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验收不可整改问题
① 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回复单建设单位意见怎么写
施工、监理、设计来单位及自监督站意见
施工单位自检情况: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复查情况:
(监理部章)
总监:
(或建设单位代表)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核查情况: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核查意见:
责任监督师: 年 月 日
② 建设工程违法建设整改方案公示后,可以规划验收吗
办理对象
个人和企业
办理条件
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可向市城乡规划局提出申请。
1.按建筑物规划报建审批图纸施工
2.符合《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有关要求及城市规划的有关国家规范标准
3.符合有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文件规定
所需材料
1、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申请(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类),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1 份(需验正本、 附件即规划条件及三线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1 份(需验正本, 凡在各区办事处办理报建,经规划局备案的案件,验收时提 供批复书正本),
5、报建批准的施工图原件(已盖规划审核章),
6、 建设工程放线技术报告原件,7、中山市建设工程验线批复书原件,
8、中山市城建档案馆出示的《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 见书》(办理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项目、市政管线、民用建 筑验收时需要提供,其中 6 层或 5000 ㎡以下的住宅除外),
9、竣工测量图原件 2 份及电子文件 1 份,
10、电子文件来源证明 1 份,11、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 1 份(需验正本),
12、市政管线规划验收批复书复印件 1 份(建筑物规划 验收时需提供,私人住宅除外),
13、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组织主 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印件(需验正本,单位报建时提供),
14、申请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正本,私人 报建时提供),
15、授权委托书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业务时需提供)
③ 建筑工程后期整改做什么
主要是细部做工及渗漏水等问题整改,一般涉及到大的方面在验收上都没回有什么问题,基本上答都能符合技术上的要求,整改要针对土建、水电、其他专业方面,平时在工作检查要熟悉工艺流程,在后期出现问题就能马上知道该问题整改方案】
④ 建筑工程责令整改通知书如何恢复
经在2011年11月7日某某工程基础中间验收由设计、监理、建设、勘察、质监所提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特此回复。
A1#楼防潮层到柱边有一块砖的距离未浇筑到位,现已进行补浇。
趁近几天晴朗天气,已将基坑中的雨水及时进行抽干。
柱钢筋保护层较厚,在下道工序施工中注意。
已要求项目部人员安排钢筋工在柱的顶部加设圈梁。
水电的预留洞中过梁板放置不到位的地方,已进行补设。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勉强应付下就这么回复吧
⑤ 建设工程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什么原则整改
施工单位作为自控主体,积极进行整改,作为监控主体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监督检查整改过程,整改完毕后上报质量监督机构。
⑥ 请问,河北廊坊这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验收后发现一些问题,写了整改单,要求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回复,
我看了一下这个网站,
是个荒废的网站,一年多没有更新过了,
这种情况下就根本用不着网上回复,回复了也没有人看。
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不合格不合格整改后申请复查
消防大队都有装订成册的档案的,而且网上也有电子档,你可以到消防大队请他们重新帮你打出一份并盖章,这个是完全可以的。凭证丢失最好去补办,因为这是你办理过消防手续的凭证。消防大队检查时你可以告诉他们你的凭证丢失了,他们根据你的工程名称就可以查到你是否办理过消防手续。
审查设计备案是这样的: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五)消防设计文件。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30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消防设计不合格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改正;已经开始施工的,同时责令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施工,对消防设计组织修改后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复查。经复查,对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告知建设单位恢复施工。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依据、范围、条件、程序、期限及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应当在互联网网站、受理场所、办公场所公示。
第六条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十五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⑧ 建筑工程存在问题但不整改多久终止合同
"筑讯中国"整理解答:
我国合同法第94条是关于合同法定解除条件的一般规定,回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答的,当事人可以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五)法转载自经济生活网,请保留此标记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学者多认为该条立法规定实际上是确立了根本违约的制度。
解释第9条规定,发包人不履行下列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经承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承包人可以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其一、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其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其三、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从该解释来看,承包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事由是发包人的违约行为使承包人履行困难或不能履行,且有催告的要求
⑨ 建筑企业隐患整改、处置、复查机制
烟台市XXXX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整改和复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整改,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及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在安全检查和施工生产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必须进行彻底整改。
二、对发现、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部门、整改内容及要求。
三、责任部门要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方案。
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安全隐患整改期限。
五、责任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按整改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重人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责任人上交隐患整改检查验收申请。
六、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七、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八、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产进行整改;没有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不能复工;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彻底整改并通过检查验收后,方可复工。
九、在安全生产会上要通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无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拒绝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的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要给予严肃批评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