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执法证
林业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就是依法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林业行政管理是包括森林资源的保护、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加工利用等整个过程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是林业建设的一项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基础工作。
B. 林业行政执法证考题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分析因涉及林业行政的具体内容,我的回复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案例中没有提到损失赔偿,没收林木或这变卖所得。
补种及罚款涉及自由裁量的问题,不能说一定就错。
民工不应当受行政处罚,但是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C. 以一般程序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出示省林业厅统一制定的林业行政执法证件。哪错了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一般程序:
第二十五条 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十六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第二十七条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全面、公正、客观地收集、调取各种证据。必要时,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收集、调取各种证据。收集、调取证所应当制作笔录,由调查人和有关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八条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询问当事人或者其他知情人(以下称被询问人),并制作《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被询问人拒绝回答的,不影响根据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被询问人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询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要求自行书写的,应当允许;必要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自行书写的应当有本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D. l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吗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属于政府机关的职位职能,具有纯粹的执行性。政府的林业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申请通过人大批准授权非公务员进行行政执法。
E. l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吗
1、《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了“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版国家行政编权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选调生是被国家机关到大学院校选中的,直接录用为公务员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3、行政编制就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列入政府编制的工作人员,其人员实行公务员体制管理,经费、工资福利等全部由政府拨付。 4、事业编制是实施政府某项公益服务的部门人员,也是列入政府编制, 事业单位有三种编制,一种是全额拨款,这种编制如果是机关或者下属单位属于行政执法类型,一般都参照公务员管理,也就是说享受公务员待遇,工资、福利与公务员没有区别。目前,一些社团党群组织和个别地方的交警就是这种编制;第二种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也就是说财政负担一半,单位自负一半.这种类型的单位不参照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的工资、待遇都有区别。如一些政府部门接待处和一些机关服务中心还有一些报社等等,大部分就是这种编制。 第三种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工资全部由自己单位负担,并实行企业化管理,基本上和企业一样。如部分地方的科研设计部门、会计核算中心等等。
F. 林业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林业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执法是否持有有效的执法证件;
(二)受委托组织是否在委托范围和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案件的办理人员是否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
(四)执法人员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贿受贿、包庇纵容、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
(五)案件是否依法受理;
(六)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七)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八)案件的办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九)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十)案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十一)其他应当监督的执法活动。
G. 如何换发,申领林业行政执法证
凭在编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证件参加各省政府法制系统统一组织的年度考试合格后即可申领。
H. 林业执法,草原执法箕不算行政执法类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林业执法,草原执法是行政执法类:
1、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2、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组织而不是自然人。组织这个概念的外延很广,可以指机关、机构,也可以指单位、团体等。林业、草原管理部门都是国家机关或机构,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但个人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不具有这个资格。尽管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是由行政执法人员来实施的,但他们是以组织名义而不是以个人名义实施的。因此,行政执法人员只是行政执法主体的构成要素。
3、行政执法机构必须有合法的依据。行政执法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组织不能任意成立,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在我国,行政执法主体产生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明文规定建立某一机关或组织承担某种行政执法任务,另一种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方式将某种执法权直接赋予某个业已存在的机关或组织。林业、草原管理部门都是国家明文规定建立的机关或组织承担本行业的行政执法任务。
4、行政执法必须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行政执法的职责范围是该组织行使权力的空间,也是其活动发生法律效力的空间。任何一个行政执法部门都必须具备明确、具体的职责范围。否则,其执法活动的法律效力就无法实现。林业、草原管理部门都有各自的行政执法职责范围。也就是林业,或者草原。
5、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
6、行政执法要坚持的基本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效率原则、诚实守信原则、责任原则。
林业、草原部门具备了以上条件,这些条件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此外,在实际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委托执法的形式。应当认为,委托执法只是一种职务活动,是行政执法机关自身作出的活动。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固有的权力,被委托组织虽然获得了一定行政执法权,但却是代表委托机关来行使的。
I. 森林公安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封存扣押物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森林公安在林业行政执法中封存扣押物品的法律依据就是,这些物品都可版能是涉案财物和作案权工具,依法当然可以予以扣押。
如果扣押的不对后面予以退还就可以了,如果说这是登记保存也行,但是登记保存是公安可以保存,你自己也可以保存,这不是强制措施,只是对证据的一种固定,强制措施是指拘留这些措施的。
J. 请问林业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急急急!!!
你好!林业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如下:
1.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版执法是否权持有有效的执法证件;
2.受委托组织是否在委托范围和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案件的办理人员是否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
4.执法人员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贿受贿、包庇纵容、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等违法行为;
5.案件是否依法受理;
6.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7.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8.案件的办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9.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0.案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11.其他应当监督的执法活动。
希望能帮到你,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