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整改时限
⑴ 对安全生产实施一般限期整改是多少日
这个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根据整改的难度而定。一般来讲较系统性的安全隐患需要较长的时间进行整改,一般性独立的隐患需要的时间较短。给你个参考期限吧,一般隐患1个月,处理难度大的我见过最长时间有1年的。
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中责令整改期限有没有具体规定的时间
你好,有,一般的按隐患的大小3~15天。
请看:
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为15天。因案情复杂等情况,需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报上一级质监部门批准,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天。
第二十三条检查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查人员应当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附件6),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或者限期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一)发现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行为。
(二)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
(三)发现在用设备存在事故隐患。
第二十四条质监部门的检查人员通过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系统或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报告,发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可以不经过现场检查直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第二十五条被检查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有以下严重违法行为的,经现场报告本质监部门主管局长同意或者经本质监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检查人员可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特种设备:
(一)明知故犯或者屡次违规、违法的。
(二)妨碍监督检查的。
(三)转移、毁灭证据或者擅自破坏封存状态的。
(四)伪造有关文件、证件,或者作假证、伪证,或者威胁证人作假证、伪证的。
(五)发生一般及其以上事故(按新事故分级标准执行)的。
第二十六条被检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检查的质监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之内报告上一级质监部门:
(一)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或者暂停许可证书的违法行为。
(二)拒绝接受检查的违法行为。
(三)存在区域性或者普遍性的严重事故隐患。
(四)被检查单位对严重事故隐患不予整改或者消除的。
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或者暂停许可证书的,应当在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寄送处理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
第二十七条接到下级报告的上一级质监部门,应当对所报告的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对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或者暂停许可证书的违法行为,属于本机关发证的,依法予以处理,并督促下一级质监部门依法给予其他行政处罚。
(二)对拒绝接受检查或者不予整改、消除严重事故隐患的,指导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可直接对被检查单位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或者组织进行检查。
(三)对存在区域性或者普遍性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在指导下一级质监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在管辖的行政区域内全面组织排查、整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报告上一级质监部门直至国家质检总局。
第二十八条被检查单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二)、(三)、(四)项情形之一,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质监部门应当提出工作建议,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或者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检查提出整改要求的,检查人员应当在整改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之内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⑶ 安全隐患整改期限一般为多少天
看安全隐患整改难度,简单的现场整改,一般的一周内解决,再难些的一个月期限
⑷ 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是什么
一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企业在排查出隐患后,应当指定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避免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治”、“久病难医”。真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二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企业应当制定合理有效的隐患治理方案,积极协调生产安排和隐患治理工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安排生产和隐患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同时确保隐患治理中不产生新的事故隐患。
三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企业应当将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费用列入企业安全费用计划,并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列支安全生产费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充足可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无“粮草之忧”。
四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时限。
企业不但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更要落实治理时限,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真正避免隐患排查治理“拖而不办”、“办而无效”的情况产生。在治理时限内确实无法完成的,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困难与问题,重新给定治理时限,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
五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预案。
企业应当针对企业生产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预案,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真正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做到隐患查得出、治得了。
(4)隐患整改时限扩展阅读
事故隐患内容介绍: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事故隐患主要的有以下10个方面:
