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与流域水环境治理
A. 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是由市级环保局哪个科室具体负责
污防处(污染防治处)
B. 如何解读"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
一是抓紧制定研究建立全国及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组建全国水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努力形成“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
二是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尽快制定本行政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同时要因地制宜细化《水十条》各项任务措施和部门分工,明确同级相关部门、下级政府、排污企业及社会公众的治污责任。
三是统筹考虑自然水系完整性,合理划分地表水生态环境功能区,科学确定水质目标,大力推行排污许可管理,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等制度,确保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能够客观反映质量变化情况,让公众切实感受到水环境治理效果。四是综合施策,严格监管。加强前瞻技术研发,创新环境监管手段和方式,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收费和税收政策,推行绿色信贷和实施跨界补偿措施,建立有利于水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
五是编制规划,做好储备。抓紧启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要求、任务措施、完成期限,并分解落实到责任主体;积极协同有关部门,针对流域控制单元达标、饮用水水源保护等中心任务,组织、论证、储备一批水污染防治项目。
C. 为什么要以流域为单元开展水环境治理
中国山区农民为了利用沟道进行农林业生产,很早以前就开始闸沟垫地、打坝淤地,对小流域实行坡沟兼治、综合治理。1949年以后,中国在水土保持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大规模的流域治理工作。截至1986年,全国治理的重点小流域有3400个。凡是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集中治理、连续治理的小流域,均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控制了水土流失,发展了农、林、牧等生产事业,增加了收入。
D. 流域环境规划和管理上的异同点 国内外
一、公室(信访公室)(一)主要职责1、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2、负责局综合性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公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会议计划管理;负责局重要事项的督;组织局重要公务接待工作。3、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志典编纂、档案管理、保密、机要、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献血等工作,承担局印章管理,负责局行政许可一门式受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公室工作。4、组织局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分析工作,组织开展局政务信息化规划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局门户网站及政务内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5、组织起草局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开展流域重大水利问题的调研。6、归口管理局信息化工作。7、负责组织局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8、承局交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公室内设3个科。二、规划计划处(一)主要职责1、组织编制流域或流域内跨省(市)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水中长期规划等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流域或流域内有关水利专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审工作;根据授权,负责流域内有关规划的审查、审批。2、组织开展中央水利项目、流域控制性水利项目、跨省(市)重要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归口管理局直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3、根据规定和授权,负责中央水利项目的审查、审批;对地方大中型水利项目进行技术审核;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4、组织提出流域内中央水利项目、水利前期工作、局直属基础设施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并负责投资计划管理。5、归口管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负责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利工作协调小组公室的日常相关工作。6、指导流域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7、组织、指导流域内有关水利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8、负责流域有关水利统计工作。9、归口管理局水利援疆工作。10、承局交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规划计划处内设3个科。三、水政水资源处(水土保持处、农村水利处、水政监察总队)(一)主要职责1、组织拟订流域性水利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水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2、组织协调局依法行政工作;指导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流域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重大涉水违法案件查处,承局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3、负责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4、负责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5、组织拟订流域内省际及重点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对流域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提出意见。6、组织开展流域及重点河湖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工作,组织实施流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指导流域计划用水工作。