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污染重点整治哪些
Ⅰ 环境保护法制的重点治理
近年来,中国政府把“三河”(淮河、辽河、海河)、“三湖”(太湖、滇池、巢湖)、国家重点工程(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两控区”(二氧化硫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一市”(北京市)、“一海”(渤海)作为全国污染防治的重点地区,取得明显成效。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三河”、“三湖”流域面积达81万平方公里,跨越全国14个省(市) ,居住人口3.6亿。国家制定并实施重点流域“九五”、“十五”(2001—2005年)水污染防治计划,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削减指标落实到排污单位,逐步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方式,并建设了一批重点治理工程项目。截至2005年底,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2130个项目中,已完成1378项,占项目总数的65%。“三河”、“三湖”流域已经建成和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达416个,日处理能力2093万吨;流域内的500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已有80%以上实现了达标排放。目前,流域水污染物大幅度削减,水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控制,一些河段和湖体水质有明显的改善。国家投入181.67亿元人民币在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建设了一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清理了库底固体废物,确保库区水质安全。
“两控区”污染防治
1998年中国政府批准划定了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涉及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5个城市、地区,总面积约为109万平方公里。国家在“两控区”内进行能源结构调整,推广清洁燃料和低硫煤,大中城市禁止民用炉灶燃用散煤。与1998年相比,2005年二氧化硫控制区内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标城市比例由32.8%增加到45.2%;2005年酸雨控制区内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比例由15.7%下降到4.5%。
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
自1998年以来,北京市连续实施了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天然气、电采暖、地源热泵、建筑节能等清洁能源利用技术和节能技术进一步推广,到2005年,北京市天然气用量达到32亿立方米,城市热网集中供热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严格机动车排放管理,对在用机动车实施了环保标志管理,对高排放黄标车采取限行措施,并淘汰老旧机动车30多万辆,发展天然气公交车2800辆,2005年提前实施了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三号标准);修订完善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加大建筑工地管理,加强对道路机械清扫、冲刷和喷雾压尘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市区100多家污染企业实施关停搬迁,全市水泥立窑生产线全部关停。经过积极治理,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从1998年的100天增加到2005年的234天,各种大气污染物浓度普遍下降,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渤海污染治理
2001年中国政府批复《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截至2005年底,已完成各类渤海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工程项目166个,在建项目70个,投资达175亿元人民币,其中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44个,形成污水日处理能力355.3万吨,新建城市垃圾处理场18个,形成垃圾日处理能力7000多吨,新建生态农业、生态养殖项目89个,新建船舶港口和溢油反应项目9项,初步遏制了渤海海域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
Ⅱ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一,减少污染气体的排放,如工厂上脱硫工艺,减少粉尘排放等等;
二,采取集中供热等措施,节约能源的同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三,多植树造林,改善下垫面,减少风吹尘;
四,鼓励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浪费的同时减少温室气体等的排放;
五,区域协同控制,大气污染不是一个城市的问题,在特定的天气条件下污染物会输送到其周边。
等等。
(2)环保污染重点整治哪些扩展阅读:
通常所说的大气污染源是指由人类活动向大气输送污染物的发生源。大气的人为污染源可以概括为以下四方面:
1 燃料燃烧:燃料(煤、石油、天然气等)的燃烧过程是向大气输送污染物的重要发生源。煤炭的主要成分是碳,并含氢、氧、氮、硫及金属化合物。燃料燃烧时除产生大量烟尘外,在燃烧过程中还会形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化合物及烟尘等物质。
2 工业生产过程的排放:如石化企业排放硫化氢、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色金属冶炼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含重金属元素的烟尘;磷肥厂排放的氟化物等。其污染物组成与工业企业性质密切相关。
3 交通运输过程的排放:汽车、船舶、飞机等排放的尾气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内燃机燃烧排放的废气中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含氧有机化合物、硫氧化物和铅的化合物等物质。
4 农业活动排放:田间施用农药时,一部分农药会以粉尘等颗粒物形式逸散到大气中,残留在作物体上或粘附在作物表面的仍可挥发到大气中。进入大气的农药可以被悬浮的颗粒物吸收,并随气流向各地输送,造成大气农药污染。此外还有秸秆焚烧等。
Ⅲ 政府为什么要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
政府具有经济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我国是社会主义民主专政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发展经济的要求,环境会制约经济的发展。
Ⅳ 我国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是
重点是监管、资金和技术。宣传教育的重点是告诉社会群众什么是有害的,这个我们国家的宣传还很不够。很多好坏都不是很客观的,大多以讹传讹。
Ⅳ 谁能详细介绍一下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制
一、环境保护法制和体制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律9部、自然资源保护法律15部。1996年以来,国家制定或修订了包括水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放射性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法律,以及水、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农业、草原和畜牧等与环境保护关系密切的法律;国务院制定或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50余项行政法规;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近期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性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职权,为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和颁布了规章和地方法规660余件。
中国已建立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及其他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包括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截至2005年底,国家颁布了800余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北京、上海、山东、河南等省(市)共制定了30余项环境保护地方标准。
中国不断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近年来,国家连续对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重点地区污染治理。中国刑法还对破坏环境资源罪有专门规定。国家颁布《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建立起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并连续三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公民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7.5万多起环境违法案件,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1.6万家,对1万多个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国家还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处理多起违法行为。
