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审批签发单
① 就业局签发的正式招工录取通知书和录用审批表是否表达同一意思,都能分别证明此人已被单位录用。
是的,一个是把录取结果告之本人,一个是确定录有的结果的正式文档。
② 局机关名义给其他局发函前需分管领导审阅后送局长签发,送阅处理签上拟办意见怎么写
1、发文(无论是函、请示、报告):是先送低职位审阅,再送高职位的签发,你想,如果先送高职位的签发,再送低职位的审阅,低职位的能有异议么。。。
2、不知道楼主单位签发文件是同时发出还是顺序发出:
顺序发出(即:送分管领导审阅后返回到楼主,再送局长签发),那送阅处理签上先写:拟按此行文,请***副局长审批。送分管领导审阅批示意见表示同意后,还到楼主那里,那在送阅处理签上写:拟按此行文,已送***副局长审阅同意,请局长审批。然后送局长签发。
同时发出,有具体经办人送达办理,那就写:拟按此行文,送***副局长审阅后,送局长签发。
3、处理签的意见,主要是让具体经办人来看的,知道如何办理,所以楼主不用太过于斟酌字句,如果太过于担心,翻翻以前的文件看看是咋写的,就咋写。。。
③ 请问公文管理中的“拟稿、审核、核稿、发布、缮印、会签、签发”的含义以及对应的实际业务分别是什么
拟稿是发文抄办理的第一个环节,同时也是整个公文处理工作的关键性环节之一。
审核是指公文的草稿在送交机关领导人审批签发以前,对公文的内容、体式进行的全面审核和检查。它也是公文处理工作的关键性环节之一。
签发是指机关领导人对文稿最后审批。它是公文形成的关键性环节。
核发是指在公文正式印发之前,对经领导人签发的文稿进行复核并确定发文字号(是指机关制发公文的编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序号组成)、分送单位和印制份数的一项工作。
公文的缮印是对已签发的公文定稿进行印制。
公文的校对是对文件质量的最后一次检查。
公文的用印是指在印好的文件上加盖机关印章。
公文的发文的登记,其作用与收文登记一样。
公文的会签指联合行文的,需要多个人或单位签署。
④ 消防许可证的审批范围及签发
(一)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不含有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由当地内消防科(大队)负容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除外。
(二)建筑面积超过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由支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
申办材料:
(一)应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表;
(二)凡新建场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
(四)可燃装修进行阻燃处理时要出示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合格证;
(五)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场所出示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六)洗浴场所应出示锅炉产品检验合格证;
(七)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⑤ 编制·审核·会签·批准。会签是什么意思
审核是指公文的草稿在送交机关领导人审批签发以前,对公文的内容、体式进行的全面审核和检查。它也是公文处理工作的关键性环节之一。
会签是撰拟公文的过程中,主办单位主动与有关单位协商并核签的一种办文程序,一般当公文的内容涉及本单位的多个部门或与其他单位有关时,需要进行会签。会签根据对象的不同分为内部会签和外部会签。内部会签用于与本单位内部的各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核签;外部会签用于与外单位的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核签;二者的性质相同,但处理形式不同。 在管理系统中的会签流程,例如公司职员离职要在不同的部门去签字确认,这里去哪个部门签字没有顺序之分,但所有部门签字完毕后才可以离职。
⑥ 审核人与签发人区别
比如说一般文件,有起草人,审核人,签发人。在企业里,一般秘书,文员是起草人,部门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是审核人,总经理是签发人。
⑦ 文件签发审批表
文件签发审批表,顾名思义,即在签发有关所在单位的重要事宜的通知、申请、内决议等文件为了方便相关部容门和领导的审批而必须附带的一张表,在公司等机构较为常见。政府的文件审批制度通常有更为正式的公文规定,如重庆市就曾经有《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审批制度》(渝府发[1997]1号)。
在制作此类表单时应当仔细核对所在单位的文件审批制度要求,确认相关单位名称和领导名字、职位,交代清楚文件的提要,留出给审批人员回复的空间。
⑧ 一份文件需要领导签字发文,领导签字是签发吗
签发签发,至少包括签字和发出。
1.这里的签字,是指经相关审批人在流程审批文件上全部签字同意、确认文件的内容以及同意发出。当然,如果不同意,或有修改意见则返回重新审批。
2. 发出是指将,将审批人审批通过的文件,通过一定的方式告知单位内人员或相关人员。形式包括张贴公布、邮件通知、发出邮寄通知、或当面通知等等。
3. 当然,如果单位内部对签发流程有相关规定的,应该按照单位规定执行。
⑨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 这话什么意思啊
所谓的“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指一把手,最大的领导。
本机关负责人一般指分管的领导,往往是二三把手或者是部门一把手。
一般的公文,如果只涉及常规的业务工作,由相关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签发即可。