7、实施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协同组织编制流域水资源有关专业或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流域地表及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统筹协调流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指导流域内地方节约用水工作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流域节水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8、组织开展流域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调查评价工作,发布流域水资源信息和流域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流域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9、指导、协调流域内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组织有关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管理。10、按规定负责有关水土保持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并监督流域内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11、组织编制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家立项审批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流域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公告。12、按规定指导流域内农村水利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有关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按规定开展流域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13、承局交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水政水资源处(水土保持处、水政监察总队)内设3个科。四、财务处(一)主要职责1、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具有流域控制性的水利工程、跨省(市)水利工程等中央水利工程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2、研究提出直管工程和流域内跨省(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直管工程上网电价核定与调整的建议。3、承担局系统中央水利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4、负责局预算管理工作,组织编报局中央部门预算。5、承担局机关并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6、负责局经济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经济合同的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对外投资管理工作。7、承局交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财务处内设3个科。五、人事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一)主要职责1、负责局管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免、调动等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2、负责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工作人员招录(聘)工作;负责局绩效管理工作。3、负责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4、负责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归口管理临时机构。5、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工资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6、组织拟订局管干部及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直属单位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7、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8、归口管理局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社会保险、人事统计、人事档案、劳动保护、计划生育和职工休假工作。9、承局交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人事处内设3个科。六、建设与管理处(一)主要职责1、指导流域内河流、湖泊的治理和开发。2、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授权范围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及其防洪评价报告审查许可及监督管理。3、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或指导流域内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指导流域内重要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组建、开工审批、招标投标、质量监督管理和验收等;负责局直属工程的开工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管理和验收等,会同人事处及相关部门组建项目法人。4、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局直管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组织开展局直管水利工程质量检查;负责局直管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统计、报告。5、组织指导流域内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负责局直管工程运行和养护的监督管理。6、负责授权河段河道采砂管理,指导、监督流域内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工作。7、指导和协调流域内所属水利工程移民管理有关工作。8、负责局援藏工作领导小组公室的日常工作和扶贫工作。9、承局交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建设与管理处内设2个科。七、安全监督处(一)主要职责1、指导流域内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授权,组织、指导流域内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2、负责局内安全生产工作及直管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组织开展局内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组织或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3、根据授权,开展流域内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4、负责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的日常工作。