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信息研判
A. 如何推进公安 基础信息化 警务实战化 执法规范化 队伍正规化
要推进警务实战化,首先就要推进决策指挥实战化。要重点围绕解决当前指挥专调度空转、基础工作不实、属警力部署不科学等弊端,坚持以发挥实战效能为标准,把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科学统筹警务资源、合理摆布警力部署、妥善解决战略战术战法等方面,坚决摒弃脱离现实、影响实战效能发挥的不科学规程、不合理做法和落后保守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加快机关实战化转型,完善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协调、组织机制,建立集“现场信息传递、信息分析研判、警务决策指挥”于一体的指挥调度平台,做到用实战化的思维和标准来衡量公安机关决策指挥是否科学合理、工作部署是否恰当妥善、发布指令是否落地基层,努力推进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警力编成、任务部署的实战化。
B. 如何加强公安机关网络舆情处置与引导能力
如何加强公安机关网络舆情处置与引导能力
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网络以其开放性、互动性、虚拟性等特点,已经成为人们反映诉求、表达己见、寻求共同的重要途径。而公安机关作为与群众接触最广泛的执法部门,更是无时无刻不在媒体的“显微镜”、网络的“聚光灯”下,涉警类舆情已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涉警舆情的收集研判,牢牢把握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权,对于提升公安机关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能力,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一、当前涉警舆情的特点1.“面对面”传播,速度之快。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实现了舆论传播由“点对面”向“面对面”的转变。舆论传播由诸多信息链支撑,且无明确的路径和中心,往往表现为“秒杀”速度,难管难控。如果一旦涉警信息被媒体发出,就会迅速扩散,广为传播,受众群体也瞬间膨胀,可见舆情特别是涉警类舆情的传播速度相当之快,需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2.“点与点”对接,范围之广。新媒体是基于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具有超链接、强互动、移动化等特点。在互动中,涉警舆情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参与者之间是整个过程中的各个“节点”,他们之间即可相互发布、传播和接受信息,在短时间内实现“点与点”的对接,无需“把关”和“审核”,因此,参与者表达观点的权利被“放大”,以致覆盖面之广超乎想象。即使简单的涉警舆情,也会因论坛、贴吧、微博等媒体的传播和互动被无限放大,短时间内将大范围扩散,从而引发网络舆情负面效应。3.“片连片”议论,反响之大。公安工作具有广泛性、群众性、特殊性的特点,加之当前公权与私权博弈加剧的特定社会环境,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人民警察高度关注,涉警舆情已经成为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关注的焦点、挖掘新闻资源的对象。一旦涉警类信息被媒体捕捉,尤其是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等负面信息,就会被网络、论坛、贴吧等新媒体广泛传播,而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也不断跟进刊登消息,从而使得一条涉警类舆情被各个媒体阵地相继传播,形成了“片连片”议论的效果,引起了全社会高度关注并广泛议论,造成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4.“网和网”炒作,影响之深。网络的虚拟性、言论的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个人的“无责”意识。有的网站为了一味追求轰动效应,接连发出片面性评价;有的网站更是抓住涉警信息恶意进行炒作,从而在网络上产出了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社会舆论,进而引发警察公共关系危机事件,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同时,涉警舆情也发生了从网上向网下转化的情形,有的舆情直接转化为了现实中的警民冲突,可见,涉警舆情“网和网”炒作的影响可谓之深。
三、公安机关应对涉警舆情的对策1.要转变观念,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第一,要从稳定的高度认识舆情。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就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而涉警舆情的发生,集中表达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诉求、愿望,如果公安机关引导、控制不当,就会引起网络等媒体的恶意炒作,形成涉警舆论危机,有的甚至发生警民冲突,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公安机关要从稳定的高度、政治的角度认识涉警舆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应急处置等维稳工作。第二,要从警情的高度把握舆情。要牢固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的意识,对涉警舆情保持高度敏锐性,在发生舆情后,要立即组织政工宣传等部门民警快速反应、主动应对、妥善处置,防止舆情大规模“发酵”,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第三,要从形象的高度看待舆情。涉警舆情影响社会大局稳定,更关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形象。在舆论引导工作中,要切实增强“舆情就是形象”的意识,通过与相关媒体的沟通协作,强化对公安工作的正面宣传,不断传递“正能量”,树立公安机关亲民、为民、爱民的良好形象,使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2.要把握主动,在应对舆情上再发力。一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一旦发生涉警舆情,要第一时间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在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引导社会舆论,牢牢把握涉警舆情话语主动权,防止舆论误导和负面炒作。同时,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也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势,向社会及时通报事件情况,赢得媒体、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一定的社会影响。二是积极利用网络平台。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开通的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公安微博,就是应对、引导媒体舆论的重要平台。我们可以通过在平台内设置话题的方式,来全力调控网民、公众的关注点。也就是说,通过便民服务在线、微博管理人员的话题策划,努力把社会的注意力、网民的关注点引导到特定的方向进行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转移、分散广大网民的注意力,从而达到引导舆论的目的。三是充分发挥“舆论领袖”作用。大众传播学认为,信息传播要经过“舆论领袖”这个中间环节,才能最终到达一般受众。