涉及重要工作的公文,或给上级的公文,一般领导显然是不够分量的,需要一把手签发。
仅供参考。
⑩ 进出口许可证的签发实行的原则是什么
为了适应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发展外贸的新形势,加强对外贸易行政管理工作,执行国家统一的贸易政策,建立对外贸易的良好秩序,克服外贸经营中存在的一些紊乱现象,各特派员办事处本着管理、服务、调研和协调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为做好进出口许可证的审批、签发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堵塞漏洞,防止差错,特制定本规定:
一、审批、签发许可证的原则
(一)根据部授权范围及有关规定,认真审批和签发所联系省、区、市的部分进口、出口许可证。
(二)凡计划列名出口商品必须凭经贸部下达的计划和省、区、市经贸厅委外贸局下达给企业的二次分配计划核发;计划外出口一律凭经贸部批准的文件、函电和省、区、市经贸厅、委、外贸局的二次分配计划办理;凡属港澳配额管理商品,一律凭经贸部下达的配额核发;超配额出口必须凭经贸部的批件办理;对没有经贸部批件的超计划、配额出口,不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予受理。
(三)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非计划列名、非配额管理商品的出口要严格按照经贸部授权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四)凡属经贸部文件通知审价并附有价格资料的商品,要严格审价。
二、签发许可证的程序
(一)办证人员接许可证申请表后,对表列内容及有关附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送主管处长复审。
(二)主管处长对应审内容和初审意见进行全面复审,有权对初审意见提出质疑或否定,在认真复审的基础上签批意见送特派员审定签发。发证量大的特办,特派员审定签发全部许可证确有困难的,可授权主管处长审定签发符合计划、配额规定的,金额在5万美元以下的出口许可证和不违反规定的许可证展期或改证事项。
(三)特派员对初审、复审内容和意见进行审定。特派员对初审和复审意见有权提出质疑和否定。
(四)当特派员缺勤时,由特派员授权主管处长审批。
(五)特派员、主管处长根据各自职权范围审定签发后,电脑打证人员凭特派员、主管处长签字打出正式许可证。对不符合审证程序的,电脑打证人员应拒绝打证。
(六)办证人员对打印好的许可证进行校对,发现错误应立即纠正。对校对无误的许可证,由管理印章的同志盖章。
(七)办证人员核验领证人交费证明发证。然后将许可证的“留存备案联”与办证申请表及所附文件归档备查。
三、审证内容
(一)领证人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
(二)审查领证商品是否属本特办发证范围,领证单位是否有该项商品经营权。
(三)领证单位提交的齐备有效证件和材料(第一次申领许可证)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企业章程、经营执照、经营商品目录范围、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海关登记手册、合同正副件、许可证申请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信用证副本、经贸部的有关批件;如属进口,则还需提交进口审查部门的批件、中国银行和外汇管理局签章的用汇批件。许可证申请表的填写要符合要求,要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四)申请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应核对进出口计划、配额的执行情况,并及时予以登记、核销,不许超计划、超配额发证。
(五)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填写的价格和合同成交的价格不得低于经贸部下达的协调价格。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填写的价格及合同的成交价格不得高于部下达的最高价。
四、自批商品的审批
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非计划列名、非配额管理商品的出口,由特派员办事处按照经贸部授权和有关规定,以及鼓励扩大出口的精神进行审批。严格实行办证员、主管处长、特派员三级审批或三级干部共同讨论审定,特派员签发。防止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五、对审核无误的申请,一般应在提交之日起,3个有效工作日内办完发证。有问题的亦应在3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可作个别处理。
六、坚持自下而上的审批制度,各负其责,缺一不可,秩序亦不能颠倒。
七、办证人员注意事项
(一)各级办证人员对来特办领证的人员,要以礼相待,有问必答,热情服务。对许可证申请表填写中出现的问题,要耐心解释,说明情况,请其按经贸部有关文件和规定予以纠正。
(二)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发现违反规定、错审、错印等问题,均有责任提出,并尽快纠正。
(三)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办证人员对于疑难问题或一时不易解答的问题,不要匆忙表态或许诺,要首先向主管处长和特派员请示报告,然后再正式对外答复。对于重大原则问题,主管处长和特派员亦一时难以判断的,应及时向经贸部请示报告。
八、各特派员办事处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各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进口、出口许可证审批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