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中应当
『壹』 法律中“应当”和“必须”的区别
与汉字的意思一致,即有以下的区别:
一、解释的区别
应当有三种解释
1、应该。
《后汉书·方术传下·华佗》:“君病根深,应当剖破腹。”《百喻经·斫树取果喻》:“心生愿乐,欲得果食,应当持戒,修诸功德。” 宋梅尧臣《雷秘校入阙拟官时将登舟过辇下》诗:“闻道求为县,应当学种花。”
《再生缘》第四五回:“接口便称言得是,至亲同往正应当。” 冰心《三年》:“你是个得胜者,应当有得胜者的同情与宽大!
2、谓应事得当。
《淮南子·原道训》:“故得道者志弱而事强,心虚而应当。”
3、承当。
《元典章·户部十·不得打量汉军地土》:“其四顷田地,只养自家老小,犹不能赡,岂能应当如此重役。” 明 邵璨 《香囊记·起程》:“自古道远亲不如近邻。老娘忝为邻居,衣食稍为赢馀,日后倘有欠缺,都是老娘应当。
必须有俩种解释
1、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的必要;一定要。
2、加强命令语气。(‘必须’的否定是‘无须’、‘不须’或‘不必’。)
二、法律意义上的区别
应当用于法律条文用语时,带有必须的意思。但意思较浅。而必须意思强烈。
三、出处的区别
应当出自《水浒传》。
而必须三种含义的出处为
1、作一定需要,不可缺少意思时。
《东观汉记·冯衍传》:“将军所仗,必须良材。”
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种桑柘》:“春采者必须长梯高机,数人一树,还条复枝,务令净尽。”
清李渔《闲情偶寄·种植·木芙蓉》:“然水芙蓉必须池沼,‘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者,不可数得。”
2、作定要。表示事理和情理上的必要时。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后聚》:“ 河 北鄙於侧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
唐杜甫《覃山人隐居》诗:“予见乱离不得已,子知出处必须经。”
《西游记》第六回:“小圣来此,必须与他斗个变化。”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我们必须克服困难,我们必须学会自己不懂的东西。”
3、作必定。表示判断或推论的确凿或必然时。
宋苏轼《相度准备赈济第一状》:“又本州须籴常平米二十馀万石,诸州亦各收买,似此争籴,必须踊贵。”
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记事一》:“ 曾 曰:‘所至有捕盗者。从人单露,必须易败。’”
《水浒传》第十八回:“不知那六个是甚么人,必须也不是善良君子。”
『贰』 法律条文中的应当应该怎么理解
法律条文中的“应当”是和“可以”相对应的一个词语;对于“应当”的理解就等同于“必须”,是一种强制性的规定;而“可以”可以理解为可为或可不为,是一种授权性的规定,可以进行选择。
“应当”属于强制性规范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范。主要分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例如: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法规中应当扩展阅读: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叁』 政策法规中的“应当”是什么意思,从法律方面解释是不是“必须”在哪里可以找到原文
您好:
这个是法理学上的问题,严格意义上“应当”不可以解释为“必须”。
具体涉及到“法律规则的分类”和“法律规则的行为模式”(可以在法理学的著作上找到)。
涉及“应当”二字的法律规则多是“义务性规则”,其“行为模式”多是“应为模式”。
所以这类条款多是给主体设定义务的,“必须”和“应当”都表示了主体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但是在法律规则中“必须”恰恰不能代替“应当”,这主要是——在程度上“应当”具有更多的弹性。
“必须”具有无条件性,即不论主体的意愿如何,客观上必然要求主体去实施某种行为、实现某种结果,因而“必须”是无条件、义务性法律规范(即强义务)。
而“应当”则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或一般要求,因此允许在执行中有一定的灵活性,允许例外和特殊情况存在(弱义务)。
而法律规则在适用上为了避免“过分的僵化,给予一定的弹性”,所以基本上所用的词都是“应当”。
而《民法通则》第6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这是很少见出现“必须”的条款,它能给出很好的启示。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肆』 法律条文中的“可以”、“应当”的区别
1.含义不同
“可以”表示“许可”的意思;“应当”表示应该要做的意思。
2.法律规范不同
①“可以”在法律规范中凡带有“可以”的条文,从法律规范的角度说,是授权性的规范。
②“应当”,在法律规范中的意义比较复杂,难以用权利义务的概念来表达。
3.规范特点不同
①“可以”这种规范的特点是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国家机关以某种权利,实施与否由有关者自已决定。
②“应当”在我国法律中的虽然很近似于“必须”,但和“必须”相比,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或者说是一般性的要求。
4.灵活性不同
①“可以”表示某种行为法律规定可以为,也就同时允许可以不为,这要由被授权者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就是你有权选择是否这样做的意思。
②“应当”比较缺乏灵活性,义务性较强,一般不允许特殊和例外的事件存在。
『伍』 如何理解法律中规定的“应当”与“可以”
按照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可以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以及采用其他方式订立的合同。口头合同是指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书面合同是指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方式的法律规定还有很多,那么这里的“应当”究竟是什么意思?对合同的效力有没有影响?和“必须”有哪些具体的区别? 要分析上面的问题,必须先明确合同生效的条件。