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改原则时限
『壹』 对事故隐患整改的“三定”原则是
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期限。
『贰』 对安全生产实施一般限期整改是多少日
这个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根据整改的难度而定。一般来讲较系统性的安全隐患需要较长的时间进行整改,一般性独立的隐患需要的时间较短。给你个参考期限吧,一般隐患1个月,处理难度大的我见过最长时间有1年的。
『叁』 对事故隐患整改的“三定”原则是
煤矿隐患整改来“无定”原则:定源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五定”原则,
即:如下
1、定整改及验收人员:由谁去整改、谁来验收;
2.定整改及验收时间:整改多长时间,何时来验收;
3、定责任及责任人:谁负责整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
4.定整改标准:整改达到怎样的标准、要求;
5.定整改措施:怎样来整改,经验收达不到要求对责任人(单位)怎样进行处罚;
『肆』 关于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
关于XX隐患整改的通知
2017年4月XX日,XX部门对XX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XX公司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1、
2、
3、
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保证生产和经营活动安全,要求XX公司立即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请于2017年X月X日前书面反馈至X部门。X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未按要求整改的隐患,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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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安全隐患整改期限一般为多少天
看安全隐患整改难度,简单的现场整改,一般的一周内解决,再难些的一个月期限
『陆』 安全隐患整改的二项重要原则是什么
应该是安全生产的三定原则,其中严寒的两项基本的方针:安全生产“三定原则”有两层意思,一是针对事故隐患、危害因素和安全生产问题而言,要做到确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确定整改人员尤其是责任人,即定整改措施、定时、定人;二是针对安全生产机构设置而言,要做到机构、编制(人员)和职责三确定,即定机构、定编制(人员)、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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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是针对事故处理而言的,是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即:事故发生以后,要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安全生产“三不推原则”是指在隐患整改中要做到“三不推”,就公司而言,三不推是指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就班组而言,三不推是指当班能整改的不推给下一班,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本班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工段)。
『柒』 安全生产的隐患整改“五定”原则有什么正式引用出处
煤矿隐患整改“无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五定”原则, 即:如下
1、定整改及验收人员:由谁去整改、谁来验收;
2.定整改及验收时间:整改多长时间,何时来验收;
3、定责任及责任人:谁负责整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
4.定整改标准:整改达到怎样的标准、要求;
5.定整改措施:怎样来整改,经验收达不到要求对责任人(单位)怎样进行处罚;
『捌』 隐患治理五到位是什么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8)安全隐患整改原则时限扩展阅读:
隐患治理的措施:
加强对生产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冰雪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领域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销等行业的隐患排查,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要抓好交通隐患排查,重点打击超载、超速、超限、非法营运、疲劳驾驶、携带危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严格抓好学生校车、大客车安全。
还要抓好消防隐患排查,对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粮食仓库等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全方位排查,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责令停业、限期整改。
『玖』 什么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五到位”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9)安全隐患整改原则时限扩展阅读
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各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在事故隐患消除前或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隐患整改竣工后,有条件的整改责任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整改责任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整改责任单位要及时向监管责任单位提出隐患整改验收申请。
各监管责任单位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销号情况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专题报告;对验收不合格或整改未完成的,要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督促整改责任单位重新制定整改方案,并转入下年度重点监督整改项目;
对整改无望或者企业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拾』 整改安全隐患的三定是什么
一、 整改安全隐患的三定有两个答案:
1、定整改措施、定时、定人;
2、定机构、定编制(人员)、定职责。
二、因为安全生产“三定原则”有两层意思:
1、针对事故隐患、危害因素和安全生产问题而言,要做到确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
确定整改人员尤其是责任人,即定整改措施、定时、定人;
2、针对安全生产机构设置而言,要做到机构、编制(人员)和职责三确定,即定机构、定
编制(人员)、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