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现代化治理
A.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推进什么社会治理现代化
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B.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推进什么社会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版护国家安权全”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当中,并提出一系列新思路新部署,为我们在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充分体现了共建、共治、共享的要求。其中,共建突出了制度和体系建设在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共治强调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同政府资源整合优势、企业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群众动员优势有机结合;共享要求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贯彻落实这一重要部署,需要多方面、多层面形成合力,综合施策。
C. 如何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冲破不合时宜的旧观念的束缚;
2、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3、总结地方治理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将优秀的地方治理创新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
4、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学习借鉴国外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好经验;
5、破除阻碍社会进步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国家治理体制;
6、破除官本位观念,消除官本主义流毒。
D.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何重大意义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什么?
第一,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将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建设具有自己特色的国家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有着自己的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
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党和国家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有党和政府强有力的社会动员组织能力,有全国一盘棋的互助协作机制等,这些都是我们的制度优势。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决不能否定和丢弃我们制度的优势,恰恰相反,是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各方面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第二,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摆脱传统人治社会的影响,大踏步走向现代法治社会。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使我国真正实现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变,这将是意义更为深远的历史性转变。
第三,意味着我们将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人类社会制度文明作出更大贡献。制度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样,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形态之一。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既积极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又决不照搬别国制度模式,努力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总起来说,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
一、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就是党领导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体系,就是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它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这些构成了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依托。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能力,就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能力,也就是制度执行力。这种能力体现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治理能力的关键是人的素质,特别是干部素质。提高治理能力关键是全面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特别是建设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国家治理体系=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其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
国家治理能力=制度执行力=改革发展稳定能力+内政外交国防能力+治党治国治军能力等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国家治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依照我国宪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治理的主体,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担负着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使命,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必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
一是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二是依法治理,加强法制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
四是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E.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推进什么社会治理现代化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F. 如何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大亮点,体现了我国对30多年来改革开放经验的深刻总结,表明了我们党对政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入把握。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丰富了国家现代化的内涵,是对改革目标的拓展和延伸。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势必要求在国家的行政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重要领域进行突破性的改革。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放在总目标的高度,是对其他各领域改革的高度提炼,只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才能为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才能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治理理论是一种全新的政治分析框架,是对传统理论的超越和发展。从新公共管理角度看,服务型政府的理想模式是公共治理模式,公共性是治理的灵魂和宗旨,其本质特征在于政府与社会对公共生活的共同治理,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持续互动过程。
1、从治理能力角度看,强调将市场的激励管理机制以及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引入政府的公共服务,强调效率、市场化、竞争性和灵活性。
2、从治理主体角度看,强调“三部门”合作治理。政府和市场均存在失灵现象,传统的“二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管理需求。治理主体应具有多元化,政府作为第一部门、市场作为第二部门、社会组织作为第三部门,共同构成治理的主体。
3、从职责权限角度看,政府是提供公共物品的公权力机构;市场是提供私人物品的私权力组织;社会组织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私营机构。三者彼此分离又相互依赖。
