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暴力执法对策
这个问题要看城管是否按照规定执法、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被摊主砍伤、责任就不在摊主身上。
『贰』 四川阆中城管被曝暴力执法,真相究竟如何
大家都知道,公职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这是国家对他们职责的要求,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小部分公职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不过那都是曾经出现过的现象,如今的公职人员,在国家的整顿和要求之下,一般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但是在网络上,我们还是能偶尔看到某某地方城管暴力执法的新闻,就比如四川阆中的城管,就被曝光说出现了暴力执法的行为,因为在城管执法执法过程中,跟商家产生了冲突,而在此期间一位小女孩被伤到了脸部,而且比较严重。所以四川阆中城管暴力执法的新闻就成为了网友关注的热门新闻,那四川阆中城管的这次执法,究竟属不属于暴力执法呢?这个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呢?接下来,冷眼就给大家聊一聊这个事情,给大家大致还原下四川阆中城管的整个执法过程,让大家看到这个事情的真相,看看四川阆中的城管们是不是暴力执法。
『叁』 你认为当前城管执法工作中亟需改进和提高的应该是哪些方面
都没人回答?
那我坐个都不愿意坐的沙发吧~~~~~!!!!
就目前这舆论态势吧~必须要学会打太极,钻研打酱油;事情要尽量少管,最好不管;出门在外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以防身后之棍,背后之刀。事情管不好是个人能力问题,管好了是领导能力问题。市容管好了,是领导面子光彩,市容管不好你也不会受处分,但是管出事来了,替罪羊绝对是做事的人。碰上检查的时候样子要摆出来,但说说就行了,领导不在坚决不强制。市民投诉的时候,去看看,然后报告说搞不定,请求领导派增援,基本磨磨就完事了。无为之治乃大智慧也~
但如果咱么国家的领导和百姓都希望生活的地方像香港、新加坡一样美好,那就要学学人家的法制化了。首先强调一下,这个不是靠城管一家能做到的。
第一、是舆论问题。我现在都不怎么看腾讯的那新闻了,社会类的新闻写的像娱乐新闻,靠标题赚取点击率,内容空洞和不实,就像原来地摊上摆的《XX和XX的不伦之恋》这类书一样,你看标题去买书吧!绝对后悔。政府主管部门要对于不实报道和故意错误引导的报道要坚决用法律武器去抵制,可以到法庭告媒体啊!这么弄几次之后,至少主流媒体不敢乱报了吧!国外的那些知名的媒体,有几个敢这么乱报的,为什么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大公报、朝日新闻在他们那威信那么高,是因为他们那很少有这么不负责任的报道,即便有了,也能及时的向读者致歉改正。这才是真媒体~~~~~补充一个题外话,钓鱼岛事件,大部分中国人所得到的关于钓鱼岛的资讯都选择网络,而日本人大部分都是选择报纸。
第二、政府部门领导的思路问题。很多事情的暴露看上去是个简单是事,其实真都不简单,尤其牵扯到政府。城管和小贩的问题,在不用思考的前提下,必定是城管暴力执法,小贩泪洒街头,不用说,这样的人呢太多了。可是再细细想想,为什么这么多事发生了,城管依然要做这些往风口浪尖上舔刀子的事。傻子才愿意这么做呢!只是因为有这样的地方法规要求他们这么做,在中国行政权和立法权还无法完全脱离附庸关系的时代,基本是什么样的政策才有什么样的法律法规。只要领导说这事不用去动了,下面的肯定不会动了,但是你既要管控好市容,又要不出事……
不想打字了~~~~~~吃饭去
『肆』 如何破解“城管执法难”
城管是维护城市秩序的重要力量,但其群体形象却很糟糕,绝大多数城管新闻都绕不开“暴力执法”这个关键词。究其因,城管们似乎从未把自己当作城市管理的“服务员”,而是一直甘愿做追求秩序美学的“管家”——为了市容市貌的整洁,他们孜孜不倦地与街边流动摊贩上演“猫鼠大战”。
惯于集体出动的城管执法者,往往表现得比较强势和蛮横。因此,即便有些冲突的责任不在城管,公众依然会习惯性地同情作为“弱势群体”的小贩。城管群体频频遭遇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尴尬,原因就在于片面地将整洁、光鲜当作了城市管理的最高追求。
良好的街头秩序、整洁的市容市貌,当然值得追求和维护。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中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东西。每一个街边小摊都关联着一个家庭的生计,都关系到一群市民的消费需求,城管将这些小摊掀翻或者没收,当然是最简单的处理方式,但未必是最佳处理方式。如果因为觉得小摊小贩影响了市容市貌,就粗暴地将他们打伤打残打死,更是价值次序错乱的表现。