中国实行各级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环境管理体制。1998年中国政府将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部级),作为国务院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负责对中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管。国家建立了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了区域环境督查派出机构,以加强部门和地区间的协调与合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级政府设置了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目前,全国有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3226个,从事环境行政管理、监测、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总人数达16.7万人;有各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3854个,总人数达5万多人。各级政府综合部门和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多数大中型企业也设有环保机构,负责本部门和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目前从业人员达30多万。
二、工业污染防治
工业污染防治是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与过去相比,中国工业污染防治战略目前正在发生重大变化,逐步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全过程控制转变,从浓度控制向总量和浓度控制相结合转变,从点源治理向流域和区域综合治理转变,从简单的企业治理向调整产业结构、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转变。与1995年相比,2004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工业废水、工业化学需氧量、工业二氧化硫、工业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分别下降了58%、72%、42%、55%和39%。与1990年相比,2004年全国每万元人民币GDP能耗下降45%,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7亿吨标准煤;火电供电煤耗、吨钢可比能耗、水泥综合能耗分别降低11.2%、29.6%和21.9%。
——淘汰和关闭一批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浪费资源的企业。“九五”(1996—2000年)期间,国家关闭8.4万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企业。2001—2004年,连续三次发布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淘汰3万多家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并对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钢铁、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炼焦、皂素、铬盐等八个重污染行业进行集中整顿,停建、缓建项目1900多个。2005年,关停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钢铁、水泥、铁合金、炼焦、造纸、纺织印染等企业2600多家,并对水泥、电力、钢铁、造纸、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和技术改造,使这些行业在产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呈持续下降趋势。
——开展循环经济实践。一是实行清洁生产,在企业生产的源头和全过程充分利用资源,使废物最小化、资源化、无害化,逐步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产品生态设计。目前,化工、轻工、电力、煤炭、机械、建材等行业5000多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全国已有12000多家企业获得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800多个企业、18000多种规格型号产品获得环境标志认证,年产值约600亿元人民币。二是在工业集中地区积极发展生态工业,使上游企业的废物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料,延长生产链条,做到废物产生量最小,实现“零排放”,并建设生态工业区,实现区域或企业群的资源最有效利用。目前,中国已建立了17个不同类型的生态工业园。三是统筹规划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实行可持续生产和消费。国家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有关省市选择82家单位开展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北京、上海等24个城市开展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海南、吉林、黑龙江等9省积极开展生态省建设,全国150个县市开展了生态县(市)创建工作。
——积极防范突发环境事件。2005年中国政府制定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息监控、信息发布等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制定和完善了涉及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应急预案、大气环境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应急预案、核与辐射应急预案等九个相关环境应急预案,以及《黄河流域敏感河段水环境应急预案》、《处置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处置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年来,中国对127个分布在全国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附近的重点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了环境风险排查;对近5万家重点企业进行了全面、拉网式检查。
——对工业危险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制度。2003年,国家开始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强化了工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等各项制度。2005年,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量由1998年的131万吨增至339万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实行严格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中国共有运行的核电厂5座(9台核电机组)、研究堆18座;在建的核电厂2座(4台核电机组)、研究堆1座,没有出现重大核安全问题,实现了“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不遭受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辐射照射和污染”的目标。中国严格遵守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的《放射源安全与保安行为准则》,实行许可证制度,规定放射源进出口必须依法履行审批等有关手续。
三、重点地区污染治理
近年来,中国政府把“三河”(淮河、辽河、海河)、“三湖”(太湖、滇池、巢湖)、国家重点工程(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两控区”(二氧化硫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一市”(北京市)、“一海”(渤海)作为全国污染防治的重点地区,取得明显成效。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三河”、“三湖”流域面积达81万平方公里,跨越全国14个省(市) ,居住人口3.6亿。国家制定并实施重点流域“九五”、“十五”(2001—2005年)水污染防治计划,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削减指标落实到排污单位,逐步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方式,并建设了一批重点治理工程项目。截至2005年底,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2130个项目中,已完成1378项,占项目总数的65%。“三河”、“三湖”流域已经建成和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达416个,日处理能力2093万吨;流域内的500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已有80%以上实现了达标排放。目前,流域水污染物大幅度削减,水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控制,一些河段和湖体水质有明显的改善。国家投入181.67亿元人民币在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建设了一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清理了库底固体废物,确保库区水质安全。
——“两控区”污染防治。1998年中国政府批准划定了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涉及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5个城市、地区,总面积约为109万平方公里。国家在“两控区”内进行能源结构调整,推广清洁燃料和低硫煤,大中城市禁止民用炉灶燃用散煤。与1998年相比,2005年二氧化硫控制区内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标城市比例由32.8%增加到45.2%;2005年酸雨控制区内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比例由15.7%下降到4.5%。
