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通过 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同日公布 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同日公布 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同日公布 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005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 2008年7月22日修订)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17号 2012年4月5日发布施行)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25号 2012年10月13日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B. 我国最高行政机关颁布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最高行政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只能颁布法规,不能颁布法律。
全称一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条例》,也有少部分是办法的。
C.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及刑法是那一年颁布的
行政诉讼法是1989年4月4日通过,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作用是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刑法是1979年7月1日通过,1997年3月14日修订,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作用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至于行政法,目前并无法典,从理论上将行政法很难法典化,因其涉及范围极广,内容纷繁复杂,须因时,地,事,情势而频繁变迁。除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局部性法典外,行政法律规范大多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甚至规章中,且这些形式数量众多,无法一一阐述。
关于劳动教养,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几种行为可以劳动教养,还有几个法规,这个网上有http://www.jincao.com/fa/law06.htm
你补充的问题和之前的问题可是很有关联呢,这是不是你想真正问的呢,呵呵。劳动教养虽然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但它和刑法有着诸多牵涉。劳动教养的性质有一个特别的称呼“行政刑法”,即一种为实现刑事目的的行政行为。劳动教养可以关个两年,实质效果与判有期徒刑无异。而劳动教养不用通过司法程序,不用法院判,公安自己就可决定,也不用遵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司法证明要求,因此往往被公安机关当成是移送审查起诉的有效“代替手段”,即送检察院交给法院审判可能证据不足,不会定罪,就自己定个劳动教养,一样叫人坐牢。所以很多公安认为认为劳教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量有力的工具,使用起来得心应手,实在不忍放弃。至于合法不合法,人权不人权,他们才不管呢!大量的有关法规的存在严重地扩大了劳教的适用范围,并赋予公安机关无限的自由裁量权,严重地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这个制度受到专家和国外人权组织的激烈批评,诸如“没有法律的授权和规范”、“劳动教养对象不明确”、“处罚过于严厉”、“程序不正当”、“规范不统一和司法解释多元化”等等,不一而足,数不胜数。喊要改革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了。你只要在网上随便一搜,保证有一大堆。不用我细讲了。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颁布的是法律还是行政法规
国务院是行政机关的啊!当然是行政法规啊!只要是行政机关的话弄得都是行政规章什么的,对于法律都是人大的,比如全国的人大,地方法的人大
E. 美国行政法是由哪一个机构颁布的
最高法院。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Federal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最高审级和最高审判机关,是唯一由宪法规定的联邦法院。1790年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成立,设于首都华盛顿。最初由首席法官1人和法官5人组成,1869年根据国会法令规定由首席法官1人和法官8人组成,9位大法官中,有1位是美国首席大法官,其产生过程与另外8位大法官一样。法官均由美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非经国会弹劾不得免职。但年满70岁、任职满10年或年满65岁、任职满15年者,可自动提出退休,另外,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薪水不能被裁减。美国宪法规定,联邦最高法院对涉及大使、其他使节和领事以及一州为诉讼一方的案件有初审权;对州最高法院或联邦上诉法院审理的案件,有权就法律问题进行复审;有权颁发调审令,调审下级联邦法院或法院审理的案件。联邦最高法院还拥有司法审查权,审查联邦或州的立法或行政行为是否违宪。不论是初审案件,还是复审案件,都是终审判决。联邦最高法院开庭时间为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到翌年6月中旬 。判决以法官投票的简单多数为准,判决书写下各方意见。
F. 关于国务院颁布的条例是否属于法律
国务院颁布的条例不是法律而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属于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文件的性质,在实施过程中与法律的效力一致。条例属于广义上的法律,是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有法律效力。它是狭义上的法律的下位法。条例和狭义上法律相抵触时,以狭义上的法律为准。
条例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发布的,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的某些具体事项而作出的,比较全面系统、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性公文。条例是法的表现形式之一。一般只是对特定社会关系作出的规定。条例是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规定某些事项或某一机关组织、职权等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也是指团体制定的章程。它具有法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违反它就要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
G.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至今未见颁布,是不是我国还没有行政法
不是啊,国外也很少制定《行政法典》的嘛。大部分都是以各个单行行政法构成本国的行政法体系。
我国的行政法体系算是初步建立了的。
实体法方面有《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在正在制定《行政强制法》
在程序法方面有《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说我国行政法体系还不完备是可以的,但是不能说没有行政法。
H. 我国可颁布命令的法定机关有那些
根据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和各委员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发布命令。
《宪法》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宪法》第九十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宪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和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一般不单独使用"命令(令)这一文种。
