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法行动
A. 执法因何遭两百余人追打
嚣张skr了!执法遭两百人追打, 广西扶绥140余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随后,扶绥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将其中140多名阻碍民警执法公务的不法人员强制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来源:南国早报
B. 以百日行动为契机 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
2007年9月15日至2008年1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集中开展了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经过自查清理、查处纠正、督察整改三个阶段,共历时123天,基本实现了摸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底数,查处纠正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在狠抓重点地区整改和典型案件查处的同时发现一批正面典型,初步开展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大力宣传中央严格土地管理的政策和决心等目标。
一、全国土地执法形势依然严峻,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
2004年开始的土地市场清理整顿,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下发后,地方各级政府依法管地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农民土地维权的意识都有所提高,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总的来看,一方面,违规违法用地问题有所好转。2007年1~8月,全国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4.6万多件,涉及土地面积43.5万亩,同比分别下降了3.2%和4.5%。但另一方面,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形势依然严峻。从第七次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看,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监测的90个城市,除重点项目外,其他违规违法用地约为1.3万宗,涉及土地面积24万亩,占同期新增建设用地宗地数和面积的比例分别为51%和22%。这些数据足以说明,土地执法形势依然严峻。 正是基于这样的基本判断,国土资源部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百日行动的重点是集中查处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规模,未批先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这次行动,目的在于解决土地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势头,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一是对“以租代征”行为的整治。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二是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的整治。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查处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三是对 “未批先用”行为的清理和整治。 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百日行动的主要成效
百日行动是近几年来国土资源系统时间最集中、参与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土地执法行动。百日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查清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14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百日行动方案以及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组织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工作。查处纠正阶段(10月15日至11月24日)。上级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所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到位;对清理出的管理不规范问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督察整改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针对清查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以完善制度和程序、明确执法责任为重点的整改方案。经过3个月的紧张工作,百日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实现了预期目标
(1)基本摸清了三类违规违法用地的情况。截至2007年10月30号,查清三类违规违法用地约3.1万件,涉及土地面积约330万亩。其中“以租代征”30多万亩,违规扩区设区约100万亩,未批先用先占大约200万亩。
(2)查处纠正了三类违规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三类违规违法用地案件2.6万余件,立案率近85%。其中下达处罚决定书2.3万余件,下达处罚通知书后自我纠正的约3100余件,达到14%;已执行9500余件,其中占下达处罚通知书的41%;申请强制执行的是8300余件,占到36%。罚款和罚没非法所得接近20亿元,没收地面建筑和拆除非法建筑物2000多万平方米。各地已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3700余人,给予党纪处分的约23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700余人,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300余人。
(3)遴选和查处了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在“百日行动”的过程中,遴选出107个先进县市作为依法依规批地用地单位,在全国划定了58个重点整改地区和251个典型案件。国土资源部确定的重点整改地区12个,其中11个已经基本查处纠正到位。地方确定的48个重点整改地区正在收尾;251个典型案件,国土资源部确定的37个,其中31个基本查处到位,正在陆续收尾。
