斗。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特征的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根本基础,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发展生产力,进行经济建设的主导性力量。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更好地使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健康发展,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必然是作为党员的国有企业员工的工作使命。那么,党领导下的国家作为委托人的利益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利益便能够相容,这有助于防止企业高管败德行为、自利行为的发生,从而保证国有企业经营目标更为有效地实现。
此外,党组织具有更为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能够成为传统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补充。首先,党组织能够从政治思想层面对国有企业员工进行规范。国有企业党组织内部会定期组织学习讨论活动,对党中央的文件和精神进行解读,强化国有企业员工的政治思想意识,增强国有企业员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再者,党组织的考核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企业,能够更严格的对国有企业高管进行考核监督。在高管晋升的时候,党组织对高管的工作考核是其晋升与否的重要标准。另外,党纪比国法更加严格,党的纪律也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行为产生更加严格的约束作用。
三、“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拔有机结合有利于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有些人对国有企业“党管干部”的用人原则存有非议,他们认为党组织参与企业领导人的选拔和任命是行政干预的表现,使得国有企业领导人身份模糊,不利于发现真正优秀的管理人才。然而需要指出的是,通过影响国有企业领导人的任命和选拔,来施加对国有企业的影响,是西方国家通行的做法,从而确保国家战略和政策在国有企业层面顺利实施。这是由国有企业本身特点所决定的。而我国则是通过“党管干部”的形式掌握国有企业管理层的任命权和推荐权。党组织拥有成熟和完整的干部考核、考察和选拔体系,并通过专门的组织部门执行这一职能,因此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的任命和推荐将更加高效,那么也就能更好地确保国家对于国有企业的控制和影响。
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与国际市场的接触更加频繁,我国的国有企业急需某些领域的专业化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由于企业内部的人才培养周期过长,往往无法满足快速变化的人才需求,因此,通过职业经理人市场选拔优秀的管理人才,将成为国有企业选拔领导层机制的一个很好的补充。2009年12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领导人的具体流程、强调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并指出应加大对于经理班子成员的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力度。“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拔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方式,能够很好地适应我国国有企业分布范围广、发展规模差异大、企业定位不同的特点,是党组织与现代企业制度相融合的成功例证。比如,处于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的国有企业,需要更多地考虑发挥社会功能,这类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更多地考虑国家利益,其管理层的选拔过程应让党组织多参与进来;而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企业更多关注自身生存发展,那么由党的组织部门和国资委主导的市场化选拔机制将会更符合企业的要求。
由此可见,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党组织已经融入到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成为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制度的核心特征,有助于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有助于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在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应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并且着力加强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作用机制,创新党组织与国有企业制度相融合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特征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⑥ 为什么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成,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现代企业制度是产权关系明晰的企业制度。企业的设立必须要有明确的出资者,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出资者享有企业的产权,企业拥有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除设立时有资本金外,在经营活动中借贷构成企业法人财产。但借贷行为不形成产权,也不改变原有的产权关系。产权制度的建立使国有企业改革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明晰化是我国在走向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一大突破,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是法人权责健全的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很重要特征就是使企业法人有权有责。出资者的财产一旦投资于企业,就成为企业法人财产,企业法人财产权也随之确立。这部分法人财产归企业运用,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但同时企业要对出资者负责,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形成法人权责的统一。
现代企业制度是有限责任的企业制度。企业的资产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出资者的投资不能抽回,只能转让。出资者以其投资比例参与企业利益的分配,并以其投资比例对企业积累所形成的新增资产拥有所有权。当企业亏损以至破产时,出资者最多以其全部投入的资产额来承担责任,即只负有限责任。