——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自1998年以来,北京市连续实施了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天然气、电采暖、地源热泵、建筑节能等清洁能源利用技术和节能技术进一步推广,到2005年,北京市天然气用量达到32亿立方米,城市热网集中供热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严格机动车排放管理,对在用机动车实施了环保标志管理,对高排放黄标车采取限行措施,并淘汰老旧机动车30多万辆,发展天然气公交车2800辆,2005年提前实施了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三号标准);修订完善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加大建筑工地管理,加强对道路机械清扫、冲刷和喷雾压尘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市区100多家污染企业实施关停搬迁,全市水泥立窑生产线全部关停。经过积极治理,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从1998年的100天增加到2005年的234天,各种大气污染物浓度普遍下降,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渤海污染治理。2001年中国政府批复《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截至2005年底,已完成各类渤海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工程项目166个,在建项目70个,投资达175亿元人民币,其中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44个,形成污水日处理能力355.3万吨,新建城市垃圾处理场18个,形成垃圾日处理能力7000多吨,新建生态农业、生态养殖项目89个,新建船舶港口和溢油反应项目9项,初步遏制了渤海海域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
四、城市环境保护
中国城市化率已从1995年的29.04%提高到2004年的41.76%。针对城市化快速发展中的环境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使城市环境逐步改善,部分城市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与1996年相比,2005年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比例增加了31个百分点,空气质量劣于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比例下降了39个百分点。
从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保证能力出发,中国的许多城市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全面达标规划,测算大气和水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逐步优化城市的功能分区。许多大中城市在城区发展中实行“退二进三”的策略,即退出第二产业进入第三产业,关闭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利用地价杠杆把一些污染企业迁出城区,按照“工业入园、集中治污染”的原则,实行技术改造和污染集中控制。一些城市把旧城改造与调整城市布局相结合,解决老城区脏乱差的问题,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大力调整城市能源结构,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集中供热,减轻燃煤污染。在城市建设工程中推行使用预拌混凝土,对直辖市、省辖市、部分大中城市、旅游城市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减少建筑工地的粉尘污染。
中国各级政府把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财政投资的重点,促进了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04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达4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2%,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40%。近年来,机动车排放标准从国家第Ⅰ阶段标准提高到国家第Ⅱ阶段标准,并制定了国家第Ⅲ阶段标准。一些城市开展清洁汽车行动,积极推行低污染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清洁燃料汽车。自2000年7月起,全国停止销售、使用含铅汽油,每年可减少排铅1500吨。
全国500多个城市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对城市环境质量、污染防治工作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量化,综合评价城市政府的环保工作。从1997年起,按照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设施完善、环境改善的要求,开展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目前,全国共有100多个城市(区)在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其中56个城市和直辖市的5个城区已创建成功。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或好于二级的天数均大于8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城市绿化覆盖率大于35%,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和谐”已成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国家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建设国家园林城市,改善人居环境。到2004年底,全国城市绿化覆盖率为31.66%,绿地率为27.7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7.39平方米,分别比2000年增长3.51%、4.05%和3.7平方米,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翻了一番。目前,全国已命名国家园林城市83个、园林城区4个,国家园林县城10个,并有12个城市获得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五、农村环境保护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防治农业环境污染、改善农村环境是中国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等创建活动,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全国有178个乡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国家重点在“三湖”地区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黄河三角洲地区,开展畜禽渔养殖污染、面源污染的综合防治示范。一些省市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近年来,国家兴建各类农村饮水工程80多万处,解决了6700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不安全问题。开展全国土壤污染调查和污染防治示范,建立农产品安全检测和监管体系;加强农药和化肥环境安全管理,推广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化学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茶叶和中药材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和污灌带来的面源污染,保证农产品安全;开发生产新型安全优质高效饲料,提高饲料吸收利用率,减少养殖产品药物残留和有害物质的排放;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工程。
——生态农业和生态示范区建设。中国政府把生态农业建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国生态农业建设县达到400多个,开展示范区建设县市达500多个,其中国家级生态农业县10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33个。近年来,有机食品相关的管理和发展机制不断完善,出台了《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食品国家标准》;出台了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开展源头治理;开展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已命名43个国家级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推动有机食品的产业化发展。全国有机认证面积超过300万公顷。
——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截至2005年,国家投入7亿多元人民币,在水资源匮乏的干旱区、半干旱区建设了460多个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综合运用农艺、生物和工程措施及旱作农业技术,充分利用天然降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能力,控制水土流失。国家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启动了以秸秆覆盖、免耕播种、深松和除草技术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项目,重点在环京津区和西北风沙源头区建立了两条保护性耕作带。截至2005年底,共建立示范县100个。
——农村新能源建设。开发与推广农村新能源是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十五”期间,国家先后投入35亿元人民币,重点推广以沼气建设为纽带的能源生态模式。到2005年底,全国沼气用户已达1700多万户,年生产沼气65亿立方米。国家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沼气工程,已建成2200多处,年处理畜禽粪便6000多万吨;建成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13.7万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500多处;推广省柴灶1.89亿户,太阳能热水器2850万平方米。同时,还积极推广使用太阳灶、风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六、生态保护与建设
经过长期不懈努力,中国一些地区生态环境开始得到改善。