我们可以充分借鉴这一理论,安排负责网络管理的民警,在热点网站、论坛、贴吧内持续不断地发表原创性的帖子,形成广大网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树立一定的网络权威。在有舆情发生后,我们的“舆论领袖”民警,就可以客观、公正地发表看法、评述问题、解释真相,消除网民对公安机关的质疑,达成一定的共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3.要扩大宣传,在正面引导上再强化。一是结合先进事迹宣传。要把公安民警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抢险救灾等工作中的先进事迹通过媒体宣传出去,充分展示公安民警无私奉献、亲民爱民、英勇无畏的精神风貌,赢得广大群众对公安民警的信任和支持。像最美消防员阳军、崛围山上的好民警徐中杰等的先进事迹,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山西日报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纷纷进行了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结合工作重点宣传。要把确定的公安工作重点,如民生警务、社区警务、基层基础等,向社会和群众进行大范围宣传,让公众了解和知晓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期,人民公安报、山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对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民生警务、便民服务在线等工作进行了宣传,集中反映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广大群众反响强烈。三是结合群众关切宣传。要本着“群众关心什么问题,公安机关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社会治安、小案件破获、小矛盾调处等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对公安机关采取的主要措施、案件侦破进展和取得的实际成效等,及时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参与度、认同感。4.要强化沟通,在警媒互动上再加强。一是搞好工作对接。日常工作中,要与本行政区域内的主流媒体搞好对接,建立信息宣传、新闻联席等制度,主动邀请媒体深入公安机关进行采访报道,赢得媒体的信任和支持,并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设置专版和专栏,占据主流阵地,宣传公安声音,为下步引导涉警舆情创造条件。二是加强交流互动。要紧密结合开展的“三访三评”、“警营开放日”、“相约警务室”等活动,邀请媒体、公众的广泛参与,充分展示公安工作业绩和民警队伍形象,主动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力求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地正面宣传公安工作,实现由公安引导向社会引导的转变。三是依托网络引导。要依托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公安微博等网络宣传平台,与广大网民开展交流互动,虚心听取群众呼声,认真答复网友咨询,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仅与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加强了协作,而且也与网络媒体实现了互动双赢。5.要突出重点,在处置机制上再完善。一是建立完善舆情预警机制。要对网站、论坛、贴吧、博客等进行实时监控,对排查掌握的各类涉警信息,组织网监、宣传等部门民警及时分析研判,掌握信息动态,开展信息预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坚决防止因工作滞后造成舆情蔓延扩散,进而引发公共关系危机事件。二是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网监、宣传、各执法单位是应对涉警舆情的主要警种,要在狠抓相关业务培训的同时,以完善快反机制为抓手,切实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应对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如果发生重大涉警舆情,相关部门和警种能够快速反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三是建立完善联动处置机制。在引导控制涉警舆情工作中,要建立完善顺畅、高效的联动处置机制,各警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动,发生重大涉警舆情后,应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协调解决舆情危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四是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要通过建立机制,切实规范重大舆情权威信息发布工作,责成专班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及时主动做好正面舆情引导,防止发生个别部门发布信息不恰当、不准确,造成负面舆论的二次叠加聚集。此外,对于歪曲事实、蓄意诋毁公安队伍形象的负面新闻报道,公安机关宣传部门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旗帜鲜明地予以驳斥,维护民警权益和队伍形象。
C. 细致严谨 铸就执法新干线
姜磊
在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开通即将两年之际,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每项工作的进展都有条不紊,特别是有关数据方面的工作,取得很多成绩,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为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数据统计源于日常接听
每一个数据的产生都是我们热心接听、耐心引导、细心记录的结果,我们在接听过程中本着为人民负责的态度,坚持做到不遗漏、不丢失任何一条线索。从2009年6月25日至2011年4月30日,国土资源部12336违法线索处理中心共受理违法线索59206个(举报电话51320个,举报电子邮件4558个,举报信件2088件,举报传真1240件)。其中,举报土地资源领域违法违规的24178个,约占41%;举报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的701个,约占1%;属于国土资源政策咨询、应由其他部门受理的举报事项等34327个,约占58%。国土资源部违法线索处理中心已办理的24879件违法线索中,作为重大违法线索办理的320件,约占总数的1%;作为一般违法线索转交地方办理的23272件,约占总数的94%;确认无效的1287件,约占总数的5%。这些沉甸甸的数字,反映了群众对我们的期冀和信任,也渗透着12336工作人员的辛勤与汗水。
二、数据处理要及时谨慎
由于数据处理繁琐而严谨,在处理的过程中,要始终保持较强的政治敏感度,运用专业知识,按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要了解熟悉国家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最新政策,如“两高一资”、“增减挂钩”、“别墅”、“小产权房”等,在处理此类线索时,要格外留意是否与新政策有关联,正确辨识重大线索与一般线索,重点案件重点处理,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让任何一条有效线索积压在我们手中。
为了畅通举报渠道,除接听电话外,我们还受理举报信件、举报传真、举报电子邮件等线索。在处理这类线索时,尤其要谨慎、高效,因为不能和举报人取得联系,只能从举报的几篇文字甚至一本书中提炼线索要点,每一条线索的处理都与举报人的利益安危紧密相连。所以,我们在受理举报线索时都有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每条举报线索都得到准确无误的处理。
数据处理虽然繁琐,但有一定的规律性,多一份细心、多一些谨慎,数据的处理工作会更高效。