现代企业制度是政企职责分开的企业制度。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体现为法律关系。政府依法管理企业,企业依法经营,不受政府部门直接干预。政府调控企业主要用财政金融手段或法律手段,而不用行政干预。
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组织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科学的组织管理体制由科学的组织制度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两部分构成,现代企业制度有一套科学、完整的组织机构,它通过规范的组织制度,使企业的权力机构、监督机构、决策和执行机构之间职责明确,并形成制约关系。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表明了:我们不再谋求建立某种在现代史上不曾出现过的企业制度,而是要选择已被世界现代经济发展史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企业制度。关键的问题是,世界各国的实践都证明,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只能是一种特殊企业;但是,在我国,国有企业实际上成为一种一般的企业制度。历史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天大的难题。中国人只能在有限的空间中作出抉择,解决历史沉积下来的许许多多困难和复杂的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既是关系到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同时也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国有企业改革经过20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从职能、体制和运作方式上基本实现政企分开;推行公司制,初步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框架已现雏形;国有经济布局得到改善;各项配套改革向前推进,国有企业负担有所减轻;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今后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将有所下降,但是它的资产和产出总量将逐步增大,并继续发挥主导作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将通过不断探索而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的组织形态和运作方式趋于多样化,大批国有独资企业将被改造成为股份制企业;解决下岗职工安置和再就业问题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昔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显现和暴露出来.我们在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看待国有企业发展历程的同时,应当客观地分析我国国有企业形成现有局面的原因,积极探索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的瓶颈问题。
当国有企业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各种绕不开、躲不过的矛盾和问题集中显现,比如改革成本支付问题、历史包袱和债务处置问题、人员就业安置问题等,要破解这些难题,关键是要深化5个方面的改革。
第一,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
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层次问题,只有在产权制度改革上有新的突破,其他各种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是要界定国有资本出资层级。有些国有企业出资层级过多过乱、资本链条过长的问题比较普遍,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影响了治理效率,还不同程度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为此,根据监管能力,把国有资本的出资关系控制在两级,最多不超过三级,三级以下的企业逐步取消。
二是要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针对目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一股独大”问题,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通过规范上市、合资合作、互相参股等多种途径吸引战略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调整和优化产权结构。
三是要促进产权顺畅流转。积极推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构建国有资产的流动机制,促进国有资产在流动中增值,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第二,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实施企业战略性重组。
如果国有资产分布面广,单位规模小,一方面,急需发展的领域资源稀缺,另一方面,没有效益的投资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和流失。那么就必须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除了基础设施类、共用设施类和资源类企业保留国有地位,在竞争行业里占有明显优势,能够做强做大的企业保持控股地位之外,其他企业都要采取多种形式或退出国有,或关闭破产,必须在突出主业上下功夫。
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的考核重点也要放在主业上,加大主营业务的权重,促进企业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做强主业上,使每个企业都要有明确的核心产业和名牌产品,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其次,对那些主营业务不突出、负债过重的“垃圾”公司,应破产注销一批、下放地方一批、变卖处置一批。
第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
一是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个权能主体建设,适时开展外部董事试点和推行工作,建立健全“权责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二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积极推进经营管理者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对经营管理人才的吸引、凝聚和激励作用。同时,要创新监督约束办法,形成与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监督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措施硬化监督约束机制,规范经营者行为,保障经营者健康成长。
三是建立完整严密的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体系。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企业效绩评价规则,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效绩评价体系,实现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科学评价,为业绩考核、收入分配、实施奖惩提供依据。