(4)探索构建土地执法的长效机制。各地围绕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从预防、查处、监管和部门联动四个方面形成了19项制度,已经初步形成制度性成果。
(二)扩大了社会影响
一是增强了耕地保护和土地执法监管的共识。“百日行动”使地方政府依法依规批地、用地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促进了发展方式的转变。二是土地违法违规高发态势有所遏制。百日行动起到了震慑作用,违法违规批地的行为有所收敛。三是坚定了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坚守耕地红线的信心和决心,展示了国土资源队伍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良好形象。
三、百日不是终点,土地执法仍任重道远
为巩固“百日行动”成果,2008年2月28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巩固百日行动成果加快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2号),要求全面完成案件查处纠正工作,加快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继续严控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一)“百日行动”有终点,严格土地管理、严肃土地执法没有终点
“百日行动”是一次面向全社会的土地执法的宣传,它的针对性非常强,重点查处三类土地违规违法行为。然而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执法仅仅靠一个“百日行动”是无法实现的,这个行动的真正意义是要宣传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的大政方针,同时表示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打击土地违法违规的坚定决心。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得到真正遏制,还要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在今后的土地执法工作中,加强事前的监管,利用高科技手段不断加强违规违法的发现机制,完善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的土地执法,同时配合各个时期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才能不断巩固土地执法所取得的成果。
(二)探索土地管理长效机制,标本同治
“百日行动”最终的目的是要追求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从治标的目标来看,通过集中开展 “百日行动”,保持土地执法的高压态势,遏制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上升的势头,保证了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保障了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从治本的角度看,通过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清理,认真分析土地违法特点、原因和规律,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总结制度性漏洞,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土地管理制度。
(三)落实共同责任是土地管理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地方政府进一步认清了土地管理的责任,主动支持、配合国土管理部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各项工作;有关部门通过参与案件查处,在用地依法审批上也受到了教育,明确了审批土地的主体和违法批地的责任,为下一步落实共同责任的制度安排打下了基础。笔者认为,土地作为一种资源,同时又具备资本和资产的多重属性,某种意义上说,没有一块土地是独立的,它的背后都有一段历史,总牵扯着不同主体的利益关系,因此土地管理工作十分复杂,它也不应该仅仅是土地管理部门一家门前之雪,如果没有各级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支持和协作配合,要管好土地,可能也只是一厢情愿的事情。只有明确了土地管理是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共同责任,有了发改委、环保、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的通力协作,土地的管理形势才能从根本上好转,才能从真正意义上落实土地管理的科学发展观。
C. 强制执法行动之前要下文件吗
强制执行由法院判决后被判拒不执行可申请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
D. 垃圾分类集中执法行动开展,你尝试过丢错垃圾吗
我丢错过垃圾,因为刚开始的时候还不是很了解,所以犯了这种错误,给清洁工人造成了麻烦,实在不好意思。
E. 维护警察执法权威应如何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近期,重庆、南京2起交警执法遇袭牺牲事件受到舆论广泛关注。大年初三,重庆交警杨雪峰在春运交通安保岗位上,被犯罪嫌疑人张某持刀刺伤颈部、腹部,壮烈牺牲。在此前不久,南京交警史伟年在盘查车辆、制止犯罪嫌疑人驾车脱逃时,遭拖行碾压后殉职。舆论在谴责犯罪分子令人发指的暴行同时,也发出了“维护警察执法权威”的强烈呼声。
交警杨雪峰、史伟年在执法中遇袭殉职,仅仅是众多一线公安民警和辅警正常执法执勤遭遇暴力抗法事件中的两起个案。据有关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361人、因公负伤6234人,另有126名辅警因公牺牲,这其中因暴力抗法牺牲、受伤的民警、辅警人数占比并不低。在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的今天,挑衅警察执法权威、暴力抗法事件仍然多发频发,究其原因,一些社会民众法治意识淡薄、一些网络舆论导向出现偏差等问题依然是无法回避的重要因素。
F. 女子交通违法12次警告无效警察采取了什么行动
三次警告无效后,深圳交警破窗执法,并将女子行政拘留。
近日两起“拦高铁”事件引发全回民热议,答关于警察执法力度的争论声也此起彼伏。不过,最近深圳交警的一次执法却赢得了多数网民的一致支持。
“深圳交警”官方微博16日消息,1月11日,深圳龙岗,一辆12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小车试图逃避检查,驾车女子不开窗、不下车、不配合执法。
通报称,民警多次劝解、警告无效后,采取破窗。此外,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驾车女子曾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视频中,警方先向车内女子反复喊话:“你的车多次违章未处理,只是违章的情况,请配合工作。如果你不配合我们工作,属于妨碍执法,那就是另外一码事。妨碍执法是要拘留的。”
但女子并未回应。
随后,警方表示,将会警告三次,如果不配合,将会破窗,进行强制措施。
警方边警告边计数,三次之后,车内女子仍无回应。
这个女子真的就是不懂法,现在代价大多了!
