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基本的党内法规
㈠ 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党员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党员管理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并贯彻于党员管理工作全局和始终的根本性的活动准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严治党原则。从严治党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关于党的建设的一个基本方针,也是对党员队伍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党员管理中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就是通过各种管理手段和措施,提高党员素质,保证党的无产阶段先锋队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因此,要严格按照党员条件吸收新党员,严防投机分子混入党内。还要加强对全体党员的经常性的教育。还要做到执纪严明,坚决实行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决维护和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注重实效原则。紧密联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坚持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增强党员管理的实效。这是党员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也是做好党员管理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基本原则。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党员管理工作要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既要引导党员树立崇高理想,始终面向未来,同时又要紧密联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紧密联系党的近期目标和任务,引导党员把完成现实任务同实现党的崇高理想内在地统一起来,把党员管理工作渗透到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工作中去,使党员教育管理的过程成为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过程。
三是制度规范原则。严格的规章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有效地规范和约束党员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措施。制度规范原则主要包括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制度的实施和检查。因此,要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教育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接转组织关系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籍管理制度等党内制度。
四是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原则。在党的建设中,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是紧密相连的。二者同等重要,不可分割和偏废。一方面,党员思想教育要以党员组织管理为基础,通过经常性的党员管理,使党的思想教育落到实处,并巩固教育的成果。比如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的方法除了个别谈心之外,更主要的就是要利用各种会议和活动的方式来进行,如果离开党员组织管理,就不可能把分散的党员集中在一起,就不可能举行党的会议和活动,党员思想教育就会落空。另一方面,党员组织管理也要以党员思想教育作保证。应当肯定,党的纪律和党内法规的强制性,是对党员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的重要手段。但是党员管理更有效的手段,不是硬性地强迫党员做什么、不做什么,也不是硬性地强制党员必须怎么做、不能怎么做,即不只是靠党的纪律、制度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因此,我们可以说离开思想教育的管理,是低层次的党员管理;离开管理的思想教育,是低水平的党员教育,因此,必须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改进党员管理中加强党员教育,在加强党员教育中搞好党员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员管理工作富有成效。
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的什么和什么
基础和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第二条 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
(2)最基本的党内法规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第三条 党的中央组织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中央党内法规。下列事项应当由中央党内法规规定:
(一)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二)党的各级组织的产生、组成和职权;
(三)党员义务和权利方面的基本制度;
(四)党的各方面工作的基本制度;
(五)涉及党的重大问题的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中央党内法规规定的事项。
㈢ 党内法规的基本特征是
党内法来规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权威自性。作为党内规章制度的高级形态,党内法规由高层法定作者制发,“法”的色彩很浓,一经发布就产生很强的效力,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遵守。二是条款性。党内法规的内容用条款形式表述,一条一个内容,便于人们的阅读、理解和记忆;通篇条连,显出清晰的条理性。这就不同于一般不用条款形式表述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㈣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之处,什么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根据《中国共产党记录处分条例》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最基本的党内法规扩展阅读: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3、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4、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㈤ 什么是最基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指出,什么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指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 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
(6)最基本的党内法规扩展阅读
党章是党的整体意志的体现。党章内容包括党的活动和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定,代表了全党的最高利益和最大利益,是这些利益的集中体现,实际上也集中了全党的信念和愿望。
党章是党内的普遍行为规范。毛泽东曾经说:“政党就是一种社会,是一种政治的社会。“党内有大量的人与人的关系问题,有复杂的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的问题。
像整个社会需要确立法律规范一样,在共产党内为了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正确高速党内关系,也需用要确定一种适用于所有党员的普遍行为规范,以指导和约不人们的行为,党章就是这种规范。
㈦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主要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主要有:《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回的若干准则》、《答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
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目的是为了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拓展资料: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它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
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哪六大纪律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第四十条明确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
党纪处分有轻重之别,党的六大纪律无软硬之分,党纪就是铁规戒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群众纪律,做好党的各项具体工作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生活纪律。如若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说到底都是破坏了党的政治纪律。
(8)最基本的党内法规扩展阅读
坚持干在实处强化实绩带动。“六大纪律”执行得好不好,最终还要实绩来检验。这就需要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拼实干、比实力、出实绩,努力用自身“辛苦指数”和“实干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
中心稳、方向明,大局清、诸事宁。党员干部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站在全局角度,以自身超常态应对工作新常态,助推中心工作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员干部的奋斗目标。
党员干部要把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此为谋事干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利益。实绩体现在服务常态长效上。要坚持继承和发展,抓好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和评估,对服务薄弱环节立新规、补漏洞,努力向制度建设要长效,让联系变成常态,让服务成为习惯。
㈨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的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是什么
会议提出的“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个体系”将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再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必须于法有据,必须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但是,法治不是一成不变的,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完备的过程。新一届党中央高举依法治国伟大旗帜,并将于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工作若干重大问题,其目的就是要为今后乃至更长时期如何推进依法治国统一思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从而更好、更有效地指导依法治国工作。当然,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的,需要从中央到地方始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固步自封、因循守旧,难以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法律再完备、规范再严格,不实施、不落实、不执行,都是空摆。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本质体现。必须通过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及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使懂法、遵法、用法、守法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自觉,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各级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推进依法治国“落地生根”。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依法治国的根本。监督是良药。法治中国建设、依法治国方略的完备和落实,没有严密的监督体系不行。法治监督体系分国家和社会两种体系。国家监督分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三种监督。具体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社会监督是国家监督的重要来源和重要补充,体现了人民直接参加国家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如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只有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监督是责任。对于地方政府干预执法部门的行为,对于执法部门执法违法的行为,对于那些玩忽职守、不作为的行为,对于那些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都要严格追究办事人的责任及责任单位的领导责任,视其情节,给予处分、撤职,甚至刑事处罚。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依法治国的标志。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央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积极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法治保障的新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心里要始终装着人民,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群众支持和信赖;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需求,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帮助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人心安定、社会和谐,共同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环境。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依法治国的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必须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水平,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中央部门虽然制定了一大批党内法规,但是,由于立法没有整体规划,缺乏顶层设计,使得党内法规存在“碎片化”现象:许多领域缺少必要的基础主干性的法规,有的领域虽有基础主干性法规,却缺少配套性法规,还有些领域的某些法规存在着相互重复,甚至相互冲突的情形。这就需要不断加强党内法规清理,并不断完善、规范党内法规体系,使党内法规制定和落实工作更加有序,使依法执政更有底气,从而领导好、推进好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需要强化顶层设计更需要狠抓贯彻落实,既需要全面深化改革更需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需要国家层面更需要社会层面,既需要抢抓当前更需要常态长效。有了“五个体系”的支撑和保障,依法治国将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新的强大动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