第四,减轻企业负担,剥离办社会职能。
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将国有企业改革与再就业有机结合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分流富余人员重要而有效的形式。在有限的时间里,积极筹措改革成本,创造性地抓好减负工作。
一是对于债务处置问题,要结合银行打包还贷的政策,做好银行债务清偿工作;要结合国家税制改革政策,为企业减轻税务负担;要通过债权转股权等形式,把企业拖欠财政的债务作为再投资处理,既可以卸掉企业债务,又增加了企业的资本总量。
二是对于企业人员分流安置问题,解决好企业社会保险欠账问题,统筹考虑职工安置工作。
三是积极帮助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
第五,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
一是要继续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
二是要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实施信息化管理,不仅要实现企业办公的信息化,而且要实现工艺流程的信息化,还要实现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信息化。要通过信息化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推动企业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是要继续强化以效益为核心、以质量为中心的生产经营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尽管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时至今日,国有企业改革仍然处于攻坚阶段,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认识仍然存在激烈的争论。国有企业的主要功能是体现国有经济在关键领域和重要部门的主导作用,着眼于对整个经济的有效控制和调节,强调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而在竞争性领域以竞争求效益则不是国有企业的主要功能。
从这个角度出发,国有企业改革的终极目标就不是简单的产权改革或放下历史包袱,而是通过剥离政策性负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彻底转换经营机制,来保障国有企业在发展中实现基本功能,促进其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国有企业的一切改革都应当围绕这样的目标来进行,首先满足国有企业控制、带动和影响功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性安排的实现,其次尽可能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为提高国有企业的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服务。这一理论澄清了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误区,深化了我们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认识,为进一步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指导。
现在国有企业的主要问题还是制度层面的问题,所以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认真总结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特别是从理论层面加以系统研究,对于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⑦ 当前我们要继续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完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
1.A 2.C |
⑧ 企业建立投诉管理制度的依据有哪些
公司制度和规定的制定,要根据企业的规模和性质确定企业管理体系而制定,建立企业管理体系,首先明确组织结构,确认部门设置和岗位设置,识别和确认工作控制过程,然后根据过程和细节确定编制哪些程序文件和相关制度、规定。当然劳保方面,考勤制度、人事处理方面的规定应当是上级或部门编制的辅助性文件。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制度
[内容提要]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关键阶段,存量达十万亿的国有企业如何才能保证高效运营?其中经营者的作用至关重要。为保证经营者的积极性,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制度。
在所有国企中,竞争性国企是中国竞争力的代表,本文仅针对此类国企讨论。
[关键词] 激励与约束制度 委托代理 公司治理结构
一、激励与约束概述
激励制度指组织为使组织成员的行为与组织目标相一致的制度,主要通过设立组织行为规范和依据组织成员的行为而进行奖惩来运行。组织通过激励机制使组织成员有动机为实现组织目标工作。同时,组织为防止组织成员的行为与组织目标相背离,建立了约束制度。
任何激励与约束制度都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二、代理人参加工作的收益不小于不参加工作的收益,即参与约束;三、代理人为委托人利益尽最大努力工作时得到最大收益,即激励相容约束。显然,任何形式的平均分配主义(大锅饭和固定报酬制)及累进税率制都是低效的。
美国马里兰大学教授钱颖一指出:“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区别不仅是否用价格配置资源,更本质的是激励与约束制度不同”,“激励与约束都是市场经济中很本质的东西,在有效配置资源的背后起了根本性的作用。产权也好,公司治理结构也好,最终是为了提供一个非常强有力的激励机制,同时对决策人提供约束制度。”
二、产权与委托代理
产权指实际经营中形成的关于财产的权责利关系。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对激
励约束制度有重要的意义。
产权不同于所有权。所有权反映的是静态的财产最终归属问题,无论是公有,还是私有,并无优劣之分。产权反映的是支配运用财产的规则,由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组成,有效的产权制度是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按经济规律自由流动、组合的重要因素。在激励约束制度中,讨论的显然是产权制度,而不是所有权制度。
按照科斯定理:当交易费用不为零时,初始产权界定和经济组织形式就会对资源配置产生影响。在现实企业活动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企业内部交易费用存在,只有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才能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保证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的权益。如果产权界定不清楚,竞争越激烈负效用可能越大,如我们的很多国有企业进行“价格战”,产品价格低于成本,原因就在产权界定不清楚。产权的意义在于使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产权是最基础的治理结构,是最一般也是最重要的激励机制。改革的过程不能绕过产权制度改革这一环节,这里不是互补关系。
