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证什么时候考试
大约3个月,我是按上次他们培训结束日至发证到局(县级)时间,进行推算的!
⑵ 警察执法资格证考试时间
警察执法资格证的考试时间是在12月18号现在还没有开始可以准备。
⑶ 2019年下半年公安执法资格考试是几号
2019下半年格证笔试时间为11月2日,公安执法资格面试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13日(其他省份以本省公告为准),面试时间为2020年1月4日-5日。
⑷ 报考行政执法证考试需要什么资格考哪几个科目怎么报名
每2年法制办统一组织考试,单位统一报名;考试内容主要是几大行政基本法律——《行政处罚法》《许可法》《诉讼法》《复议法》《强制法》等等
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件考试题库 一、是非题(正确的选择A,错误的请选择B) 1、行政执法人员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一般直接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用公告送达。(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2、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3、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4、行政执法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5、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期限等实施。(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6、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不得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不得刁难当事人或者做出有损行政执法人员形象的行为。(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7、行政执法人员代为保管暂扣物品或者违法建筑内的财物的,可根据市场价格酌情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8、行政执法人员对易腐烂、变质等不宜保管的物品不接受暂扣。(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9、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对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应当从严进行告诫、引导,并给予行政处罚。(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10、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可作为协助行政执法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11、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12、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但强制执行的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关于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报名
及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科室:
根据市城乡建设局(连建法[2010]36号、东府法字[2010]2号)关于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报名及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精神,我局申领2011-2013年度《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与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由我局组织进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由县法制办组织进行。现就我局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报名及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报名
各有关单位、科室于2010年4月23日前将《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人员名单》及《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人员报名照片表》(近照彩色1寸4张用于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报局政策法规科。
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于今年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范围,从省厅“五五普法”建设法律法规知识题库抽取考题,闭卷考试(50岁以上人员开卷,持《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免试)。未通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
三、要求
各有关单位、科室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机关中直接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正式人员。行政机关不得为不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人员即非在编在岗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每位行政执法人员要重视这两次考试,把它作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素质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行政效率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积极报名、复习、参加考试。
各有关单位、科室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由我局组织进行,需要参加我局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集中考试的应同时报送《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人员名单》及《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人员报名照片表》。
⑸ 行政执法证考试好过吗
执法证年审考试说好考也好考?说他不好考也不好考?因为你还得去看那些复习题还要记住他。很容易记混了。因为工作时间、其他事情耽误。种种原因。
⑹ 执法资格考试2016年什么时候考
各个省区考试时间不一,具体请参见对应省区的官网,如福州市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方案》(闽政办〔2014〕143号)明确今后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内容中的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考务工作由设区市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实施。根据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2016年初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综合法律知识,下同)。现将考试组织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符合《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49号令)第七条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从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各类行政执法工作,但还未取得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含行政执法机关雇用的合同工、临时工)。
二、考试内容
本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仅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内容、时间、方式由省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系统行政执法需要确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业考试(含高新区、自贸区综合执法机构)由市政府法制办另行组织安排。
本次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必须掌握的基础法律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下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5年3月新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11月新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0.《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11.《信访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3.《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14.《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15.《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16.《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17.《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18.《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19.《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20.《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2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
2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23.《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24.《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三、考试时间
初定2016年2-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生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2月9日。
五、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1)填写报名表。报名参加本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如实填写《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粘贴1寸免冠彩色近照。
(2)提交相片。报名者另交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制作准考证)、2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制作行政执法资格证)。上交的照片背面应当注明报名者的姓名、单位名称(县级及以下执法人员要注明所在县(市)区及具体单位)。上交的照片由所在行政执法机关按单位分信封装好后,交由同级政府法制办公室(县级以下单位由县级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汇总),自贸区、高新区所属执法单位由自贸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汇总。
2.资格初审。
各行政执法机关人事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报名信息汇总、审核
1.各行政执法机关汇总。各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于2015年12月11日前将报名者的《报名表》1份、1寸和2寸免冠彩色近照各1张以及本单位《2016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1份(含电子文本)送交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县级以下单位由县级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审核)。
2.县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报。县级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认真核对其上交的照片是否注明报名者身份后,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本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每个报名人员的《报名表》1份、1寸和2寸免冠彩色近照各1张以及本地区《2016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1份(含电子文本),报送至福州市政府法制办。《报名表》和照片以行政执法机关为单位进行装袋。
六、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考场设在福州市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县(市)不设考场。
考场组织事宜、监考要求、考生纪律要求等均参照高考标准执行(考场规则见附件4)。
七、考题形式及出卷、评卷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
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题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判断题、选择题,采用答题卡形式作答。试卷分为A、B卷。
考试试卷由省政府法制办在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统一印制加封后,于考试前一天送交市政府法制办,按机密级材料保管。
评卷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统一进行。考试成绩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公布。
八、组织保障
为加强本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组织与协调,市政府成立考务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为成员。各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具体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对接落实。
九、其他事项
准考证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编排。
考务费用按照闽政办〔2014〕14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由市级财政承担。
各县(市)区和各单位如在开展此项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厅执法监督处联系(电话:87118673、86291650)。
附件:1.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表
2.2016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3.专业执法类别代码
4.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30日
⑺ 2016甘肃行政执法证考试什么时间
1、行政执法资格证:即为执法许可资格证它具有执法权威性,并且执法分类明细:回消防执法、答治安执法、刑事执法和公共事业
执法四大类,其管理范围覆盖所有个人行为和单位行为的所有范畴,但以现在的管理概念和执法改革理念,不一定公务员才能拥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参加工作到达一
定年限后即可参加与现有工作相同的执法资格证的考试。
2、每2年法制办统一组织考试,单位统一报名
3、关注当地法制办考试通知
⑻ 2018年执法证补考时间是什么时候
改革后有哪些变化? 1.人员范围变化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报考资格变化新人新办法: ①全日制法本及以上学历; ②全日制非法本+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 ③全日制非法本+3年法律工作经验老人老办法: ①办法公布前已经入学的,都能考,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法本、非法本。 ②办法公布前已经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都可以考。包括:自考本科、成人本科,均可以报考,且一直可以考。 3.客观题全面机考今年的客观题考试将在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且在副省级城市或者省会城市的2-3个考点进行主观题机考试点,已在完善计算机化考试答题系统及流程。 4.客观题和主观题两段考法考考试方式进行了调整,将一次性考试分为了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第二部分的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的合格成绩在两年内有效。改革的好处在哪? 1.客观题全面实行机考,答题时就不需要涂卡了,这样会节省出很多时间供考生们答题。 2.客观题机读,节省了人力,适应计算机化新时代。 3.主客分离,减轻了考生们的负担。今年主观题+客观题通过即可今年拿证;客观题通过+主观题未通过,第二年考生直接考主观题。
⑼ 2019行政执法证考试
按照下面的规定,学习申论和行测(含公共基础知识)就可以了。
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市州局和长春市所辖区)、选调生职位考试级别为甲级;报考县(市、区)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县和除长春市辖区之外的区局)、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和市(州)直机关(单位)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的考试级别为乙级。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类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试题由公安部统一命制。
⑽ 安徽省交通类的行政执法证一般什么时候考试
由省交通厅法制处决定考试时间。每年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