总之,治理是一个全新的政治理念,它不同于行政和管理,它掌舵而不划桨。治理与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区别:
1、主体不同。管理的主体是政府等国家公共权力;治理的主体可以是公共权力机构,也可以是市场和社会组织。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实际上已经体现了多元主体共治的理念。
2、权力来源不同,管理的权力来自统治阶级及国家法律授权;治理的权力来自公众认可及社会契约,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公民直接行使权力,达到自治的效果。
3、适用范围不同,管理是一个制度性概念,体现国家意识形态,只适用于政府权力所及领域;治理是一个比政府更宽泛的概念,适用于全社会。
4、手段机制不同,管理以政府命令、控制和规制为主,强调权力自上而下的运行;治理强调对话、协商、长期合作,强调权力的自上而下或平行运行。
5、价值取向不同,管理强调的是行政观、制度观和责任观;治理强调民主观、社会观和法治观。
6、达成效果不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管理多头痛医头、就事论事,效果往往事倍功半;治理更注重事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将顶层设计与摸石过河有机结合,效果往往事半功倍。
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就具体内容,包括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制度安排,如行政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等;就构成要素,包括治理主体、治理手段及治理效果三个方面。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使之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指在新的历史时期,建构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有利于扩大人民民主、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它为行政体制改革确立了新的目标愿景,是实现以发展为诉求的政治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一个良好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
1、国家机制、市场机制、公民社会机制的互相支撑与平衡;
2、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宪法与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社会契约和价值认同成为公共治理的社会土壤;
3、民主与效率的相互补充与协调,所有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主体地位,且有利于提高行政与经济效益。
全面深化改革,解决中国当前面临的矛盾和挑战,关键要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使国家治理体系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使社会主体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到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最终达到国家、社会、市场三者良性互动的“善治”效果。那么,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灵魂,当前不论是权力机关干部还是广大群众对国家治理的认识还不够到位,甚至存在很多过时的、不与时俱进的观念和思想。例如,官本位思想十分盛行,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往往把自己看成是社会的主人,将行政权力看作是为个人或者小集团谋取利益的私人物品,将权力的运用看作是自上而下的控制、命令和管理,习惯以管理者身份干预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缺乏服务意识,缺乏法律与规则意识,习惯以自由裁量权对权力的运用进行界定,习惯于“家长式”管理模式,认为政府或公权部门是唯一的管理者,将公民、市场及社会组织看作被管理者。同时,从公民角度而言,官本位思想同样存在,遇事找政府成为既定的思维模式,缺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缺乏参与政治生活、争取自身利益的内生动力和能力,公民社会的发育仍处在萌芽状态。
因此,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刻不容缓。就政府而言,必须树立公共权力观,充分认识到权力的委托属性,人民群众是权力的委托者、监督者、制约者,运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必须树立法治权力观,用法律规范、治理和控制国家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必须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做到执政为民、勤政为民。从人民群众角度而言,必须树立主体意识观,认识到自己是权力的委托者,积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理顺各治理主体的协调匹配,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关系。
一个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府,必然是一个内部权限分工合理、职责范围有限、高效运转、与市场社会良性互动的政府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职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深化进行了适应性的调整与转变,从全能型政府到经济建设型政府再到服务型政府,我国政府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市场经济的活力不断得到释放。然而,传统的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依然采取稳定压倒一切、发展压倒一切的管理导向。随着经济社会问题的不断复杂化,国家决策范围不断扩大,政府已经无力包揽一切社会事务,政府失灵现象在众多领域开始显现。
因此,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有效的政府必然是职责有限的政府。将市场与社会纳入国家治理的主体范畴,建构政府、市场、社会各归其位,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撑的分工体系。尊重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社会主体组织化发展,分散国家治理资源,在多元、集体、互动的治理模式中,解决庞杂、专业的社会问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创新公共服务管理模式提供坚实基础。
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创新国家治理的方式方法。
碎片化、短期行为、政出多门,以及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是我国现行治理体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点,它们严重削弱了国家的治理能力。应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站在全局的高度科学谋划各个治理领域的改革方案和具体举措,加强统筹协调,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总结地方治理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将优秀的地方治理创新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
四、在具体治理方式的创新上,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思路:
1、契约化与合作方式,转命令为协商,转独占为合作,为权力寻求新的合法性途径。
2、市场化与竞争方式,转官办为民营,转垄断为竞争,充分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3、法治化与服务方式,转人治为法治,转管理为服务,让权力在法律与制度的框架下运行,汲取现代治理的思想精髓。
4、注重信息与科技手段的运用,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成果武装国家治理,提高治理效率、减少治理成本。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放权于社会、让权于市场,既是政府转型的现实任务,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一个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家,必将是一个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的国家,是一个经济健康运行、社会充满活力、人民的创造力得到充分释放的国家。
G. 如何推进国企治理现代化