5、承局交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安全监督处内设2个科。八、科技外事处(一)主要职责1、负责局内科学技术管理工作。拟定局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局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局科学研究、科技创新以及技术合作交流工作。2、负责局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局重大科研项目、科技奖项的申报和管理以及成果推广应用。3、负责局外事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出国任务,承局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归口管理国外智力引进和人员交流工作。4、负责开展水利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流域内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的贯彻与应用并监督实施。5、负责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内技术基础资料的统筹共享;归口管理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6、承局交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科技外事处内设2个科。九、防汛抗旱公室(一)主要职责1、负责防治流域内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流域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协调并监督流域防御台风工作。2、负责太湖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分析会商、研究部署和开展流域防汛抗旱工作,并向太湖防总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和决策建议。3、组织制定或修订流域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以及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4、按照规定和授权负责对流域重要的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会同水政水资源处编制流域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组织实施流域年度水资源调度工作。5、组织实施流域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流域内蓄滞洪区的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6、负责局属工程防汛岁修及防汛应急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指导重大险情的抢护和水毁工程的修复。7、负责收集掌握流域汛情、旱情和灾情,并按规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8、负责太湖局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公室的日常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9、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太湖局实施项目建设以及运行管理。10、承局交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防汛抗旱公室内设3个科。十、监察处(审计处)(一)主要职责1、检查局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及其局管干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命令情况。2、受理对局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及其局管干部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局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及其局管干部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局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及其局管干部不服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部门受理的申诉。5、负责局系统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行政监察工作。6、组织对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经济管理和效益等审计。7、组织对机关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8、组织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9、组织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的评审。10、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和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11、承局交的其他事项。(二)内设科室监察处(审计处)内设2个科。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委主要职责1、负责局机关和在沪单位的党群工作。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负责统战工作。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6、协助局党组管理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7、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9、负责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理所属各级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处理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案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10、承上级党组织交的其他事项。直属机关党委内设直属机关党委公室。太湖工会(中国农林水利工会太湖委员会)(与直属机关党委合署公)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负责局系统工会工作,指导所属基层工会工作。2、组织和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正确行使民主权利。4、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服务。5、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6、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职工福利工作。7、承上级工会交的其他事项。中国农林水利工会太湖委员会内设公室。
