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投诉电话
A. 谁能帮我提供一下北京市建委的投诉电话呀我要投诉房地产经纪公司,
·北京市建委房地产投诉电话 66411044
·北京市建委投诉、群众呼声电话:63983155,信件查询电话:63983053
B. 住建局电话是多少
住建局电话:86-10-58934114(总机)
住建局地址:北京市海回淀区答三里河路9号
住建局邮编:100835
住建局:e-mail:cin@mail.cin.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2)住建委投诉电话扩展阅读: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C. 中介不退中介费怎么办住建委电话打不通,房地产中介管理处网站打不开,投诉无门,只能走法律途径吗
到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合同、收据,知道中介的注册信息、地址,写好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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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示:
网上咨询的判断仅是依据咨询者提供的内容所作的分析,供参考。案情复杂的,最好找律师面谈研究处理。
因时间精力有限,右侧电话限仅北京地区拨打咨询,外地有委托代理意向也可拨打,接通后请先说明目的。
房产中介违法违规可以向住建部、消费者协会、工商局、房管局投诉。
房地产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是:
(1)行为人负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义务。违法行为实际上是不履行、不承担法定义务的行为。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者、房地产交易当事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有各自具体的义务。
(2)行为人有不履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义务的行为。房地产违法行为表现为两种方式:一种是“不当为而为之”,即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禁止性义务,而行为人却不承担禁止性义务,进行了法律不允许的行为。另一种是“当为而不为”,即法律规定了作为义务,而行为人却不履行。
(4)住建委投诉电话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 朝阳区住建委电话85839922-115根本没人接!哪里能投诉他们啊
投诉他们?我劝你还是算了吧。。。
F. 北京住建委投诉电话
你需要那个建伟
或者北京市市建委
G. 住建委投诉的话会暴露自身信息吗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考公务员的话在建委好还是质检站好?这个问题是,要考公务员,要选择,可以选择建委,工资及月补贴待遇好,工作安稳,有发展前景和晋升空间,如表现好,会被提拔使用,从长远发展来说,建委比质检站更胜一筹,当然需要本人是否喜欢而决定,祝好运!
H. 北京市建委电话是多少
你说的是简称吧
全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给你个官方的迁址公告,还有地图。
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40/info47575.htm
I. 惠州市住建委投诉电话
我在惠州下角江湾一品三期B区楼盘,我在今平元月收楼。元月十月报装修,物业到今还没批下来一直在拖延期,还有物业说受力墙不准装插坐,请问建委领导,正常报装有几天能批下来,受力墙不能装插坐开关合法吗?请回答我,谢谢!
J. 请问各位北京住建委哪个部门是投诉黑中介的前段时间看新闻 说住建委现在专管中介乱扣押金不退押金
您好,与中介公司纠纷处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解决;
2.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所(住所即注册地址)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房管局)投诉,由其进行调解(投诉不是必经程序,如其中任何一方不愿接受调解,只能按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3.双方可以按照合同中的有效仲裁条款进行处理,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另行达成仲裁协议,根据仲裁协议向所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结裁决;
4.合同中无仲裁条款,事后又无法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