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宣传知识
㈠ 有关于禁毒教育的知识
可以从毒品的种类情况、毒品的危害等开始介绍: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时期。好奇心重,判别是非能力不强,抵制毒品侵袭的心理防线薄弱,加之对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最容易受到毒品的侵袭。部分省份的吸毒者中,80%以上是青少年。因此,对青少年进行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的教育是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有依赖性;具有非法性;具有危害性。
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公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属于我国麻醉药品管制范围的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可待因类、大麻类和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等,共7类118种。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第39条的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办法,进行管制。
罂粟是罂粟科两年生草本植物。罂粟花期过后,结出椭圆形的蒴果,在成熟蒴果上切割,可渗出白色浆汁,把浆汁凉干,就成为棕黑色的胶状物—鸦片。鸦片是制造吗啡和海洛因的原料。
㈡ 禁毒知识宣传的内容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每年全世界约有10万人死于吸毒,另有约1000万人因吸毒而丧失正常的智力和工作能力——珍惜您的生命,请远离毒品。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牢固的法制、纪律观念和群众观念;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热爱公安工作,具有献身精神。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法律素养,具有较高的执法水平。
(2)禁毒宣传知识扩展阅读:
培养目标: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和第二十次国家公安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认为本的理念。
围绕禁毒工作和禁毒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禁毒工作的实际需要,努力探索我国禁毒工作及其客观规律,切实贯彻“大公安、厚基础、精专业、重实战”的原则,培养适合我国国情的,精通禁毒业务的高素质、复合公安应用人才。
㈢ 禁毒知识
艾滋病的传染途径
一、性接触传染:无论同性和异性性接触都可发生传染,特别是性乱和同性恋者发病率最高,据调查,同性性接触者,其发病率高达70%左右。因为人受到艾滋病毒感染后不会立即发病,这就使性交者有可能隐蔽地传播艾滋病毒。
二、注射器和针头传染。艾滋病毒携带者用过的针头和注射器都带有艾滋病毒,未经严格消毒再与他人使用,即可传染。
三、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传染:艾滋病毒携带者的血液中含有病毒,输入这种血液即会传染。为防止艾滋病从国外传入我国,目前,我国政府已明令禁止使用进口血液制品。
四、母乳传染:受艾滋病毒感染的孕妇,其病毒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出生后,吮吸其母的乳汁也可传播。
五、接吻传染艾滋病毒:与受艾滋病染毒者情恋而深吻者,常会感染致病。因病毒携带者的唾液是传染病毒的传媒,故不可与情况不明的人“深吻”,青年人尤应当心,不要乐极生悲啊!
艾滋病毒的传播途径包括血液、性行为、吸毒和母婴传播等(预防艾滋病即从此入手)。 5,在潮湿、温暖及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的体液(如血液)里,病毒存活时间可能要长一些。因此,艾滋病人及其感染者家庭中预防感染的要点是处理好出血等体液污染问题。病毒感染者处于艾滋病的潜伏期,没有明显临床症状,仍可胜任日常工作。潜伏期短则几个月,长则20年以上。
1,蚊虫叮咬不传播艾滋病; 2,咳嗽、打喷嚏或蚊虫叮咬都不传播艾滋病,因为艾滋病病毒相当脆弱,一般离开人体数小时后即死亡,且容易被高温和消毒剂杀灭。 3,与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握手、拥抱、共同进餐不会感染;艾滋病不会经马桶圈、电视机、餐饮具、卧具、游泳池或公共浴池等公共设施传播。
㈣ 毒品禁毒方面知识
jin
禁毒
prohibition against drugs
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转运、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又称禁烟禁毒。
吸毒为世界许多国家严重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吸毒造成了超越国界的社会犯罪增加和个人人格沦丧等严重后果,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重视。1909年2月、1912年1月、1924年11月和1925年 2月分别召开了上海国际禁烟会议海牙国际禁烟会议和第一第二次日内瓦国际禁烟会议,签订了《海牙禁烟公约》和《日内瓦禁烟公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70~80年代以来,戒毒和反毒品走私斗争在国际范围内全面展开。
中国历史上深受鸦片烟毒之害。清雍正五年(1727),英印殖民政府、东印度公司和鸦片走私商陆续向中国倾销鸦片。道光十九年(1839),输入中国的鸦片达 4万箱。中国每年因吸毒耗费的白银外流约 500万两。鸦片烟毒使中国的社会经济、国防、人民健康和家庭生活深受破坏和摧残。道光十八年,清政府再次下令禁烟,并派湖广总督林则徐到广东查办。次年 3月到达广州的林则徐严厉禁烟,掀起了著名的收缴鸦片、虎门销烟的禁烟运动,但却遭到帝国主义的反对和干涉。鸦片战争以后禁令从未实施。中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曾经宣布禁烟禁毒,也没有禁绝。一些官吏保护贩毒活动,供给飞机、轮船和武装,为贩毒犯走私运毒提供方便,以致烟毒泛滥成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曾于1950年2月和1952年5月两次发布了《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群众性的禁烟禁毒运动。这一运动在普遍进行宣传教育,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基础上,采取禁绝种植、禁绝贩运和制造、禁绝吸食同时并举的方针,实行强制禁绝与自觉禁绝相结合的政策。主要政策有:①禁绝种植。动员群众自觉不种植鸦片,对改种农作物有困难的,给以贷款、免费供应粮种和发放救济粮款等项照顾。对不听规劝的种植者,铲除其烟苗,处罚、制裁违抗禁令和组织种烟的首恶分子。②禁绝贩运、制造。在交通要道普遍设立检查站,堵截贩运,发动群众检举贩运和制造烟毒的犯罪分子,查封一切烟馆和据点。号召贩运和制造毒品分子到政府机关登记,交出毒品、毒具,对悔过自新并检举立功者,从轻或免予处置;罪行严重、拒不悔改者,给以严厉惩处。③禁绝吸食。在进行调查登记,摸清烟民情况后,采用3种方式施戒:一是在家自戒,烟民登记后,订出戒烟计划,自己执行,由家属和街道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二是成立群众互助性的小型戒烟小组,把烟民集中施戒,加强对烟民的监督管理,提高其效果。三是政府成立戒烟所,主要吸收一些贫困的、烟瘾大的或自戒不奏效的烟民。进戒烟所后给他们服用戒烟药,组织他们学习和参加轻微劳动,进行监督教育,巩固成效,防止反复。到1953年底,全国普遍禁绝了种植鸦片、制毒、贩毒和吸食鸦片烟毒的现象,400万吸毒者陆续戒绝,禁烟禁毒运动胜利结束。中国的禁烟禁毒,挽救和改造了大批吸毒者,改变了不良的社会风气,促进了社会改造工作的发展.
毒品
㈤ 禁毒知识是什么
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分类,毒品的危害,禁毒标语,禁毒宣传等等有关毒品的内容称内禁毒知识。
㈥ 禁毒宣传内容
1、积极行动起来,同毒品违法犯罪作坚决的斗争。
2、罂粟再美,专美不过生命之花;诱惑属再大,大不过幸福之家。
3、曾记否,鸦片战争受磨难;未敢忘,毒品危害猛于虎。
4、依法禁毒,创造和谐社会;远离毒品,享受阳光生活。
5、实施综合治理禁毒战略,维护绥德社会稳定人民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