三、数据分析报告要多角度全方位思考
(一)数据分析要充分
利用掌握的最新违法线索数据资料,进行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数据分析,可以及时掌握全国各地国土资源违法态势。同时,利用所掌握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统计数据和国土资源违法线索统计数据,研究统计数据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形势之间的关系,并将12336举报情况纳入形势分析研判中,从中发现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形势发展新动态,并结合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我们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对线索进行多角度分析。通过数据分类、提炼关键词等方式发现典型性、热点性问题,如高尔夫球场建设、“小产权房”建设、无证开采砂石、大拆大建强迫村民“上楼”等问题;通过环比、同比分析国土资源违法走势;通过具体的违法线索研究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提出解决办法。在统计分析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图表进行披露,并结合最新的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进行深层次的分析。
(二)总结报告要精准
通过按周、月、季度、半年等形式,充分利用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工作直接接触现实情况的优势,对所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同时结合相关政策提出可行性的建议,然后形成分析报告,为国土资源监管和决策提供基础数据,为完善国土资源法律政策提供支撑。
在报告撰写过程中,我们对接听数据进行统计,对每条线索逐一进行分析,将发现的问题归纳总结,对重大的、焦点性、集中性问题进行详细报告。每一次的报告都要以数据为基础,不能脱离实际空谈理论。每月我们会召开处内会议,集中分析月报中总结的问题,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集思广益,丰富报告内容。
现在我们经过一年多的数据统计,已经形成了一个大的数据库,随时可以提取相关数据信息,总体运行较稳定。但是仍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一要逐步完善规章制度,要加强12336违法线索处理工作的“全流程建设”,完善举报电话的接听、记录、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的制度建设,并根据违法形式适时修订,让违法线索处理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随着制度建设的开展,应逐步出台更多的规范性文件,让部、省、市、县四级违法线索处理工作统一协调,如规范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报告制度,使地方违法线索数据、反馈情况尽快上报,以便我们对全国的国土资源违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研判。二要不断加强业务培训。让地方工作人员了解如何统计数据、如何上报反馈情况,这样既简化了地方的工作,也为提高我们工作的时效性提供了保障。
D. 如何加强行政执法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是思想认识要有新提升。“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深化“三转”的方向引领。要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首先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升。要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衡量纪委履职理念和成效的标准,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我们既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又要持续探索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当前,要以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形成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干净做事。
二是执纪方式要有新转变。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都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要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要加强纪律审查信息化建设,及时分析“四种形态”结构特点,研判反腐败形势,提出对策举措。还要看到,“四种形态”并不是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败的节奏,它凸显的是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只要违纪,动辄则咎,“四种形态”才能从理念变为现实。
三是监督举措要有新拓展。有效的监督,是落实“四种形态”理念的重要保障。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要全面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进一步改革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确保真正把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深入推进派出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监督方式,把派出机构的权威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要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完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资金分配、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让心存侥幸者不敢妄为。
四是“两个责任”要有新突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要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的方方面面。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情形和方式、力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肃问责;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的,也要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究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E. 城管局怎样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工作方案
城管局要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工作方案可以找一家好的舆情监测公司。对企业来说,有效地监测,第一时间了解,及时地处理企业在网络上的相关负面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利用企业舆情监测,第一时间最快速预警负面舆情,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的负面信息,保持企业的健康良好形象。舆情监测系统对全网信息进行抓取和搜集,将信息分为正面、中性、负面。通过对数据分析和整理可以了解企业产品动态、用户需求,然后企业做出正确的解决办法。
