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教育感想
教育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执行,权责统一。
1、依法执行
这是指教育行政机版关必须根据法定权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的准则。
2、权责统一
指在教育行政执法活动中,教育行政机关有权对教育行政相对人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同时,也要承担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而引起的法律后果。即权利的行使和责任的承担要统一,不能只行使权力而不承担责任。
知识拓展
教育行政执法是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工作人员在现实生活中实施教育法规的活动,是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所采取的直接影响公民、社会组织或其他社会力量有关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或对其教育权利与义务的行使和履行进行监督的具体行政行为。
Ⅱ 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2010年末最高院司法警察局组织开展全国各级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要求从根本好解决司法警察各方面素质的不足。接到本通知后省高院法警总队,市中院法警支队高度重视,我院院党组,法警队长做出重点学习和训练的安排,全体队员大力支持,顺利的完成了本次警示教育的全部内容。经过本次活动的训练及自我剖析,全队在一起开的查摆工作会,我队总结以下三点不足,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得以加强。
第一、工作态度。执法为民的思想还没有与党的具体要求相统一,没有与具体的工作任务相结合,工作中热情服务,为民举动还有待提高。要想真正的做到与党和人民保持一致。就必须从根本思想来解决,首先要重新树立自已的人生观、世界观、确定你在人民法院工作就应把人民的事看成自己的事,刻已奉公,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其次,克服自己的利益观,淡泊名利观、金钱观,凡事从百姓的角度出发,不偏不倚。再次,加强党在各个时期提出方钱政策的学习,让自己的思想观念始终同党的思想保持一致,现在正是“十二五”的开局年,我们应该更好的为二道江区的经济建设、人民的合法权益保架护航。
第二、业务、警体素质不牢固。还应在日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刻苦训练。法警可能所有人都知道,不就是开庭时押解被告人,执行死刑,就连我们自己可能都不知道法警的由来,以及四项规则和大职责。这就是我们学习的不足之处。身为一名司法警察,人民警察中的一个特殊警种,你就必须而且应该知道你的职责、职权。什么时候是你应该冲上去,什么时候你应该撤下来,掌握你的执法力度,一切行动听从领导指挥,只要你与警察二字挂上边,你就是这支纪律部队的一员。须要掌握的不单是文字,内径为一名警察,你就应什么知识都得懂,但是除了我们业务上的,那最生要的就应是警体技能,包括枪械、手铐等警械的使用,擒拿、格斗、防暴术等。所以,现在从警的年轻人及之前从警的年长者对这些新时期提出的法警应具备的警体技能还不是很了解,认为这些东西学了也是白学,这正是我应该加的法警的技能。
第三、法警的警务保障还应完善,院里应将法警的具体分工落实到位,各项规章上墙,细化每名法警的职责,安全有力的保障司法活动。
总之,在近一年的学习与训练中,我队全体成员进行了警体技能的训练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剖析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使整个队伍得到了很大的进步。
Ⅲ 城管执法说服教育的意义
这个你必须先了解来相关源的城管法律法规,并结合城市管理与城市文明的的重要意义。城管管理难度大,而且面临风险。与管理对象的拉锯战比较多。尤其在在说服方面并不完善。在说服方面你可以参考下,相关的说服性演讲,因为大多数多是面对大众了,良好的说服必须尊守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站在工作对象的利益去思考。
Ⅳ 教育行政执法的通俗解释
教育行政执法: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工作人员在现实生活中实施教育法规的活动,是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所采取的直接影响公民、社会组织或其他社会力量有关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或对其教育权利与义务的行使和履行进行监督的具体行政行为。
教育行政执法的涵义
在日常生活中,法的执行通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广义上的执法,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本节所讲的法的执行,是狭义的法的执行。即指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针对特定事项和特定的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活动。教育行政执法是教育法实施的重要方面。它具有以下特点:
1.教育行政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教育活动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首先伴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教育领域中的社会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教育主体愈加广泛,教育法律关系更趋复杂,这就要求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转变。其次,根据法治原则,为控制行政权力的膨胀和防止行政机关的滥用职权,专司教育管理的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从这点上,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就是代表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公民和组织应当服从。
2.教育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各级教育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授权的单位,这就把教育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执法活动区别开来。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国家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均没有行政执法权。法律授权非义务教育学校,享有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以及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的权利,它们虽不是行政机关,但属于行政主体。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教育行政案件的活动,虽然也是执法活动,但它是以司法机关为主体的“司法活动”,不属于教育行政执法。另外,由于教育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有些教育法律规范的适用往往需要由多个行政机关协同进行。比如,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相对人给予责令停止营业和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只能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它们属于工商行政执法。这就把教育行政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区别开来。
3.教育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也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它具有国家的强制性。行政权是一种国家的权力,教育行政权也不例外。它既能改变教育资源的分配、也能影响并制约学校、教师、学生等发展速度和规模,教育行政机关享有的这些权力,是法律授予。同时,享有行政权也是进行有效管理的前提。因此,教育行政机关只有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活动,才是有效的行政执法行为。任何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不仅自始至终无效,而且违法。
Ⅳ 执法教育的手抄报题材,急死了!!快一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思想的统一体。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依法治国理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程序化。
执法为民理念:
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
公平正义理念: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服务大局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就是保障和服务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根本目标,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党的领导理念: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是我国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在各项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经受住政治风浪的考验,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参考资料:五五读法社会主义思想观念
Ⅵ 关于改进教育体育行政执法你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关于改进教育,体育执行。方法有 现在的高考和中考都有体育这门课程。 如果在平时的训练中也有这些课程。那就刚刚好啦。
Ⅶ 辩论赛行政执法实践中处罚比教育重要还是教育比处罚重要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这是对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的规定。
设定行政处罚,不仅仅是惩罚违法者,并通过惩罚防止其再次违法,而且是寓教育于惩罚之中,使违法者通过处罚受到教育,自觉遵守法律秩序,同时也教育他人维护法律,提高法制观念。
本法不仅在本条规定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而且在其他法律条文中为贯彻这一原则具体规定了告知。通过告知,可以使当事人受到法制的教育。此外,听证制度也是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的一种很好的形式,在听证过程中通过陈述事实、列举证据、援引法律,给各方面人员都留下深刻印象,从中受到教育。
由此可以看出,处罚、教育同等重要。
Ⅷ 学生单独做一件宪法相关的小事感想
学生单独做一件先法相关的小事感想。如果在学校某些小事和同学发生肢体冲突。警察来了之后,把我们带到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这是我感触最深的,不应该这么冲动。
Ⅸ 四查"查执法、查纪律、查思想、查作风”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老兄,同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