——造林绿化。中国政府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指导方针,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营造林面积自2002年以来连续四年超过667万公顷。近年来,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迅速增加,林龄结构、林相结构趋于合理,森林质量趋于提高,实现了由持续下降到逐步上升的历史性转折。目前,全国森林面积达1.7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18.21%,森林蓄积量达124.56亿立方米。国家重视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从1998年起,中国开展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东北、华北、西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和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等。“十五”期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共营造生态公益林800万公顷,9333万公顷森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退耕还林工程共完成造林2133万公顷,其中生态退耕538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1200万公顷,封山育林133万公顷;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共完成各项治理任务达667万公顷;“三北”和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工程造林341万公顷,新封山育林346万公顷。
——草原保护。为加强草原的生态建设和规划管理,草原工作战略重点实现由经济目标为主向“生态、经济、社会目标并重,生态优先”的转变,草原植被得到有效恢复,草原生态环境逐步好转。国家对草原保护建设的投入持续增加,2000—2005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90多亿元人民币,实施了天然草原植被恢复与建设、草原围栏、牧草种子基地、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原生态建设等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截至2005年底,全国人工种草累计保留面积达到1300万公顷,草原改良面积1400万公顷,草原围栏3300万公顷,有20%的可利用草原实施了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
——土地保护、开发与整治。中国政府把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国家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为确保粮食安全提供重要基础。同时,建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结构,使乱占耕地现象得到抑制。2004年各项建设占用耕地较上年下降37%,总体实现数量上的占补平衡。国家还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十五”期间,通过对农村及城镇土地、灾毁土地、工矿区废弃土地等进行科学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复垦土地7.6万公顷,建成了一批布局规整、生态环境良好的新农村,部分资源枯竭型城市和重点矿区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治理和恢复。
——水土保持。国家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土保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东北黑土区和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多个专项工程,水土流失重点防治范围由长江、黄河上中游拓展到东北黑土区、珠江上游和环京津等地区。国家开展示范区和示范工程建设,已建成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水土保持工程300多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县190个,示范小流域1398条,并开始实施第一批62个面积不少于300平方公里的示范区和50多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在全国188个县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所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区全面实施封育保护,封育保护面积达12.6万平方公里,并在“三江源区”实施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目前,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80个县全部或部分实施了封山禁牧,封禁范围60多万平方公里,封禁区内的植被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十五”期间,全国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2万平方公里,综合整治小流域11500多条,建设基本农田40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果林和水源涵养林1533万公顷,建设拦沙坝、坡面水系等小型水土保持工程350多万座(处),淤地坝7000座。
——防沙治沙。中国政府将防止土地荒漠化、沙化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颁布实施了《防沙治沙法》,批复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05—2010年)》,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实施一批防沙治沙重点工程,使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同时出现净减少。截至2004年底,全国荒漠化土地为263.62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为173.97万平方公里,与1999年相比,五年间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净减少37924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净减少6416平方公里;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程度有所减轻,重、极重度荒漠化面积减少24.59万平方公里。荒漠化和沙化整体扩展的趋势得到初步抑制。
——海洋环境保护。中国已经基本形成了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构建了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制定和实施了海洋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合理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防止海洋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积极实施主要入海河流的污染防治计划和重点海域的环境保护计划,继渤海之后,中国政府于2005年启动了长江口及毗邻海域、珠江口及毗邻海域的污染治理工作,在长江口和珠江口及其毗邻海域开展了河海统筹、陆海兼顾的陆域、海域同步的环境监测和调查工作。中国政府严格执行海洋工程和海上倾废的审批制度,强化对倾倒活动的执法监视,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国家批准了《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重大溢油应急计划》,并纳入国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了海洋灾害应急机制。加强了船舶污染防治和危险品运输管理,积极推进海上船舶溢油应急体系建设。截至2004年底,中国已建立各级海洋自然保护区120个,一批海洋珍稀物种得到保护,珊瑚礁、红树林及海草床等重要生境得以保护。通过采取控制渔业捕捞强度、压缩捕捞渔船、完善休渔制度、建立渔业资源保护区、实施海洋捕捞产量“零增长”等措施,保护和恢复海洋渔业资源。
——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建设。中国政府把建立自然保护区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349处,面积达150万平方公里,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初步形成了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的全国自然保护区网络;全国85%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65%的天然植物群落类型都得到保护。国家在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江河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开展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在东江源、洞庭湖、秦岭山地等18个典型区域开展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试点。内蒙古、黑龙江、江西、湖北、湖南、甘肃、青海等省(自治区)开展了地方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目前,经中国政府审定命名的风景名胜区有677个,其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87个。泰山、黄山、峨眉山—乐山、武夷山、庐山、武陵源、九寨沟、黄龙、青城山—都江堰、三江并流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一批自然保护区,分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或《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全国建有各类森林公园数量超过1900处,其中国家森林公园627处。全国共有85个国家地质公园,其中安徽黄山、江西庐山、河南云台山、云南石林、广东丹霞山、湖南张家界、黑龙江五大连池和河南嵩山等八家地质公园首批进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名录。
