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事故整治
Ⅰ 发生交通事故后,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后要做什么呢
如果损失程度并不大,不需要考虑作车损鉴定,除非车辆维修实际费用与专对方保险属公司定损额度严重不符。另外,如果已经决定到法院走起诉途径解决此问题,就不必担心对方保险的赔偿不能到位的问题。
协商认全责是可以操作的,但是必须绝对清晰对方的损失额度,否则后续可能出现索赔争议的问题,其实双方如果保险都足够的话,建议按正常程序索赔。
Ⅱ 在学校交警队联合整治学生上下学骑车期间学生骑摩托车一死两伤重大事件谁有责任
交警肯定会定责得。联合整治和发生事故两者没有必然联系,也不影响定责。你这事故说的太简单,无法帮你判断。严重程度,还要和驾驶员有无驾照,摩托证件是否齐备。当时的情况等因素有关。人员是否逃逸等。
Ⅲ 交警队事故科怎么处理事故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六、确定赔偿方式。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4、当事人是否有权提出的回避申请。
5、对当事人认为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可以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Ⅳ 交通事故交警大队不给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交警拖着不处理,可向处理事故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按交通法规定,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直拖着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投至上一级公安机关。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受理报案。2、现场处理。3、责任认定。4、裁决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Ⅳ 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公我该怎么办
事故认定书最下边三行字写的很清楚,仔细看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回 第五十一条 当事答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Ⅵ 交警大队和交警事故大队有区别吗
交警大队和交警事故大队主要区别是工作分工不同,一般说,地级市的市区交警大队主要是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等管理工作,但县和县级市交警大队则负责全县(市)的公安交通管理各项工作。交警事故大队则主要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希望采纳。
Ⅶ 交警队事故科怎么处理事故
交警队事故科处理事故一般有以下步骤。
1、受理报案。当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队事故科报案。交警队事故科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
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2、交警队事故科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3、交警队事故科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交警队事故科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队事故科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一般交通事故,至此会处理完毕。但对于不同意调节或调节不成功的,要进行法院裁决。
4、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Ⅷ 发生交通事故后,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后要做什么呢
如果损失程度并不大,不需要考虑作车损鉴定,除非车辆维修实际回费用与对方保险公司定损额答度严重不符。另外,如果已经决定到法院走起诉途径解决此问题,就不必担心对方保险的赔偿不能到位的问题。
协商认全责是可以操作的,但是必须绝对清晰对方的损失额度,否则后续可能出现索赔争议的问题,其实双方如果保险都足够的话,建议按正常程序索赔。
Ⅸ 交警大队处理事故不符实情应该怎么办
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啊,如果你觉得有可能会不公正,也可以提前准备好走法律途径来解决,比如先保留证据,找一名律师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