E. 流域规划与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有什么联系
流域规划包括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后者只关注水环境一方面,前者包含多方面的内容。
F. 在进行流域或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时,应考虑哪些问题
此次《规划》在思路、定位、内容等方面发生了不少的变化。规划思路从以重大工程论证为主线转变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维护河流健康,建设绿色珠江'的总体目标,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 《规划》根据流域实际,制定了2020年、2030年完善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管理四大体系的目标和任务。同时,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规划》确定了8项流域控制性指标,包括流域内省(自治区)用水总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限制排污总量意见(COD、NH3-N),以及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2个控制断面生态需水量和水质目标。 --防洪减灾:遵循"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的防洪方针,逐步完善以堤防为基础、干支流防洪水库为主要调控手段的7大堤库结合防洪工程体系,即西北江中下游、东江中下游、郁江中下游、柳江中下游、南盘江中上游、桂江中上游和北江中上游防洪工程体系。 《规划》提出建设大藤峡、洋溪等控制性枢纽工程,续建龙滩水库,进一步加快江海堤防达标建设;加大中小河流治理、河口整治和山洪灾害防治力度,完成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建设流域防洪预警系统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 《规划》还提出加强广州、南宁、梧州、柳州4个全国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和重点涝区治理。 --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提出在强化节水的基础上,建设一批必要的水源工程,提高应急抗旱能力。近期解决2 749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远期进一步提高农村用水保证率。 上游以大中型水库建设为重点,结合云贵山区特点,建设一批小型水利工程;实施滇中、黔中等跨流域引调水工程,解决与红河、长江流域接壤周边地区缺水问题。中下游构建以西江龙滩及大藤峡、北江飞来峡等水库为骨干的水资源调配体系。实施引郁入钦、西水南调等工程,保障北部湾及粤西缺水地区的用水需求。 到2020年,多年平均用水总量控制在63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110立方米以下,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3。到2030年,多年平均用水总量控制在64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60立方米以下,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8。到2030年,每年东深供水工程向香港供水11亿立方米,珠海供水系统向澳门供水1.46亿立方米。 --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功能区水质保护和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强化南北盘江上游河段、云南高原湖泊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河段的水污染综合治理和污水达标排放,加强源头区及高原湖泊水源涵养。 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严格控制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治理开发活动。对地下水超采区实施限采等措施,严格控制开采规模。 到2020年,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40%,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体系;到2030年,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 --流域综合管理:逐步完善流域涉水法律法规、执法监督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建立跨部门跨地区协调合作、信息采集与共享、纠纷协调处理、应急管理等机制。进一步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机制、流域综合管理法制体系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规划》针对流域实际,提出了水力发电和航运近期及远期规划,优化调整部分河流(河段)的梯级布局,合理开发流域水力资源。构建西江航运干线、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右江、北盘江-红水河、柳江-黔江等组成的"一横一网三线"的国家高等级航道。
G. 环境清淤在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清淤主要是消除内源污染,避免水质恶化
H. 论述流域水环境保护与修复的综合措施
一、水资源保护的抄法制现袭状 一 水资源保护立法现状 《宪法》第 9条明确规定: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宪法》第 26条规定: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
I. 流域水环境保护与修复的综合措施
流域水环境保护与修复的综合措施
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1995年8月8日国务院令第18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水质,保障人体健康和人民生活、生产用水,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淮河流域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地表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标: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2000年淮河流域各主要河段、湖泊、水库的水质达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实现淮河水体变清。