——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国是一个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的国家,国家制定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编写了《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编制了《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目前,全国共建立野生动物拯救繁殖基地250处,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育或基因保存中心400多处,使2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上千种野生植物建立了稳定的人工种群。同时,开展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调查和抢救性收集,建立了67个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开展了全国外来入侵物种调查,针对危害较大的主要外来入侵生物开展了“十省百县”灭毒除害行动,提高了公众防止外来入侵生物的意识和能力。全国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的189种野生植物中有71%的野外种群达到稳定生存发展的标准;全国野生动物调查的252种野生动物中有55.7%的种群稳中有升,扬子鳄、朱鹮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成倍增加,野生大熊猫数量达到1596只,人工圈养数量达到183只。一些物种的分布区逐步扩展,黑嘴鸥、黑脸琵鹭等物种的新记录、新繁殖地或越冬地被不断发现。一百多年未见踪迹、已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宣布为世界极危物种崖柏被重新发现。
——湿地保护。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编制实施《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
Ⅵ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摒弃陈规陋习,培养他们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强化他们的环保意识。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落实目标责任。环保部门应不断深入农村,检查督促环保法规的落实情况以及环境监测、监察情况,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建立环境报告制度,促进有关部门真正把环境管理和生产管理有机结合;在乡、村、组三级建立乡(镇)长、村主任、组长负责的农村环保责任机制,细化任务,加强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促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全面开展环境整治。重点抓好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人畜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对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落实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措施,率先针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如:清理积存垃圾和其他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污水,重点治理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乱流、乱种乱养、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
四是设立环治基金,建立环保长效机制。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资金投入,并建议设立专项基金,重点解决所辖地区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有条件的乡镇应该征收垃圾处理费,设专(兼)职乡村环卫人员,担负一定范围的保洁和环境卫生监督职责。同时,成立专门的农村基层环保管理机构,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处理好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保护饮用水水源。要积极探索农村保洁有偿收费制度,采取政府投、乡镇帮、村级为主的方式,确保农村环卫整治和保洁工作有经费保障
Ⅶ 保护环境的七大要点
关于2009年7大环保工程实施方案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编辑日期:2009-03-17 09:14:40 保护视力色:
局各股(室)、监察大队、监测站:
《镇安县环保局2009年7大环保工程实施方案暨工作要点》经3月2日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镇安县环保局2009年7大环保工程实施方案暨工作要点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镇安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7大环保工程实施方案暨工作要点
2009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确立的“工业强县、生态立县”的战略目标,以及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突出污染减排,抓好工业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及能力提升等工作,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后产能淘汰,严格规范依法行政,提升环保监管水平,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巩固和提高辖区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镇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县环境保护主要预期目标是:完成市上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指标年度削减任务,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不少于300天;全县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保持在80%以上,乾佑河镇安段出境断面水质继续保持在Ⅲ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县环境保护主要工作任务:
2009年,全县环保工作以完成“7大环保工程”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总体发展大局,以保证全县重点工程为目标做好当前形势下的各项环保工作,重点抓好以下“7大环保工程”任务: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主要内容:云镇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是我县在2008年争取的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资工程项目,今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厅的批复文件精神,按照已批准的《云镇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于6月底前完成工程项目内容,迎接省厅验收。
组织机构:
组长:汪泽林
成员:曹杰 贾红霞 马代青
实施方案:
1、按照《云镇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陕环批复〔2009〕1号文件精神2月底前完成云镇村垃圾集中填埋场选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定点;
2、3月10日前完成云镇村垃圾集中填埋场的设计并开工建设,3月底前完成云镇垃圾箱的安装,启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4、5月底前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及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
4、5月底前完成云镇村垃圾集中填埋场工程;
5、6月1日至20日完成工程资料的整理迎接省环保局组织的验收。
二、企业宣传培训。
主要内容:深入基层、企业内部,在为企业搞好服务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力度。为企业制作环保服务宣传册、环保联系卡,突出展示企业的生产工艺、排污费缴纳情况、违法排污处罚标准等内容,同时将联系卡发放到分管县长和企业主管部门。通过不同层次的宣传让全社会认识到环保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组织机构:
组长:解振顺
成员:张延安 汪长翰
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使企业排污由监督管理型为自觉行动型转变,我局特推出“服务企业下基层”活动。现制订实施方案。
1、培训:采取全县统一培训和深入各企业单独培训相结合,行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与一线工人齐参与的原则,具体为:一是由县政府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环保法律知识培训,请省、市有关专家进行讲座,提高决策层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律知识;二是为重点企业负责人以及重点工作岗位的人员由县局统一进行培训,增强他们的环境观念;三是深入企业对一线的工人进行环保讲座。形成环保宣传上下互动,克服死角死面。
2、推行企业环保联系卡制度,对各企业制作环保局——企业环保工作明白卡,实行企业环保一卡通。即:制作环保——企业明白卡,卡上标明企业规模、生产工艺、排污量、排污费核定量、排污费缴纳数额、主管环保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以及环保员姓名、环保部门联系人以及要求等内容,通过一张卡可以简单看出企业的全部环保情况,实行“一卡三通”,即:主管县长一份,环保局一份,企业自存一份。通过该卡实施可大大提高环保的公开、透明和政府的监管能力。
3、时间安排:4月底前完成环保明白卡的制作和发放,5月份开始启动对企业人员的培训,6月份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进行宣传,10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三、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
主要内容:今年创建2个环境优美乡镇和10个生态示范村,切实改变我县农村的环境质量,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使创建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组织机构:
组长:汪泽林
成员:曹杰 马代青
