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审批单
Ⅰ 一般工程中标后的操作程序是什么
中标后与中标单位谈判,最终签订承包合同。
招标整个流程如下:
(1)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2)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3)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或请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指定投标单位;
(4)审查投标单资格;
(5)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其必要的附件;
(6)组织投标单位赴现场踏勘并主持招标文件答疑会;
(7)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标书;
(8)主持开标并审查标书及其保函;
(9)组织评标、决标活动;
(10)发出中标与落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谈判,最终签订承包合同。
招标程序是以招标单位为主体开展的活动程序。它与投标程序相辅相成,可合称为招标投标程序。
(1)中标审批单扩展阅读:
中标履行合同:
1、义务
合同订立后,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自己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中标项目。中标项目的转让,是指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倒手转让他人,使他人成为该中标项目实际上的完成者。
中标项目的转让在实践中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使招标投标有名无实,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从合同法律关系上讲,中标项目的转让属于擅自变更合同主体的违约行为。
2、分包限制
中标项目虽然不能转让,但可以分包。所谓分包中标项目,是指对中标项目实行总承包的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再发包给其他人完成的行为。原则上讲,中标人应该独立地履行中标人义务。
但是,由于有的招标项目比较庞大、复杂,为使中标项目能够得到更好的完成,法律允许中标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这些条件是:
(1)合同中有允许分包的约定或者分包已经招标人同意;
(2)分包给他人完成的是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3)接受分包的人应该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标(汉语词语)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招标程序
Ⅱ 项目详细的招投标流程步骤
招投标流程可以分为六个阶段: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及订立合同等。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根据答疑或澄清内容,对全部投标人发布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
开标包括:招标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确认和宣读投标情况>宣布招标方有关人员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对投标函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价格/交货期/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唱标)>完成开标记录并各方签字>开标结束.
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如有必要),确定中标候选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在中标候选人之间确定最终中标人。
11、招标公司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另外,在第五项可以增加资格预审。即招标公告中增加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事先递交资格文件、满足资格条件后,招标公司才将招标文件发售给该投标人。此时的招标公告实际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替了招标公告的作用。
(2)中标审批单扩展阅读:
《招标投标法》第5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投标的意义
1.有利于科学合理的确定交易周期。
2.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有效防止不正当竞争。
3.促进了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使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管理储备。
4.简化了工程结算手续,减少扯皮现象,密切了承发包双方协作关系。
5.促进了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调动了企业内部的积极性。
Ⅲ 项目建设需要哪些审批,流程是什么
一、项目建设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对项目进行审批。
二、审批流程如下:
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
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
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3)中标审批单扩展阅读:
项目建设审批需要准备的材料:
1、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
2、提供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
4、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
7、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Ⅳ 招标投标审批文件是指哪些文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审批办理程序
一、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1、提交立项批复和招标核准文件,比选公告进行备案。
①比选公告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197号令);
②随机抽取1天;
③比选人应报名截止15日内决定中选人(四川省人民政府197号令);
2、比选结果备案,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内容包括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代理公司的资质原件和复印件,代 理公司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
1、招标前备案:
①审计或财政的资金报告;
②施工图和施工图审查备案报告;
③工程量清单(预算);
④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2、招投标过程中的工作步骤和时限:
①发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一般应为5个工作日(四川省发改委《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汇编》);
②对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应在投标文件提交前15日(招投标法第23条);
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时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不少于20日,也就是指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投标法第24条);
④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应为5个工作日(四川省人第7号公告);
⑤ 招标完成提交备案资料时间是招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四川省人第7号公告);
⑥订立合同时间是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投标法第46条);
2、招标后备案:
①评标报告;
②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
③中标通知书;
④施工合同;
注: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办发[2000]34号”、《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七部委令第30号”、“建设部令第8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等。
3、招标文件必须按照《标准文件》编制。招标代理机构应保存完整的招投标档案资料。
Ⅳ 中标单位由于资金问题更换中标单位申请报告
这个原则上是不允许的,除非是废表,然后再重新进行招投标程序。
Ⅵ 你好我想要一张《建筑施工企业中标承诺申请表》,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表格
建筑施工企业中标承诺申请表
(中标后填写) (2010) 号
申请企业名称
开标时间
中标工程名称
开标地点
建设单位名称
开标人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承诺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农民工工资
管理
执行依据
管理目标
管理方式
管理人员
上年度奖罚情况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郑重承诺:以上资料均为我亲自填写。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不出租、出借本人的执业印章、证书等有效证件,并按中标要求组织好施工,确保不发生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及农民工上访等事件,如有违反,我将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项目负责人应有的责任。
签字(盖执业印章):
劳务队伍情况
直
接
招
聘
是否签订劳务合同
承包方式
农民工省份来源
按工种分
基础
人
主体
人
工资发放
方式
发放时间
装修
人
其它
人
发生工程款拖欠及劳资纠纷处理能力
劳务公司
资质等级
(副本)
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情况
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
农民工工资发放时间
发放方式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有效监管方式
施
工
企
业
意
见
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过程中,我公司将按照上述填写内容严格履行,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和处罚。
法人签字: (公司印章)
建
设
单
位
意
见
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过程中,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各项工作,并按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拔付工程款,如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能够及时协助施工单位全面解决。
法人签字: (公司印章)
建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Ⅶ 招标投标具体流程
我国招投标流程可以分为六个阶段: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及订立合同等。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
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如有必要),确定中标候选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在中标候选人之间确定最终中标人。
11、招标公司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Ⅷ 招投标流程及程序
