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劳务
A. 行政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就属于政府购买的基层公共服务人员吗如果不
首先得话,行政单位是比较正规单位的。
那么的劳务派遣用工。
就属于政府购买的基层公共服务人员,
B. 行政机关劳务派遣员工能进入体制内吗
不可能进入体制内,因为行政机关体制内都是公务员,想进入体制内就得参加公务员招聘考试
C. 行政事业单位将来允许劳务派遣工吗
允许的,已经下发政策,我们单位已经有了
D. 行政事业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费,怎样操作需要开具劳务票,需要代扣劳务所得税吗
需要提供劳务的个人去税务机关开具,税费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就应该缴纳了,不需要代扣了。
E.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6、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F. 行政事业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费,需要开具发票吗
一般都是把税后金额付给劳动者,劳动者留下身份证号、电话并签字,由单位对个税进行代扣代缴。也有一种方式是劳动者先行去税务局自行缴纳个税,之后拿着税务代开的票据找单位领劳务费,这种方式很少用
G. 劳动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一、劳动行政部门来主管源劳动工作。履行下列劳动监察职责:
监督检查招用工及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监督检查支付职工工资情况;
监督指导劳动保护和职业培训工作;
监督检查社会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执行情况;
查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对外劳务合作机构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管理失业保险工作中的职责主要有三个方面:
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法律、法规。
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进行监督检查。
H. 公司有人事部今天却让行政对接劳务公司,意味着啥
有可能觉得你们多余了,积极工作啊
I. 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工行政处罚合法吗
用工单位对于派遣员工有实际的管理权,因此用工单位是有权用自己的规章制度来约束你们的。不过换个角度,用工单位并没有罚款权。因此简单点说,用工单位可以管你,但是处罚方式错误,你可以联系劳动仲裁调解解决。
J. 行政审批局劳务派遣人员待遇
劳务派遣应该工资是双向的吧。原单位一份,被派遣到的单位再给一份。我的潜意识是这样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