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维持
『壹』 《行政诉讼法》中行政判决分为6种,其中维持判决与履行判决和确认判决有什么区别谢谢
维持判决是确来认行政机关行自政行为合法的判决。
履行判决是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针对的是行政机关不作为。
确认判决是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主要存在于行政行为已经产生效果,撤销或变更已无意义的情形。如行政拘留已经结束的案件。
『贰』 县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应该向哪级法院起诉
可以是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是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叁』 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上级决定维持,应向哪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谁是被告
具体行政行为的时候,已经告诉你了像哪级法院起诉,即使复议了,也还是像那级起诉。根据新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当事人起诉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单位和复议单位为共同被告。举个例子,甲被石家庄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告知他可以像石家庄市公安局或新华区政府复议,也可以像新华区法院提起诉讼,甲像石家庄市公安局复议后,决定维持,甲这时起诉的,石家庄市公安局和新华分局作为共同被告
『肆』 行政诉讼中维持判决与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区别
你好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
维持判决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证据确凿、
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符合法定程序、
没有超越职权、
没有滥用职权。
而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只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个:
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4.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
5。复议机关受理了不该受理的复议申请作出中止复议决定,申请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认为该终止决定正确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伍』 行政诉讼中,法院维持判决与确认合法判决,有何区别
维持判决与确认判决的主要区别:1、维持判决是确认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2、确认判决是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主要存在于行政行为已经产生效果,撤销或变更已无意义的情形。如行政拘留已经结束的案件。
确认判决,是对被诉行为是否合法的判定,它通常是其他判决的先决条件。尽管《行政诉讼法》对确认判决未作明确规定,但由于它的不可替代性,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采用。,〈〈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7条和第58条把这种判决形式规定下来,弥补〈〈行政诉讼法〉〉的不足,以满足行政审判实践的需要。确认判决包括两种情况:确认合法或有效与确认违法或无效。
『陆』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行政机关服役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是被告
选A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专,作出具体行属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柒』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需要符合条件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
『捌』 行政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又有改变,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四条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行政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原行政行为内容,又有改变原行政行为内容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内容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所以应当将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16081245
『玖』 上一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下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在那一级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是啥
根据2017年7月1日实施的《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不服应向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
『拾』 行政复议维持,提起行政诉讼,针对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怎么列请求
1)对行政复议不服只可行政诉讼。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内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容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
2)对复议机关的维持决定可以提起诉讼。因为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也是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第五条,第十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对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可以将行政复议机关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