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停车场整改
㈠ 求全国各地所有事故停车场位置,
车祸是很常见的,停车场又是很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几乎每个停车场都发生过事故,全国的停车场数也数不清,这样很难说全
㈡ 交通事故后车被拖到事故大队停车场需要交停车费吗
交通事故停车费由行政机关承担,个人不需要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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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㈢ 请问公司的一个车出了交通事故,主管部门责令公司的其它车辆全部停运、整改、封存停车场,停止营运合理吗
作为公司来讲
及时整改车辆
减少事故发生
主管部门这么多,小题大做
也超出他的职权范围
难道一人有病,大家吃药吗
㈣ 事故停车场
1、交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内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从该条款看出,被扣押车辆的处置管理权归交警,此期间车主权利被转移,因此不必交管理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交通事故车辆的查封、扣押职责归交警部门,应由其承担车辆的停车费用。
3、现实是停车场与交警是“脱钩”的,交警不承担扣押保管费用,被扣押车主也不想麻烦,自己交了算了。要维权还是有点困难,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由交警自身订立规则为上。
㈤ 交警队的事故车停车场,停放车是怎么分类的
一般就是电动车摩托车一堆,大型货车和客车一起,小型车辆放一起,时间长了无人领取的都放最里面,
㈥ 车出事故必须把车放到交警说的停车场吗
车出事故必须把车放到交警说的停车场。车出事故,要对车进行检测,为了检回测的真实准确,必答须把车放到交警指定的停车场。小事故不用将车放到停车场。
根据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车辆停放费由执法单位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照国家标准收取费用:
1、在事故处理民警已经书面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即在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后,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超时存放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2、对因协助执行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而继续扣押的事故车辆,自收到法院财产保全裁定书之日起,车辆存放所产生的保管看护费用,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
㈦ 停车场车辆损坏如何理赔
需要明确车辆损坏的原因再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正常停放,本车无驾驶员在车上,车辆损坏造成的损失由收费的停车场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不会受理保险理赔
2、车辆进入停车场,机动车有驾驶人在车上驾驶操作造成的车辆损坏,需要当事人向所在地派出所报案或者直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由派出所出证明材料或由保险公司定损员查勘定损以后按流程办理理赔
3、车辆在非收费停车场受到其他车辆或者责任人碰撞损坏造成的损失,要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以后,根据事故类型性质确定当事人责任以后,按照责任赔偿情况申请保险赔付
4、在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在投保车损保险的有效期以内,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直接申报理赔,一般的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赔偿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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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
一、出险
1、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2、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3、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4、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5、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6、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7、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二、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三、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四、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五、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六、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㈧ 事故车辆在停车场的损失谁来负责
车怎么撞得?撞得有多严重?对方什么车?如果从车险角度,保险公司不会给内赔,间接伤害不会容负责,如果从责任方面来说,全责方应给无责方交事故停车费用及施救费一系列的,你的车如果进水造成内饰的清洗费用,如果。。。责任对方全责,你可以找他要,但是也是找他个人要。。。
㈨ 停车场交通事故划分
赔说来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㈩ 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在停车场,二三个月过后,在停车场找不到车辆,要怎么办谁来负责
交警扣留车辆时会给你一个扣押单,上面会表明车辆的号牌,扣留时间以及扣留原因内,上面会有扣容押机关的公章和执行人的名章或签字,这是重要证据。
等你的事故处理终结,你应持交警部门开具的提车证明去停车场结清停车费后提车,车辆丢失的话很简单——谁扣了你的车你就找谁追偿,找不到的你可以起诉交警队。你跟停车场说不着,因为不是停车场扣了你的车,至于交警队和停车场之间的协议或合同是他们之间的事情。你向交警队索赔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