第四条 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有关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并行使国务院授予的其他职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第五条 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以下简称四省)人民政府各对本省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负责,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本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四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任务分解到有关市(地)、县,签订目标责任书,限期完成,并将该项工作作为考核有关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淮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行政区域内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 国家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行优惠、扶持政策。
第八条 四省人民政府应当妥善做好淮河流域关、停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
第九条 国家对淮河流域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以下简称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四省人民政府,根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拟订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排污总量控制计划,经由领导小组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淮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排污总量控制计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并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 淮河流域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应当包括确定的排污总量控制区域、排污总量、排污削减量和削减时限要求,以及应当实行重点排污控制的区域和重点排污控制区域外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等内容。
第十三条 向淮河流域水体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凡纳入排污总量控制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排污申报量,确定其排污总量控制指标。
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削减量以及削减时限要求,由下达指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商同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定。
超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
第十四条 在淮河流域排污总量控制计划确定的重点排污控制区域内的排污单位和重点排污控制区域外的重点排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在排污口安装污水排放计量器具。
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淮河流域排污总量控制计划以及四省的经济技术条件,制定淮河流域省界水质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六条 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负责监测四省省界水质,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领导小组。
第十七条 淮河流域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责令限期治理。
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决定。中央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限期治理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商四省人民政府拟订,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布。
第十八条 自1998年1月1日起,禁止一切工业企业向淮河流域水体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第十九条 淮河流域排污单位必须采取措施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保证水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制定的和地方制定的排放标准;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应当保证其排污总量不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污总量控制指标。
未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排污单位,应当集中资金尽快完成治理任务;完成治理任务前,不得建设扩大生产规模的项目。
第二十条 淮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排污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部用于污染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审计部门应当对排污费的使用情况依法进行审计,并由四省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将审计结果报领导小组。
J. 在山区如何开展流域治理规划
1 流域水环境和水生态情势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域水环境质量不断下降,河流水质普遍下降,蓝藻水华频繁暴发,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饮用水安全频频告急。严峻的水环境形势和水安全危机,己经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着人们的生存安全。
1.1 流域河流水污染状况
2005年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七大水系的41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一半以上河段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Ⅰ~Ⅲ类、Ⅳ~V类和劣V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1%、32%和27%。其中,珠江、长江水质较好,辽河、淮河、黄河、松花江水质较差,海河污染严重。
1.2 流域湖泊富营养化突出
目前我国湖泊水体的富营养化严重,发展趋势迅速。对全国200多个重点湖泊的监测分析表明,已达富营养化的湖泊占65%,东部地区的湖泊已有80%处于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阶段,许多湖泊成为超富营养型,超越在湖泊的自然演替过程中所能达到的营养水平。
1.3 城市水环境质量还在不断下降
2005年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各大流域的主要污染河段均集中在城市河段,监测统计的5个城市内湖中,昆明湖(北京)和玄武湖(南京)为V类水质,西湖(杭州)、东湖(武汉)和大明湖(济南)为劣V类水质。