一、隐蔽性
1、隐患是潜藏的祸患,它具有隐蔽、藏匿、潜伏的特点,是不可明见的灾祸,是埋藏在生产过程中的隐形炸弹。它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范围、一定的条件下,显现出好似静止、不变的状态,往往使人一时看不清楚,意识不到,感觉不出它的存在。
2、正由于“祸患常积于疏忽”,才使隐患逐步形成、发展成事故。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常常遇到认为不该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设备、工具,却发生了事故。这都与当事者不能正确认识隐患的隐蔽、藏匿、潜伏特点有关。事故带来的鲜血告诫我们:隐患就是隐患,隐患不及时认识和发现,迟早要演变成事故。
二、危睑性
1、俗话说:“蝼蚁之穴,可以溃堤千里”,在安全工作中小小的隐患往往引发巨大的灾害。无数血与泪的历史教训都反复证明了这一点。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就因为一个烟头烧了一个月,死亡193人,经济损失数亿元;
2、1994年12月8日克拉玛依友谊宾馆惨烈的大火,就因为舞台纱幕后7号光柱灯离纱幕23cm,灯柱温度过高,引发火灾,无情地吞噬325人的生命,其中有287人是8~14岁的儿童;1995年9月24日首钢炼铁厂,由于二位“行家里手”,一位粗心大意,一位擅离岗位,几分钟内酿成6号过滤池检修人员2死6伤的悲剧……。以上事实说明,在安全上哪怕一个烟头、一盏灯、一颗螺钉、一个小小的疏忽,都有可能发生危险。
三、突发性
任何事都存在量变到质变,渐变到突变的过程,隐患也不例外。集小变而为大变,集小患而为大患是一条基本规律,所谓“小的闹、大的到”,就是这个道理。如在化工企业生产中,常常要与易燃易爆物质打交道,有些原辅燃材料本身的燃点、闪点很低,爆炸极限范围很宽,稍不留意,随时都有可能造成事故的突然发生。
四、因果性
1、某些事故的突然发生是会有先兆的,正如“燕子低习鸡晚归,蚂蚁搬家蛇过道”是雷雨到达的先兆一样,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先兆,而事故则是隐患存在和发展的必然结果。俗话说:“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
2、在企业组织生产的过程中,每个人的言行都会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产生不同的效果,特别是企业领导对待事故隐患所持的态度不同,往往会导致安全生产的结果截然不同,所谓“严是爱,宽是害,不管不问遭祸害”,就是这种因果关系的体现。
五、连续性
实践中,常常遇到一种隐患掩盖另一种隐患,一种隐患与其它隐患相联系而存在的现象。例如:在产成品运转站,如果装卸搬运机械设备、工具发生隐患故障,就会引起产品堆放超高、安全通道堵塞、作业场地变小,并造成调整难、堆放难、起吊难、转运难等方面的隐患,这种连带的、持续的、发生在生产过程的隐患,对安全生产构成的威胁很大,搞不好就会导致“拨出罗卜带出泥,牵动荷花带动藕”的现象发生,而使企业出现祸不单行的局面。
六、重复性
事故隐患治理过一次或若干次后,并不等于隐患从此销声匿迹,永不发生了,也不会因为发生一两次事故,就不再重复发生类似隐患和重演历史的悲剧。只要企业的生产方式、生产条件、生产工具、生产环境等因素未改变,同一隐患就会重复发生。甚至在同一区域、同一地点发生与历史惊人相似的隐患、事故,这种重复性也是事故隐患的重要特征之一。
七、意外性
1、这里所指的意外性不是天灾人祸,而是指未超出现有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和规定以外的事故隐患。这些隐患潜伏于人——机系统中,有些隐患超出人们认识范围,或在短期内很难为劳动者所辨认,但由于它具有很大的巧合性,因而容易导致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故的发生。
2、例如:飞轮外侧装防护罩、内侧未装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2m以上高度会造成坠落伤亡事故,1.5m高度有时同样也会坠落死亡;36v是安全电压,然而夏季在劳动作业者有汗的情况下,照样会发生触电伤亡事故;劳动者在作业现场易发生伤亡事故,而在职工更衣室内也会被更衣橱柜压死……这些隐患引发的事故,带有很大的偶然性、意外性,往往是我们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始料不及的。
八、时效性
1、尽管隐患具有偶然性、意外性一面,但如果从发现到消除过程中,讲求时效,是可以避免隐患演变成事故的;反之,时至而疑,知患而处,不能有效地把握隐患治理在初期,必然会导致严重后果。鞍山市消防部门两年前对鞍山商场进行4次检查,提出6条隐患整改意见,隐患却一直未按期整改,并在1996年3月造成火灾事故,使35个活生生的生命被烈火吞噬。
2、沈阳一家机器厂的主厂房两年前定为危房,一拖两拖,结果一面墙突然倒塌,7名工人被夺去宝贵的生命,损失达百万元之多。鞍山商场、沈阳一家机器厂主厂房的隐患,从发现到事故的发生的两年多时间,就是这两起事故隐患的时效期,它随着火灾、坍塌事故的发生而结束,然而这两起隐患留给人们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它告诫人们,对隐患治理不讲时效,拖得越久,代价越大。
九、特殊性
1、隐患具有普遍性,同时又具有特殊性。由于人、机、料、法、环的本质安全水平不同,其隐患属性、特征是不尽相同的。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岗位,其表现形式和变化过程,更是千差万别的。即使同一种隐患,在使用相同的设备、相同的工具从事相同性质的作业时,其隐患存在也会有差异。
2、例如,某厂在用的18台行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吊具规格、质量等方面要求基本相同,周期性出现断毛等隐患是其共性,但由于各台行车使用的频率、作业环境、作业内容,包括操作者的技术素质程度的不同,其使用周期、断毛磨损的部位、程度是不同的,其中特别是4、9出钢主车由于其钢丝绳有一段被固定在中间定滑轮组的位置上,它的一个端面始终与高温接触,并处于受力点,极易引起脆断。如果在实践中不认识这种隐患存在的特殊性,及时采取定期抽出检查,适时移动受力位置等措施,而运用与其它钢丝绳相同的监控管理办法,就很难发现成股脆断,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必然是非常严重的。
十、季节性
1、某些隐患带有明显的季节性和特点,它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一年四季,夏天由于天气炎热、气温高、雷雨多、食物易腐烂等变质等情况的出现,必然会带来人员中暑、食物中毒、洪涝、雷击。使用、维修电器的人员又会因为汗水过多而产生触电等事故隐患;
2、冬季又会由于天寒地冻、风干物燥,而极易产生火灾、冻伤、煤气中毒等事故隐患……充分认识各个季节特点,适时地、有针对性地做好隐患季节性防治工作,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也是十分重要的。
处理方式
(一)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⑸ 在建工程项目一级隐患整改期限是几天
这要根据隐患整改的来困难情况源和客观条件来确定……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整改方案 已确定0天 施工单位制定1天 需专家论证5天
2.第三方手续 不需0天 需行业手续3-5天 需行政手续15-30天
3.整改时限就按这个套路来算吧
⑹ 安全生产 停产停业整改期限是多少
停产停业是重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才能实施,一般来说停产停业整顿不能超过3个月,如果企业隐患没有整改完毕可以提前提出申请延期,但是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如果超过6个月隐患还没有整改完成,相关部门则应该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该企业进行关闭!
⑺ 谁能告诉我.责令整改的期限是多久要有法律规定的.
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如果是警方发现单位存在治安隐患,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⑻ 安全生产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未按期限整改完毕申请延期最多几天
一般是不能延期的,没有按时整改到位会被安监部门行政处罚的。如果确实无法按时整改,可以向安监部门打报告,说明原因或者理由,并提出整改期限的计划。
⑼ 整改周期在一周以上的安全隐患有哪些
这要根据隐患整改的困难情况和客观条件来确定……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投入人力 较少回0天 较多1天 大量3天
物品答采购 不需0天 易采购1天 不宜采购3天
整改方案 已确定0天 施工单位制定1天 需专家论证5天
第三方手续 不需0天 需行业手续3-5天 需行政手续15-30天
整改时限就按这个套路来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