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照网吧整治法律依据
『壹』 公安机关对网吧无证经营如何处罚有何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对网吧无证经营可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并处罚款。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或者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无证照网吧整治法律依据扩展阅读: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
(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
(三)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
(四)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
(五)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贰』 无证经营网吧的事
你有利用6台电脑对外进行有偿活动,不论收费数额的多少,都属于设立互联版网上网服务营业。因为你权未办理相关证照,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叁』 请问国家对经营网吧有什么规定
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专场所管理办法》,该办属法规定: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不得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电脑游戏:不得在本办法规定的时间(法定节假日每日8时至2时)外向18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开放;不得允许无监护人陪伴的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其营业场所。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在限定时间外向18周岁 以下的未成年人开放其营业场所,或者允许无监护人陪伴的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其营业场所的,由省级电信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再次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三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关闭营业场所,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撤消批准文件,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肆』 开无营业执照的网吧,被警察发现后,怎么惩罚我
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后果: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第三条 对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的经营活动,许可审批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许可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凭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
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五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第六条 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条 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
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于下岗失业人员或者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
第九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五)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伍』 公安机关对网吧无证经营如何处罚有何法律依据
在未办理网络来经营许可证等相源关证件的情况下经营网吧,且经营的金额较大,严重扰乱了互联网市场的管理,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福建漳州一农民就因在农村里无证非法经营网吧而被判非法经营罪。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吴某犯非法经营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已扣押的液晶显示器、电脑主机、交换机等予以没收。
『陆』 网吧没有营业证 犯罪吗 怎么举报
可以像当地工商局举报的,或者可以问下律师,像一些免费的站比如什么360什么法网的 都可以问的
『柒』 关于文化部门取缔无证网吧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网吧的开办需经抄文化部门,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消防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无证经营即未获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取缔后,要罚款之类的,《行政处罚法》;网吧对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当然,网吧开办过程中还会涉及到多种法律法规,例如消防方面的、治安方面的。看他被取缔的各种因素。
『捌』 无证有照的无名网吧到底归哪个部门管,有什么法律依据
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
(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
(三)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
(四)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
(五)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第三十二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
(二)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三)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
(四)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
(五)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玖』 上海市网吧营业规定
关于本市开展网吧等互联网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
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的管理,开展对网吧的专项整治,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经过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的努力,本市网吧总体情况得到明显改善,违法经营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但是,部分网吧仍出现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网上传播有害信息问题时有发生等。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了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9号)的要求,现就本市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确立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清除无证照、证照不全的网吧和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有效遏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现象,有效遏制网上传播有害信息,促进网吧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文广影视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化稽查总队、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文明办、团市委成立上海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研究制订全市专项整治措施,协调相关工作,督导、检查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市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影视局市场处。
各区县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文化行政部门依据《条例》和《行政处罚法》,加强对本辖区内网吧(包括连锁网吧)的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对有失职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渎职行为的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突出专项整治重点
(一)继续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经营行为。自本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第一次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15000元的罚款,第二次责令停业整顿,第三次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产生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超时经营、在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的,从严查处。对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吧,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申请人变更企业经营范围。
(二)坚决取缔和查处无证照、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和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
(三)严厉打击利用网吧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明确职责分工
文化部门要发挥网吧主管部门的作用,在牵头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网吧市场的宏观调控,停止审批非连锁经营的网吧,尽快落实网吧监控管理平台的建设,利用高科技管理手段实施对网吧的实时监管,加强对网吧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文化稽查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执法,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经营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网吧的登记管理,重点取缔黑网吧和查处变相经营网吧的违法经营行为。
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以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执法力度;落实网吧安全管理软件的正确使用,落实安全员巡视制度和信息上报制度,建立有效通报协作机制。按照三级管理职责,由市消防局防火部、各区县防火监督处(科)和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分头负责,采取与网吧签订《消防安全保证书》、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网吧发给《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办法,重点解决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不畅、自动消防设施失效、灭火器材不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灭火逃生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网吧员工和上网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通信管理部门在查清网吧接入具体情况后,要对有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提供者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要有重点地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进行现场检查;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无证照、变相经营的网吧和违规经营的网吧,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停止或暂停接入服务。
教育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市教委关于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不进网吧等场所的通知》,指导做好校园网上有害信息清理工作、学校网络资源课余开放工作,并要求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帮助孩子健康上网。
法制部门要及时研究相关法律问题,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财政部门要保证文化管理、执法单位开展网吧日常监管工作所需的经费。
市文明办要加强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的创建工作。
共青团组织要深入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广泛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职能和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的作用,抓好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远离网吧,增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意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
各级文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文化稽查部门要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监督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由文化、工商行政管理、公安部门及时将被取缔和查处的违法违规经营网吧名单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并由市文广影视局在市文广影视局网站( http://wgj.sh.gov.cn)上予以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
在专项整治期间,由市协调小组定期编发工作简报,适时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各区县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信息报送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协调小组将对各区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
五、确定工作步骤
在前阶段动员部署、扩大宣传的基础上,今年8月1日之前,由各区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网吧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做到不留死角。8月,市协调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区县,予以通报表扬;对因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整治工作未达标的区县,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协调小组要做好迎接全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的重点抽查准备工作。
六、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监管、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各相关部门管理信息和行政执法情况抄告制度。
(二)开展“安全放心网吧”的评比活动。
(三)继续发挥网吧义务社会监督员队伍的作用。专项整治期间,全市义务社会监督员从现有的262名增加到600名。
(四)坚持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推广连锁主题网吧,促进市场整合,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现有网吧产业,引导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
(五)积极推动网吧行业协会的建立,加强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
『拾』 网吧相关法律
网吧相关法律相关的法律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制定的法规。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5、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6、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数量、单机面积的标准,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规定。
审批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除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总量和布局要求。
(10)无证照网吧整治法律依据扩展阅读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2、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3、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4、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5、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
2、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
3、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
4、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
5、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