1.4 饮用水水质得不到保障
2005年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110个环保重点城市中有20个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达不到50%;113 个环保重点城市月均监测取水总量为16.1 亿吨,不达标水量为3.2 亿吨,占20%。2005年初有关调查显示,调查范围内的45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存在不同程度的有机物污染,其中部分有机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毒性。
1.5 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
我国流域水污染事故屡屡发生,黄河流域1993年以来,发生较大的水污染事故40多起,而2005年吉林石化发生爆炸事故造成的松花江严重水污染事故、1990年7月和2007年5月太湖蓝藻水华的大规模爆发事件,极大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安全,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特别重大,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2 流域水循环过程和污染成因分析
流域是汇水和水体运动形成的特定区域,地表径流和河流通道是流域物质输移的主要特征,水体运动是污染物转移的主要载体,污染物从源头到湖泊的主要途径是流域河流系统,掌握流域水动力特性是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关键,了解流域水循环过程和污染成因是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基础。
尽管我国 “973”计划和“十五”期间通过重大水专项计划针对湖泊富营养化发生过程和蓝藻暴发机制、水源水质改善、面源污染控制和重污染湖泊生态重建等方面开展了研究,取得了科学和技术突破,为河湖水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持。但缺乏对流域水循环过程和污染成因的系统分析,缺少从流域尺度对河湖污染控制的全面研究,没有掌握流域营养物质发生和输移过程与不同界面之间转化调控机理,未能提出流域水环境治理的系统科学方案。
因此,应将流域水循环过程和污染成因分析作为重点基础科学问题开展研究,查明流域点源和面源营养物质发生与入河规律,探讨河流河网营养物质输移过程,揭示陆域与水域、河流与湖泊、地表与地下不同界面之间营养物质的转化机理,掌握流域水动力特性对流域污染物输移转化的影响规律,为建立具有我国特点的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理论体系,保障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3 水利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生态效应
水利工程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保障了防洪排涝安全,提供了生活生产用水,改变了贫穷落后和靠天吃饭的局面。但传统水利工程确实给生态和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阻断了水体自然流动,削弱了生态系统的综合功能,恶化了局部水域环境质量。具体主要表现在:
(1) 河道顺直化工程加快了行洪流速,增加了行洪流量,降低了受淹时间,提高了防洪安全,保障了身命财产,稳定了社会秩序;但同时改变了自然水系,单一了生态结构,减少了生物群落,缩短了滞流时间,削弱了净污能力,降低了环境质量,导致了生态退化。
(2) 河道硬质化工程减少了水体渗漏,提高了水利用率,减较了边坡冲刷,维护了堤防稳定,简化了河湖管理;但投入了巨大资金,改变了自然系统,单一了河流功能,侵占了滨水湿地,阻断了水陆通道,灭绝了河流生境,削弱了净污能力,降低了环境质量,破环了景观结构,造成了生态退化。
(3) 流域系统水库(湖泊)调控工程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改善了局地气候,保障了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提升了人们生活水准,实现了丰枯水量调剂;但减少了河流基流生态水量,加剧了河道断面萎缩,增加了污水排放总量,改变了农业灌排系统,提高了面源入河比例,加快了面源入河速度,恶化了下游河泊水环境质量。
(4) 流域水系闸、坝、站控制工程调控了洪峰洪量过程,控制了水体随意流动,提升了局部水域水位,改善了灌既用水条件,增加了水体停留时间,抑制了污染物输移扩散,阻止了污染物易地转移;但同时也拦截了水体自然流动,阻断了水生生物传输,蓄积了水体污染物质,恶化了当地水环境质量,增加了水污染风险事故。
因此,必须深刻变革水利建设理念,充分和全面认识到水利工程的积极作用和负面效应,才能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博弈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水利真正全面地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服务。
4 水利部门在流域水环境治理中的地位和责任
(1) 水利工程控制着流域自然水体流动过程,掌控污染物输移快慢和扩散区域,因此对流域水环境治理具有重要地位。
(2) 水利部门掌握水资源配额计划,供水多少决定城市污水多少,灌水多少决定农田退水多少,以控制供给或节约用水来减少污染物排放是十分有效的科学途径。
(3) 法律授予水利部门管理河湖水域的权力,限制向水域排污和优化排污口是法律赋予的责职。
(4) 为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是水利部门的基本责职,水量和水质是水资源同等重要的要素,水质保障是水利部门未来的主要任务。
(5) 水利部门必须通过流域坑、塘、沟、渠和河道系统,研发达标尾水和农田退水的水质净化技术,解决排放标准与河湖水质标准差异的问题。
(6) 构建流域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体系,水利部门具有重要作用,水利功能与生态功能的良好协同是流域健康生态系统的关键。
5 水利部门在流域水质改善中的关键性工作
5.1 流域水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规划应在“完整连通、等级分明、形态调整、分级定位”的指导思想下,重点完成流域水系行洪体系规划、流域水系截污净化体系规划、流域水系生态廊道范围划定、流域水系规划水环境质量影响等方面内容。
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应在“污染负荷、水体功能、宏现控制、区域协调”的指导思想下,重点完成不同水文尺度条件下河流水动力特征、流域水系河流允许纳污能力、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排放口优化布置与污染物削减方案等方面内容。
5.2 流域污染源综合治理和系统截留
流域污染源综合治理和系统截留应重点关注:(1) 节水减污型社会建设构想,(2) 达标尾水深度处理、输导净化和潜设排放技术,(3)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生态布局,(4) 农田面污染源控制和削减技术,(5) 农业节水减污和农田退水循环利用,(6) 灌区沟渠排灌系统生态化建设,(7) 农村洼地坑塘系统湿地化建设,(8) 流域农村与城镇协同控污系统。
5.3 流域河流综合治理与水质改善技术
流域河流综合治理与水质改善应在分析流域河流类型及特点(几何尺度、时间尺度、发育程度、功能定位、区域位置、水动力特性、污染程度等)、河流水文及水动力特性、河流生态特性的基础上,着力研发河道土质边坡稳定和截污净化、河道已建硬质护坡结构分析和生态修复、河道拟建硬质护坡生态建设、河道滨水带恢复、河床基质生态系统构建、河道景观廊道系统建设、河道生态流速和水位调控、重污染河道水质强化净化技术、城市河道综合治理与水质改善技术、流域不同尺度河道综合治理与水质改善技术、不同水动力条件下水质净化技术等关键技术。