转变城市管理理念,才能实现规范城市秩序与保障小贩权益的“兼容”。在香港,被称为“走鬼”的无牌小贩,也曾让香港政府十分头疼,但香港并没有一禁了事,而是通过颁发牌照的方式将小贩纳入了法制轨道。香港每年都要按街区交通情况及市民需要进行测算,确定固定摊位和流动摊位数目,小贩必须持牌经营,并接受食物环境卫生署下的小贩事务队的卫生监管。
前不久疯传网络的那篇讲述“洛阳大叔在美国摆摊”的文章,让我们见识了美国“城管”是如何与小贩和谐共存的。纽约街头也有不少流动摊贩,但他们要接受严格的卫生监管,否则将面临数千美元的重罚。然而,小摊贩的权利总能得到充分尊重,因此不会出现暴力执法事件。非但如此,当地的城市管理者还认为,街头小贩在纽约食品消费里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是构成纽约风景的一员。
城市化最重要的尺度是人,在追求城市秩序和市容市貌的同时,时刻都应将人的权利置于首位。要破解城管执法的尴尬,出路在于将小摊贩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让他们在高楼林立的城市能有更多生存空间。做到这一点,不仅有助于满足城市人差异化的消费需求,还能为城市生活增添几分“人情味”。
(责任编辑:年巍)
『伍』 聚焦城管“暴力执法”。近年来城管暴力执法事件有:2009年2月,无锡北塘城管执法人员“霸王餐”事件;200
(1)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便民利民的服务性政府,而不是包办一切。(1分) (2)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人民负责的原则。为人民管理城市,而不是为城市管人民。(或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1分) (3)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做到合理行政、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3分,四个要求2分)提高提法行政的水平,加强立法,严格规范城管的执法行为(1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或提供城管人员素质也可以)(1分) (4)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1分,从民主监督角度答也可以得分) 『陆』 大家怎么看待城管暴力执法城管是迫不得已 关键是城管到底执的是哪门子法?“强制执行”应该由警察执行或由法院判决后交由警察执行。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的执法行为应当慎之又慎,行政行为不应包括此类行为。像西方,就是闯红灯,警察也不会当街罚款,而是给你一张传票,限你某日去简易法庭申诉。这才是法治。现在是所谓“执法者”又管又罚,管不了发不成就动手使用暴力,这不是法治,是黑涩会。。。 『柒』 城管暴力执法,应当面临怎样的处罚 按照单位的纪律规定处罚,同时按照治安案件处理,如果触犯刑法,需要负法律责任 『捌』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城管工作
城市的发展建设离不开城市管理工作,在某种程度上,一支高素质的文明城管队伍是一支现代化城市的发展标志,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城管的现代化城市会是何种模样。因此,如何把握时代特征,与时俱进开展好城管工作,正成为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研究并解决的课题。 『玖』 城管暴力执法该向什么部门投诉 搜集证据,到上级部门投诉或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十)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9)城管暴力执法对策扩展阅读: 行政复议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 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拾』 城管暴力执法引起群愤局长出马碰到大领导是什么电视剧 《我们的快乐人生》集数:共30集上映:2012年地区:中 国语言:国 语主演:高明、于震类型:剧情 热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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