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 » 法律法规申论

法律法规申论

发布时间: 2020-11-28 23:34:06

❶ 想参加2012年江苏省的公务员考试,考试科目是什么听说江苏的考试分A/B/C,是什么意思

A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一般为市级机关。
B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C类职位是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划分的专门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

❷ 我想考公务员

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18周岁以上是指1993年3月15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3月15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0年3月15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

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011年9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1年3月15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可以报考。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见招考职位表)。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限本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或农村特岗教师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按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招募在西部省份服务的)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11年9月30日。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以上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网上报名的第一天即2011年3月15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❸ 学前教育可以考公务员吗

学前教育可以考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法律法规申论扩展阅读:

公务员考试科目有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公务员考试考核的内容极为繁杂,涉及到数量关系、言语理解、判断推理、常识和资料分析五大部分。无论哪个专业的考生,都很难同时擅长这五大部分的题目。

因此,考生应该积极的从多方面的渠道深入了解公务员考试的内容和形式,通过网络、讲座、看书、听取已考过公务员考生的经验等多方面、多渠道掌握公务员考试的总体情况。

❹ 事业单位考试,急求,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还有申论

你可以去书店购买相应的事业单位考试的辅导资料,在市场上这方面的书籍已经相当的完备了,完全可以应付事业单位的考试,认真通读两边,多做一些练习题,加上运气就应该没有问题了。关于申论,还是有一定的格式和方法的,辅导书中会有明确的说明,不用担心。总的来说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考试的难度较低,关键在于你是不是已经拖好关系或者被内定了。如果我说这种考试形式大于内容,不知道你会不会反对。

❺ 申论热点:怎样维护公共秩序

公共秩序,是一个弹性条款。有国内公共秩序与国际公共秩序之分。援引公共秩序制度不应与他国主权行为相抵触,也不应与我国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一贯持肯定的态度。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重要行为准则;法律由国家行使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我国主要法律:《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通则》等。
我国《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利益。”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8条也规定,凡我国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判决、裁定,经审查后认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我国在与许多国家签订的司法协助协定中,也都订有公共秩序保留我条款。
外国公法的适用相混淆。目前几乎所有的统一冲突法公约都规定有公共秩序保留条款。中国《民法通则》中有条款全面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我国依法处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的好坏,分别给予一定处罚。公共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共4种。

❻ 公务员招考条件

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
公务员报考条件一般指本词条

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
00:37
报考条件
报考程序
时间地点
面试
体检和考察
目录
1摘要
2基本信息
3报考条件
4报考程序
职位查询
网上报名
报名确认
公共科目笔试
5时间地点
6面试
7体检和考察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报考条件即可参加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分两大类,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进行报考。

以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一类。

以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地(市)级以下所有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二类。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招考时间
一般集中在10至11月份
类型
文件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05月28日至1998年05月28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05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上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011年、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报考程序
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10年10月13日后可以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查阅《招考简章》: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该指南。

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10月15日8:00至24日24: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0年10月15日8:00至2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0年10月25日0: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0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时请直接与要报考的招录机关联系,通过电话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同时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宜按各地考试机构的要求办理。

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0年10月29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1月28日9:00至12月2日16: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没有指定教材,复习可参考《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请在各部门网站查询。

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

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的时间为:

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

银监会特殊专业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

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1年1月中旬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面试
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

❼ 制度和法律的区别 申论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自治州(2015《立法法》最新修订),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❽ 专科生可以参加国考吗

可以。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法律法规申论扩展阅读:

国家公务员考试,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时间相对比较固定,一般集中在10-11月份,简称“国考”。国考是国家部、委、署、总局招考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一种方式,招考条件相对比较苛刻、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第二,“考生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考生注册”。注册前,报考人员必须阅读“致广大考生的一封信”并同意《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注册。

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遇有问题及时咨询,如资格审查不通过,则不得再次报考同一职位。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五,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10月28日8:00之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第六,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于2012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主要包括:考生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七,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11月19日10:00至24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第九,查询成绩。2013年1月7日,报考人员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内容: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

❾ 公务员考试国考和省考有啥区别啊书可以用一样的吗

公务员国考与省考的区别:

1、户籍限制

国考是为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选拔人才,所有职位面向全国,很少有户籍限制。省考的招录机关只限于一省,基层单位往往有户口限制,考生们在报考时一定要注意。

2、考试时间

国考每年只有一次,稳定在11月中下旬的周末。以前有几个省市考两次,比如北京、四川、福建等,可能是响应党中央节俭、高效的号召,越来越多的省份选择一次招录,只有极个别还考两次,比如四川。

3、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都是考行测和申论,专业能力要求高的职位增加专业考试,比如银监局加试经济学。

4、考试难度

行测,大部分省考和国考题型一样,个别省份有差别,比较特殊的有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

在题量上,国考和省考差别较大,国考近几年稳定为135题,各省差别较大,但一般不会超过国考。

申论,国考和省考在题型上没有差别,在题量上也是国考更多一些,国考一般五题,省考一般四题。

5、福利待遇

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定的,所以沿海发达地区要高于偏远落后地区。考生们在报考前可以通过网络、亲友查询。

国考是在省考的难度基础之上的,如果可以的话最好买专门的教材。

(9)法律法规申论扩展阅读:

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

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❿ 安徽公务员考试申论技巧的“万能十条”

摘自京佳网站:
(一)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与之配套的万能句型: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而以法为镜,可以断曲直。任何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都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针对材料中存在的相关法律不完善、执法混乱的情形,我国人大及相关的有立法权的机关,应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下位法违反上位法及同级法律法规相互矛盾的现象,形成公正统一的执法标尺,从而有效地解决这一社会问题。
万能句型的套用(以“治理超限超载”这一社会问题为例):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而以法为镜,可以断曲直。超限超载问题的有效解决,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针对材料中存在的相关法律不完善、执法混乱的情形,我国人大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完善公路法和交通安全法,避免公路法和交通安全法相互矛盾的现象,形成公正统一的执法标尺,从而有效地解决超限超载问题。
(二) 加强宣传教育
与之配套的万能句型:
材料中所反映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果要得到比较完善的解决,仅仅靠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治理是远远不够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解决该问题的对策才有可能顺利执行。因此,戴斌老师认为我们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该社会问题的危害性、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该问题的措施等相关内容,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人民群众自觉地去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治理工作,促进该问题的有效解决。
万能句型的套用(以“治理超限超载”这一社会问题为例):
材料中所反映的超限超载问题,如果要得到比较完善的解决,仅仅靠路政部门和交通部门单方面的治理是远远不够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治超的政策才有可能顺利执行。因此,戴斌老师认为我们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超限超载问题的危害性、治超的意义与目的、治超的措施等相关内容,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人民群众自觉地去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治超工作,促进超限超载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 加强管理部门间的配合协调
与之配套的万能句型:
各政府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同方向的合力,共同治理该社会问题。因为事物总是普遍联系的,并没有孤立的事物。同样,社会问题的成因也是多方面的,同时也是相互联系的,并没有单一成因的社会问题。因此,社会问题的解决往往需多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在政府管理机制中,各个部门就是解决该社会问题的各方力量,只有发挥其协作精神,解决问题的对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万能句型的套用(以“治理超限超载”这一社会问题为例):
各政府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同方向的合力,共同治理超限超载问题。因为事物总是普遍联系的,并没有孤立的事物。同样,社会问题的成因也是多方面的,同时也是相互联系的,并没有单一成因的社会问题。因此,超限超载问题的解决往往需多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在政府管理机制中,路政部门和交通部门就是解决超限超载问题的各方力量,只有发挥其写作精神,治超的政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