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城市管理执法局
『壹』 我在青岛上班,交了公积金能在潍坊买房贷款么,贷款额度怎么算
如果所在城市不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把自己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即可;如果所在城市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贷款人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即可。
第一,如果不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这种情况我们也不要过多地担心,虽然我们没有办法通过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我们可以把自己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用于购房的首付款或者是后期的装修费用,这样也会减轻一部分购房资金压力,关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如果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这对我们来说当然是好事,具体应该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住建部也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办理流程,咱们一起来看一下,如果需要对照办理就行了。
1,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所以办理条件必须是在职员工。
2,申请公积金贷款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接受职工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且告知咨询人贷款所需要的具体材料。
3,申请人或者是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核实申请人缴纳公积金以及申请贷款的情况,对于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是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应当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4,当贷款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人异地贷款的申请后,向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核实无误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贷款的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给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申请人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果遇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转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接收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如果遇到异地贷款逾期的情况出现,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配合贷款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贷款催收工作。
『贰』 潍坊市区城管为什么不让按LED显示屏
发往市区城管不让按LED显示屏,是因为没必要
『叁』 潍坊街道城管收的东西怎么处理
潍坊街道城管没收的东西,如何处理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第六条 执法人员在开具《暂扣物品告知书》的同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易烂、易腐的鲜活物品自收到《暂扣物品告知书》之日起一日内,其他物品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第七条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在暂扣物品后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情况复杂的,经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被暂扣的物品,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再需要暂扣的,城管执法部门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暂扣。
第八条 当事人逾期未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在本部门的公示栏中对该暂扣物品清单予以公示,易烂、易腐的鲜活物品公示期为一日,其他物品公示期为三十日。公示期满,当事人仍不接受处理的,经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该暂扣物品可按第九条规定的方式处理。
第九条 城管执法部门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有拍卖价值且可以拍卖的物品,交拍卖行拍卖。
(二)蔬果等鲜活物品视情捐助公益事业单位或交由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销毁。
(三)属国家保护的文物交由文物管理部门处理。
(四)金、银(不含金、银饰品)交由黄金管理部门收购。
(五)杂货类物品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交由废品收购部门收购,其他作废弃物处理。
(六)书、画及杂志等刊物交由区、街道(镇)阅览室或者少年宫、图书馆处理。
(七)其他物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拍卖等处理所得价款全部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十条 暂扣物品和无主物品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按月公示暂扣物品、无主物品的处理情况。同时填写《暂扣物品处理单》,与入库、出库登记一同归档,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肆』 潍坊晚上摆摊城管管吗
晚上摆摊只要不影响交通,没事的,不管的,城管队员也要下班回家休息的。
『伍』 潍坊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分别是哪几位
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陆』 潍坊市房管局咨询电话
办公电话:复
0536-8097005
传真:
0536-8097011
地址:
潍坊制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4楼
(6)潍坊城市管理执法局扩展阅读: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于2010年1月22日,是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城市建设、住房保障、村镇建设、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节能与新型墙材革新、建设科技教育等工作。
内设11个职能科室,下设10个事业单位。
『柒』 潍坊市的大型国有企业名录谁有啊小弟急用!
1、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发展海洋化工新兴产业为主导,集科、工、贸等为一体的现代化特大型企业,是“全国120家试点企业集团”和山东省重点培育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之一。
主要产品有40多种,其中,合成纯碱、硝盐、固体氯化钙三种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原盐、溴素、溴化物、水玻璃、白炭黑等八种产品产量居全国第一,是全国最大的海洋化工生产和出口创汇基地。
2、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研制和生产经营新型化学材料为主业面向全球的高科技化工企业,产品进出口及技术服务等项业务遍布五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
精细管理是亚星的重要特色,闻名全国。亚星创造性的比价采购管理模式被原国家经贸委认可并发布命令向全国推广。亚星的管理创新涉及企业管理的所有重要环节。多年来,亚星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520家重点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山东省管理示范企业。
3、潍坊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潍坊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于1990年12月1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聂作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集中式供水(水站地址在东风东街与惠贤路交叉路口东南角,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等。
4、潍坊恒宇交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潍坊恒宇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国际风筝联合会组织总部所在地潍坊,于2008年08月16日在潍坊市寒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11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
5、潍坊新立克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新立克(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国际风筝联合会组织总部所在地潍坊,于1992-01-24 在潍坊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36300万元人民币(万元),公司已经公司发展壮大的27年,愿与社会各界同仁携手合作,谋求共同发展,继续为新老客户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
6、潍坊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潍坊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10月09日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王世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建设、经营供水工程;原水供应;房地产项目投资等。
7、潍坊城市三维空间投资有限公司
潍坊城市三维空间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01月16日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项晓辉,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产进行项目投资;地下交通、管线通道(不含压力管道)等。
『捌』 潍坊市财政局都有哪些部门
潍坊市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调研室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维稳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牵头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科(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牌子)。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全市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承担自然资源与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彩票发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海洋、测绘、林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非税政策绩效评价,非税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具体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法规税政科。审核上报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其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参与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市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研究提出实施全市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承担市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开展税收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收政策变化情况分析工作。负责全市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
(五)预算科。研究提出全市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审核、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等工作。牵头市级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县市区的财政体制改革、转移支付和预算管理指导工作。
(六)国库科。组织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市级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财政国库。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市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市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按规定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制定全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负责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市级购买服务计划。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八)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文化艺术中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市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
(九)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牵头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十)教科文科(挂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科牌子)。承担教育、科技、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产业政策及有关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推进教科文相关领域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具体事项,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并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考核。
(十一)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牵头承担全市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
(十二)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工商贸易科。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大数据、投资合作促进、贸易促进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
(十四)资产管理科。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一分析。参与拟订市财政局履行有关国有资产(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十五)金融科。拟订全市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市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开展财税领域涉外交流与合作。牵头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国有金融资本监管科。拟订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国有资本流转等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编制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提出有关股权董事、财务总监等委派人选建议。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
(十七)政府债务管理科。组织拟订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市、县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府融资平台政府性债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考核市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八)财政监督和预算绩效管理科。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受省财政厅委托对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九)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科。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运作政策、制度,提出市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对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市级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对县市区政府引导基金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会计科。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与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负责有关行业党建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玖』 潍坊市区城管为什么不让按LED显示屏
应该可以的,不过得先备案,打听一下备案需要的材料,现在门头按个牌子都需要备案,牌子名称不符合规范也不挺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