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狠抓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的法律体系。法律是治企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贯彻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国家治”。目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有关国家所有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法律体系还存在内在矛盾、冲突,缺乏国家所有权制度的规范;缺乏法律层面对国有经济目标、性质、功能、作用的界定;不少部门规章还存在政策颁布时间久远、脱离和滞后改革发展实际问题;不少规章制度还存在互相打架、难以实施问题,政策效果甚至与初衷完全相反。法律体系不完善、法规不统一、不规范,直接影响了国有企业治理体系现代化。当前,在这个方面要加强四项工作:一是要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坚持立法先行,提高立法质量,对所有部门有关国有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一次统一的立、改、废,大力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形成国有企业治理法规统一、制度统一。
二是要加强国家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代表机构的法律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人民--人大--政府--国资”委托代理链条,进一步从法律上明确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能,完善国资委履行职能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形成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慵懒、懈怠。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明确国有经济发展目标,明确国有企业董事会治理目标,特别是要明确国家对国有企业的重要经济目标、政治目标和社会目标,区分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即要求国有企业成为追求效益的经济组织,又要求企业提供大量公共服务,还要求企业承担超额社会义务。对百米短跑冠军要求他举重,对举重冠军要求他跳高,对跳高冠军要求他全能。鹅对鸡说,鸡对鸭讲,语言和标准都不一致。必须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标准一致、分类清晰,才能为搞好国有企业提供制度环境。
二、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大力推进政府机构简政放权,维护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讲个故事,2005年,五矿公司向国家某部门申报,20多亿美元收购加拿大有色金属巨头诺兰达公司,但是这个部门的几个科员、处长、司长们端坐深院高楼,认为项目风险大、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可能亏损,决定不批准,导致已经进入独家谈判阶段的收购失败。结果是,第二年诺兰达公司的价值就翻了2倍上升到了50多亿美元,五矿痛失跨越发展的良机。2006年,上海宝钢考虑广东沿海可以低成本利用澳洲铁矿石和焦炭,又接近高端钢材大市场,就向某部门申报了总投资近700亿元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但是直到2012年5月国家某部门才批准。项目审批了6年,市场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市场也被其他企业占领。商场如战场,企业家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上打仗,但冲锋不冲锋,要向千里之外的机关请示,一个请示用了6年时间,别说打战役了,太平洋战争只用了3、4年。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坐在政府办公楼里的人不比企业聪明,最了解市场的是企业家,放权吧,别审批了。
三、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大力推进国资委的变革。国资委作为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成立时间只有12年,国资委自身是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而生,应当说充满了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动力。但是,10多年的发展中,国资委衍生了不少事情,存在管得过多过细、干预企业自主权问题。国资委张毅主任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动员会上鲜明提出,这次国资委的改革不是修修补补,而是要痛下决心,以壮士断腕的精神,有的要伤筋动骨,有的要脱胎换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该管的和可管可不管的坚决不管,该放的要彻底放到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三中全会提出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总要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主要履行《公司法》赋予的股东的的出资权、分红权、资产处置权、选聘股东代表权等权力。国资监管机构的权限要止于董事会,不干预董事会之外的事情,要和国有企业运营保持“一臂之距”。国家所有权代表机构要按照民商法规范和市场手段,进行资本管理。以往的教训之一就是没有依法界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权责界限和管理层级,导致行政干预不时出现,反复出现“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定要避免历史的教训。
当前,还有不少关于“行政化出资人”和“市场化出资人”的议论。我个人认为,这个概念,我国以前没有,西方也没有,这个概念本身存在着逻辑问题,不科学,不严谨。我国现行法律只承认出资人。行政化和市场化并不是分类“出资人”的合适标准。首先,在市场经济中,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国有企业本身,其出资或投资行为都会依照市场经济规则,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其次,不能认为政府直接出资设立的企业就是行政化的,投资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就是市场化的,二者只是出资形式不同,本质上都是国有资本。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目标就是市场化,认为政府出资是行政化,不仅会从逻辑上否定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的出资,更会从根本上否定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本身。行政出资人和市场出资人,这是典型的似是而非、逻辑混乱、无据可依的生造概念。
四,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大力推进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现代化。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还有较大差距。国有企业公司董事会缺乏有效性,一些企业仍然是依照《企业法》登记注册,没有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决策层和经营层高度重合,缺少有效制衡,建立董事会的职权也没有落实,责、权、利还没有真正对等,没有依法享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权和考核奖惩权,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需进一步增强,董事的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切实建立,等等。
要按照三中全会的总要求,推进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我建议,首先要完善董事制度,国家任命的国有股东代表,董事,在担任时要有宣誓仪式,国有股东董事,要手捧我国宪法,庄严举手宣誓,遵守国家法律,忠于国家所有权权益,忠诚勤勉地履行国有股东代表职责。董事会应该依法享有选聘CEO权。党管干部主要应该是管标准、管原则、管程序、管监督,合理有效发挥政治影响,更多通过合法程序、市场原则选聘具有市场能力商业才能的职业经理人。要按照法律规范,依法落实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激励约束等权力,以市场化手段吸引、激励和留住具有专业水平和商业洞察力的一流人才。
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决定》提出:“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第一次使用“企业家”概念,意义重大,实现了从“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领导人员”向“企业家”的跨越。企业家,是具有远见卓识的企业领袖,勇于革新、勇于承担风险,善于捕捉变化、善于抓住机遇,是激烈竞争中创造价值的稀缺资源。未来需要营造环境,在中国出现更多像新兴际华董事长刘明忠这样的有企业家精神、有人格魅力、有卓越影响力的企业家,来引导企业实现科学发展。
H.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包括哪些
国家治理体系,就是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它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这些构成了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依托。
国家治理能力,就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能力,也就是制度执行力。这种能力体现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治理能力的关键是人的素质,特别是干部素质。提高治理能力关键是全面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特别是建设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