G. 此次汕头创文行动中有出现执法人员不文明执法
在本次创文,的确有也出现极少数几宗不文明执法,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商铺态度版强硬、极不配合权,执法人员也是在无奈之下采取强硬手段进行清理。比如之前所传的,某饺子店被砸东西强制清理,因为此前,街道办早已提前一星期通知该商铺不要占道经营,自行清理,政府也多次派出人员与商铺进行沟通协调,从街道办工作人员到老人组再到青年自愿者,一次又一次的沟通,但是该商铺始终不配合不听劝,相关执法人员在无奈之下最终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清理。一些路过的市民网友看到之后,便拍了视频或相片,在网上或社交软件进行传播,于是就出现大家所说的“不文明执法”。其实,类似这样的“不文明执法”只是那么两三宗极少数,现实中大部分市民百姓还是积极配合参与创文和自觉拆除违建的,执法人员也是文明执法,以宣传、劝导甚至部分地区进行补贴奖励等方式要求各商铺、小摊小贩不要占道经营。
H. 怎样邀请某单位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一是上级机关指定组织;二是平行单位中先行协商共同实施;三是单方邀请其它非本系统的机关参加的方式不当。
I. 如何做好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第一批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2008年3月至10月份,我局迅速结合本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部分重点产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在整治过程中完善工作方法、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自身职责、推进措施落实。家具等首批5类重点产品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913人次,检查生产单位1692家次,查获案件123起,其中立案案件85起,查获货值168余万元,罚没款81万余元,查处无3C认证案件2起,查处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案件3起,端掉窝点2个,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案件1起。总局挂牌督办的案件2件。在专项整治执法中,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我局制定了每月一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始终坚持贯彻“三个衔接”,严厉打击了质量违法行为。一是坚持“行政执法与建档清查相衔接”。在专项整治建档清查、排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迅速调查处理,形成工作良性互动,提高执法效能。二是坚持“行政执法与监督抽查相衔接”。加强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执法查处工作。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做到“快、狠、准”,有力震慑违法行为;三是坚持“行政执法与申诉举报相衔接”。对涉及重点整治的五类产品的质量申诉,市局12365申诉举报中心做到密切关注、认真办理、件件有落实。对申诉举报中涉及本地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调查处理。
(二)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切入点,扎实开展节庆期间以及农资、棉絮制品等多类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针对百姓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产品问题,围绕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以及环保、节能等产品,以集中检查、重点出击、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出快拳、出准拳、出重拳,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保“两节”迎“两会”、“3·15”、“五·一”、“质量月”、“十·一”等阶段性、季节性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了一批涉嫌假冒伪劣及无证案件,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了重大节庆期间本市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是以“农资打假下乡”为契机,深入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打假工作,为春耕秋种保驾护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检总局的要求,从2008年2月至11月,在本市郊区范围内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的开展为期10个月的农资产品专项打假工作。以农药、化肥、农膜、农机为重点产品,以春耕农忙季节为重点整治阶段,深入开展 “农资打假下乡”活动,集中力量开展“3·15”农资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生产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案件。组织浦东、嘉定等9个区县局开展了农资产品咨询、服务等公益性活动,加强农资产品识假辨假维权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其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产品标识、产品质量等,并对部分企业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样,抽样合格率为100%。农资专项打假期间,全市质监系统共检查农资生产企业83家,涉及到农资产品有500余种,打假下乡进村数52个、入户数91个,立案查处农资产品案件16起,货值金额74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集团采购监控工作,深入开展“黑心棉”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与市教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本市高校周边市场、商店销售的床上用品进行全方位的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并对2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切实规范了纤维制品经营秩序,截断假冒伪劣纤维制品流入高校的途径,严厉打击制售“黑心棉”的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床上用品流入学校,保障在校学生的健康安全,保持高校和社会稳定。2008年市纤检所与各区县局加强联动、协同作战、紧密配合,组织开展了20余次絮用纤维制品检查、棉絮制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幼儿园、中小学、中专职校等30余所学校及部分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黑心棉”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力度,闵行、嘉定等区县局端掉了6个黑心棉加工窝点及存放仓库,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安全。
(三)开展节约能源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节能减排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
一是部门联手,着力开展节约能源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2008年9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节约能源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组织总队先后两次会同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能源效率标识联合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本市大型家电商场和建材超市。对实施能效标识管理的9项产品的能效标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发现一些问题:如部分家电产品使用不规范能效标识,节能标识型号与实际型号不符;个别产品未按规定标注能效标识等,均已责令改正。全市质监执法机构共出动1440余人次,检查生产、销售及使用企业1050余家,查获1起使用的能效标识不符合规定案件,查获未按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案件4起。通过集中检查,进一步宣贯了《节约能源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节约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了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出全社会重视节能、关注能源的良好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坚决取缔“地条钢”生产加工窝点。按照《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高度重视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地条钢及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取缔“地条钢”和劣质钢材生产窝点,将其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2008年,全系统重拳出击,对“地条钢”窝点进行专项整治,严厉地打击了生产“地条钢”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群众举报,我局联合当地政府、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连续在南汇、松江等区域端掉 5个“地条钢”生产加工窝点,现场查获用于生产“地条钢”产品的中频炉共计10余台,模具260余根,废铁约15吨,严厉打击了生产“地条钢”产品的行为,坚决杜绝“地条钢”的死灰复燃。