实施方案:
1、2月底前确定1个环境优美乡镇和5个生态示范村的创建名单;
2、3月25日前完成1个环境优美乡镇和5个生态示范村的创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3、3月底前完成1个环境优美乡镇和5个生态示范村的创建规划的审批工作;
4、4月15前完成1个环境优美乡镇和5个生态示范村的创建资料整理工作;
5、4月底前申请省环保局验收。
四、污染减排。
主要内容:按照市政府与我县签定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坚持严格实行总量控制,进一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不断加快工程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能耗大、污染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确保实现2009年度全县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
组织机构:
组长:程裕民
成员:董燕 童年稚
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落实我县2009年的污染减排任务,完成市上下达的减排指标,确保我局污染减排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突破口,扎实做好减排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减排指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动我县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2、目标任务
根据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落实2009年全县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削减计划,确定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秀山水泥(集团)公司为09年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削减重点企业,完成市上下达的COD、SO2的主要指标。
3、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统一思想。按照减排工作“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原则,今年将继续建立健全减排机制,在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带动下,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联动,明确工作职责,作好分工协作。今年将继续推进县政府将污染减排目标纳入政府各乡镇、各部门签订的年度环保目标考核责任书,县减排办公室(环保局)按时间进度,及时向政府汇报减排任务的进展情况,确保减排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强力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落实结构减排和工程治理减排。今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关停和淘汰污染严重、能耗高、工艺落后的企业,同时,加强日常监督,促使企业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积极实施工程减排,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500吨矿石的生产线,在中金公司接手后,按照上大关小、扶优淘劣的原则,拟对其进行关停淘汰,加大对镇安县双龙黄金矿业公司、嘉豪矿业有限公司、恒欣矿业有限公司和锡铜沟铅锌矿压滤设备以及县医院、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切实做到废水循环利用,减少废水排放量,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浓度,实现污水及化学需氧量的总量削减。
三是继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陕西秀山公司在线监控设备已安装,尽快落实在线监控设备与环境监控中心并网,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督促企业按清洁生产审核要求进行技术改造,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实现非电二氧化硫的削减量,同时对城区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对已建成的、型号小的锅炉要求使用低硫份优质无烟煤,对型号大、新安装的要求其安装脱硫设备,以此降低SO2的排放量,改善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四是实施“项目准入制度”。管住增量,做好减量,注重利用行政许可手段,将削减任务同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加大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项目的引进力度,严禁高污染项目入驻,对已建成项目,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引导企业增加污染治理资金投入,进行技术改造,推广新设备、新技术。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意识。与政府网站、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合作,经常开展减排宣传与培训,动员公众力量踊跃参与减排工作,使其减少污染物排放,与环境友好相处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六是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建立生态示范村、环境优美乡镇,在农村推广畜禽养殖示范点等措施,加大畜禽粪便的污染治理,改变和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实现污染物总量削减。
4、时间安排
(1)、联合监察大队每月对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月一次)。
(2)、落实重点减排任务的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汇总,拟定对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关闭文件,提请政府尽快对该公司落后生产线下达关闭文件(3月底以前)。
(3)、3月底前督促陕西秀山水泥(集团)公司完善在线监测并网工作(3月底以前)。
(4)、监督协调陕西秀山水泥(集团)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协调重点减排企业的监测(6月底前)。
(5)、根据市上下达的指标,建立好09年重点企业减排台帐(指标下达后)。
(6)、配合监察大队对城区燃煤锅炉、餐饮行业燃煤进行专项整治(待定)。
(7)、联合农业局作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点的相关工作(8月底前)。
(8)、对重点减排企业的减排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三季度末)。
(9)、对09年的减排工作进行总结(四季度)。
五、精神文明建设。
主要内容:加强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开展“诚信环保”、“创佳评差”活动,努力完成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的创建工作,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和行风促进镇安环保事业再上新台阶。
组织机构:
组长:解振顺
成员:汪长翰 欧阳灵
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搞好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程,实现环境保护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双丰收,促进镇安环保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规划方案。
1、3月底前完成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规划方案的拟定和上报。并研究出创建工作的具体活动形式。寻找搞好创建工作促进我县环保事业更上新台阶的结合点,并作为创建示范的内容。与县文明办、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碰头,提出我局的总体安排部署,寻找最大的帮助和支持。
2、4月完成符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并具特色的依法行政创建工作方案,组织搞好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的经验总结上报,迎接市、县法制办的抽查。
3、5月底前搞好创建工作自查的情况下,迎接省上的最终验收命名。
4、6月底前,结合科普宣传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开展一系列的宣传、动员、实施活动,要求紧贴主题,内容生活丰富,教育性大,社会反响好的形式开展主题活动;并搞好单位内部的创建硬件建设,在“镇安环保网”网页上开辟“创建栏”,办好“创建”展板,寻找能够展示环保创建情况的宣传形式。
5、10月底前,继续开展系列创建活动,并实施相应的检查、监督机制,同时,搞好查漏补缺,逐项对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比。
6、12月底前,进行总结上报,准备好材料,迎接省、市、县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建立起长效地管理制度和一系列的措施制度。
六、环保专项行动。
主要内容:继续开展整治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将城区噪声和扬尘污染纳入到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之中。
组织机构:
组长:张延安
成员:毛加森 宋毅 袁小莉 张冬娇
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解决我县城区群众关注、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深化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不断提升镇安对外开放形象和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推进“创国卫”目标能够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镇安县城区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1、整治原则