5.4 流域水利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生态效应
水利工程是流域水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闸、坝、堤防护坡、河道衬砌等水利工程在流域防洪、排涝、抗旱、发电、供水、渔业、航运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水利工程改变了原有的生态系统平衡,对水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既有正面效应和也存在负面效应。正面效应通常有洪泄枯蓄、引水治污、水体流动、蓄浑放清等;负面效应最主要是破坏水体的自然循环,占用了生态用水,降低水生态系统的净化能力,破坏了水生生物的生境,造成水生态环境的恶化。流域水利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生态效应的判定,应以流域水利工程类型和结构特点的分析为基础。
如何减少水利工程对水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增大正面效益是当今水利工作者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应重点研究典型水利工程对水生态系统净污能力的影响规律及修复理论,探讨典型水利工程对水生植物的胁迫机理以及水生植物的响应机制,分析工程在水生态系统中的环境功能,揭示典型水利工程引起自然水流结构变化和水生植被消亡所造成的水体净污能力退化的规律,寻求水利工程与生态工程功能协同技术改善水环境和修复水生态系统。
5.5 流域水力调控技术
流域水力调控中应重点解决以下技术问题:(1) 调水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关键问题和前提条件,(2) 调水水量的确定方法,(3) 水量增加和水体流动的环境效应,(4) 不同空间尺度跨流域调水工程,(5) 不同空间尺度流域内跨区域调水工程,(6) 不同时间尺度流域蓄洪济枯工程,(7) 不同时空尺度调水的生态风险,(8) 平原河网水力调控和水体有序流动技术。
5.6 流域水环境系统模拟和管理
流域水环境系统模拟和管理主要包括:(1) 流域水量水质耦合模拟,(2) 不同水动力条件下流域控制断面水质变化过程,(3) 流域水环境监控与预警系统,(4)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系,(5) 流域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6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6.1 太湖流域水系规划
太湖流域具有完整水系系统,主要是由少部分山丘区自然汇水河道和大部分复杂河网所构成。长期以来,太湖流域水系规划建设主要是从防洪和航运角度进行的,现在的流域水系对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有重大影响,高密度河流为污染物输移扩散提供了便捷的通道,增加了治理污染的复杂性和困难性。特别是方便的水资源取用带来大量的污水排放量,甚至连排污口影响范围和程度都难以识别认定。
6.2 太湖流域水功能区划和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方案
太湖流域主要河流和湖泊已经划定了明确的水功能区,制定了明确的水质保护目标。借助于复杂的河网区水量和水质耦合模型,计算了河湖水域允许纳污能力,确定了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方案,提出了污染物削减意见和对策措施。
太湖流域复杂河网及湖泊系统水量水质耦合模拟模型,模拟计算流域系统水动力和水质变化过程,制定了污染源治理、河湖水环境整治和流域系统水力调控方案。
6.3 太湖流域面污染源截留控制和去除示范研究
太湖流域与其它流域一样,主要污染源有点污、面源和内源,由于雨水充分、农民生活水准高、农田产量大,产生面污染源的单位面积负荷远大于其它流域。面污染源控制和治理直接关系到太湖富营养化水平,也是我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控源的重点和难点。
在国家“十五” “863”项目的资助下,我们在西太湖宜兴大浦镇境内进行全面研究和技术开发。在流域的层面上,以区域源头控制为根本,以系统生态截留为重点,以水系水力调控为突破,以沟渠河流净化为依托,以流域生态整体修复为目标,实现“区域减源、系统截留、水系调控、水域净化、生态修复”的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战略。构建了“面源污染源头减量和截留、沟渠湿地和河道污染控制、河口区湖滨湿地生态修复”三级系统,实施后主要河道的水质明显改善,示范区整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取得了显著效果和可以广泛推广应用的技术。
6.4 引水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关键问题
引水改善水环境质量是国内外最常见的方法,引水对污染物的稀释容量将明显提高,水动力条件改变加快了污染物的混合,将提高局部水域净污能力,在我国现阶段经济条件和人们环境意识情况下,采用引水来改善局部水质是经济的。引(调)水改善水质效果好,但倍受争议:(1) 在水动力的作用下,水体污染物发生转移,影响其它水域的水环境质量(污染转移问题);(2) 水体流速加快,容易引起河床底泥浮悬,造成水体二次污染;(3) 引水使水流加快,导致污染物与河网区水生植物的接触时间缩短,污染物的截留吸附量减少;(4) 引用大量的清洁水去稀释污染,对水资源的优化配量和合理使用是不利的。而且关键性技术问题研究较少,很多问题无法解释、内部机理尚不清楚、综合效应难以评判。
目前,“引江济太”、“引江济巢”等重大工程正在规划和准备实施之中,因此,必须对调水引流的关键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更好地指导引水改善水环境质量工程的实施工作。太湖流域调水引流工程的必须要研究解决的主要内容和核心技术主要包括:(1) 平原河网区引水河流系统与原自然河网水系流量、水位和水质协同关系,(2) 引水水位顶托区域水流的水环境质量改善方法,(3) 引水河道水体推流、混合和受纳水域污水云团输移规律,(4) 引水水动力条件变化引起的底泥沉浮规律,(5) 引水河道和受水区环境容量和净污能力变化规律,(6) 引水引起水域生物交换的生态效应,(7) 受水区生态风险分析方法,(8) 区域水量水质联合运行系统,(9) 输水河道的污染控制系统,(10) 引水与防洪风险评估,(11) 输水廊道生态修复原理。
6.5 引江济太工程的总体战略
(1) 近期:在污染源控制和治理尚未达到要求期间,通过应急调水迅速改善太湖局部区域和部分河网水环境质量。但应注意近期方案仍存在污染物转移、部分河网区污染水体顶托等缺点。
(2) 远期:在污染源控制和治理达到要求期间,通过引水或动力调水实现流域河网和湖泊水体有序流动,提高水体净化能力和增加水环境容量,改变因水利工程闸坝阻断而造成的水体滞流和水质恶化的状况,确保河网和湖泊水体流动和水环境质量。
7 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需要解决的水利科学问题
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存在以下水利科学问题:(1) 流域河流、湖库、湿地系统宏观格局与支撑能力,(2) 河流纵横形态的生态影响规律,(3) 流域不同尺度河流连通和生态基流维持,(4) 不同水动力条件下污染物输移过程和生态效应,(5) 流域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和科学增容强净,(6) 水资源生态配置与节水减污社会建设,(7) 农田沟渠生态化与生态型灌区建设,(8) 河道硬质化的生态效应及改进和修复技术,(9) 防洪堤坝安全稳定与生态化协同技术,(10) 水利工程与生态工程协同建设、运行和管理,(11) 河流水生植物修复对行洪能力影响规律及对策,(12) 调水引流和水力调控的科学原理与生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