当前国企的产权情况是:人人都是国企的所有者,但又都没有排他性权利,事实上人人都不是国企的所有者,从而导致了经营者权责严重分离,从资源的帕累托效率来看,明晰产权的指导资源配置的功能丧失,这也是国企低效率和“搭便车”行为大量产生的根源。
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是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委托人与代理人就风险分担、剩余索取权、剩余控制权分配达成的契约关系。所有者作为委托人,经营者作为代理人,双方的目标函数并不一致,为防止经营者道德风险,所有者在经营者同意承担部分风险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况让渡部分剩余索取权、剩余控制权。
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是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博弈的过程,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才能达到纳什均衡——任何一方无法单独改变自己的决策而增加效用。完整意义上的企业是委托人与代理人以财务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结合,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这很容易达到或接近纳什均衡,最后可能会达到帕累托最优。而国企则不同,由于事实上不承认经营者的人力资本,国企并不是根据平等契约组建的,同时政府以委托人和市场经济裁判员的双重身份出现在企业中,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的扭曲。国企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政府作为人民的代理人行使剩余索取权、剩余控制权,同时作为国企经营者的委托人,行使监督权——这导致了“双重代理失效”。由于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由于政府首长意志常常与人民不一致(政府首长多追求政绩而不是人民福利),导致第一重代理失效;同时,由于政府对国企的监督不力及制度的缺陷,国企经营者并不承担经营风险,也不享有剩余索取权,却享有剩余控制权——这导致了国企的“内部人控制”和经营者行为的较大外部性——导致了第二重失效。
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制度 来自: 免费论文网www.shu1000.com 三、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的内部结构与外部监督的市场机制的统一,是所有者、董事会、经营者的组织体系。公司治理结构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之间的制衡,约束经营者的逆向选择行为;通过一套“年薪+奖金+养老金+股票期权”的激励机制使经营者行为外部性较大内在化,从而为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
当前国企公司治理结构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内部监控机制缺乏导致“内部人控制”,由于国有一股独大导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形同虚设,而监事会只享有监督权和建议权,不享有决策权,处于事实上的弱势地位。三方均衡被打破,无法实现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2、外部监督不健全,来自西方的中国公司治理结构没有西方完善的市场机制——证券市场不健全,股权全流通问题没有解决,同股不同权,股东“用脚投票”对经营者压力不大;借贷市场上,银行与国企的关系一直没有实现市场化;债券市场不发达,限制了国企融资的渠道;信誉市场尚未建立,中介机构独立性和信誉性差;3、经营者薪酬制度缺乏激励性,应大力引进股票期权制度。股票期权制度将经营者的人力资本转化为公司股本,使经营者利益与股东一致,同时由于行使期权有时限性,又可以使经营者行为具有长期性,避免短期功利主义行为,也有利于留住有能力的经营者。
四、国营经营者激励约束制度的政策建议
1、建立有效的经理人市场,经营管理是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不应当由政府部门指派或直接从政府部门中产生,而应当在经理人市场上由企业和经理人双向选择产生,这样才能使稀缺的经理人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同时研究一套严格的经理人资格、资质评鉴制度,将一些水平低、信誉差的经理赶出经理人市场。
2、激励方式创新,引入股票、股票期权等激励方式。一直以来国有企业与行政级别挂钩,对经理人的激励不是物质上的高待遇,而是“提拔升官”,在政企分开的大趋势下,改变这种激励方式,同时降低奖金、分红等在经理人收入中的比例,而主要通过股票、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方式使经理人的经营行为摆脱短期性,使其利益与企业长远发展相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中国真正的企业家。
3、控制经理人职务消费,由于国家对经营者的监督不力,经营者事实上掌握着国有企业的控制权,从而导致了经营者庞大的职务消费,这事实上形成了经营者的“隐性收入”。在实现企业经营者报酬结构多元化的同时,我们必须加强监事会对经营者监督约束、建立工会职代会对经营者行为制约,并进一步严肃财务纪律,健全财务制度,以抑制不公平、不合理的经营者职务消费。
4、改变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经营者的内部监控。⑴在当前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情况下,通过协议转让引进民营资本或外资,实现国有股减持,实现股权的多元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导致对经营者制衡力量的多样化;⑵在上市公司中引进更大比例的独立董事,并建立一套使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其作用的权责统一制度,约束经营者不合理行为;⑶改变以前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弱势地位”,真正赋予其监督职权,并建立对监事会履行职责的问责制度。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美国模式和德国模式的结合,但董事会的结构设计不如美国完善,监事会的职权又远弱于德国。鉴于经理与董事的重合问题(尤其是总经理兼董事长)和股东大会的作用难以令人信服,应考虑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部分决策权移交给监事会,建立经营者同时对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的制度,对经理人员的招、解聘应由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联席会议决定,并赋予监事会对董事的质询权和解聘权。从而在当前外部监督较弱的情况下,通过加强内部监督解决经营者约束问题。
5、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二级市场上的收购、兼并会给经营者带来压力,为避免因公司被收购而被解雇以及由此带来的自身的人力资源的下降,经营者会努力提高业绩,使公司市值高于净资产值,减少被收购的可能性。会计信息关系到经营者的业绩是否得到真实反映,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会计审核制度,才能真正实现经营者业绩的实际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