《一》、招投标的程序:
①招标准备;
②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
③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④编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⑤组织资格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邀请书;
⑥发售招标文件;⑦踏勘项目现场、投标预备会;
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⑨开标、评标(完成评标报告)、中标(发中标通知书);
⑩签订合同。
《二》招投标的基本流程: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
1、项目立项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4、办理交易证: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①、资格预审申请函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授权委托书
④、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⑤、近年财务状况表
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⑦、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⑧、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⑨、其他材料点击免费下载海量工程资料。
2、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①、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②、投标人资格要求;
③、发售文件时间;
④、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
①投标的语言;
②投标文件的构成;
③投标文件的装订;
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⑤投标报价;
4、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这种要求与答复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执行机构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5、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递交。譬如有时执行机构要求投标人将所有的文件包括“价格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商务和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时根据需要也会分别单独密封自行递交,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②、投标人应保证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开标前对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6、废标
三、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资格要求等。
2、发布媒介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四、资格预审
1、初步审查: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确性的资格预审。
2、详细审查
①、财务方面: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
②、施工经验:是否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特别是具有特别要求的施工项目;近年来施工的工程数量、规模。
③、人员:投标人所具有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能力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3、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五、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1、出售招标文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为五个工作日。
2、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踏勘组织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踏勘后标前会议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以及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在标前会议中进行答疑过程。
六、接收投标文件: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保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性。
七、抽取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两个小时内,在相应的专业专家库随即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的专业职称)。
八、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
九、投标文件评审
1、评估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进度计划的可靠性、施工质量的保证、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供应的技能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对于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建议方案做出技术评审 。
2、评估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数据的合理性、对建议方案合理性。
十、定标:对评标结果在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一、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十二、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
1、签约前合同谈判
2、签约: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并交履约担保。
十三、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8)中标审批单扩展阅读
《招标投标法》
1、第66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Ⅸ 招标文件审批流程
招标文件一般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编制,提供给投标人用以明确招标需求、资格条件、招标组织、合同条款、评标方法和投标文件响应格式的文件。
审核的招标文件在送审前通常需经过编制、复核、拟定稿三个过程。编制、复核、拟定稿应分别由三个不同的组织或不同的岗位完成。
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招标管理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投资监理机构(或需求方)复核,项目管理部门确定并负责按相关审计规定送审。 跟踪审计人员应该审核招标文件产生的全部过程的工作痕迹,并适当取证;对不符要求的招标文件应予退回或重点说明。 具体审核步骤和内容如下:
一、完整性
1、招标文件产生的过程是否完整。
2、招标文件送审资料是否完整。
3、招标文件本身是否完整。招标文件通常应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含前附表)、招标公告、说明招标标的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等)、投标文件格式、主要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内容。审核时须重点关注投标报价方式、评标办法、主要合同条款和工程类项目的工程量清单。
二、合规性
1、审核招标行为是否符合现行法规和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
2、采购方式是否合规。
3、招标方式是否合规。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4、工程项目招标的计价方式是否采用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关注其强制性规范的遵循情况。
5、招标标的的金额(或控制价等)是否超过批复、概算等审批性文件的规定。
三、合理性
1、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资质管理规定,有无抬高或降低施工资质等级,特别应认真审查施工资质的种类、等级是否与本工程的实际相符。
2、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其要求的业绩是否合理。
3、质量目标、工期及标段划分是否合理,工期要求与国家规定是否基本吻合。
4、标段划分是否合理
5、暂估价金额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暂估项目的金额是否超过概算标准。
五、审核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1、前附表内容索引是否准确,与正文是否一致。
2、招标工作时间安排是否合规合理,主要审核发布、报名、截标、开标、评标、公示、中标通知、合同事宜等时间。
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设置比例或数额是否合理。
4、招标控制价是否按现行文件编制。
5、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完整,是否使用推荐的示范文本。
6、评标委员的组织是否合规、有效。
7、评标办法、评分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招标人的招标目的。商务标、技术标的分值是否合理,是否采取了合理的量化评分办法。
8、废标条件是否合理、明确,是否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并符合国家、本市有关规定。
9、商务报价计算方式是否明确,与所附合同专用条款是否匹配。
六、(审核基础)审核招标文件所必须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立项批复
2、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
3、设计概算及批复
4、拟定搞的招标文件
5、反映招标文件行成流程的过程文件
七、其他
Ⅹ 财政部招标审批流程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以工程建设项目为例进行说明。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 10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 、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 、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 、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施工许可证》;
3 、竣工验收备案表;
4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工程竣工结算书;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 、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类别核定书;
( 3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 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6 )图纸会审记录;
( 7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 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9 )工程施工进度表;
( 10 )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 12 )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 13 )竣工图。
2 、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图。