要想保持企业健康良好的形象,就离不开舆情服务平台,而新浪舆情通的数据就非常靠谱。新浪舆情通是上海蜜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政企舆情大数据服务平台。 新浪舆情通以中文互联网大数据及新浪微博的官方数据为基础,7*24小时不间断采集新闻、报刊、政务、微博、公众号、博客、论坛、视频、网站、客户端等全网11大信息来源,每天采集超过1.4亿条数据。
F. 谈谈执法人员应形成什么样的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将法治的各种要求运用于认识事物、判断是非、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法治思维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法治思维是建立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的,要求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有一种法律规则的意识,坚持法律至上,坚持法律规则的运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等法治精神和原则。在面临多种问题的解决方式、手段时,领导干部能够首先研判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治精神等。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倡导者与宣传者,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组织者与实施者。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干部是关键因素。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归根结底要靠各级干部来完成。党员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与法治理念的强弱,直接决定着其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只有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拥有法治思维,才能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现实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看问题、作决策、采取措施的时候,往往缺乏法治思维。他们认为,只要是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就可以成为各种施政行为的理由,不用过多考虑各种决策程序和操作程序,可以绕开各种法律的条条框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只要能办成事,什么办法都可以用。这种忽视各种法律规制而以发展的理由来衡量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以合理性来代替合法性,显然是错误的。这种错误思维方式指导下的施政行为,罔顾程序正义,丢弃规则规范,漠视权力边界,功利性地强调发展,可能会有一些短期效益,长期而言恰恰会严重损害发展、和谐、民生,与这些目标完全相悖。正因为如此,解决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不强问题,已经成为推进法治建设必须抓好的紧迫任务。
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培养和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这种培养与强化是一个长期过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领导干部的追求与修炼,也需要组织的教育和培养,还需要社会的监督与约束。重点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法治思维规则至上,推进由合理向合法转变。一是要求党员干部有规则意识。想问题、办事情始终将合法性放在第一位,所有思考和决策都必须围绕合法性展开,无论任务多么紧急、事情多么重要,都不能偷换概念,以其合理性替代合法性。二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规则制定,在权责范围内,尽可能地完善法规规章配套、清理及解释制度。三是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按规则办事,始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工作中一切合理的行为都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之下。
——强化法治思维程序优先,推进由随意向严谨转变。法治思维强调程序优先,因为公正科学的程序是法治的基本构架,程序的完善程度是法治完善程度的基本标志。通过确立公正科学的法治程序,提升制度运行的规范化水平,消除制度运行中的不确定性,增强人们对未来的确定预期。在工作中,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必须始终坚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遇到有争议或纠纷的问题,即使是非对错很清晰,也要善于考虑程序上的处理方式,让争议各方平等地发表意见,不能因为法律程序不到位,造成决定和行为的无效甚至违法。同时,要把程序作为一种良好的工作方法,在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法定程序,以“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强化法治思维权利本位,推进由人治向法治转变。保障权利是法治思维的灵魂。要把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和角度思考问题,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群众的正当权利。工作中,既不能以发展为理由,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正当权利而侵犯少数人的正当权利,也不能滥用职权,超出政府权力法定的作用空间,涉入政府权力的禁地,损害群众的利益。要坚持积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但不包办一切,有所为有所不为。
——强化法治思维科学权威,推进由短期向长效转变。树立法治思维要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结合在一起,看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依法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个别与一般以及合理与合法的关系,尽可能把事情考虑得更周全,把方案设计得更缜密,把措施行使得更规范,努力做到不留“后遗症”,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公众和社会的监督。
G. 什么叫做执法闭环管理
执法办案闭环管理
系统深刻理解支队《交警系统执法办案闭环优化管理体系》精神,依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系统,按照体系实现了规定动作,为主要业务添加提示提醒功能,设立监督考核点。
事故处理网上办案
系统创建文书模板,实现事故处理文书网上制作、网上传输、网上签字、网上审批,改变了原有的纸质文书办案、人工文件派送、传统签字盖章的工作方式,规范了文书标准,统一了文书模板,节省了警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公安系统信息资源整合
系统可接入人口库、车辆库、驾驶员库,实现全国人口信息、驾驶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自动查询;接入122接警信息库、音视频库,自动关联事故现场处警音视频录像,获取接警时间和民警到达现场时间,掌握事故接处警情况;接入在逃人员库、盗抢库、综合管理平台库,实现智能比对数据,自动提醒民警嫌疑人车情况。共八个外部资源数据库,为民警提供快速查询一站式服务,实现公安资源共通共享。
