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实质
⑴ 行政和人事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大的行政呢,主要是包括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人事管理工作等等。人事只是行政中的一部分,这样的企业可能把人事归入行政部进行管理。但大的企业会直接设立人事部而与行政部分开,两个是独立的部门。人事部负责员工的管理,而行政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一个管人,一个管事。 行政人事主要职责: 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负责; 2.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3.负责组织对人力资源发展、劳动用工、劳动力利用程度指标计划的拟订、检查、修订及执行; 4.负责制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设计人事管理工作程序,研究、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 5.负责对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6.负责合理配置劳动岗位控制劳动力总量。组织劳动定额编制,做好公司各部门车间及有关岗位定员定编工作,结合生产实际,合理控制劳动力总量及工资总额,及时组织定额的控制、分析、修订、补充,确保劳动定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杜绝劳动力的浪费; 7.负责人事考核、考查工作。建立人事档案资料库,规范人才培养、考查选拔工作程序,组织定期戒不定期的人事考证、考核、考查的选拔工作; 8.编制年、离、月度劳动力平衡计划和工资计划。抓好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安排; 9.制定劳动人事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事劳资统计核算标准,定期编制劳资人事等有关的统计报表;定期编写上报年、季、月度劳资、人事综合或专题统计报告; 10.负责做好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公司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及时考核,负责办理考勤、奖惩、差假、调动等管理工作; 11.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地方政府劳动用工政策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负责招聘、录用、辞退工作,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对员工实施管理; 12.负责核定各岗位工资标准。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对日常工资、加班工资的报批和审核工作,办理考勤、奖惩、差假、调动等工作; 13.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定额和计划管理工作; 1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15.负责编制培训大纲,抓好员工培训工作。在抓员工基础普及教育的同时,逐步推行岗前培训与技能、业务的专业知识培训,专业技术知识与综合管理知识相结合的交替教育提高培训模式及体系; 16.认真做好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⑵ 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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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意义上的行政和实质意义上的行政的具体区别在哪儿?
它们的区别和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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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意义的行政,认为行政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对国家与社会生活进行管理的活动,从这个角度讲,只有行政机关才能“行政”。
实质意义上的行政是从功能上定义行政,认为行政是对国家与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组织,作出决策和执行的活动的总称,从这个角度讲,立法、司法机关也有“行政”。
⑶ 行政法的实质是什么
行政法的实质;规范行政权力的动作。是规范法、强行法、限权法,同时也是保障法,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论文可以从很多角度去写,抓住一个点,写出水平来就行。
⑷ 什么是实质行政法治
⑸ 行政层面的实质正义蕴含什么意义
实体正义来是案件在事实上作出的判自决是正确的,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加害者的不法行为。而程序正义者是通过程序的合法、正当,维护双方当事人的程序权利。
实体正义更加注重结果评价,在某种意义上更多的是在诠释一种应然的价值利益;程序正义则主要关注过程评价,主要体现程序的正当性与合规性。裁判的过程,其实是主体试图使用有限的证据还原已经逝去了的“历史事件”的全貌,无论从“人不可能踏进同一条河流”的哲学角度,还是从时间流逝不可逆的物理学角度,我们都无法全面、真实地确定所有的案件事实。对于事后的观察者而言,可能相对合理的选择,或者说现实中可以实现的正义与公平,是通过建立一套公开、规范的程序,利用有限的证据链,去排除事件发生、演化逻辑中的合理怀疑,从而最大程度地接近实体正义。
⑹ 如何解读行政许可的实质审查
分为两种,形式审查可由一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实质审查须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 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补正告知应在五日内一次做出,否则视为受理申请。
⑺ 行政法的实质
行政法治是什么抄以及如何实袭现等问题;按照“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的体系对内容进行编排;重点介绍了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司法、行政方法、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行政赔偿、立法监督等内容。
⑻ 企业管理行政方法的实质是什么
一、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及新公共管理运动
