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执法权限
❶ 路政到底有没有上路执法权
有上路执法权,但各省的法律依据不同,执法权限大小也不一样,基本依据是《公路管理条例》,但各省有的制定了《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的有专门的《路政管理条例》,所以能管多少事,要看本省的立法进程如何。
❷ 现在中国路政还有执法权么
你好,来路政有执法权的。
路政是交通系源统的一支执法队伍,主要负责: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道路施工,依法开展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检查监督所辖路段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情况等工作。
执法范围如下:
1、许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
2、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3、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4、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6、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7、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❸ 高速公路路政的权限范围有那些
1.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2.实施公路巡查;
3.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专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属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
4.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5.审理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跨)穿越公路得其他设施得建筑事宜;
6.对在特殊情况下,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得正常秩序;
8.为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得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
9.对损坏路产或发生侵权行为又不接受查处得车辆,责令停止行驶;
10.办理有关路政复议案件,参与有关路政案件得诉讼活动;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得其他职权
❹ 县交通局的路政有没有执法权
有的。
❺ 路政的执法权限和范围
保护路产路权,依法查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主要针对货运车辆
❻ 交通局有执法权吗
交通局是有执法权的。
❼ 中国公路的路政都有那些权力
具有以下职责:
1.负责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2.实施公路巡查;
3.依照法律、内法规和规章,制止、查处容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
4.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审批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跨)穿越公路的其他设施的建筑事宜;
6.对在特殊情况下,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得正常秩序;
8.为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得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
9.对损坏路产或发生侵权行为又不接受查处得车辆,责令停止行驶;
10.办理有关路政复议案件,参与有关路政案件得诉讼活动;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❽ 中国路政有查车的权力吗
中国路政有查车的权力。
中国路政具有以下职责:
(一)许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
(二)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三)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七)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8)路政执法权限扩展阅读
根据《公路法》第八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❾ 路政有权力单独上路执法吗
路政是交通系统的一支执法队伍,主要负责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道路施工,依法开展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检查监督所辖路段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情况等工作。路政执法队伍的前身就是公路派出所。
具有以下职责:
(一)许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
(二)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三)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七)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6、《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7、《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8、《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部1996年第7号令)》
9、《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16年第62号令)》
10、《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2003年第2号令)》
各地方地方法规及地方规章。
❿ 高速公路路政的权限范围有哪些
特重大案件 不得扯皮
按照规定,公路路产损坏案件的处理由案发地的路政管理大队管辖;发生在两个路政管理机构管辖范围间的案件,本着谁先发现、谁受理的原则处理,或由共同的上级路政管理机构指定管辖;
路产损失严重的特重大路政案件,应在案发后三日内报省路政管理总队。报请上一级路政管理机构处理的路政案件,案发地的路政管理机构必须首先制止违法行为,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埋设管道挖路 必须审批
凡涉及挖掘高速公路路产、埋设管线(道)、设置各类商业广告牌等路政管理审批事项,先由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机构与路政管理大队共同会签,经路政管理支队审核后按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需签订协议书的,由省公路局办理;有关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在路政管理支队所辖路段内的,须由路政管理支队审批,凡跨行两个以上支队的,由省路政管理总队负责审批或委托路政管理支队代办。
执法徇私舞弊 行政处分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除执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有关规定外,其他对路政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均应严格执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及其路政人员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路政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在执法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