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协会投诉
『壹』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12315
拓展资料:
应符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诉方; (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
(二)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
(四)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消费者协会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贰』 怎么知道在消费者协会投诉的结果
直接拨打当地12315即可,消费者协会主要受理下列两类投诉:
(1)
消费者对购买的生活消费品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方面的投诉;
(2)
消费者对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及其价格等方面的投诉。
以下几种情况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1)
购买商品用于生产和销售的投诉;
(2)
企业(包括个体户)之间经济纠纷的投诉;
(3)
个人之间私下交易商品的投诉;
(4)
提不出被诉者的名称和地址的投诉
(5)
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投诉
『叁』 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一般怎么处理投诉案件
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进行调查了解情况,有必要约谈经销商或者生产商,而后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使双方都能得到满意。
调解前有必要双方提出调解底线,再经消协作双方工作,最后签订调解协议书。
『肆』 消费者协会电话投诉电话是多少了
消费者协会电话投诉电话是12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消费者投诉的受理原则
消费者协会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
(一) 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二) 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三) 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
(四) 省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来信及网上投诉案件可以直接转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投诉案件可以直接受理。
(五) 外籍消费者投诉国内经营者的,由被诉方所在地县级消费者协会处理;省内消费者在上海、江苏、香港、澳门地区消费引发的争议,可以向消费者所在地消协投诉。
(4)消费协会投诉扩展阅读
消费者的投诉形式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一) 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 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三) 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四) 具体的投诉请求;
(五) 投诉的日期。
消费者协会的业务范围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一) 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二) 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三) 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四) 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五) 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六) 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
(七)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八) 不属于《消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
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的函件。投诉案件受理后,一般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征得双方同意可延长至三个月。
『伍』 如何向消费者保障协会投诉
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
1、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是,消费者与商店发生争议后,
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拖得时间太长,因为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首先要写明购物的时间、商店、商店地址,同时写明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有效期等。然后详述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经过或服务不满意的具体表现,最后写上自己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最重要的是随信附上购物发票(复印件)等凭证。
3、不管是书面投诉还是口头投诉,都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全面。
『陆』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多少
你好,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如下:
315投诉电话大全(具体联系方式以各地方职能部门公布为准)
工商投诉电话:12315;
质监投诉电话:12365;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诈骗报警电话:110;
卫生公益热线:12320
全国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只有一个:12315,请勿相信其他电话,以免上当受骗。(请注意号码前
加你所在的区号,比如02112315)。
『柒』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多少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12315,“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全国互联网平台。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上线。这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跨入互联网+时代。
201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2020年底前市场监管投诉电话统一为12315。
(7)消费协会投诉扩展阅读:
拨通12315电话后,如您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
另外拔打12315是收费的,消费者申诉案件,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如商家在异地需商家所在地区号+12315。
『捌』 投诉消费者协会有用吗
投诉消费者协会是有用的。
消费者协会主要是舆论监督的作用,消费者协会的12315热线,要满足某些情形才可以受理。
如果无法解决,消费者协会提供解决思路,而且消费者协会电话直接打到市里边,然后再分到各个区。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8)消费协会投诉扩展阅读:
中国消费者协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下列职能:
⑴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⑵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⑶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⑷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⑸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⑹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玖』 消费者协会投诉有用吗
有用, 中国消费者协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下列职能: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