所谓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生效的合同,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即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即法律没有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即采用书面形式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 依据契约自由的原则,并且为了保护市场流动的有效性,对于当事人达成的口头合同,只要其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予以接受,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的规定,应该确认合同的效力。即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只是形式问题,法律追求的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口头合同并不因为其形式上的口头性而必然无效。 ———浅析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法律规定中的“应当”的含义:这里的“应当”应表述为“这样做是合理的、可取的、应该提倡的”,具有引导、劝导的价值取向。但它并不强制排除行为人采取“应当的”内容以外的其他选择的合法性,不具有完全的强制力。而“必须”则不同,其含义应表述为“只能作此选择,否则即违规”。它排除了当事人作其他选择的合法性,具有强制性的价值取向。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在性质上不是效力性规范,而是倡导性的规范,该条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具有证据法上的意义。 形式不是主要的,更重要的是在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履行,即使没有书面合同的订立,而该合同又没有违反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要求当事人签订合同时采取书面形式,在立法上很大程度是某些民商事活动管理的需要,实践中,则是为了避免因证据缺乏而使某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所以,即便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类,其效力的认定也不仅仅依其是否形成了书面形式。
『陆』 法律、法规条文中规定的“应当”二字该如何理解
一般说来,在法律条文中,“可以”与“应当”是具有明显区别的。所谓“可以”,是授权性规定,基本上“可以”等同于“有权”怎样做;所谓“应当”,是义务性规定,是法定的必须如此;是命令性的指引要求,要求人们“为”一定行为,如果“不为”就是违法,因而具有“强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医务人员应当告知患者,患者有要求了解病情和医疗措施权利”,这就意味着医务人员在告知与不告知之间没有裁量权,必须告知。如果不告知,就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可见,“可以”与“应当”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柒』 法律文件中的“应当”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意思
1、法律文抄件中的“应当”,其含义类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必须、一定要的意思。
例如:刑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当中的“应当”就是必须、一定要的意思,也就是说满16周岁的人触犯刑律的必须、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文件中的“可以”才是有选择性的意思。
如刑法第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当中的“可以”是有选择性的意思,即当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时法官可以适用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可以不适用,具体是适用还是不适用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等因素来决定。
3、你说的法律文件中的“应当”的司法解释就是“强制执行”的意思,应该是人们口头上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如果这样表述:法律文件中的“应当”的司法解释就是“强制”的意思,虽然不准确,不严谨,但也稍微有点接近其含义。
『捌』 法律中的“应当”是什么意思
应当,必须。“应当”与“必须”的含义没有实质区别。法律在表述义务性规范时,一般用“应当”,不用“必须”。
示例:仲裁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应当”是和“可以”是法律上相对应的一个词语;对于“应当”的理解就等同于“必须”,而“可以”可以理解为可为或可不为。换而言之,就是说“应当”就是强制性规范,“可以”就是选择性或者授权性规范。
(8)法规中应当扩展阅读:
法律语言规范示例
和,以及,或者
“和”连接的并列句子成分,其前后成分无主次之分,互换位置后在语法意义上不会发生意思变化,但是在法律表述中应当根据句子成分的重要性、逻辑关系或者用语习惯排序。
示例1: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示例2: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和宾馆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以及”连接的并列句子成分,其前后成分有主次之分,前者为主,后者为次,前后位置不宜互换。
示例1:开庭应当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公开的除外。
示例2: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
“或者”表示一种选择关系,一般只指其所连接的成分中的某一部分。
示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玖』 法规中的“可以”,“应该”,‘必须’如何理解
法律法规中的“应该”,“必须”是无条件的,而“可以”不是无条件的。
比如刑法中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当从轻或减轻就是一定要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而如果把“应当”换成“可以 ”,那就不是一定要从轻或减轻的意思了,而是既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可以不从轻或减轻处罚,有操作空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