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石料厂
1. 因举报石料厂负责人违规开采石子污染环境,与对方发生争执,对方先动手,致对方2级轻伤,对方要追究我方
问:因举报石料复厂负责人违规制开采石子污染环境,与对方发生争执,对方先动手,致对方2级轻伤,对方要追究我方刑事和民事责任。我方应如何做?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无论谁先动手打人,致人轻伤以上就涉嫌故意伤害罪,报案后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对打人者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 什么样的砂石料场属于违法的
不符合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环保规划,不适宜资源状况、环境容量和生态状况的砂石厂是违法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砂石厂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有:
1、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
2、配套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及监测;
3、未申请或者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未审批配套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4、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而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5、未报批且逾期不补办环境影响登记表手续;
6、不符合产业政策、不适合环境规划、不办理相关手续、不达到环保条件、排放不达标等。
(2)举报石料厂扩展阅读
从《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看出,我国并没有把小规模砂石厂规定在不符合产业政策之列。
如果一味要求砂石厂规模宏大,既不科学,又不合理。因为没有一处河边能承受起大规模采砂作业而不破坏生态。
砂矿的建设既要符合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环保规划,又要适宜资源状况、环境容量和生态状况。
例如,《北京市河道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开采河道砂石,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污染严重项目;改建的不得增加排污量;否则依据第八十一条处罚。
此外,《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还规定,使用禁止使用或者采用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或者工艺的,由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或报请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符合产业政策、适合环境规划,还要办理一定手续、达到一定条件。
3. 农村非法开石料场向哪些部门投诉
像这样矿物质可以想土地所里分管矿物质部门投诉,如果没有证件像法院等有关部门就会查封的。
4. 石料厂没有证怎么举报,还有炸药
可以去安监局、工商局、公安局进行举报的。每一个机关都会受理的。
不过,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除非是有什么深仇大恨,最好还是不要怀有恶意。
5. 如何举报北京非法砂石料厂,疯狂盗取沙石料半个月前沙石料厂都拆除了,但是现在全部都组装了,又开始
石料厂在那里。。。
6. 环保举报石料厂有奖励吗
很多省市出了奖励条款,按照你的自己的情况去搜一下就知道了。
比如贵州的奖励如下:
举报奖励标准
第七条 举报人举报的问题经环境保护部门调查属实,被举报人的行为已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处罚的,由生态文明委(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对环境保护有突出贡献或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除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可以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及表彰。
第八条 根据被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处罚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50—2000元/件。
(一)排污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环境保护部门多次调查,却未能查明的,举报人能提供排污者准确排污情况及相应证据的,奖励金额1000-2000元;
(二)环境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对举报人奖励金额800--1500元;
(三)违法行为给当地环境和人民生活带来不良影响,已发生污染事故,但未造成重大级别环境污染事故的,对举报人奖励金额500--800元;
(四)存在违法行为,给人民群众环境安全造成隐患,还未发生污染事故的,对举报人奖励金额300-500元;
(五)存在违法行为,虽未形成环境安全隐患,但严重防碍环境执法,影响恶劣的,对举报人奖励金额300-500元;
(六)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形成环境安全隐患,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进行处罚的,对举报人奖励50-100元。
7. 我是河北保定人 如何举报非法开采石料
即然抄是买下来的,就没有办法了,他袭们肯定有开采许可证!如果没有许可证到哪个职能部门都能搞定,不过搞定后,他们只是花些钱办许可证,别的你就不要想了!
最好的办法是那时候不要卖地!不过现在晚了!
易县话:你这事儿逆外咧!
8. 我想举报内蒙古清水河县公安局副局长,可是我知道他的很多(比如开石料厂,煤场,牧场)光凭这些可以玛i
要有直接证据,或是其它旁证,如录音,人证物证等,或有什么事实能够接受调查的。
9. 女子因举报家乡环境问题获刑,这背后到底有何阴谋
我认为没有什么阴谋,只是举报过程有不当夸大行为,并且法院处罚不当。我们应该先了解清楚事情前后。
2010年,李思侠以向石料厂老板郭某、村主任邱兴银索赔,双方口头约定。11年,向其索要费用,郭某拒绝支付。12年,李思侠再次索赔遭拒后,13年开始通过信访举报、网络发帖等方式,举报两家石料厂非法开采、污染环境等问题。后石料厂受到了惩罚,李思侠开始提出索赔请求,与石料场签订了协议。之后生态有了转变,村民也收到一定赔偿。
但检方上诉的内容也是针对其举报不当行为,以及干涉村委选举等行为。并无阴谋,一审的结果不令人满意,三人提起上诉。原审证据不清,撤销一审判决,重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