关于西方学者对公共管理的看法上的分歧暂且不谈,仅就中国学界的研究来说,我国早期历史文献中的行政是指管理国家政务。当20世纪80年代行政学在中国恢复时,学者们提出:行政管理是伴随着国家而出现的,有政府才有行政管理。行政是行使国家权力的管理活动,凡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便不属于行政。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把行政确定为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不仅更符合汉语中行政概念的本意,而且也符合我国宪法对行政概念的界定。长期以来,我国学界主流观点是把公共行政(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行政,是政府依法对国家事务、自身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这一含义表明:行政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其他社会组织,公共行政学又叫行政学、政府管理学。(注:曾明德,罗德刚:《公共行政学》,
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2)
80年代前后的西方行政改革,使得公共管理主体的划分很难有明确的界限,因为我们对公共服务概念的理解大大地扩展了。公共服务不仅包括政府的三个分支(即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个层次,而且包括非营利部门。所以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成为所有追求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人员。(注:张梦中:美国公共行政(管理)历史渊源与重要的价值取向-麦克斯韦尔学院副院长梅戈特博士访谈录,《中国行政管理》,2000,(11):44.)人们今天所讲的公共管理,与名义上称之的行政管理,而实际上的政府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有政府,而且还包括社会中那些追求为公共利益服务的非政府公共组织。政府管理与公共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模式。公共管理是包括政府管理在内的全社会开放式管理体系。政府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主角,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还需若干配角。
20世纪80年代前后,西方不少发达国家均出现了大规模的政府再造运动。与之相伴随的新公共管理,其实践背景正是各国的行政改革及其政府的再造运动。
正因为如此,
台湾学者詹中原教授在他主编的书中,加进十分醒目的副标题,即《新公共管理:政府再造的理论与实务》。詹教授在书中写道:了解新公共管理的发展历程及内涵,我们可以发现,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学科发展的一部分。无论就理论及实务而言,'公共管理‘均是原本公共行政的典范内涵。(注:詹中原:《新公共管理:政府再造的理论与实务》,台北:五南图书出版社,1991.1.)作为特定历史范畴,无论是从内容还是究其实质,把新公共管理的研究看成是公共行政学的分支内容是可以理解的。但绝不能把新公共管理与我们所讨论公共管理混为一谈。
二、公共管理学是一门新学科
既然传统行政学的研究对象是以政府管理为基本内容的,那末从前面的分析可知,以公共管理为基本内容的一门新学科的建立已势在必行。
正如建立企业管理(学),以此去研究企业管理活动中的一般规律一样,不论是政府还是非政府的公共组织作为管理主体,人们都可以从他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实践中,找出关于研究公共事务管理的一般性规律,这些规律构成了公共管理学的基本内容。诚然,它也会包括政府管理学的内容。企业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有它们共同的规律,这些规律构成了作为研究所有管理活动规律的一部分,但它们也有由于各自研究领域的不同而获得的特殊规律。探求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中的一般性规律,实际上在传统的行政学中早已开始。不过人们误以为政府管理学的理论与方法是它的全部内容,而这些理论与方法基本上是以政府为中心所总结得到的。
公共管理包含着两方面要素:管理性与公共性。从管理性分析,法约尔等早就指出,为实现管理中高效,需要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手段,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这样,管理是通过计划、组织、控制、激励、和领导等环节来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期更好地达到组织目标的过程。毫无疑问,公共管理中需要研究计划、组织、控制等问题,但人们已从大量的《管理学》着作中对此非常熟悉。从公共性分析,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的主体(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他们拥有着公共权力,承担着与企业目标不同的公共责任。这些目标是有效公平地向民众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为了实现目标,公共组织需要不断制订与实施,旨在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广义)。为了保证达到这些目的,需要强化公共监督,倡导高尚的公共道德。因此,对公共管理可从两方面定义:
从区别企业管理与各种形式的私域管理出发,公共管理可以定义为:公共管理是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所进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追求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调控活动。定义的前半部是区别企业管理,定义的后半部是区别非企业化的私域中一切形式的管理。
从公共管理所包括的基本内容出发,公共管理可以定义为:公共管理是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在运用所拥有的公共权力,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在维护、增进与分配公共利益,以及向民众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服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同样,公共管理学可以定义为:公共管理学是一门研究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规律的科学。具体地讲,它要以那些拥有公共权力的公共组织,在维护、增进与分配公共利益,以及向民众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服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为基本研究对象,它是一门实践性、综合性与操作性很强的新学科。所以,公共管理要研究如下基本内容:
