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举报信
A. 在微信上举报的环保,环保执法人员把举报人信息暴露给了被举报方,这
一般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如果发生的话继续进行投诉,可以反映这个事情 微信城市服务不仅是单纯的吃喝玩乐这些大众的便捷,还有微信城市服务是政府政务民生服务在微信上的统一服务平台,市民可以在这里便捷地办理、交通、交管、社保、公积金、出入境、公安户政、教育等业务。
B. 举报环境污染材料怎样写
具体污染具体分析,写清时间地点污染源危害等,12369环境举报电话。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或由于人为的因素,环境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使生物的生长繁殖和
人类的正常生活受到有害影响。)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雾霾对人的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都有危害出门做好防护美国进口普卫欣天 猫有效防护雾霾吸入。
C. 环保局泄露举报人信息
你好,来我于本年本月二十自二号打12345投诉环保,工作人员泄密我的电话,对方电话威胁投诉人,迫使投诉者不能经营而躲避,投诉时,投诉者再三要求保密,而且强调投诉者的电话不能告诉当地办事人员。现已给投诉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后果由谁来存担,国家还有没有法律?
D. 举报环保问题发短信可以吗
举报环保问题不建议发短信,可以通过微信平台举报。
E. 把环保举报信息和举报人信息提前告知被举报者的执法人员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这只是法律条款,并没有对应的罚则,也就是说我不保密,我泄露了,法律上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条款,建议你可以向同级或上一级纪检部门举报。
F. 打12369环保电话 对投诉人信息保密吗
除投诉事项涉及投诉人自身经济利益外,其他事项应当对被投诉人予以保密。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各级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应当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加强保密检查,并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事项,按照《信访条例》和《环境信访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环境信访办法》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事项,按《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信访条例》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焦作市环保局出台《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提倡举报人实名举报,鼓励举报人参与有奖举报,并规定受理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认真区分举报信息性质的基础上,妥善下达受理指令,做到不该提供举报人信息的坚决不提供。
调查人员也要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漏举报人的姓名、电话、住址等信息。同时,还要做好处理结果、中心内部文件资料等涉密材料的保密工作。
(6)环保举报信扩展阅读:
违反保密制度,泄露控告人姓名等信息的法律责任
1、《北京市信访条例》第六十三条国家机关信访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分。
2、《天津市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国家机关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机关给予批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信件不及时阅办,对应当接待而拒不接待的;
(二)对信访事项应当备案而不备案的;
(三)对信访事项敷衍搪塞、扣压不办或者顶着不办的;
(四)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信访材料的;
(五)将控告、检举材料转交或者泄露给被控告、被检举单位和人员的。
G. 怎样给沧州市环保局发举报污染环境的举报信
登录沧州市环保局网站
H. 随县环保局环保检举信
如果检举信不行,打12369环保热线或市长热线:12345
I. 我拨打了环保局电话,举报了些事,可环保中心把我信息给了对方,怎么办
对方很可能要报复你,现在重要的是你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1)你可找到省环保厅去反映举报环保局的徇私舞敝行为。
(2)省厅如果核实你的举报属实,会摘掉环保局泄露人的乌纱帽,至少要记大过处分。
(3)环保局有保护举报人信息的责任。他们公开举报者的信息,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你可以向上级单位举报环保局这种侵害举报人权益的行为。
1、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
(1)对举报人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控制知晓者的范围。
(2)当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时,应该及时干预,并给予严格惩处。
2、立法部门应完善举报人保护的法律:
(1)不仅要规定事后救济制度,更要积极借鉴和探索对举报人及其亲属的预防性保护措施,加强对举报人的事前、事中保护和事后救济。
(2)在明确举报人的权利范围、受理举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完善举报程序制度、建立与举报权利保护有关的保密制度、举报人安全保障制度、举报人受益制度、举报人权利救济制度等方面,进行立法完善和制度创新,以构建完备的公民举报权保护体系。
(9)环保举报信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规定全文如下:
(1)第一条为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举报职务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2)第二条 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实名举报职务犯罪。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属于实名举报。
(3)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财政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工作。
(4)第四条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人民检察院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