事故信息智能采集分析
系统建立事故信息采集库,在民警办案过程中,智能采集事故信息,包括事故四项指标、车辆类型、道路类型、事故类型等,实现了事故信息的统计分析研判功能。
建立多样化考核体系
在闭环优化管理体系基础上,系统建立自动考核和人工考核两种考核机制。,每月系统自动对执法问题分析研判,区分执法问题存在的突出点,自动生成执法研判排行榜,为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工作提供研判依据。
建立事故案卷电子档案管理机制
对应纸质文书系统建立事故电子档案,档案包括事故案卷档案、检验鉴定档案、复核档案、民警执法档案,针对不同案卷类型系统分类归档方便不同业务民警查阅档案,并设定档案员权限,专人专管。
H. 执法人员应形成什么样的法治思维
治思维是将法治的各种要求运用于认识事物、判断是非、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法治思维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法治思维是建立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的,要求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有一种法律规则的意识,坚持法律至上,坚持法律规则的运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等法治精神和原则。在面临多种问题的解决方式、手段时,领导干部能够首先研判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治精神等。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倡导者与宣传者,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组织者与实施者。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干部是关键因素。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归根结底要靠各级干部来完成。党员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与法治理念的强弱,直接决定着其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只有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拥有法治思维,才能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现实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看问题、作决策、采取措施的时候,往往缺乏法治思维。他们认为,只要是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就可以成为各种施政行为的理由,不用过多考虑各种决策程序和操作程序,可以绕开各种法律的条条框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只要能办成事,什么办法都可以用。这种忽视各种法律规制而以发展的理由来衡量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以合理性来代替合法性,显然是错误的。这种错误思维方式指导下的施政行为,罔顾程序正义,丢弃规则规范,漠视权力边界,功利性地强调发展,可能会有一些短期效益,长期而言恰恰会严重损害发展、和谐、民生,与这些目标完全相悖。正因为如此,解决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不强问题,已经成为推进法治建设必须抓好的紧迫任务。
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培养和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这种培养与强化是一个长期过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领导干部的追求与修炼,也需要组织的教育和培养,还需要社会的监督与约束。重点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法治思维规则至上,推进由合理向合法转变。一是要求党员干部有规则意识。想问题、办事情始终将合法性放在第一位,所有思考和决策都必须围绕合法性展开,无论任务多么紧急、事情多么重要,都不能偷换概念,以其合理性替代合法性。二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规则制定,在权责范围内,尽可能地完善法规规章配套、清理及解释制度。三是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按规则办事,始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工作中一切合理的行为都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之下。
——强化法治思维程序优先,推进由随意向严谨转变。法治思维强调程序优先,因为公正科学的程序是法治的基本构架,程序的完善程度是法治完善程度的基本标志。通过确立公正科学的法治程序,提升制度运行的规范化水平,消除制度运行中的不确定性,增强人们对未来的确定预期。在工作中,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必须始终坚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遇到有争议或纠纷的问题,即使是非对错很清晰,也要善于考虑程序上的处理方式,让争议各方平等地发表意见,不能因为法律程序不到位,造成决定和行为的无效甚至违法。同时,要把程序作为一种良好的工作方法,在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法定程序,以“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强化法治思维权利本位,推进由人治向法治转变。保障权利是法治思维的灵魂。要把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和角度思考问题,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群众的正当权利。工作中,既不能以发展为理由,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正当权利而侵犯少数人的正当权利,也不能滥用职权,超出政府权力法定的作用空间,涉入政府权力的禁地,损害群众的利益。要坚持积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但不包办一切,有所为有所不为。
——强化法治思维科学权威,推进由短期向长效转变。树立法治思维要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结合在一起,看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依法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个别与一般以及合理与合法的关系,尽可能把事情考虑得更周全,把方案设计得更缜密,把措施行使得更规范,努力做到不留“后遗症”,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公众和社会的监督。
I.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全文
1、第一章 总则
2、第二章 执勤执法用语3
3、第三章 执勤执法行为举止
4、第四章 着装和装备专配备
5、第五章 通行秩序属管理
6、第六章 违法行为处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查处轻微违法行为
第三节 现场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
7、第七章 实施交通管制
8、第八章 执行交通警卫任务
9、第九章 接受群众求助
10、第十章 执勤执法安全防护
11、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
12、第十二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