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举报热线
⑴ 全国统一的环境问题举报免费热线电话是
联系电话:(010)66556089
生态环境部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环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生态环境部行政服务大厅,办公地址为:生态环境部东门,办公时间为8: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生态环境部,邮政编码:100035
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010)66556039
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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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为环境保护部直属事业单位,对外加挂“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办公室”和“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的牌子,负责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
管理12369电话投诉和网上投诉有关工作;参与环境监察局组织的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行业或单位的建设项目提出环评审查意见;提出有关区域限批、流域限批、行业限批的建议;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损失评估工作;承担部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工作。
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内设综合处、应急值班室、预测预警处、应急调查一处、应急调查二处、应急调查三处等6个机构。
电话:010-66556435
⑵ 噪音扰民该打什么电话投诉
噪音扰民可以打环保热线投诉,也可以拨打110报警,反映扰民情况。
根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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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⑶ 环保局举报电话
环保局举报电话可播打12369。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
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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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二条 举报件办结后,举报件办理部门应当将举报件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并转送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
对上级交办的举报件,负责办理的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办理后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上级交办机构报告;上级交办机构发现报告内容不全或者事实不清的,可以退回原办理部门重新办理。
举报件办理结果应当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发,并说明举报事项、查处情况、处理意见、答复情况等。
第十三条 举报件办理部门未及时转送或者报告办理结果的,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催办。
第十四条 上级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发现向下级交办的举报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督办:
(一)办结后处理决定未得到落实的。
(二)问题久拖不决,群众反复举报的。
(三)办理时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五)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⑷ 环保局的投诉电话
环保局的投诉电话是12369。
12369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12369的受理范围:
1、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2、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
3、一些并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的,例如城市垃圾处置,12369并不会派专人到现场,而会转给有关部门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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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 上级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发现向下级交办的举报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督办:
(一)办结后处理决定未得到落实的;
(二)问题久拖不决,群众反复举报的;
(三)办理时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五)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⑸ 环保举报电话是多少
环境保护举报热线:123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举报的程序:
1、看到污染拍照留下证据。
2、拨打12369。
3、向接线员说清楚所举报污染事件的时间、地点(参考物或地理坐标)、排污情况描述(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描述周边有哪些生产企业,告知企业名称)。
4、跟接线员确认举报污染信息。
5、向接线员索要接收照片的电子邮箱或告诉接线员可以登录指定网络地址查看。
6、向接线员提出希望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的要求。
如何确定环保部门是否处理了投诉:
方法1:在投诉之后第二天继续拨打12369 询问投诉的处理进展。
方法2:可以在15 个工作日后向所举报的环保局提交依申请公开投诉问题处理情况回复。
环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⑹ 环保举报热线12369怎么打才会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说清楚你举报的内容,并及时跟踪了解查处情况。
⑺ 环境污染举报电话号码是多少
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时,可以通过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和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⑻ 关于环保问题的举报网站是多少
分为两种:
1、在线举报:环保问题举报可登录12369环保热线官方网站http://www.12369.gov.cn/,点击“环保热线”,导航栏中有“在线举报”;
2、电话举报:12369
(8)环境举报热线扩展阅读:
12369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截至2016年4月,环保微信举报已覆盖除西藏外的所有省份和地市,以及40%以上区县。“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超过9.6万人,全国共收到各类举报事项23883件,办结21416件。
开设目的
为了加强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根据《信访条例》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通环保举报热线“12369”客服电话。
受理范围
环保热线将做到24小时畅通,执法队伍接到举报迅速出动,及时处理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检验。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在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时,可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地点向辖区环保局或“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1、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2、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果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
3、一些并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的,例如城市垃圾处置,12369并不会派专人到现场,而会转给有关部门来处理。
4、如果遇到环保投诉,根据实际情况,先做了解,如果有必要,环保部门则会到现场进行处置。
受理程序
1、对属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举报事项,应当予以受理。
2、对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的举报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3、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机关和单位提出。
4、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提出同一举报事项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的查询方式。
5、举报人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出的举报件答复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举报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可以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提请复查或者复核。
6、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和有群体性事件倾向的举报事项,应当立即受理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举报事项,由举报事项涉及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协商受理;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协调、决定受理机关。
8、对举报人提出的举报事项,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能当场决定受理的,应当当场告知举报人;不能当场告知是否受理的,应当在15日内告知举报人,但举报人联系不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