三是围绕循环经济发展,扎实开展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执法检查。限塑令实施以来,我局紧紧抓住生产企业源头,履行监管职能,组织开展塑料购物袋专项执法检查,减少“白色污染”,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重点打击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等违法行为。在开展检查同时,结合服务企业,坚持预防与打击并举,积极对生产企业宣传新的国家标准,提高企业的节能环保意识。
(四)紧密围绕国家重大部署,积极应对国家重大事件
1.组织开展服务奥运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为切实保障奥运会期间本市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有关要求,从2008年7月初至10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保奥运、迎国庆”为主题的百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期间,全市质量技监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1.5万余人次,检查6300余种产品,检查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5400余个,检查奥运纪念品及其他产品生产企业2270余个,涉及产品货值约1.47亿元,端掉黑窝点11个,吊销生产许可证1个,建议吊销工商执照1个,查获案件324起,其中立案290起,货值10万元以上案件22起,大要案7起,罚款总额564万余元,销毁产品货值15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3起。
一是全面开展保奥运专项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对上海体育场及涉及奥运服务的华亭宾馆进行迎奥运产品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场馆、宾馆内使用的公共图形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用的器材、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的要求。奥运会期间,局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奥运保障行动”,牢固树立“奥运期间无小事,涉奥问题无小事”的思想,围绕重点区域,针对奥足赛比赛场馆、训练场馆等周边区域开展奥运保障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无CCC强制性认证产品、涉及到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窝点,进一步整顿本市奥运赛事周边生产环境。
二是着力开展“保平安奥运”床上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2008年7月起,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先后多次对上海奥林匹克俱乐部、华亭宾馆等涉及奥运服务宾馆,华山医院等承担赛区急救工作的指定医疗保障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和复查,同时宣贯《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确保奥运期间床上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切实规范奥运纪念品的产品质量,对本市生产加工奥运纪念品单位进行突击检查。2008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组织普陀、青浦、松江、嘉定、闸北、宝山等相关区县执法人员组成联合专项检查组,共出动50余人次,对本市生产加工奥运纪念品的上海海欣玩具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进行突击性检查。重点对玩具、充气产品、家具饰品、汽车饰品等奥运福娃系列产品、奥运吉祥物纪念章、奥运工艺品和其他以奥运为主题的奥运特许商品进行现场检查,严把奥运纪念品质量关,坚决不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在开展迎奥运产品质量专项检查中,我局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台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上海电台、东方早报、新民午报、新华网、东方网、新民网等10余家新闻媒体报道、刊载或转载了奥运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新闻。
2.大力开展抗击雪灾、抗震救灾等监督执法行动,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在抗击雪灾期间,组织开展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等产品质量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会议精神,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2008年我局组织开展了“确保质量安全、确保计量放心”两次专项行动,加大对汽油、柴油、液化气等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情况的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本市雨雪冰冻期间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切实保障了市场供应。
二是在抗震救灾期间,组织开展过渡安置房、救灾帐篷等抗震救灾物资专项监督服务和执法打假行动。组织区县局和质检机构的专家,成立质量技术服务组,赶赴全市12家过渡安置房和4家救灾帐篷的生产企业,现场提供产品质量、标准以及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指导企业严格按技术规范组织生产,严把原材料进货关、生产工艺关和出厂检验关,督促企业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帮助企业保质、保量、守时地完成过渡安置房和救灾帐篷的生产任务;组织开展对过渡安置房、救灾帐篷及生产所需原材料的监督抽查,提供免费抽样检验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出具检验检测报告。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在沪召开过渡安置房、救灾帐篷监督服务全国现场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抗震救灾等一系列内部明电和文件要求,迅速部署过渡安置房以及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与市经委、市建委、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加强沟通联系,以救灾物资、农资建材和民生计量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打假“五查五打”,确保假冒伪劣产品不流向灾区。
3.迅速部署三聚氰胺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要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紧急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对生产和非法使用三聚氰胺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区两级执法机构迅速在全市范围对生产和非法使用三聚氰胺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全面排摸三聚氰胺、“蛋白精”类生产企业;二是检查生产三聚氰胺的化工企业,追查三聚氰胺的销售流向,并核对企业信息,建立数据库;三是检查“蛋白精”类生产企业,追查使用三聚氰胺加工食品辅料的情况。同时,加强与总局、外省市兄弟局以及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专项执法期间始终坚持向总局每日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检查中,未发现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和蛋白精类生产企业。对发现的三聚氰胺经销企业,已通报工商部门处理。通过对三聚氰胺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协助本市有关部门处理好奶粉事件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