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公共管理系统 公共利益 公共权力 公共责任 公共问题 公共决策 公共产品(服务) 公共资源管理 公共项目管理 公共监督 公共道德 法与公共秩序 战略管理 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计划、组织、控制、协调、激励等)公共管理的改革与发展
三、研究公共管理的意义
在我国,从名义上称之的行政管理,而实际上的政府管理(包括政府对自身与社会两个方面的管理)走向公共管理,这确实是理念上的一场变革。从这个变化中,人们容易注重到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管理主体从仅由政府发展到包括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在内的多元化主体;二是政府把一部分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下放给社会非政府组织,甚至部分公共产品允许私人企业生产。这些结论基本上属于新公共管理的理念。
我们认为,推行公共管理实践的发展,开展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更大的意义是推进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我们不能从政府中心论出发看待这场变革,而要从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互动角度进行探索。具体地讲,现代公共管理要以一种开放的思维模式,动员全社会一切可以调动与利用的力量,建立一套以政府管理为核心的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体系。政府不仅要下放权力,更多地是要认真考虑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公民。在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政府权力太大,剥夺了大量应属于社会的权力,造成了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的大大萎缩,使得在如何发挥政府功能与社会功能方面形成巨大反差。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所面临的对应目标,应该是经济改革的市场化、公共管理的社会化与政治发展的民主化。经济市场化取向,人们对此已有了共识。而行政体制改革基本上还停留在政府机构的改革上,更多地是从政府自身需求安排的,没有形成政府与社会较好的互动关系。这样,政府职能定位很难跳出自身设定的圈子。不实行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就不会彻底。
社会的共同事务应由社会自身来做。由政府独家包揽一切对社会事务实施管理,并在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由此所带来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否认政府管理的重要性及在公共管理的核心地位是错误的,用政府管理代替公共管理也是行不通的。
四、公共管理研究中几个技术性问题
既然公共行政研究的实质是政府管理,它与我们所讨论的公共管理是有区别的。而我国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把一级学科定为公共管理,二级学科中包括了行政管理,MPA项目又把人们以往经常译为行政管理的一词改为公共管理,那末为了防止混乱,又能与国际接轨,我们有如下建议:
2.把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公共管理译为Public Administration,与MPA的译法相同。
3.在中文译为英文的过程中,凡涉及到行政管理一词时,是否可译为Administration of Government或Governmental Administration?而涉及到公共管理一词时,均译为Public Administration。
4.在中文中凡涉及到的是操作、技术性的公共管理一词,英文均译为Public Management,这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原意相符。
以上这些建议不一定成熟,特别是涉及到中英文翻译的问题,更需认真斟酌、推敲。建议学界对此展开讨论,以求达到共识。
⑼ 什么叫行政
“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在国家范围内,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狭义地讲,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
广义地讲,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
广义的行政管理是政府行政组织、非政府的公共组织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提供。
(9)行政实质扩展阅读
行政的思想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基础上,前瞻性、全局性地谋划好未来全国人口和经济的基本格局,引导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2、主要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引导人口与经济在国土空间合理、均衡分布,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和城乡人民都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坚持集约开发,引导产业相对集聚发展,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其他城镇点状分布的城镇化格局,提高土地、水、气候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尊重自然,开发必须以保护好自然生态为前提,发展必须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确保生态安全,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坚持城乡统筹,防止城镇化地区对农村地区的过度侵蚀,同时,也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提供必要的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海洋意识,充分考虑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做到陆地开发与海洋开发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