I. 我国以颁布的法都有多少种
对于法的分类有很多,像你说的这种属于按法律部门分类.主要包括九大类,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
具体如下
(一)、宪法
主要包括《宪法》法典和其他宪法性法律。它大致可分为以下十大方面:
1、宪法法典;
2、国家机构组织法和选举法:
3、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法:如“集会游行示威法”
4、民族区域自治法
5、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6、立法法:
7、授权法;
8、国籍法;
9、国旗、国徽法;
10、其他宪法性法律;如国家赔偿法
(二)、行政法
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
1、一般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
2、特别行政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关法》、《教育法》等
(三)、民法
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它主要由《民法通则》和单行民事法律组成;
1、《民法通则》是民法部门的基本法律;
2、单行民事法律主要有《合同法》、《担保法》等。
(四)、刑法
是指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是最受人们关注的一种法律部门。主要包括:
1、刑法典:如《刑法》;1979年通过、1997年修订、1999年12月25日、2001年8月31日与12月29日分别三次修正,
2、单行刑事法律:如《国家安全法》
3、其他散见于其他法律中的法律规范:如《商标法》、《专利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中规定的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
(五)、商法
1、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者商事行为的法律;
2、它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
(六)、经济法
1、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2、经济法主要包括有:
(1)、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有关财政、金融和税务方面的法律:如《商业银行法》
(3)、有关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如:《会计法》
(4)、有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七)、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主要包括:
《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等,目前这一部门法还比较弱。
(八)、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1、自然资源法是指对各种自然资源的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
《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等;
2、环境保护法是指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主要包括: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环境法也是新兴的法律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
(九)、诉讼法
诉讼法,又称“程序法”,是指规定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中的有关诉讼程序的法律。主要包括:
1、《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2、律师法、法官法和检察官法;
3、公证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1982年
4、调解法,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通则》
5、仲裁法,如《仲裁法》1994年8月
6、劳教法、劳改法,如《监狱法》等。
J. 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称为()A行政法规 B行政法 C法律 D行政规章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行政规章:指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称为部门行政规章,其余的称为地方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与行政法规的区别。
行政规章与行政法规同属于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但是:
①行政法规调整的对象一般是行政管理领域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原则性以及意义重大的问题。行政规章的调整对象则限定在行政管理领域中某些特殊的、局部的、具体的问题。
②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我国的中央政府,而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或是中央政府的组成部分,或是地方政府。因而,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行政规章。
③行政法规可以直接依据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尤其是其中的行政法律),对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领域的权利义务作出具体规定;对于各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在符合宪法、法律的前提下,作出带有创制性的规定;并且可以在不违背宪法、法律的情况下,对某些尚未受到法律调整的社会生活作出行政法调整。行政规章中,对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领域的权利义务所作的规定,则不仅要符合宪法法律的精神原则,同时,还必须以某个具体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直接依据,或者有其通过条文内容的明确授权。而对于有关罚则条款的规定,则只能严格囿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规定的种类、方式、幅度。不可以作出创设性规定。
④依照全国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所作出的,有关授权国务院的《决定》等,行政法规在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问题上,可以体现某些立法上的“超前性”“实验性”,行政规章则不可以具有 “超前性”“实验性”。
⑤依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法规是人民法院进行行政审判的重要依据,这肯定了行政法规对于行政审判活动的绝对约束力。行政规章对于行政审判活动则不具有绝对的约束力,只是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活动中的一种参照。
进入本世纪以来,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章的活动十分频繁。与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相比,由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章显得内容庞杂。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行政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执行行政规章。在我国,行政规章发挥作用的领域甚广且效能颇强。但是,有关行政规章问题的理论研究却显得薄弱,实践中对制定程序等方面必要的法律规制更为缺乏。在此拟就我国行政规章的性质特征及其制定程序等作初步探讨。
在我国,行政规章有法律所规定的明确内容。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规定,行政规章主要指: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从这个范围看,我国的行政规章,应指由法律所授权的一定行政机关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