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举报
A. 自己知道一起强奸冤案怎样可以举报
B. 法院审理案件法官有违法行为造成冤假错案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投诉
不是投诉或举报,如果是一审的,直接上诉;如果判决已经生效的,可以申请再审,推翻原判决。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C. 法院院长和法官睁眼说瞎话办冤案,受害者是应该去那个地方部门里投诉或许是请有关有良心的领导指点指点
首先,法院审判案件是靠证据说话的,因为案件的真相外人很难知道,只能看证据,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审判,并且证据要具有合法性,相关性和真实性,我觉得一句话就说法院院长和法官睁眼说瞎话办冤案是不对的,现在是法官负责制,院长也很难干预司法!其次,如果感觉不服判决,可以申请上诉啊,这是你的权利,有证据证明法官有不合适行为也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啊,但一定要有证据或相关线索,切忌捕风捉影,道听途说!
D. 法院做假判冤案 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热线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只能是到最高法院申诉或者到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满意请采纳
E. 怎么举报冤案,电话
你说的冤案是什么?如果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可通过申诉渠道,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处理。
如果是公安部门有徇私枉法或处理不公的,按照《警察法》规定,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F. 冤案举报电话
没有举报电话,只有通过法院起诉。其实最方便和效率最高的方法就是找当地电视台帮忙。
G. 河南省高院接待员建议我举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说这是解决问题的途径!怎么能让全民看到我的冤案
我估计省高院的人肯定不是像你说的这样说的。如果审判过程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高院有权力有责任进行纠正的。
H. 法院判决冤假错案后向哪里投诉
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直至最高院,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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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注意事项
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通过原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
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列举的事由提出;对生效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提出。
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应不超过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所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限。
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
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邮寄地址;
(2)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名称,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3)具体的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须列明所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项)及具体事实、理由;
(5)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明确表述;
(6)再审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提交法院的日期。
7、再审申请人除应提交符合前条规定的再审申请书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有其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其中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提交法律服务所函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的,应同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应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函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人员均应写明电话等便于联系的相关信息。
(2)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判决、裁定、调解书系二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5)再审申请人对生效已超过六个月的裁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申请再审的,应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提交以上(1)至(5)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8、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同时应当附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的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和再审申请书的电子文档(以2003版word格式刻录成光盘)。
并填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诉讼材料收取清单和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是否同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确认书。
9、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应当依上述各项要求进行补充或改正。
此外,再审申请人还需提供被申请人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