(1)、突出重点原则。以解决噪声和扬尘污染源为主,重点解决城市干道交通噪声污染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
(2)、分工负责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责任部门分工协作,联合执法,达到整体整治效果。
(3)、依法整治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整治活动,建立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工作机制。
2、总体目标
(1)、通过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取缔城区无证经营的铝合金、木材加工等产生噪声污染的个体加工业;清理沿街和商业区室内外高音喇叭;禁止在城区相关机关、各大医院和学校周边、居民集中区以及主、次干道违法鸣号;控制建筑施工夜间噪声污染。
(2)、通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治理城区建设施工场地的扬尘污染,规范建筑行业环境管理;防治道路运输扬尘污染,规范运输行业环境管理;加强煤场料场的扬尘污染,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环境管理。
3、整治要求
(1)、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建筑工地现场四周应设置1.8米以上围墙,工地主要道路应该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应该设置冲洗设施,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前应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严禁带尘带土出场;施工过程应设置密目网,防止和减少物料、渣土和垃圾外溢;物料和垃圾应密闭运输,严禁凌空抛撒、野蛮装卸;施工土方和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料堆应严密遮盖或在库房内存放;工地应设立临时密闭式垃圾堆,堆放不能及时清运的垃圾、渣土;现场搅拌砂浆应当使用散装水泥,现场搅拌设备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非爆破拆除工地周边应设置1.8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被拆建筑物周围应设置密目网,实行封闭拆迁,采取洒水湿法作业;渣土、垃圾应当在拆除完成后3天内予以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严密遮盖;渣土、垃圾装车时应采取洒水压尘措施;拆除后3个月内不能施工的,场地内裸露泥地应采取覆盖、地面硬化或简易绿化等防止扬尘措施。道路建设和管线埋设等市政工地要采取合理安排,逐段施工,已完工的道路应保持路面整洁;严格采取围挡措施实行封闭施工,严禁在施工范围外堆放施工弃土。遇四级以上风力天气,工程施工单位要暂停拆除作业、土方挖掘,并做好遮掩工作。以上抑尘措施不能完全实施之前,所有的施工作业均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道路运输的扬尘防治:城区内短途清运渣土、沙土、煤炭、煤渣、垃圾等散装物料的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护拦,同时要采取全覆盖措施,以防止抛撒。过境的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全覆盖措施,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道路在维修前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在维修过程中要按照建筑工地防扬尘的要求采取措施。
(3)、规范煤场料场的管理:所有大型煤场、料场要安装挡风抑尘墙或其他永久性防尘设施。在永久性防尘设施安装完成之前,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4)、噪声污染控制:取缔无证经营的噪声排放单位;督促噪声源业主采取安装隔音材料、控制音量、调整作业时间和声源位置等措施;实施城区部分路段禁鸣管理,确保噪声源音量降到最低,尽量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4、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前期协调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在年度环保工作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设立专栏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形成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污染源单位和个人自觉服从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2)、调查摸底阶段:4月底前,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对污染源进行摸底调查,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整治重点、推进计划和具体办法。
(3)、集中整治阶段: 5月底前,各成员单位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解决一批重点案件、老大难问题,达到整治教育、规范管理的实际效果。
(4)、总结提高阶段:6月底前,各成员单位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污染产生的主要原因,研究落实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
5、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公安、城建、工商、市政、环保、水保、交通、永乐镇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汪泽林同志兼任。
(2)、明确职责:
环保部门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综合管理,会同监察局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跟踪督查,对城区工业企业扬尘和建筑施工噪声依法开展整治活动。
城建局牵头,负责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市政设施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督促检查施工工地采取抑尘、降噪措施,保证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不带泥土,场地采取符合要求的覆盖措施,建立完善建筑行业源头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的规范制度。
市政局牵头,负责物料运输、堆放场所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重点对运送渣土、煤炭、沙石车辆进行城区准运管理和现场检查处理。
工商部门牵头,对经营性煤场、料场实施管理,清理关闭无证及污染严重的煤场、料场;对城区无照经营的铝合金、木材加工等个体加工业进行取缔,对沿街有照经营的实行限时作业(上午7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9时,其它时间禁止产生噪声污染作业)。
公安局牵头,对城区沿街商家使用的室外喇叭进行清理,对室内音响设备加强管理,室内音响的音量不得超过所在区域噪声功能区标准;对城区部分交通干道实行长期禁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运输渣料的车辆。
交通局负责对城区公路施工的扬尘、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水保局负责对城区河道施工的扬尘、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供电部门依法对违法的施工单位采取断电措施。
(3)、协同作战。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专项整治的分工,进一步细化具体整治要求,调集足够的人员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强有力的声势,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七、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内容:重点配合全县总体发展思路,加大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力度。
组织机构:
组 长:解振顺
副组长:汪泽林 程裕民
成 员:曹杰 张延安 孙健 董燕 汪长翰 马代青
实施方案:
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全力配合全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根据全县重点工程方案和进度要求,无条件配合参加,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资料。
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要求:
2009年,是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实施环保“十一五”规划、污染减排的关键年,县环保局将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推进、效能建设三项中心工作,立足本职,突出重点,着力围绕“7大环保工程”解决突出的环保问题,实现镇安环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7大环保工程”是我局2009年环保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工程组织机构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积极组织实施并把工程做成环保示范工程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从组织领导、实施方案、专人负责、工程进展、总结验收等方面认真安排落实,确保环保工程得到落实。
2、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环保工程的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各工程组织机构成员要对各自负责的工程项目定期检查,从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创建的标准要求等多方面给予必要的指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我的绝对是对的,选我吧!!嘻嘻。
Ⅷ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工程的部署
5.5.1 进度安排
