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检察院
㈠ 公安局不作为可以投诉检察院起诉么
可以。
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建立和完善办案责任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监督制度。在刑事诉讼中,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或者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因此,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情况属实,可以向办案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的法制、纪检部门反映,也可以向检察监督部门反映,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实在不行保留证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投诉检察院扩展阅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有:
1、行政诉讼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
2、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3、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4、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5、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6、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㈡ 检察院可以投诉法院吗
可以,检察院是国家监督机关,对法院和公安机关都有监督的权力
㈢ 如何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二、人民检抄察院直接受理举报的范围袭是: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民主权利的犯罪。人民检察院接受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 三、举报的方式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网络密码举报以及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五、要如实举报,举报内容要事实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在受理举报过程中,有时存在着举报人在不做任何分析、调查的情况下,将道听途说的一些问题、情况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致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量加大,办案效率降低,更有甚者出于打击报复的心理捏造事实、歪曲真相、诬告陷害,对此类举报,一经查实,人民检察院将追究举报人的责任。 六、人民检察院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㈣ 一审输了我不服不想上诉到检察院投诉管用吗
一审判决后,不服判决,你应该上诉,也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你的案件应该是民事案件,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但是,对民事案件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情况下会抗诉。对当事人来说,申请抗诉比自己上诉难度大很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㈤ 怎样举报检察院人员违规
向专门检督检察院工作的权威部门…………县(市)人大常委举报他。成功率100%祝你举报成功!
㈥ 检察院办案不利应该投诉什么部门
什么叫办案不力?以什么为标准?
一、如果是有人故意压案不查,或者故意包庇的。你可以投诉。
最好是向上级检察机关投诉,基层的、或市检察院的,最好是直接向省检察院投诉。向其他部门投诉,意义不大。因为案子上的事,必须保密,其他部门根本不知道,你投诉的到底是什么事。而检察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上级机关可以一查到底。
二、如果是时过境迁,或证据遗失,或能力有限。那你投诉,也是毫无意义的。
本人就是检察机关的,有些案件,你明知当事人有罪,但你就是找不到证据,或者证据就是遗失了,比如相关帐目、凭证,因为时间长了,比如搬家等,找不到了,作为检察机关还是无法指控当事人的。因为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去年,本人办一个粮食系统的贪污案,当事人承认贪污了,但帐目遗失了,最后只能是作不起诉处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啊。
如果你是举报人,那就要相信检察机关,没有什么人会故意不办案的,你不知道我们是天天欢迎有人举报呢!不过,举报要有证据,光听说是没用的,我们听说的也多了,没有证据有什么用?现在,不比过去了,哪能随便把人找来?找来,也只有24小时的讯问时间,问不出个所以然来,还不如不找。
作为举报人,不要动不动,就是办案不力。要跟检方积极配合,如果时机不成熟,那就再等等。现在办案的条条框框很多,那有这么容易的啊。
㈦ 怎么向检察院投诉
1、 山东省检察机关“民生检察服务热线”96699。
全省用户拨打96699统一法律咨询热线,即可接通当地检察机关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例如:青岛王先生拨打96699,则直接进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办公室。
省内用户若需拨打省内异地96699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则需要在96699号码前加拨目的地区号;例如:青岛王先生拨打053696699,则直接进入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办公室。
2、检察院内部有专门的控申科。可以去当地检察院咨询。
㈧ 实名举报应举报到检察院还是到纪委
实名举报应举报到纪委检查机关。
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六条规定,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8)投诉检察院扩展阅读:
实名举报应举报到纪委检查机关,而且还对纪委和监察机关有严格的规范监察程序。
为保证监察机关正确行使权力,草案在监察程序一章中,对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程序作出严格规定,包括:报案或者举报的处理;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决定立案调查;搜查、查封、扣押等程序;要求对讯问和重要取证工作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涉案财物处理等。
而且对违法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举报人信息的。还会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㈨ 如果向检察院投诉,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您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1)申请书(应写明当事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5)庭审笔录;(6)相关证据材料;(7)当事人申请监督的对象是一审生效裁判的,应当提供不上诉的正当理由说明,但是小额诉讼的除外;(8)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被法院裁定驳回的,应当提供法院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9)当事人已经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应当提供法院收到当事人再审申请的证据。
申诉材料不全或者没有注明确切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可能会影响检察院的受理审查进度和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
㈩ 看单位领导不爽,想去检察院举报,请问途径是什么
举报途复径主要有以下四制种方式:
A 信件举报
举报信:
(一)要列明被举报人的姓名、性别,所在地区,单位、职务、级别等个人情况。
(二)要列明所反映的事项:详细写明要反映的问题性质,对被举报人的有关违法问题都要尽可能写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事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及金额等,并将有关证据材料如发票、照片,或包含有录音、视频等证据材料的光盘、U盘、存储卡等一并列明、提交。
(三)如实提供举报人的有关信息。检察机关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件件答复。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属于实名举报。建议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B 来访:到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室。如果举报的问题属于检察机关受理范围,将有专人负责接谈、记录。
C来电:请拨12309,按语音提示操作。
D网络举报:在要去举报的检察院网站举报平台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