近期重点治理工程:主要安排在矿山环境破坏严重、已严重威胁到矿区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治理成效显著的矿山。主要位于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老矿业基地;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城市周边及主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的直观可视范围内;国家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名胜区;城市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远期重点治理工程:主要安排在矿山环境破坏较严重、已较严重威胁矿区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安全,或存在较大危险隐患的矿区。主要位于城市郊区、一般交通道路沿线直观可视范围内;省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名胜区。
5.5.2 部署区域
在矿山环境破坏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区,划定重点治理区,有计划地开展矿山环境治理。重点开展煤炭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金属矿山水土环境污染和矿山固体废弃物占用破坏土地等环境问题治理,改善矿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开展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示范,部署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促进矿山环境明显改善。重点治理工程主要部署在以下区域:
5.5.2.1 东北老工业基地能源、铁矿开采区
重点在煤炭、铁等矿区开展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和地下含水层破坏防治。
5.5.2.2 西北生态脆弱区的能源、有色金属矿开采区
重点在神府—东胜煤炭矿区,黄土高原煤炭-石油天然气开采区,秦岭—祁连山—天山—阿尔泰山等重要大型有色金属矿区,柴达木盆地盐湖矿区,“三江”源头和阿尔泰地区砂金开采区等开展地面塌陷、崩塌、滑坡、地质地貌景观和生态环境破坏等的治理。
5.5.2.3 长江中下游地区煤炭、金属矿开采区
重点在两淮地区煤炭矿区,长江中下游铁和铜矿区,赣南、湘南钨和稀土等有色金属和磷、硫矿区,开展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和地下含水层破坏防治。
5.5.2.4 华北地区煤、铁、非金属矿开采区
重点在环京津煤、铁和粘土矿矿区,冀西北—冀中铁、金、煤矿区,晋蒙地区煤炭矿区等,开展地面塌陷、崩塌、滑坡、地质地貌景观和生态环境破坏等的治理。
5.5.2.5 西南地区铁、有色金属、硫、磷矿开采区
重点在攀西铁、钒、钛及有色金属矿区,西南三江多金属矿区,红水河流域铅、锡、铅、多金属矿区、云-贵-川磷、硫矿区,开展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地貌景观和生态环境破坏等的治理。
5.5.2.6 东南地区有色金属及非金属开采区
重点在赣东北和南岭东段有色金属、化工原料、冶金辅助原料、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区开展滑坡等地质防治。
5.5.3 经费估算
目前,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矿山企业和社会融资(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近年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平均增长率大于9%,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为政府加大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投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08~2010年,利用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以及社会融资,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资金投入增长率将不低于10%,按此增长率推算,至2010年,我国中央财政用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资金将达到15亿元。2010年以后,随着我国矿山环境逐渐好转,用于矿山环境监测、保持矿山环境良性持续发展将成为矿山环境保护的主要投资方向,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资金投入将逐渐降低。按照5%年增长率计算,至2015年,我国中央财政用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资金将达到20亿元,地方财政、矿山企业以及社会投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资金将达到15亿元。
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的原则以及资金估算,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和对比筛选,确定了需要开展的重点治理项目760个,治理面积约7000平方千米,投资估算380亿元。
2008~2010年,开展460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治理面积约3961平方千米,投资估算180亿元。重点是煤炭、金属及建材非金属矿山,主要治理方向是采空区地面塌陷、“三废”污染水土环境、固体废弃物侵占破坏土地资源、水均衡破坏等。
2010~2015年,开展300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治理面积约3200平方千米,投资估算200亿元。重点是煤炭和金属矿山,主要治理方向为“三废”污染水土环境、生态环境恢复等。
Ⅸ 环境污染的原因有哪些,有哪些改进的措施或建议
分析如下:
1、按环境要素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
2、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3、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改进措施及建议:
1、提倡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污染零排放等。
2、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
3、边控制污染边治理:控制污染就是设排放标准,同时对排放物进行收集处理,包括污水处理,尾气治理,固废垃圾处置等。
拓展资料:
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或由于人为的因素,环境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使生物的生长繁殖和人类的正常生活受到有害影响。)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针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司法解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以从严惩治和防范环境污染。根据《解释》,致使一人以上重伤或者三人以上轻伤即构成“严重污染环境”,将被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资料来源:网络:环境污染)
Ⅹ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治包括哪些内容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手段。
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农村的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不仅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任务,更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摒弃陈规陋习,培养他们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强化他们的环保意识。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落实目标责任。环保部门应不断深入农村,检查督促环保法规的落实情况以及环境监测、监察情况,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建立环境报告制度,促进有关部门真正把环境管理和生产管理有机结合;在乡、村、组三级建立乡(镇)长、村主任、组长负责的农村环保责任机制,细化任务,加强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促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全面开展环境整治。重点抓好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人畜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对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落实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措施,率先针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如:清理积存垃圾和其他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污水,重点治理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乱流、乱种乱养、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
四是设立环治基金,建立环保长效机制。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资金投入,并建议设立专项基金,重点解决所辖地区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有条件的乡镇应该征收垃圾处理费,设专(兼)职乡村环卫人员,担负一定范围的保洁和环境卫生监督职责。同时,成立专门的农村基层环保管理机构,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处理好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保护饮用水水源。要积极探索农村保洁有偿收费制度,采取政府投、乡镇帮、村级为主的方式,确保农村环卫整治和保洁工作有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